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三板小股東如何退出
原始股權的話可以協議轉讓的。
『貳』 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之後的退出機制怎麼樣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的退出機制如何考慮?
答:「有進有退」、「新陳代謝」是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條件。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為掛牌公司提供了市場化的准入途徑,也提供了市場化的退出機制。
根據業務規則,掛牌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終止其股票掛牌:
(一)中國證監會核准其公開發行股票並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證券交易所同意其股票上市;
(二)終止掛牌申請獲得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同意;
(三)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的,自期滿之日起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年度報告或半年度報告;
(四)主辦券商與掛牌公司解除持續督導協議,掛牌公司未能在股票暫停轉讓之日起三個月內與其他主辦券商簽署持續督導協議的;
(五)掛牌公司經清算組或管理人清算並注銷公司登記的;
(六)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導致公司終止掛牌的情形消除後,經公司申請、主辦券商推薦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同意,公司股票可以重新掛牌。
退出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掛牌公司將有更多個性化的選擇。根據企業意願,我們可提供非公開轉讓、登記託管等相關服務;市場規模拓展到一定階段,我們也將根據需要在市場內部進行分層管理。
『叄』 新三板掛牌公司的退出機制如何考慮
(1)中國證監會核准其公開發行股票並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證券交易所同意其股票上市;
(2)終止掛牌申請獲得新三板同意;
(3)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的,自期滿之日起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年度報告或半年度報告;
(4)主辦券商與掛牌公司解除持續督導協議,掛牌公司未能在股票暫停轉讓之日起三個月內與其他主辦券商簽署持續督導協議的;
(5)掛牌公司經清算組或管理人清算並注銷公司登記的;
(6)新三板規定的其他情形。
『肆』 新三板企業員工離職股份怎麼辦
新三板企業員工離職股份通常需要按照股票購買時的約定執行,通常是用人單位以現行的價格回收勞動者的股份。
《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伍』 新三板的退出機制有哪些
樓主應該是咨詢新三板股權的退出方式,本文參考「投三板 」的新三板問答
一 當企業達到創業板要求可以選擇轉板退出
二當企業在新三板上市後,可以選擇合適的股票價格退出
『陸』 新三板客戶投資退出機制
1、並購退出:上市公司並購,非上市公共公司並購。
2、IPO退出: 轉板到主板、中小板、創業板。
3、連環交易:基金存續期滿,後期仍有較大收益空間,可將該部分股權出售給其它基金。
4、大股東回購:企業不達預期,則通過對賭協議回購。
『柒』 新三板公司原始小股東退股如何退
公司要各位股東:因配合新三板上市需求,現需各位股東在建設銀行開銀行主卡,並開通網銀,銀行卡密碼和U盾(密碼器)交回瀛匯公司出納,因為新三板上市財務必須要規范的,這是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券商事務所共同討論後最好的處理方案,提交銀行卡,密碼身份證,沒相關文件說明
『捌』 新三板定向增發怎麼退出
隨著新三板利好政策不斷推出,新三板的交易量、企業數量、融資規模不斷壯大,新三板定增吸引了越來越多資本的關注。隨著新三板定增市場的火爆,如此龐大的資金如何退出也成了需要思考的問題。目前,新三板企業定向增發主要退出渠道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二級市場交易退出
通過二級市場交易退出的方式包括協議轉讓和做市,由於做市商能為新三板提供流動性,故相比協議轉讓來說流動性更好。兩者具體模式如下:
在做市制度下,券商要為企業做市,必須要獲取其一部分股權,而正是券商獲取做市籌碼這個過程即為機構提供了新的退出方式。做市商實際上類似於批發商,從做市公司處獲得庫存股,然後當投資者需要買賣股票時,投資者間不直接成交,而是通過做市商作為對手方,只要是在報價區間就有成交義務。同時,做市商通常能夠給企業帶來公允的市場價格,在定增股份退出時也較為接近市場價格。
協議轉讓即買賣雙方以協議約定的價格向系統申報,最終達成交易。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在協議轉讓上接受意向申報、定價申報和成交確認申報,簡單概述為以下幾種方式:意向申報,不具備成交功能,通過股轉系統網站的投資者專區完成,只向市場發布,不參與撮合;定價申報,通俗些說就是投資者通過主辦券商向市場申報買單或賣單,在此報送中,無須填寫約定號,系統接收後自動分配約定號;成交確認申報,可以通俗理解為在市場上尋找買單或賣單,並對有意向的買單或賣單進行確認,正式買入或者是賣出,在向系統申報時,必須填寫有意向的買單或是賣單的約定號。
(二)並購退出
新三板市場覆蓋的企業及業務類型越來越豐富,為並購方,特別是相關上市公司提供了可選擇的標的范圍,同時經過新三板的要求,三板公司的管理規范及財務狀況也要好於其他普通企業,這就大大減少了並購成本。在去年6月27日,證監會發布的《非上市公眾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和《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更為新三板企業參與並購重組創造了軟環境。
如《收購辦法》明確,投資者自願選擇以要約方式收購公眾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購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約,也可以向被收購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約。同時,收購人可以採用現金、證券、現金與證券相結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購公眾公司的價款。
在2014年,新三板市場因並購重組而終止掛牌的企業就達到了53家。而在今年,僅在3月,新三板公司天翔昌運(430757)發布收購報告書,海文投資擬以現金認購公司發行的539萬股股份。交易完成後,海文投資將持有公司25.04%股份,此次收購將導致天翔昌運控制權發生變化,海文投資將成為天翔昌運的控股股東。2月初,中鈺資本也宣布以1.01元/股的價格認購新三板公司華欣遠達(430118)670萬股股份,收購完成後其持股比例達到67.08%,成為華欣遠達的控股股東。涉及到上市公司的,還有東江環保收購新三板企業新冠億碳,通鼎光電收購新三板企業瑞翼信息51%控股權,東方國信收購新三板企業屹通信息100%股份等案例。
(三)轉板退出
2014年10月,證監會《關於支持深圳資本市場改革創新的若干意見》明確表示,將推動在創業板設立專門的層次,允許符合一定條件尚未盈利的互聯網和科技創新企業在新三板掛牌滿一年後到創業板發行上市。
截至目前,相繼有9家新三板掛牌公司成功轉板至主板或創業板,包括世紀瑞爾、北陸葯業、久其軟體、博暉創新、華宇軟體、佳訊飛鴻、東土科技、粵傳媒,他們通過IPO合計募集資金超過40億元人民幣。2014年1月23日,登陸創業板的安控股份成為了新三板歷史上第9家成功轉板的公司,也是新三板實現全國擴容後的首家通過IPO上市的掛牌公司。新三板企業轉板的成功,表面國務院文件提及的多層次市場有機聯系正在有效推進。
『玖』 股權融資退出方式是怎麼樣的
您好,股權融資退出方式有很多種,包括:
1.首次公開發行投資人最喜歡的退出方式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也就是常說的上市,是指企業發展成熟以後,通過在證券市場掛牌上市使私募股權投資資金實現增值和退出的方式,企業上市主要分為境內上市和境外上市,境內上市主要是指深交所或者上交所上市,境外上市常見的有港交所、紐交所和納斯達克等。
2.並購退出:未來最重要的退出方式
並購指一個企業或企業集團通過購買其他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或資產,從而影響、控制其他企業的經營管理,並購主要分為正向並購和反向並購,正向並購是指為了推動企業價值持續快速提升,將並購雙方對價合並,投資機構股份被稀釋之後繼續持有或者直接退出;反向並購直接就是以投資退出為目標的並購,也就是主觀上要兌現投資收益的行為,按現在的情況看,有些並購案是不得已而為。
通過並購退出的優點在於不受首次公開發行諸多條件的限制,具有復雜性較低、花費時間較少的特點,同時可選擇靈活多樣的並購方式,適合於創業企業業績逐步上升,但尚不能滿足上市的條件或不想經過漫長的等待期,而創業資本又打算撤離的情況,同時,被兼並的企業之間還可以相互共享對方的資源與渠道,這也將大大提升企業運轉效率。
3.新三板退出:最受歡迎的退出方式
相對於其他退出方式,新三板主要有以下優點:
其一,新三板市場的市場化程度比較高且發展非常快;
其二,新三板市場的機制比較靈活,比主板市場寬松;
其三,相對主板來說,新三板掛牌條件寬松,掛牌時間短,掛牌成本低;
其四,國家政策的大力扶持。
但是新三板市場的流動性、退出價格卻一直飽受資本市場詬病。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投資者門檻過高、做市券商的定位偏差、做市商數量不足、政策預期不明朗等造成。關於增加做市商、擴大做市商范圍等改革措施未來仍有完善空間。
對企業來說,鑒於新三板市場帶來的融資功能和可能帶來的並購預期,廣告效應以及政府政策的支持等,是目前中小企業一個比較好的融資選擇;對機構及個人來說,相對主板門檻更低的進入壁壘及其靈活的協議轉讓和做市轉讓制度,能更快實現退出。
4.借殼上市:另類的首次公開發行退出
所謂借殼上市,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過收購一些業績較差,籌資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剝離被購公司資產,注入自己的資產,從而實現間接上市的操作手段。
5.股權轉讓:快速的退出方式
股權轉讓指的是投資機構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套現退出的一種方式。常見的例如私下協議轉讓、在區域股權交易中心(即四板)公開掛牌轉讓等。
6.回購:收益穩定的退出方式
回購主要分為管理層收購(mbo)和股東回購,是指企業經營者或所有者從直投機構回購股份。
7.清算:投資人最不願意看到的退出方式
清算是一個企業倒閉之前的止損措施,並不是所有投資失敗的企業都會進行破產清算,申請破產並進行清算是有成本的,而且還要經過耗時長,較為復雜的法律程序,如果一個失敗的投資項目沒有其他的債務,或者雖有少量的其他債務,但是債權人不予追究,那麼,一些創業資本家和企業不會申請破產,而是會採用其他的方法來經營,並通過協商等方式決定企業殘值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