Ⅰ 企業在上新三板之前對社會公開募集資金,是否屬於非法集資
不屬於 在新三板上市前需要去股權交易中小掛牌,經審核合格後就可以募集資金
Ⅱ 新三板募集資金專項報告需要審議嗎
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需要經過董事會審議,每半年披露一次;
監事會審議、股東大會審議不做強制要求。
Ⅲ 新三板定增的時候,有沒有募集資金專戶的要求
這是必須的,任何證券行為都應當開設獨立賬戶,在承銷期滿後,如承銷完美結束就會將資金劃入企業賬戶。如承銷無法達到承銷目的,應當將資金退回購買人,並加算同期銀行利息。望採納——謝謝!!
Ⅳ 新三板對投資者有什麼要求
(一)機構投資者
下列機構投資者可以申請參與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
1. 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2. 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二)自然人投資者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投資者可以申請參與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
1. 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在滬深交易所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2. 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間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投資者買賣股票,應當以實名方式開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與主辦券商簽訂證券買賣委託代理協議,並簽署相關風險揭示書。
投資者如何參與新三板交易?
1、選擇一家從事全國中小股份轉讓系統經紀業務的主辦券商;
2、提供滿足新三板投資要求的證明材料,和主辦券商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託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
投資參與新三板交易有什麼風險?
由於新三板的業務規則與上市公司交易規則有著很大的區別,所以協會特別發布了名為《報價轉讓特別風除揭示書》的操作性文件,通過這些文件來解釋新三板包括的風險。代辦股份轉讓除了具有資本市場的基本風險之外,投資者還應該注意以下的幾種風險:
1、運營風險
新三板掛牌一般都會集中於高新技術企業,技術更新較快,市場反應靈敏,對單一技術和核心技術人才具有較高的依賴度,這就導致了其較大的變動性。此外,一般來說新三板企業的規模都不會很大,而且其主營業務收人、營業利潤、每股凈收益等財務上的指標都要遠遠低於上市公司,所以它的抗市場和行業風險的能力會比較弱。
2、信息風險
一般來說掛牌公司的信息披露標准低於上市公司,導致了投資者對於掛牌公司的了解有限。所以投資者不能憑此做好決定,而是應該從各方面平台來了解該公司的運營情況,以打破「信息不對稱」的局面。
3、信用風險
雖然股份報價轉讓過程有主辦券商的督導和協會的監管,但是還是不能避免中止交易的風險,影響投資者的預期收益。還有一點需要投資者注意的是轉讓並不實行擔保交收,所以有可能因為交易對手的原因而造成無法完成。
4、流動性風險
目前新三板的投資主體數量較少,投資額也相對較小,掛牌公司需要一定時間來消化。另外,由於股份報價轉讓需要買賣雙方自協議,存在一定的議價時間,股份的交易在短時間內無法完成。
Ⅳ 企業在上新三板之前,股改的時候,對社會公開募集資金,是否屬於非法集資
合法。很多企業在上新三板之前都會有一個增資擴股的過程,其實還是私下裡進行的,並非是公開募集資金。原因一是企業可以進行融資,以股權換取資金,以便更好更快發展,原因二就是企業為了提早適應資本市場。
另外提醒你應該注意這家企業是否正規,是否已經與券商簽訂保薦協議等內容。
Ⅵ 新三板投資者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投資價格指認購標的公司新發行股份1股所對應的實際出資金額,也就是標的公司本次新發行股份的發行價格;如認購標的公司為有限公司,則指認購標的公司新增發的1元注冊資本所對應的實際出資額,也就是標的公司本次增資價格。投資價格確定的核心即企業估值,企業估值水平的高低決定了投資價格的高低,而企業估值方法的差異也將導致企業估值水平的差異,因此如何找准自己企業的企業估值方法是確定企業估值水平的核心。目前較為常用的企業估值方法為市盈率倍數法,即以目標公司某一時點的凈利潤為基礎,按照一定倍數折算出企業估值水平,比如凈利潤為1000萬元,按照市盈率10倍計算,則該企業的估值水平為1億元。
2投資款項的用途在投資協議中,投資方往往會對募集資金的用途進行限定,主要用於企業的正常經營需求,補充公司的流動資金,而拒絕將募集資金用於償還公司債務,更不能用於償還股東債務。
3經營目標在股權投資中,投資方往往需要目標公司及公司原股東對公司的經營目標經營明確,主要包括兩項內容,一是完成具體的利潤目標,二是完成一定的事項,比如實現公司上市目標。投資者以此作為投資的條件,即對賭。
4新投資者的進入限制被投資公司以增資的方式引入新的投資者,則意味著對原投資者股份佔比的稀釋,因此投資者對新的投資的進入會進行一定的限制,但不能完全杜絕新的投資者進入,因此主要會限制新的投資價格不能低於其原投資價格,二是對於公司新的增資計劃,原投資者具有優先購買權。
5競業限制在投資協議中,投資者會要求公司原股東不得單獨設立或以任何形式參與設立新的生產同類產品或與公司業務相關聯的其他經營實體,作為管理層的公司股東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並簽署《競業禁止協議》。
6公司治理在重大的投資中,投資者往往要介入公司的日常管理,因此會在投資協議中體現其在公司治理過程中作用或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董事的提名,確保投資方在董事會中的表決權,一些強勢的投資方也會要求在董事會決議中投資方提名的董事具有一票否決權。
(2)高管人員的任職資格管理。對公司高管人員的任免進行審查,確保公司的高管人員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規定的任職資格。
(3)財務總監、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的續聘或解聘。
(4)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主要體現在董事會、股東大會的議事規則上,在某些重大的事項,比如公司合並、分立、增資、減資、對外擔保、對外借款等,除了滿足比如三分之二以上股東或股東表決權的通過,投資方的董事、股東代表在決議中具有一票否決權。
(5)關聯交易。在投資協議中,投資方會原則上要求禁止關聯交易。
(6)投資方的知情權及監督權,要求提供報表等。
Ⅶ 新三板到底能募多少資
機構投資者熱捧
從歷史漸進上看,2006-2010年,處於培育階段的新三板市場5年間僅有16筆再融資。2011年以來,新三板掛牌公司再融資情況開始改善,2011年融資首次達到10筆,平均募集資金接近6500萬元;2012年新三板掛牌公司定向融資達24筆,平均融資規模達到3560萬元,平均市盈率為20倍。而2013年,新三板掛牌公司定向增發融資共有52筆,是2012年的兩倍多,其增速可謂驚人。
其中,新三板史上募資總額最多的是北京中海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經過2010年、2012年及2013年三次定向增發和2012年的一次企業債,中海陽募資總額高達4.881億元,在諸多掛牌公司之中脫穎而出。北京聯飛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度市盈率高達39倍。現代農裝於2013年11月底拋出定增方案,擬以8.1元/股募集3.24億元,讓人驚呼「都趕上IPO的融資水平了」,一改外界對新三板「交易不活躍」的印象。
值得指出的是,機構投資者的熱捧大多出於IPO的預期,中海陽與現代農裝都有強烈的轉板預期。中海陽此前已經遞交創業板IPO申請,後因光伏行業波動影響,不得不於2012年9月撤回申請。有別於大部分新三板公司劍指創業板,現代農裝此前目標一直鎖定在中小板。
機構投資者行列中隱藏了很多創投私募及券商直投的身影,其中不乏知名機構投資者。除了創投私募對新三板表現出了極大的投資興趣,券商直投也在提前布局。
募資兩極分化明顯
按照官方口徑,新三板的市盈率在18倍左右,平均融資金額在6000-8000萬元左右,優秀企業的融資金額可以達到數億元。事實上,有人歡喜有人憂,掛牌之後鮮有交易的並不在少數。如上海上電等公司掛牌至今,仍無任何一單交易,即便存在交易記錄,股價低者也比比皆是,如指南針、ST羊業,二者的最低成交價分別為0.3和0.8元,可謂名副其實的「仙股」。
2014年截至1月17日,新三板總共成交31單,成交價格兩極分化明顯——最高的為中搜網路,每股高達27元,較之前成交價,增幅為47.06%,總共募集資金250萬元;而成交價格最低的白虹軟體,僅為1.01元,總共募資額為20.1萬元。
當然,兩極分化的現象不單單限於新三板。創業板、中小板亦是如此,以創業板為例,截至2014年1月17日,平均市盈率為59.23倍,自創業板指數進入1200點上方後,創業板調整的壓力也逐步顯現,一榮俱榮的創業板投資開始進入精挑細選的個股挖掘階段。傳統產業鏈品種繼續低迷震盪,而華誼兄弟等一些頗具成長性的個股則是屢創新高。
「無論選擇哪一個資本市場,具體能募集多少資金額仍取決於企業本身是否質地過硬,是否能夠在資本市場講一個足夠好的故事。」中信建投投資銀行部執行總經理李旭東在接受《浙商》記者采訪時說。
Ⅷ 如何填寫募資用途,遵守新三板新規定
明確募集資金的用途
新規明確規定,掛牌公司募資應當用於該公司主營業務及相關業務領域。除了金融類企業以外,以下情況不得違反:
(1)募資不得用於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或借予他人、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
(2)募資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營業務的公司;
(3)募資不得用於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交易;
(4)募資不得通過質押、委託貸款或其他方式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
(5)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可以進行現金管理,經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內部決策程序並披露後,可以投資於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保本型投資產品。
另外,掛牌公司應當防止募集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方佔用或挪用,並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方利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獲取不正當利益。
掛牌公司應當按照發行方案中披露的募集資金用途使用募集資金,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應當在董事會審議後及時披露,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Ⅸ 新三板ipo是什麼需要什麼條件
一個企業掛牌新三板的項目,就是一個簡版的IPO。這有兩層意思,一是它與IPO上市有很多相似之處,所以一定要嚴格要求(如果企業有轉板IPO的計劃,則更應如此);二是它與IPO相比,門檻低、流程少、時間短、費用省,所以流程可以適當簡化,沒有必要、也不可能死搬IPO的所有規則。
IPO即首次公開募股,根據最新發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的規定,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發行人需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等。犀牛之星編輯為您詳細介紹關於IPO需要滿足的條件。
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新三板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發行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3、發行人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二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4、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5、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6、發行人應當主要經營一種業務,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境保護政策。
7、發行人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8、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所持發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9、發行人資產完整,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獨立,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以及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
10、發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審計委員會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11、發行人應當建立健全股東投票計票制度,建立發行人與股東之間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切實保障投資者依法行使收益權、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求償權等股東權利。
12、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和披露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和相關信息披露規則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13、發行人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公司運行效率、合法合規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結論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14、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勤勉,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資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一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
15、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
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的情形。
16、發行人募集資金應當用於主營業務,並有明確的用途。募集資金數額和投資方向應當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管理能力及未來資本支出規劃等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