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哪些名人愛下國際象棋
胡榮華1945年生,江蘇鹽城人。中國象棋國際特級大師、國家級教練。15歲時奪得全國象棋冠軍,至1979年第四屆全運會,接連10次蟬聯全國冠軍,曾接連參加六屆亞洲錦標賽,都得團體金牌,1990年參加第一屆世界錦標賽,獲團體冠軍,並獲個人第二名。1983年獲國家體委的體育運動榮譽獎章。1984年任上海棋社社長。著有《胡榮華對局集》、《反宮馬專集》等。
本報訊(記者王敬陽)中國象棋特級大師胡榮華近日針對象棋比賽中和棋泛濫的現象,警告說,這種現象嚴重地阻礙了象棋運動的發展,「如不迅速改變,象棋必將在死胡同里越走越窄」,並建議從計分方法上加以改進,以減少和棋。
胡榮華近日連續在新民晚報上發表文章談到象棋改革問題,他分析了和棋泛濫的幾個原因:一是棋手大都抱著「先立於不敗之地」的觀念,所以布局行棋都以穩健為本,這樣
和棋概率就大大增加;二是「消極和棋」,當一方在布局伊始就竭力求和,其棋勢就很難展開,特別是如果執紅先走的一方蓄意求和,後走一方就更難有所作為;三是「默契和棋」,當雙方都認為和棋是最佳結局,則自然會達成一種默契。「和棋泛濫」的最典型例子發生在「五羊杯」賽上,雖然參加比賽的8位棋手都是棋壇頂尖高手,但有兩次比賽在全部56盤棋中,竟有55盤和棋,只有一盤棋分出了勝負,而贏一盤棋的棋手獲得冠軍,輸一盤棋的棋手則墊了底。因此,胡榮華及許多象棋界人士都認為,目前很多比賽的賽制實際上已嚴重阻礙了象棋運動的發展,如不迅速改變,象棋必將在死胡同里越走越窄。
對此,胡榮華認為從改進計分方法著手,可以減少和棋的出現,有助於象棋運動改革和發展。他建議普遍實行淘汰賽,即弈和判先行方告負,但給先行方時限多一些。
對於無法實行淘汰賽的比賽,胡榮華建議用計分方法來促進象棋選手對取勝的渴望,即贏棋記3分,和棋先走方記1分,後走方記2分,但也給先行方時限多一些。
目前,三項棋均已舉辦全國聯賽,但象棋聯賽的影響不及圍棋聯賽和國際象棋聯賽,對於這項中國「國粹」運動,象棋界人士大多認為改革勢在必行,且時不我待。
B. 有哪些名人愛下國際象棋
胡榮華1945年生,江蘇鹽城人。中國象棋國際特級大師、國家級教練。15歲時奪得全國象棋冠軍,至1979年第四屆全運會,接連10次蟬聯全國冠軍,曾接連參加六屆亞洲錦標賽,都得團體金牌,1990年參加第一屆世界錦標賽,獲團體冠軍,並獲個人第二名。1983年獲國家體委的體育運動榮譽獎章。1984年任上海棋社社長。著有《胡榮華對局集》、《反宮馬專集》等。
本報訊(記者王敬陽)中國象棋特級大師胡榮華近日針對象棋比賽中和棋泛濫的現象,警告說,這種現象嚴重地阻礙了象棋運動的發展,「如不迅速改變,象棋必將在死胡同里越走越窄」,並建議從計分方法上加以改進,以減少和棋。
胡榮華近日連續在新民晚報上發表文章談到象棋改革問題,他分析了和棋泛濫的幾個原因:一是棋手大都抱著「先立於不敗之地」的觀念,所以布局行棋都以穩健為本,這樣
和棋概率就大大增加;二是「消極和棋」,當一方在布局伊始就竭力求和,其棋勢就很難展開,特別是如果執紅先走的一方蓄意求和,後走一方就更難有所作為;三是「默契和棋」,當雙方都認為和棋是最佳結局,則自然會達成一種默契。「和棋泛濫」的最典型例子發生在「五羊杯」賽上,雖然參加比賽的8位棋手都是棋壇頂尖高手,但有兩次比賽在全部56盤棋中,竟有55盤和棋,只有一盤棋分出了勝負,而贏一盤棋的棋手獲得冠軍,輸一盤棋的棋手則墊了底。因此,胡榮華及許多象棋界人士都認為,目前很多比賽的賽制實際上已嚴重阻礙了象棋運動的發展,如不迅速改變,象棋必將在死胡同里越走越窄。
對此,胡榮華認為從改進計分方法著手,可以減少和棋的出現,有助於象棋運動改革和發展。他建議普遍實行淘汰賽,即弈和判先行方告負,但給先行方時限多一些。
對於無法實行淘汰賽的比賽,胡榮華建議用計分方法來促進象棋選手對取勝的渴望,即贏棋記3分,和棋先走方記1分,後走方記2分,但也給先行方時限多一些。
目前,三項棋均已舉辦全國聯賽,但象棋聯賽的影響不及圍棋聯賽和國際象棋聯賽,對於這項中國「國粹」運動,象棋界人士大多認為改革勢在必行,且時不我待。
C. 銷售過期食品添加劑應如何處罰
第一種意見認為,《食品安全法》第二條明確了該法的適用范圍,包括從事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經營活動。因此,對流通環節食品添加劑的監管應當適用《食品安全法》關於食品經營者的具體規定。而《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第(八)項明確規定禁止生產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故對王某銷售過期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可以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第二種意見認為,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經營活動雖然屬於《食品安全法》調整范圍,但《食品安全法》對銷售過期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沒有明確的罰則,不能適用《食品安全法》予以處罰。而《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銷售者不得銷售失效、變質的產品,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添加劑應當視為失效或變質產品,故對王某銷售過期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可以直接依據《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筆者認為,上述兩種意見均不正確,其理由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經營雖然屬於《食品安全法》調整范圍,但《食品安全法》只對食品添加劑的生產規定了生產許可證制度,同時明確是按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規定執行;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等條款也只對食品添加劑的生產和使用作了具體規定,並沒有涉及流通環節食品添加劑的監管。況且,許多食品添加劑本身就是化工產品,不能直接入口,與食品有著本質的區別,不能把食品和食品添加劑混為一談,更不能適用《食品安全法》對流通環節的問題食品添加劑進行查處。 二、食品添加劑雖不屬食品,但它屬工業產品,作為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監管部門應依法對流通領域食品添加劑的質量問題進行監管。就本案而言,過期食品添加劑是否失效或變質,只有經過檢測檢驗才能做出判斷。在沒有檢測檢驗的情況下,不能直接把過期食品添加劑當作失效或變質的工業產品來處理。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王某銷售的過期食品添加劑屬於《江蘇省懲治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條例》第六條第(三)項所指的「過期、失效或者變質的」過期商品,屬於假冒偽劣商品范疇。依據該條例第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對王某銷售過期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更為適用。 (王敬陽) 作者:王敬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