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三板做市商轉讓是什麼意思
做市商:買賣雙方通過主辦券商(證券公司)報價交易。即證券公司通過比較專業價值評估體系,給出相對合理的建議價格,對於非專業買方有一定的風險規避作用。初始掛牌時選擇做市轉讓方式的股票,後續加入的做市商在該股票掛牌滿3個月後方能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做市商做市買入的股票,買入當日可以賣出。
一、委託方式
投資者可以採用限價委託方式委託主辦券商買賣股票。
二、申報時間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接受申報的時間為每個轉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
三、申報類型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接受主辦券商的限價申報、做市商的做市申報。(做市申報是指做市商為履行做市義務,向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發送的,按其指定價格買賣不超過其指定數量股票的指令。)
四、做市轉讓撮合時間
每個轉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為做市轉讓撮合時間。
9:15-9:30,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接受限價申報、做市申報,但不對申報進行撮合成交。
五、做市轉讓成交原則
1.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將投資者與做市商訂單進行連續自動撮合;成效價均以做市申報價格為准。
2.限價申報之間、做市申報之間不能成交。
到價限價申報原則:(1)做市商對於自己做市股票所為之報價,在限價申報時有應買應賣的義務。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自動撮合成交。
(2)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對到價的限價申報即時與做市申報進行成交;如有2筆以上做市申報到價的,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成交。成交價以做市申報價格為准。
做市商更改報價使限價申報到價:(1)限價申報未到價時,做市商不負有成交義務。
(2)因做市更改報價使限價申報到價的,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將到人限價申報依次與該做市申報進行成交。成交價以做市申報價格為准。
六、即時行情發布
每個轉讓日9:30開始發布即時行情,其內容主要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最近成效價、當日最高價、當日最低價、當日累計成交數量、當日累計成交金額、做市商實時最高3個價位買入申報價格和數量、做市商實時最低3個價位賣出申報價格和數量等。
㈡ 新三板股票做市是什麼意思啊
做市轉讓的相關交易規則如下: 1、委託申報時間為每個轉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轉讓撮合時間為9:30至11:30、13:00至15:00; 2、每個轉讓日9:30發布即時行情; 3、開盤價為該股票當日第一筆成交價; 4、做市轉讓未成交部分可以撤單。
做市轉讓交易按做市商的選擇成交,不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
㈢ 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做市商與不做市商有什麼區別個有什麼利弊
利
:在施行做市商制度後,交易活躍度驟升.
有利於提高上市企業的知名度,選擇一個可
靠的、有較大知名度的做市商做市,可以提
高上市企業的知名度、可信賴性
有利於上市公司股票價格的透明度及可信
度。
有利於股票價格的穩定性,因為做市商為了
維持股票價格的穩定性,必然保有一定的資
金來維持價格穩定。
有利於保持公司股票價格的流動性,因為做
市商同時報賣價和買價,利於投資者做出決
策並買賣。
有利於公司股東股票出讓,如果公司股東在
做市商交易下分批出讓股票,做市商因對公
司較了解,故會在合理價格情況下購買股東
出讓股票
弊
做事價格被做市商壟斷,由於做市商擁有一
定的資金及知名度,買賣雙方都通過做市商
買賣股票,故容易造成股票交易價格被做市
商壟斷
容易被一家做市商壟斷,故上市公司需要和
各個做市商一起協調溝通,保證價格的公允
性
㈣ 新三板對做市商的做市和退出有時間限制嗎
已有做市商做市的股票,後續加入的做市商須在該股票掛牌滿3個月後,方可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且要提前向股轉系統提出申請。
掛牌時採取做市轉讓方式的股票和由其他轉讓方式變為做市轉讓的股票,其初始做市商為股票做市不滿6個月的,不得退出為該股票做市。後續加入的做市商為股票做市不滿3個月的,不得退出為該股票做市。
做市商退出做市的,應當事前提出申請,並經股轉系統同意。做市商退出做時候,1個月內不得申請再次為該股票做市。更多相關知識參考第一路演
㈤ 新三板上市的券商做市是怎麼回事
做市商制度和我們A股報價驅動制度不一樣,在國外很多國家都實行做市商制度,如美國、英國,所謂券商做市,我舉個例子你就明白了,A公司在新三板上市,B券商為其做市,即購買A公司的股票,以後股票的買賣都要通過B券商來進行,交易者想買A公司股票要向B商買,同樣賣出也是賣給B券商。
㈥ 新三板做市商轉讓是什麼意思
新三板股票轉讓可以通過協議轉讓,也可以通過做市商轉讓。所謂做市商轉讓,是買賣雙方通過證券公司的報價進行交易,做市商交易一般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而做市商就是買賣雙方通過主辦券商(證券公司)報價交易。
㈦ 新三板做市是什麼意思
在股票市場,做市轉讓方式是指投資者針對一支具有競爭力的股票發行,人為製造股市交易量膨脹,以吸引更多投資者購買。
在新三板市場,做市轉讓制度是指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在新三板正常轉讓日內,做市商必須連續報出其做市證券的買價和賣價,若投資者的限價申報滿足成交條件,則新三板做市商在其報價數量范圍內,有按其報價履行與其成交的義務。
也就是說,投資者需要買賣股票時,買賣雙方不直接成交,而是通過新三板做市商作為對手方,只要是在報價區間就有成交義務。
新三板做市轉讓制度是對我國資本市場的重大突破,該制度要求做市商對做市證券合理估值、雙向報價,不僅促進市場流動性,更重要的是其價格發現的功能。
做市商在雙向報價過程中,不斷發現股票的合理價格,因此能夠有力地減少滬深股市常見的莊家炒作投機等現象,從而幫助維護市場的穩定。
(7)新三板做市商退出是利空嗎擴展閱讀
市場投資風險
無論對於做市轉讓還是協議轉讓,投資新三板都可能為投資者帶來巨大財富,但也可能讓投資者面臨巨大風險,這也是新三板市場設置較高的投資者准入門檻的重要原因。
目前,新三板市場投資風險主要包括如下幾種類型:掛牌企業運營風險、公司信息披露風險、市場流動性風險、管理制度變遷風險等等。
㈧ 為什麼創業板沒有做市商制度而新三板設置了做市商
因為做市商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市場流動性嗎,和維持市場平衡。新三板是新成立的股權轉讓系統,缺乏市場流動性,所以做市商是很有必要的,早期股票市場剛簡歷的時候也是這個做市商機制。中國的上海和深圳兩個證券交易所採用的交易制度均是以指令驅動為特徵的電子自動對盤系統,做市商機制完全沒有必要。
你就從流動性的角度講
㈨ 新三板做市商轉讓是什麼意思
1、做市商制度是證券公司使用自有資金參與新三板交易,通過自營買賣差價獲得收益的制度。新三板股票轉讓可採取做市方式、協議方式、競價方式或證監會批準的其他轉讓方式。
2、做市板塊的市場功能發揮優於協議。1)增強了新三板股票的流動性:做市使得股權快速分散,雖然成交量未必明顯放大,但做市交易大大增加了交易頻次,縮窄了交易價差,從而大幅提升成交效率;2)價格發現:做市使得原本離散、跳躍的價格開始形成連續的價格曲線,股價的市場公允性大為提升,開始構建估值體系;3)融資:做市公司融資規模更大。
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業務規則(試行)》提出了做市商交易方式,並作出明確規定:股票轉讓可以採取協議方式、做市方式、競價方式或其他中國證監會批準的轉讓方式。2014年8月25日,做市制度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