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板股可以股權質押。不過三板股在滬深交易所上市公司的股權質押要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辦理。
股權質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制度的規定,質押以其標的物為標准,可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股權質押就屬於權利質押的一種。因設立股權質押而使債權人取得對質押股權的擔保物權,為股權質押。
『貳』 新三板股權質押手續,需要到中登公司辦理嗎
新三板的股權簿記,過戶工作仍然是由中登公司負責的。
辦理股權質押不用到中登公司辦理,由銀行或者證券公司來進行系統申請就可以。
『叄』 如何辦理上市公司的股權質押
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相關流程;1.股權質押合規性審查;1.1出質人如為機構,須具備以下條件:;1)有固
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相關流程;1.股權質押合規性審查;1.1出質人如為機構,須具備以下條件:;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持續經營能力,經營規范、;2)有良好的信譽,企業及實際控制人、主要管理人員;1.2出質人如為自然人,須滿足以下條件:;1)擁有中國國籍,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有穩定收入來源且擁有一定個人財產;;3)有良好的個人信譽,近三年無違法或其他不良
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相關流程
1.股權質押合規性審查
1.1 出質人如為機構,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持續經營能力,經營規范、資本結構合理,財務制度健全,有較強的償債能力;
2)有良好的信譽,企業及實際控制人、主要管理人員近2年無違法或其它不良信用記錄。
1.2 出質人如為自然人,須滿足以下條件:
1)擁有中國國籍,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穩定收入來源且擁有一定個人財產;
3)有良好的個人信譽,近三年無違法或其他不良信用記錄。
1.3 質押標的股票的條件:
1)標的股票為限售流通股的,信託期限至少要覆蓋標的股票的限售期及標的股票解禁後根據有關限售股解禁流通的具體管理規定可實現完全變現的時間;標的股票為有減持限制的流通股的,信託期限的設置要覆蓋根據減持有關規定可實現完全變現的時間。 2)下列股票不得作為質押標的:
i. 上一年度虧損的上市公司股票以及業績披露預虧的股票;
ii. 被交易所ST處理或ST摘帽6個月以下的上市公司股票;
iii. 最近一年內因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被交易所譴責、證監會處罰或有任何不利於正常持續經營的重大訴訟事項發生的上市公司股票;
iv. 未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股票;
v. 其他潛在風險較大的上市公司股票,如行業風險或政策風險較大的個股等。
3)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質押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質押。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質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符合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其他限制性規定。
2.風險控制措施具體要求:
2.1 目標股權質押擔保保障性不足的,要求交易對手追加抵押變現能力強的資產。
2.2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質押的,出質人應當及時向上市公司董事會或監事會報告,上市公司應當進行信息披露。
3. 簽署相關合同
3.1股權質押合同,並辦理完畢相關的強制執行公證及質押登記手續。(注意約定質押期間因
出質人行使配股權所獲得的股份是否質押)
4.股權質押相關手續
4.1股權質押所需材料
1)證券質押登記申請,申請中應列明出質人姓名(全稱)、出質人證券賬戶號碼、質權人姓名(全稱)、質押合同編號、擬質押證券簡稱、證券代碼、證券數量等內容;
2)經公證的質押合同原件(應對質押合同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公證);
3)質押雙方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境內法人需提供營業執照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境外法人需提供經認證或公證的有效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授權委託書、授權人有權授權的證明文件、授權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境內自然人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經公證的委託代辦書、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境外自然人需提供經認證或公證的境外所在國家或者地區護照或者身份證明,有境外其他國家、地區永久居留簽證的中國護照,香港和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台灣同胞台胞證等,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經認證或公證的委託代辦書、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出質人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
5)質押股份為國有股東持有的,出質人應當取得省級以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質押備案表。 4.2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股份質押的受理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對質押雙方提交的質押登記申請材料審核通過後,根據受理日日終對證券持有數據的核查結果進行質押登記,並於下一交易日向質權人出具證券質押登記證明。質押登記的生效日以證券質押登記證明上載明的質押登記日為准。
5. 到期融資方不能還款時質權實現方式
如果到期融資方未能如期還款,則質權人將通過法院強制執行的方式將質押股票以大宗交易、委託拍賣和協議轉讓等方式實現質權。
5.1 大宗交易
參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11年修訂)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綜合協議交易平台業務實施細則》
5.2 委託拍賣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5.3 協議轉讓 參照《上市公司流通股協議轉讓業務辦理暫行規則》
6.相關法律法規
6.1 《物權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6.2 《擔保法》 第七十八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6.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零三條 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關股份轉讓的規定。 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第一百零四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出質的,質權的效力及於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
6.4 《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借款人和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後,雙方應共同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向貸款人出具股票質押登記的證明文件。
第十九條 貸款人在發放股票質押貸款前,應在證券交易所開設股票質押貸款業務特別席位,專門保管和處分作為質物的股票。貸款人應在貸款發放後,將股票質押貸款的有關信息及時錄入信貸登記咨詢系統。
第二十條 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在借款人清償貸款後,借款合同自行終止。貸款人應在借款合同終止的同時辦理質押登記注銷手續,並將股票質押登記的證明文件退還給借款人。
第二十八條 貸款人應在證券交易所開設股票質押特別席位(以下簡稱特別席位),用於質物的存放和處分;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設特別資金結算賬戶(以下簡稱資金賬戶), 用於相關的資金結算。借款合同存續期間,存放在特別席位下的股票,借款人不得轉讓,但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以及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的情形除外。
定的經營場所;有持續經營能力,經營規范、;2)有良好的信譽,企業及實際控制人、主要管理人員;1.2出質人如為自然人,須滿足以下條件:;1)擁有中國國籍,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有穩定收入來源且擁有一定個人財產;;3)有良好的個人信譽,近三年無違法或其他不良
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相關流程
1.股權質押合規性審查
1.1 出質人如為機構,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持續經營能力,經營規范、資本結構合理,財務制度健全,有較強的償債能力;
2)有良好的信譽,企業及實際控制人、主要管理人員近2年無違法或其它不良信用記錄。
1.2 出質人如為自然人,須滿足以下條件:
1)擁有中國國籍,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穩定收入來源且擁有一定個人財產;
3)有良好的個人信譽,近三年無違法或其他不良信用記錄。
1.3 質押標的股票的條件:
1)標的股票為限售流通股的,信託期限至少要覆蓋標的股票的限售期及標的股票解禁後根據有關限售股解禁流通的具體管理規定可實現完全變現的時間;標的股票為有減持限制的流通股的,信託期限的設置要覆蓋根據減持有關規定可實現完全變現的時間。 2)下列股票不得作為質押標的:
i. 上一年度虧損的上市公司股票以及業績披露預虧的股票;
ii. 被交易所ST處理或ST摘帽6個月以下的上市公司股票;
iii. 最近一年內因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被交易所譴責、證監會處罰或有任何不利於正常持續經營的重大訴訟事項發生的上市公司股票;
iv. 未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股票;
v. 其他潛在風險較大的上市公司股票,如行業風險或政策風險較大的個股等。
3)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質押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質押。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質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符合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其他限制性規定。
2.風險控制措施具體要求:
2.1 目標股權質押擔保保障性不足的,要求交易對手追加抵押變現能力強的資產。
2.2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質押的,出質人應當及時向上市公司董事會或監事會報告,上市公司應當進行信息披露。
3. 簽署相關合同
3.1股權質押合同,並辦理完畢相關的強制執行公證及質押登記手續。(注意約定質押期間因
出質人行使配股權所獲得的股份是否質押)
4.股權質押相關手續
4.1股權質押所需材料
1)證券質押登記申請,申請中應列明出質人姓名(全稱)、出質人證券賬戶號碼、質權人姓名(全稱)、質押合同編號、擬質押證券簡稱、證券代碼、證券數量等內容;
2)經公證的質押合同原件(應對質押合同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公證);
3)質押雙方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境內法人需提供營業執照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境外法人需提供經認證或公證的有效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授權委託書、授權人有權授權的證明文件、授權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境內自然人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經公證的委託代辦書、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境外自然人需提供經認證或公證的境外所在國家或者地區護照或者身份證明,有境外其他國家、地區永久居留簽證的中國護照,香港和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台灣同胞台胞證等,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經認證或公證的委託代辦書、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出質人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
5)質押股份為國有股東持有的,出質人應當取得省級以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質押備案表。 4.2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股份質押的受理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對質押雙方提交的質押登記申請材料審核通過後,根據受理日日終對證券持有數據的核查結果進行質押登記,並於下一交易日向質權人出具證券質押登記證明。質押登記的生效日以證券質押登記證明上載明的質押登記日為准。
5. 到期融資方不能還款時質權實現方式
如果到期融資方未能如期還款,則質權人將通過法院強制執行的方式將質押股票以大宗交易、委託拍賣和協議轉讓等方式實現質權。
5.1 大宗交易
參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11年修訂)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綜合協議交易平台業務實施細則》
5.2 委託拍賣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5.3 協議轉讓 參照《上市公司流通股協議轉讓業務辦理暫行規則》
6.相關法律法規
6.1 《物權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6.2 《擔保法》 第七十八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6.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零三條 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關股份轉讓的規定。 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第一百零四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出質的,質權的效力及於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
6.4 《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借款人和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後,雙方應共同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向貸款人出具股票質押登記的證明文件。
第十九條 貸款人在發放股票質押貸款前,應在證券交易所開設股票質押貸款業務特別席位,專門保管和處分作為質物的股票。貸款人應在貸款發放後,將股票質押貸款的有關信息及時錄入信貸登記咨詢系統。
第二十條 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在借款人清償貸款後,借款合同自行終止。貸款人應在借款合同終止的同時辦理質押登記注銷手續,並將股票質押登記的證明文件退還給借款人。
第二十八條 貸款人應在證券交易所開設股票質押特別席位(以下簡稱特別席位),用於質物的存放和處分;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設特別資金結算賬戶(以下簡稱資金賬戶), 用於相關的資金結算。借款合同存續期間,存放在特別席位下的股票,借款人不得轉讓,但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以及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的情形除外。
『肆』 如何辦理上市公司的股權質押要什麼手續
需要專業的證券從業資格評估公司來評估價值,
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登記的問題
我國《擔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以公司股權進行質押區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了不同規定,即: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責任公司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根據上述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權質押經向中介機構(亦可稱之為「與出質人和質權人無利害關系的第三人」)——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後,該股權質押合同才始得生效,而且根據我國《公司法》、《證券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該股權質押的事實一般還應該由出質人在公告中予以披露,社會公眾也可以通過向證券登記機構查詢的方式獲得該股權質押的情況,從而使該股權質押的事實為社會公眾所知悉,進而使該股權質押具有相當的公示力和公信力。這樣,就完全可以起到防止出質人在質押期限內將該股權非法轉讓或者將其重復質押給其他人的情況發生,從而為質權人能夠順利實現質權提供了非常有力的保障。[2]
但以登記作為質押合同的生效條件仍存在以下問題:
登記是質押合同生效的條件所引發的第一個問題是,這一規定對債權人是很不利的。因為如果質押合同無效,債權人最多隻能要求出質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其債權還是沒有保障。但是如果登記是質權生效的條件而不是質押合同的生效條件,則對債權人就有利多了。因為如果是由於出質人的原因而沒有辦理質押登記或者出質人拒不辦理或協助辦理登記手續,則債權人就可以起訴出質人違約,從而要求出質人承擔違約責任,甚至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出質人協助辦理質押登記手續。這里涉及到物權變動的一個根本性原則——原因(合同)與結果(物權變動)相分離的原則。我國現行法律對物權變動中的原因與結果的關系似乎應該採取更為科學的嚴加區分的態度。這樣,既有利於債權人保護,也避免滋生糾紛。民法典草案的第296條改正了《擔保法》的這一錯誤,該條明確指出:「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之時起設立。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權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簿之時起設立。」因此,登記是質權生效的條件而不是質押合同的生效條件,加強了對債權人的保護。
目前在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的實踐中存在的另一個問題是,股權質押登記的渠道不暢。在現階段,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規定,並非所有的上市公司流通股都可以辦理質押登記。根據《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綜合類證券公司可以以其自營的人民幣普通股票(A股)和證券投資基金券辦理質押貸款登記,自然人及綜合類證券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持有的上市流通的人民幣普通股票尚不能辦理質押登記。但是質押是質權人與出質人協商的結果,如果自然人及綜合類證券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以其持有的上市流通的人民幣普通股股票出質,債權人也接受了這種出質,根據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則,這種質押合同應當是有效的。但是上市公司的股權質押應當經過證券登記機構登記後,質權才能成立。目前我國證券市場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是法定的也是唯一的辦理上市證券登記業務的機構,如果它不辦理這樣的質押登記,無異於堵塞了訂立質押合同的雙方辦理質押登記的唯一渠道。這樣就造成了一個兩難的局面,一方面法規要求質權必需登記才能設立,另一方面,法規又不允許唯一的法定機構辦理登記,這無疑是十分荒謬的。這樣的結果違背了同股同權的法律原則,也阻礙經濟的發展與市場的穩定。因此,無論是A股還是B股,無論其持有人的身份如何,無論辦理質押登記的目的是為了擔保銀行貸款債權還是擔保其他債權,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登記業務都應當全面展開。
、上市公司國有股出質的特殊規定。
從質押的程序來說,首先,國有股東授權代表單位以國有股進行質押,必須事先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明確資金用途,制訂還款計劃,並經董事會(不設董事會的由總經理辦公會)審議決定;其次,以國有股質押的,國有股東授權代表單位在質押協議簽訂後,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報省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備案;最後,根據省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出具的《上市公司國有股質押備案表》,按照規定到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辦理國有股質押登記手續。
從質押的目的來說,國有股東授權代表單位持有的國有股只限於為本單位及其全資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質押。
從質押股份的數量上來說,國有股東授權代表單位用於質押的國有股數量不得超過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國有股總額的50%。
『伍』 股權質押貸款的手續和程序
操作流程:
1、需要融資的企業咨詢融資相關事項,准備融資所需資料;
2、聯系融資機構;
3、雙方商議融資的金額、利率、期限等相關事宜並達成協議;
4、簽訂股權質押融資合同;
5、到證券登記公司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
6、出借方發放資金。
手續:
1、企業法人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經過公證的法人代表證書;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副本、貸款卡;
3、公司股東同意質押的決議;
4、公司章程;
5、企業股權質押融資的相關資料;
6、股權憑證,證券賬戶卡;
7、貸款機構要求准備的其他資料。
『陸』 新三板的股票可以質押嗎
可以.質押從商業銀行獲得資金的一種貸款方式。股票質押率由貸款人依據被質押的股票質量及借款人的財務和資信狀況與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質押率最高不能超過60%。
新三板股權質押的操作流程
第一步:
了解出質人及擬質押股權的有關情況:
1、仔細審查有限責任公司章程中是否有對股東禁止股權質押和時間上的特殊規定
2、在公司章程中核實出質人的身份名稱、出資方式、金額等相關信息以及出質人應出具對擬質押的股權未重復質押的證明
3、出質人應提供有會計事務所對其股權出資而出具的驗資報告
4、出質人的出資證明書
第二步:
出質人的股權須有該公司股東過半數以上同意出質的決議
第三步:
出質人簽訂股權質押合同,並將出資證明書交給質押權人
第四步:
將該股權已經質押,不能再轉讓和重復質押股權,註明在公司章程和記載於股東名冊中,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出質登記。
『柒』 新三板股權質押確權流程
確權工作整體方案
(一)非自然人股東確權整體方案:依據就近原則,可以通過快遞、郵寄、傳真、去分行現場等方式向股東所屬行政區域的貴州銀行總行及分行的股權確權人員處提交資料以進行書面確權。
(二)自然人股東確權整體方案:依據就近原則,自然人股東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提交通知規定的資料並進行現場確權。
(三)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24日為確權工作通知期間,在此期間,請公司相關確權負責人按照負責區域通知所有在冊股東。所有股東在本次股權確權完成後至公司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前不能再轉讓其持有的股權。
操作流程
(一)股權確權的時間、地點
1.非自然人股東向公司的股權確權工作人員提交符合要求的確權資料,提交截至日期為2016年1月5日。
2.自然人股東在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股權確權,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如下(股權確權人員的聯系方式詳見附件3《股權確權人員聯系表》):
中國證券業協會日前向各家證券公司下發了《證券公司開展非上市公司股權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指引(試行)》的徵求意見稿,包括在新三板等場外市場掛牌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有望被納入證券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的標的券范圍。業內人士認為,開展非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融資業務,在為中小微企業解決融資難的同時,也將進一步提升新三板等場外市場的估值水平和流動性,並進一步助推券商融資類業務的再擴張,提升證券公司經營業績。
股權質押是證券公司去年6月上線的創新業務,自開閘以來發展迅猛。數據顯示,包括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融資融券等在內的類貸款業務已然成為券商業務增長的最重要砝碼。其中,19家上市券商上半年凈利息收入對券商新增收入的貢獻度近兩成。
所以你要問具體的關於這塊需要的資料,可以問券商。
『捌』 新三板股權質押確權流程
確權工作整體方案
(一)非自然人股東確權整體方案:依據就近原則,可以通過快遞、郵寄、傳真、去分行現場等方式向股東所屬行政區域的貴州銀行總行及分行的股權確權人員處提交資料以進行書面確權。
(二)自然人股東確權整體方案:依據就近原則,自然人股東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提交通知規定的資料並進行現場確權。
(三)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24日為確權工作通知期間,在此期間,請公司相關確權負責人按照負責區域通知所有在冊股東。所有股東在本次股權確權完成後至公司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前不能再轉讓其持有的股權。
操作流程
(一)股權確權的時間、地點
1.非自然人股東向公司的股權確權工作人員提交符合要求的確權資料,提交截至日期為2016年1月5日。
2.自然人股東在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股權確權,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如下(股權確權人員的聯系方式詳見附件3《股權確權人員聯系表》):
中國證券業協會日前向各家證券公司下發了《證券公司開展非上市公司股權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指引(試行)》的徵求意見稿,包括在新三板等場外市場掛牌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有望被納入證券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的標的券范圍。業內人士認為,開展非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融資業務,在為中小微企業解決融資難的同時,也將進一步提升新三板等場外市場的估值水平和流動性,並進一步助推券商融資類業務的再擴張,提升證券公司經營業績。
股權質押是證券公司去年6月上線的創新業務,自開閘以來發展迅猛。數據顯示,包括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融資融券等在內的類貸款業務已然成為券商業務增長的最重要砝碼。其中,19家上市券商上半年凈利息收入對券商新增收入的貢獻度近兩成。
『玖』 新三板股票質押融資貸款為什麼這么難
因為企業自身資質比較差,而且三板流動性不足,萬一還不起錢這個股份還不方便變現,那出錢的怎麼會願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