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了解什麼是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限制性股票分紅如何處理:
第一、既然限制性股票按照法律形式確認為權益工具,則與權益工具相關的分配也應當作為利潤分配處理;
第二、應當區分現金股利可撤銷與現金股利不可撤銷兩類情況,對於前者分配的現金股利應當沖減負債,因為等待期內可撤銷現金股利的發放實質上減輕了公司今後回購相關股票時的支付義務;對於後者分配的現金股利應當計入相關成本費用,屬於上市公司的人工成本;
第三、應當考慮未來解鎖的可能性,對於預計未來可解鎖限制性股票持有者應分配的現金股利作為利潤分配處理,對於預計未來不可解鎖限制性股票持有者應分配的現金股利計入相關成本費用處理;
第四、既然限制性股票對於發行該股票的上市公司而言本質上是一項債務工具,那麼所支付的現金股利就應當視同利息,確認為相關的成本費用。
㈡ 員工的限制性股票如何進行財稅處理
一、企業所得稅處理
(一)對股權激勵計劃實行後立即可以行權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據實際行權時該股票的公允價格與激勵對象實際行權支付價格的差額和數量,計算確定作為當年上市公司工資薪金支出,依照稅法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二)對股權激勵計劃實行後,需待一定服務年限或者達到規定業績條件(以下簡稱等待期)方可行權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內會計上計算確認的相關成本費用,不得在對應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扣除。在股權激勵計劃可行權後,上市公司方可根據該股票實際行權時的公允價格與當年激勵對象實際行權支付價格的差額及數量,計算確定作為當年上市公司工資薪金支出,依照稅法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三)本條所指股票實際行權時的公允價格,以實際行權日該股票的收盤價格確定。
二、個人所得稅處理
(一)認購股票所得(行權所得)的稅款計算
對於個人從上市公司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即員工從企業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施權價)低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指該股票當日的收盤價,下同)的差額,是因員工在企業的表現和業績情況而取得的與任職、受雇有關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制性股票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行權股票的每股市場價-員工取得該股票期權支付的每股施權價)×股票數量
(二)轉讓股票(銷售)取得所得的稅款計算
員工將行權後的股票再轉讓時獲得的高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的差額,是因個人在證券二級市場上轉讓股票等有價證券而獲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的征免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將行權後的境內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轉讓而取得的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應按稅法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依法繳納稅款。
(三)參與稅後利潤分配取得所得的稅款計算
員工因擁有股權參與稅後利潤分配而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除依照有關規定可以免稅或減稅的外,應全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納稅。
㈢ 達到解鎖條件的限制性股票會計處理時為什麼會產生股本溢價
一、等待期內沒有發生現金分配等情況而達到限制性股票解鎖條件時,不需要履行回購義務,反向沖回原計提的回購義務形成的負債即可(相當於差錯更正):
借: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
貸:庫存股
二:為什麼會「如有差額」,主要是分配可撤銷現金股利時候造成的,分析如下:
1.限制性股票等待期內,如果發生分配可撤銷的現金股利,有個核心的邏輯是,這部分現金股利要算作提前履行現金股利對應金額的回購義務。大白話就是原來回購義務1000萬,我現在分給你的可撤銷現金股利(假定是100萬)是可以要回來的,現在我也不要了,但要抵消一部分回購義務,回購時候我付給你900萬就行了;
2.分配可撤銷的現金股利時候,做了2個預計,一個是能夠達到解鎖條件;一個是不能達到解鎖條件。
A、對於預計能達到解鎖條件的,分配現金股利時候,提前履行回購條件: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預計能夠達到解鎖條件,就是股東,按利潤分配原則分配股利) 100
貸:應付股利-限制性股票股利 100
借: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金額是現金股利值)100
貸:庫存庫 100
注意:提前部分反向沖回購義務,沖回後,2科目余額一致。
以下為造成差額的重點分析
B、對於預計不能達到解鎖條件,分配現金股利時候,提前履行回購條件:
借: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金額是現金股利值)100
貸:應付股利-限制性股票股利 100
注意:預計不能達到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就不是股東,就不能按照利潤分配原則分配股利,而是要按照抵扣回購義務原則沖抵原計提的負債。這里其他應付款余額減少了100,但庫存股還是原來計提的余額1000。形成了「差額」。
三、解鎖日的會計處理
A、對於最終不能達到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
履行回購義務時
借: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 900
貸:銀行存款 900
同時,辦理股本注銷手續
借:股本 500(假設)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500
貸:庫存股 1000
B、對於最終達到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包括原來等待期內預計不達標的,等待期結束後最終還是達標的激勵對象)
履行回購義務時
借: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 9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100
貸:庫存股 1000
總結:差額來自於產生可撤銷的現金股利分配時候,對預計不能達到限制性股票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不能按照利潤分配原則分配現金股利,而是要按照現金股利抵消回購義務原則,計入其他應付款,造成庫存股與其他應付款的差額;這部分激勵對象最終達到了解鎖條件後,這個差額計入資本公積-股本溢價,而且這個差額一定是在借方。
㈣ 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怎麼做
所謂限制性,得看限制的是不是市場條件了,非市場條件,會影響到預計的行權率;每個報表日,現金結算的需要重估期權的公允價值;不論何種結算,行權率都可以重估;根據實際行權情況,資本公積轉溢價。
㈤ 股權激勵為什麼除限制性股票外當日不做會計處理
根據你的提問,經股網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針對新出現的股權激勵計劃等情況,規范了以股權為基礎的支付交易的確認、計量和披露。股份支付分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與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二者在會計處理上存在重大差異: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換取職工提供服務的,應當以授予職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量;而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應當按照企業承擔的以股份或其他權益為基礎計算確定的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在交易確認方面也存在著不同: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要求企業以公允價值計量所獲得的標的價值以及相關權益的增加;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要求企業以公允價值計量所承擔債務的價值以及相關負債的增加。以公允價值為基礎,股份支付交易費用化的確認原則,將我國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納入到了國際化規范軌道上來。股權激勵計劃中各時間點的會計確認。授予日:所有者和經營者就獲得股票期權的條件達成一致,同對股票期權的實施要素加以規定,此時經營者並不真正具有持有股期權的權利,股票期權能否授予取決於日後賦予期權的條件能否實現。授權日:如果事先要求的條件得以實現,經營者就會擁有屆時施期權的權利,授權日後,經營者擁有股票期權,即擁有日後對企業收益加以分享的權利。該日期也可稱為可行權日。在授予日和授權日之間,存在一個等待期,其時間跨度取決於股份支付協議約定的股權授予條件。准則明確規定,企業在可行權日後不再對已確認的相關成本或用和所有者權益總額進行調整。行權日:股票期權轉為股票,期權持有人成為正式的公司股東將股票期權價值確認為股本。企業應根據實際行權的權益工具數量計算並確認應轉入實收資本或股本的金額。
以上就是經股網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股網,一家以股權為核心內容的企業家股權門戶網站。
㈥ 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要進行會計處理嗎
需要進行會計處理, 但不是與股份支付相關的會計處理, 而是借銀行存款(激勵對象支付的授予價格),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㈦ 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怎麼做
實務中,上市公司實施限制性股票的股權激勵安排中,以非公開發行方式向激勵對象授予一定數量的公司股票,常見做法是上市公司以非公開發行的方式向激勵對象授予一定數量的公司股票,並規定鎖定期和解鎖期,在鎖定期和解鎖期內,不得上市流通及轉讓。達到解鎖條件,可以解鎖;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鎖而失效或作廢,通常由上市公司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立即進行回購。
授予日的會計處理
收到認股款
借:銀行存款(企業有關限制性股票按規定履行了增資手續)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就回購義務確認負債
借:庫存股(按照發行限制性股票的數量以及相應的回購價格計算確定的金額)
貸: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