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二個股票帳號中都有同一隻股票怎麼才能做到利益輸送
股份報價轉讓
證券公司的交易軟體里 應該有這項功能
你可以先試試
在股票正常交易時間里 要求你賣出的量非常大 要吃掉買一以下的所有單
才能實現利益的輸送
除此以外 沒有別的辦法
B. 利益輸送的股,第二天是漲的幾率大嗎
股票上龍虎榜,和第二天漲跌的關系不一定。因為上龍虎榜的數據,有的是利好,有的是利空的,並不是上了龍虎榜,就都是利好的數據。而且,主力資金也可能會利用這些數據做相反的操作。所以看龍虎榜數據來判斷第二天的漲跌,是不可靠的。
C. 上市公司的利益輸送是什麼意思啊
通常指上市公司與公司股票的莊家配合或與其他上市公司配合,利用內幕消息或經營手段達到上市公司的股價波動,或經營業績變化,從而使得莊家或其他公司盈利。自己按事前約定分得利益,最終是公司及股東虧損
D. 利益輸送的股票如何處理
少動,最好別買,你永遠也跟不上莊家。
回答來源---證券市場紅周刊
E. 操縱股票利益輸送怎麼定罪
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取消操縱證券交易罪,刑法第181條第2款),是指以獲取不當利益或轉嫁風險為目的,利用其資金、信息等優勢或者濫用職權操縱市場,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製造證券、期貨市場假象,誘導或者致使投資者在不了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作出證券、期貨投資決定,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秩序的行為。
犯罪處罰
犯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一)通過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或者相互買賣並不持有的證券,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第二百零七條違反本法規定,
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
第二百零九條依照本法對證券發行、交易違法行為沒收的違法所得和罰款,全部上繳國庫。
《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六十二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互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滿20萬元的,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影響期貨交易價格或者期貨交易量的;
(四)為影響期貨市場行情囤積實物的;
(五)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的行為的。
單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刑法條文
第一百八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或者相互買賣並不持有的證券,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證券所有權的自買自賣,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刑法修正案》條文:
六、將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修改為:「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相互買賣並不持有的證券,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證券所有權的自買自賣,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井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F. 存在利益輸送的股票後市是漲還是會跌
漲的多數,沒有利潤賺,人家為什麼來接你盤啊
G. 股市有沒有反對明目張膽的利益輸送的法條
根據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監管法規規定,上市公司和自己的關聯單位發生重組合並,資產購買,或者其他交易的,都應該及時向證監會報告,並公告,接受國家相關監管部門和公眾的監督.
如果上市公司在和自己相關聯單位的交易中,一旦發生發現顯示公平的違規利益輸送,任何單位個人都有權向證監會舉報,經查證核實後都會依法受到嚴厲處罰...
盡管監管法條是嚴格的,但還是有以身試法的上市公司,出現過利益輸送問題,也受到過相應的處罰.
但願今後的市場能不斷的完善制度並加大處罰力度,減少或者不發生利益輸送問題,還市場一個清潔的交易環境!
H. 利益輸送的股票後期是不是看漲
不一定的,,,,莊家有錢,,可以控制
I. 求股票"利益輸送"預警公式
呵呵
朋友如果這個「小程序」我能做出來,你覺得我會給你嗎
我想一定不會的,我誰也不會給,為啥,因為我自己能賺錢,賺很多錢,賺的花不完了,然後差不多A股都是我持有哈哈
然後我軟體「刪除」
然後買個「宇宙飛船」到太空旅行 哈哈
所以說沒有這樣的軟體,有了人家也不會給,
在說了,買什麼軟體能保證賺錢的話,我相信也不會有人賣軟體了,那個公司已經賺錢賺瘋了
所謂賣軟體無非就是賺點辛苦錢
一個軟體公司
招聘幾百個業務員,每天瘋了似的打電話
然後總有人會上當
算了我不說太多了哈哈
自己琢磨吧,如果真想賺錢的話
多分析分析莊家心態,看看股票歷史走勢
這要比找那些簡便方式實惠的多
J. 利益輸送是什麼意思
通常指上市公司與公司股票的莊家配合或與其他上市公司配合,利用內幕消息或經營手段達到上市公司的股價波動,或經營業績變化,從而使得莊家或其他公司盈利。
利益輸送是證券市場上的一種不公平現象。上市公司向大股東進行利益輸送,基金公司旗下基金相互之間的利益輸送,上市公司假重組之名幫助限售解禁股高位套現等,不一而足。這些不公平與利益輸送的行為,無疑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也阻礙著市場的正常發展,應該堅決杜絕!
「利益輸送」是Johnson, La Porta,Lopez de Silanes 和Shleifer (JLLS)在2000年提出的一個概念,原意是指通過地下通道轉移資產行為,企業控制者從企業轉移資產和利潤到自己手中的各種合法和非法行為,這種行為通常是對中小股東利益的侵犯。
我國法律對「利益輸送」並沒有明確的界定,理論界對「利益輸送」的認識也不盡相同,而且大多是從經濟、金融領域對其進行研究的。
有的學者認為,「利益輸送」通常指上市公司與公司股票的莊家配合或與其他上市公司配合,利用內幕消息或經營手段達到上市公司的股價波動,或經營業績變化,從而使得莊家或其他公司盈利;
有的學者認為,「利益輸送」(Tunneling)又稱隧道挖掘,是指控股股東或大股東利用其擁有的絕對股權或控股地位,採取一些不合法的手段,轉移上市公司資產或利潤,甚至掏空上市公司的行為。
利益輸送常見的手段
1、綁標,以不公正的技術標,榜定特定廠商才有投標資格。
2、圍標。
3、以過於低廉的價格,將公有財產販售/出租給私人或財團,不過在某些情況下這種利益輸送是合乎道德的。
例如政府免費提供土地甚至補貼給鐵道公司,因為鐵道公司幾乎有高額虧本,但是鐵道可以大幅減少社會成本及政府支出;在台灣,官員將其稱為肥肉配瘦肉(為了讓公司做對社會有利的虧本生意,給他一些好賺的生意補償),而高雄捷運的虧損就是政府給予利益過少的例子。
4、指定廠商議價。
5、先低價搶標,後再追加預算。
6、收買評審委員。
7、透漏底標給投標廠商。
8、使用基金會轉移資產。
9、將藝術性的設計圖或表演指定給自己人承接,但價格過高或成品缺乏藝術價值;這是因為藝術有難以估價比較、不能以傳統方式競標的特性,相關法令會特別寬松,這可以合法將大筆公帑(而非合理報酬)送給自己人。
10、政府持有的基金在進出股市交易前,先行泄漏交易相關資訊,也就是報明牌,供他人短線炒作。
11、有些法律會阻擋特定人物的不當利益而產生公共利益,民代因為自身因素而阻擋這種法案也是利益輸送,例如自家開工廠的立委阻擋更嚴格的排放及噪音法案,吸煙立委阻擋擴大禁煙范圍的法案,仍算是廣義的貪污。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利益輸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