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問一下:現在公司需要募集資金在新三板上市,內部現在認購股權,讓員工投錢進
這個,如果企業盈利和發展情況正常,那就是好事。
如果不是這樣,那就要慎重了,酌情認購。
『貳』 准備掛牌新三板企業可以向社會募集資金嗎
你好,不能。但可以向特定群體募資。
『叄』 新三板備案前使用了募集資金怎麼辦
企業在向全國股轉系統提交股票發行備案材料前或在未取得股票登記函的情況下,提前使用募集資金,就違反了相關規定。會被罰
『肆』 一般新三板上市前發行股權多少錢一股
未上新三板前,一般是2-5塊,具體價格也要看公司定。一般是這個價。上新三板後,定增價格一般是10元左右。
『伍』 新三板借殼上市能募集配套資金嗎
問題的意思是新三板的公司想借殼上主板募集資金,還是未上市的公司想借殼新三板上市企業啊?
如果新三板的上市公司自身發展確實牛了,並且足夠有錢了,直接上主板就好,借殼上意義不大呀。
如果想借新三板公司的殼上市,至今沒聽說過有誰會這樣考慮。
『陸』 擬新三板上市,股改之前增資擴股,社會募集資金,合法嗎法律依據及程序
這種嚴格意義上來說是不合法的,如果股改之前公開募集,屬於非法融資!可以尋找機構投資者進行戰略投資
『柒』 企業在上新三板之前,股改的時候,對社會公開募集資金,是否屬於非法集資
不屬於
在新三板上市前需要去股權交易中小掛牌,經審核合格後就可以募集資金
『捌』 企業在上新三板之前對社會公開募集資金,是否屬於非法集資
不屬於 在新三板上市前需要去股權交易中小掛牌,經審核合格後就可以募集資金
『玖』 新三板ipo是什麼需要什麼條件
一個企業掛牌新三板的項目,就是一個簡版的IPO。這有兩層意思,一是它與IPO上市有很多相似之處,所以一定要嚴格要求(如果企業有轉板IPO的計劃,則更應如此);二是它與IPO相比,門檻低、流程少、時間短、費用省,所以流程可以適當簡化,沒有必要、也不可能死搬IPO的所有規則。
IPO即首次公開募股,根據最新發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的規定,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發行人需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等。犀牛之星編輯為您詳細介紹關於IPO需要滿足的條件。
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新三板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發行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3、發行人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二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4、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5、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6、發行人應當主要經營一種業務,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境保護政策。
7、發行人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8、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所持發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9、發行人資產完整,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獨立,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以及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
10、發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審計委員會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11、發行人應當建立健全股東投票計票制度,建立發行人與股東之間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切實保障投資者依法行使收益權、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求償權等股東權利。
12、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和披露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和相關信息披露規則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13、發行人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公司運行效率、合法合規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結論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14、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勤勉,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資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一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
15、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
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的情形。
16、發行人募集資金應當用於主營業務,並有明確的用途。募集資金數額和投資方向應當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管理能力及未來資本支出規劃等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