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三板優先股是什麼
優先股是優先分配利潤和分紅的股票,參考投三板,詳情你可以到上面具體了解
② 新三板優先股有哪些特點
2015年9月22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接連發了四個公告:關於發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優先股業務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業務指引》)的公告。與普通新三板股票相比,優先股具有如下特點(新三板融資定增上第一路演):
(一)優先分配利潤
優先股股東按照約定的票面股息率,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公司應當以現金的形式向優先股股東支付股息,在完全支付約定的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東分配利潤。
(二)優先分配剩餘財產
公司因解散、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時,公司財產在按照公司法和破產法有關規定進行清償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優先向優先股股東支付未派發的股息和公司章程約定的清算金額,不足以支付的按照優先股股東持股比例分配。
(三)優先股轉換和回購
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規定優先股轉換為普通股、發行人回購優先股的條件、價格和比例。轉換選擇權或回購選擇權可規定由發行人或優先股股東行使。發行人要求回購優先股的,必須完全支付所欠股息,但商業銀行發行優先股補充資本的除外。優先股回購後相應減記發行在外的優先股股份總數。
③ 最低1%最高12.5%,新三板優先股怎麼發
1、什麼樣的公司適合發行優先股融資?
1)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可以發行優先股補充一級資本,滿足資本充足率的監管要求;
2)資金需求量較大、現金流穩定的公司,發行優先股可以補充低成本的長期資金,降低資產負債率,改善公司的財務結構;
3)創業期、成長初期的公司,股票估值較低,通過發行優先股,可在不稀釋控制權的情況下融資;
4)進行並購重組的公司,發行優先股可以作為收購資產或換股的支付工具。
2、掛牌公司非公開發行優先股有什麼條件?
合法規范經營;
公司治理機制健全;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什麼情況下不能發行優先股?
1)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最近十二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
3)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4)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5)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6)存在可能嚴重影響公司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仲裁、市場重大質疑或其他重大事項;
7)其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
8)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4、發行優先股有什麼要求?
已發行的優先股不得超過公司普通股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五十,且籌資金額不得超過發行前凈資產的百分之五十,已回購、轉換的優先股不納入計算。
5、優先股票面股息率怎麼定價?
公開發行優先股的價格或票面股息率以市場詢價或證監會認可的其他公開方式確定。非公開發行優先股的票面股息率不得高於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年均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
6、可發行可轉換優先股嗎?
上市公司不得發行可轉換為普通股的優先股。但商業銀行可根據商業銀行資本監管規定,非公開發行觸發事件發生時強制轉換為普通股的優先股,並遵守有關規定。
7、新三板優先股採用什麼樣的轉讓方式?
考慮到非公開發行的相同條款優先股經轉讓後投資者不能超過二百人的特點及優先股的流動性需求,全國股轉系統為優先股轉讓提供協議轉讓安排。
8、發行對象有何要求?
1)發行人數上,每次發行對象不得超過200人,且持有相同條款優先股的發行對象累計不得超過200人。
2) 只能向合格投資者發行優先股,合格投資者范圍主要包括:
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和保險公司等;
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於銀行理財產品、信託產品、投連險產品、基金產品、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等;
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萬的企業法人;
實繳出資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萬元的合夥企業;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符合國務院相關部門規定的境外戰略投資者;
除發行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配偶以外的,名下各類證券賬戶、資金賬戶、資產管理賬戶的資產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萬元的個人投資者;
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合格投資者。
9、什麼時候能交易轉讓?
優先股發行時可以申請上市交易或轉讓,設限售期或不設限售期都可以。掛牌公司非公開發行的優先股可以在股轉系統轉讓,轉讓范圍僅限合格投資者。10、該向誰申請?
掛牌公司優先股股東和普通股股東人數合並累計不超過200人的,證監會豁免核准,由全國股轉系統備案管理。優先股股東和普通股股東人數合並累計超過200人發行優先股的,由證監會核准。11、發行程序是怎樣的?
董事會先公開披露優先股發預案、獨立董事發表專項意見並與董事會決議一同披露、股東大會審議、由保薦人保薦並向證監會申報、發審委審核。
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公司應在六個月內實施首次發行,剩餘數量應當在二十四個月內發行完畢。首次發行數量應當不少於總發行數量的百分之五十。12、發行優先股後,在信披露方面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發行優先股的掛牌公司,在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中,應當設專章披露優先股的相關情況;在日常信息披露中,涉及優先股付息、回售/贖回、轉換、表決權恢復等特殊事項,應當發布專門的臨時公告。
④ 新三板優先股有哪些
2015年9月22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接連發了四個公告:關於發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優先股業務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業務指引》)的公告。與普通新三板股票相比,優先股具有如下特點(新三板融資定增上第一路演): (一)優先分配利潤 優先股股東按照約定的票面股息率,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公司應當以現金的形式向優先股股東支付股息,在完全支付約定的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東分配利潤。 (二)優先分配剩餘財產 公司因解散、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時,公司財產在按照公司法和破產法有關規定進行清償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優先向優先股股東支付未派發的股息和公司章程約定的清算金額,不足以支付的按照優先股股東持股比例分配。 (三)優先股轉換和回購 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規定優先股轉換為普通股、發行人回購優先股的條件、價格和比例。轉換選擇權或回購選擇權可規定由發行人或優先股股東行使。發行人要求回購優先股的,必須完全支付所欠股息,但商業銀行發行優先股補充資本的除外。優先股回購後相應減記發行在外的優先股股份總數。
⑤ 新三板非公開發行優先股的發行對象有何規定
按照《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一,發行人數上,每次發行對象不得超過200人,且持有相同條款優先股的發行對象累計不得超過200人。
第二,只能向合格投資者發行優先股,合格投資者范圍主要包括:(1)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信託公司和保險公司等;(2)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於銀行理財產品、信託產品、投連險產品、基金產品、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等;(3)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萬的企業法人;(4)實繳出資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萬元的合夥企業;(5)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符合國務院相關部門規定的境外戰略投資者;(6)除發行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配偶以外的,名下各類證券賬戶、資金賬戶、資產管理賬戶的資產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萬元的個人投資者;(7)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合格投資者。
⑥ 什麼是新三板優先股(規則,發行情
優先股是優先分配利潤和分紅的股票,參考投三板,詳情你可以到上面具體了解。
⑦ 上市公司增發優先股對該公司股票將有什麼影響
上市公司不公開發行股票,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定向增發,另一種是引入戰略投資者。 嚴格來說,上市公司不公開發行股票是沒有利好利空的說法的,關鍵是看公司募集到這部分錢用於做什麼。 如果上市公司是高成長性的,具有很大的發展潛力,那麼,無論是公開還是非公開發行股票,都是一種利好,表明公司募集資金用於擴大生產,這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是能給公司創造更多的利潤。 如果上市公司業績一直不好,又沒有找到什麼好的投資項目,那麼公司比較募集到資金,這時大家就會認為公司業績還是沒有改善,那麼股價還是會跌的。
⑧ 新三板優先股有哪幾種類型
2015年9月22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接連發了四個公告:關於發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優先股業務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業務指引》)的公告。與普通新三板股票相比,優先股具有如下特點(新三板融資定增上第一路演):
(一)優先分配利潤
優先股股東按照約定的票面股息率,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公司應當以現金的形式向優先股股東支付股息,在完全支付約定的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東分配利潤。
(二)優先分配剩餘財產
公司因解散、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時,公司財產在按照公司法和破產法有關規定進行清償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優先向優先股股東支付未派發的股息和公司章程約定的清算金額,不足以支付的按照優先股股東持股比例分配。
(三)優先股轉換和回購
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規定優先股轉換為普通股、發行人回購優先股的條件、價格和比例。轉換選擇權或回購選擇權可規定由發行人或優先股股東行使。發行人要求回購優先股的,必須完全支付所欠股息,但商業銀行發行優先股補充資本的除外。優先股回購後相應減記發行在外的優先股股份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