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如何可以上市
公司在證券市場上市條件 :
法律允許上市的證券種類主要有股票與債券兩大類。除政府公債等豁免證券按主管機關通知,可直接於交易所買賣外,股票與公司債券上市必須滿足法定條件,由其發行人提出申請, 經交易所審查,主管機關批准後,才能上市。
1、股票上市條件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即股份有限公司要成為上市公司的先決條件是公司股票已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屬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是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則不能直接成為上市公司。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這里的股本總額包括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的投票和發起人認購及向特定投資者發行的股票的總和,不單指公開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
(3)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及最近3年連續盈利。投資者在投資之彰,要對所欲購股票的公司進行分析,了解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狀況、財務狀況、盈利能力等情況。同時,證券管理部門也要對公司情況進行考察。這就他公司進行很長一段時間的分析,如果公司剛剛成立,這些情況也無從談起。開業時間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公司成立之日,盈利的標准沒有規定,但須連續不間斷的計算。出於對國有資產的特殊保護,對由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設立,或者《公司法》實施後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公司作了特別規定,只要原國有企業和作為發起人的國有大中型企業有3年盈利,都可以申請成為上市公司,不受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的限制。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如15%以上。
上市公司是開放性經濟組織,其目的在吸收眾多方面的社會資本,股東根據所持股票在公司總股本中的份額享受權利,承擔義務。為了防止少數大股東操縱公司,實現上市公司股份的分散性,避免大股東侵犯小股東的權益,有必要規定上市公司的股份構成。所以《公司法》規定持有股票面值達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少於1000人。這里是股票面值達1000元,而不以股東購買股票時支付的價款為准。同時,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票向社會公開發行,也有一部分由發起人認購和向特定的投資者發行,發起人和特定的投資者往往具有比一般投資者更優越的地位,因此為了維護一般投資者的利益,也有必要規定兩者之間的股份比例。
(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上市公司應是具有極高信譽的企業,其生產經營依法進行,違法行為將導致公司危機,所以上市公司應無重大違法行為。重大違法行為是指超過經營范圍、採取欺詐手段經營等行為。這些行為應承擔重大法律責任,如警告、吊銷營業執照等。當然以前有違法行為,現已改正的公司也可成為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是投資者了解公司狀況,如虛假記載即屬重大違法行為也是對投資者的欺騙,投資者無法了解公司真實狀況,自然也就不能成為上市公司。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國務院是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有權根據我國的經濟發展情況和對整個經濟的綜合考慮,制定行政法規,規定上市公司的其他條件。
企業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來說,企業欲在國內證券市場上市,必須經歷綜合評估、規范重組、正式啟動三個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
第一階段 企業上市前的綜合評估
企業上市是一項復雜的金融工程和系統化的工作,與傳統的項目投資相比,也需要經過前期論證、組織實施和期後評價的過程;而且還要面臨著是否在資本市場上市、在哪個市場上市、上市的路徑選擇。在不同的市場上市,企業應做的工作、渠道和風險都不同。只有經過企業的綜合評估,才能確保擬上市企業在成本和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進行正確的操作。對於企業而言,要組織發動大量人員,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進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因此為了保證上市的成功,企業首先會全面分析上述問題,全面研究、審慎拿出意見,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後才會全面啟動上市團隊的工作。
第二階段 企業內部規范重組
企業首發上市涉及的關鍵問題多達數百個,尤其在中國目前這個特定的環境下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諸多財務、稅收、法律、公司治理、歷史沿革等歷史遺留問題,並且很多問題在後期處理的難度是相當大的,因此,企業在完成前期評估的基礎上、並在上市財務顧問的協助下有計劃、有步驟地預先處理好一些問題是相當重要的,通過此項工作,也可以增強保薦人、策略股東、其它中介機構及監管層對公司的信心。
第三階段 正式啟動上市工作
企業一旦確定上市目標,就開始進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實務操作階段,該階段主要包括:選聘相關中介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審計及法律調查、券商輔導、發行申報、發行及上市等。由於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務機構有五六個同時工作,人員涉及到幾十個人。因此組織協調難得相當大,需要多方協調好。
『貳』 各行業上市公司股票龍頭企業一覽表
以下是目前國內各行業的龍頭,供大家參考。
1、食品飲料
貴州茅台(白酒)、伊利股份(牛奶)、雙匯發展(豬肉)、海天味業(醬油)、安琪酵母(酵母)、金禾實業(甜味劑)。
2、家用電器
美的集團(全線產品)、青島海爾(全線產品)、格力(空調)、老闆電器(抽油煙機)、飛科電器(剃須刀)
3、傢具製造
索菲亞(定製傢具)
4、超市零售
永輝超市(超市)
12、鋼鐵煤炭
寶鋼股份(普鋼)、方大特鋼(特鋼)、中國神華(煤炭+電力+運輸)
13、基建、房地產、建材、園林環保
萬科(房地產)、華夏幸福(園區)、中國建築(基建)、海螺水泥(水泥)、東方雨虹(防水)、偉星新材(管材)、東方園林(園林生態)、金螳螂(幕牆)
14、服裝
偉星股份(服裝輔料:紐扣與拉鏈)、歌力思(女裝品牌)、海瀾之家(男裝品牌)
15、電子信息、晶元
京東方(顯示面板)、信維通信(手機天線)、歌爾股份(聲學器件)、立訊精密(連接器)、長信科技(顯示觸控)、三安光電(LED晶元)、木林森(LED封裝)、拓邦股份(智能控制器件)、紫光國芯(晶元)
16、化工與原材料
萬華化學(化工)、中國巨石(玻璃纖維)、康得新(碳纖維)、浙江龍盛(染料)、龍蟒佰利(鈦白粉)
17、養殖
溫氏股份(生豬養殖)
18、機械加工
大族激光(激光加工工具)、先導智能(鋰電池加工工具)
19、傳媒
藍色游標(整合營銷)、分眾傳媒(電梯廣告)
20、鋰電池
天齊鋰業(鋰礦)、贛鋒鋰業(鋰化合物加工)、國軒高科(鋰電池製造)
21、高鐵、航空運輸
中國中車(軌道車輛)、中國國航(航空公司)
22、環保
三聚環保(凈化劑)、碧水源(污水處理)
23、旅遊
中國國旅(旅行社)、宋城演藝(主題公園)
24、人工智慧
科大訊飛(語音識別)
以上內容僅代表個人研究結果,不作為投資建議!
『叄』 如何買上市公司的股票
如果是想投資股票,步驟是 1.攜帶身分證到證券公司開戶(推薦到國泰君安開戶,資金超過5w可以申請加入君弘俱樂部銀卡會員),這樣子以後你才有一個買賣下單的窗口。 2.證券公司護要求你到一家指定銀行開戶,這是為了方便(買股)代扣(賣股)代收股款用的。 3.在第一步驟中找一位認真一點的接單營業員。看不順眼就當場要求換人。這個人將來必須對你提供所有的市場資訊,如果一開始找個懶散的,你將無休無止地痛苦。 4.你得有一筆小錢,至少足夠買第一張股票。 5.等行情來就開始買賣。一般說來先看成交量,指數大跌且成交量降到均量一半以下時,買進風險很低,這叫九生一死,此時買股賠錢風險只有10%。反之,指數上漲且成交量降到均量一半以下時,買進風險很高,這叫九死一生,此時買股賠錢風險高達90%。大抵狀況如此。細部狀況可以跟營業員請教。 6.別貪。可以不停利,但一定要設停損。就是輸錢到20%(或25%,自己訂一個標准),一定要砍倉。20幾年來我在市場看過多少賠大錢的人,都是因為沒有停損。只要有停損觀念,永遠能東山再起。如果沒有停損觀念,或訂了停損點但沒有認真執行,很可能一次栽跟頭就把你打出股市20年,永無翻身之日。這句話,你先記著,20年後再說我是不是危言聳聽! 沒時間看盤是可以辦理手機炒股的,具體可以與證券公司開戶時辦理。
『肆』 上市公司能否炒股為什麼
國家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經貿委做出規定,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股。1.國有企業不得炒作股票,不得提供資金給其他機構炒作股票,也不得動用國家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2.上市公司不得動用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不得用股票發行募集資金炒作股票,也不得提供資金給其他機構炒作股票。3.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為長期投資而持有已上市流通股票(在國務院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以上),應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交易所應採取措施,加強管理,監督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遵守本規定。4.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只能在交易所開設一個股票賬戶(A股),必須用本企業(法人)的名稱。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賬戶或者為個人買賣股票提供資金。5.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清算機構和證券經營機構,應對已開設的股票賬戶、資金賬戶進行檢查,如發現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或者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賬戶以及為個人股票提供資金的,應及時糾正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為什麼不能?
答:中國股市有一個不應忘卻的歷史教訓:股市漲起來,公司上市所募集的資金,往往會回到股市,用於炒作股票。
過去數年間,這種現象其實一直存在。上市公司在股票市場募集資金後,原先計劃中的投資項目變來變去,遲遲落不到實處,實際上,它們已經將大把的資金投入股市。當年甚至有這樣的事:承銷商在股票承銷之際,就已經和上市公司約定,融資後將其中多少資金交與證券商投資。顯然,在股市火爆之時,以股票投資獲取收益,遠比實業投資容易得多。
不過,上市公司如果將融入資金購買地產或是股票,對國家整體經濟將是重大傷害。它不僅會使市場泡沫橫飛,而且同時會削弱一個經濟大國賴以維系健康的實業基礎,從而加劇經濟的泡沫化、空心化。
2001年中國股市進入前一輪熊市之後,很多上市公司因為「委託理財」而身陷困境,有些甚至走到了崩潰的邊緣。這一事實,充分說明我們的擔心絕非杞人憂天。盡管當年那種方式的「委託理財」尚未開閘,但誰能確保上市公司的融資一定會用於實業發展?
況且,通過股票投資「洗錢」也是十分方便的途徑,這使得過去的中國股市幾乎變成了一個上市公司的「洗錢場」。股票投資虧了,上市公司背著;賺了,在上市公司的報表中不體現或少體現,差額落入個人腰包。
上世紀90年代中期,為了托市,有關政策法規對於實業公司購買證券資產予以解禁。而且迄今為止,上市公司在股市上進行投資,幾乎沒有任何防火牆。
鑒於上述原因,在中國股市IPO和再融資重新啟動之時,我們發出「謹防融資泡沫」之語,希望能夠引起監管當局的重視。
當然,准許上市公司購買股票,有利於中國上市公司之間的兼並收購。但如何興利避害,在利弊之間找到平衡,卻是考驗監管部門智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