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為什麼發不出工資的公司能夠上市
上市不是為了更好的發展,而是苟延殘喘的公司殼子能夠賣個好價錢。老闆也從來不關心公司業績,權利一放,小打小鬧別玩出格了幾乎不管的,老闆一門心思就放在炒作,炒作,炒作。
② 公司發不出工資,面臨倒閉,怎麼辦
用人單位倒閉,應該為勞動者結清全部工資,並且額外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標准為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如果該用人單位拒絕結清工資和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部分地區還需要提供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然後給雙方舉證期;之後開庭審理,並且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代理,自己親自處理,我可以為你提供遠程指導。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③ 法律咨詢:新三板上市公司拖欠員工工資怎麼辦
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直接提起勞動仲裁。
④ 新來的公司幾個月都發不出工資了,我該繼續嗎
發不出了工資,你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反映情況,讓他們幫你要錢。
⑤ 我做了個發放工資表銀行為什麼發不出去
你好!這個情況應該咨詢銀行,要麼金額不符,要麼是你提供的卡號不符……
⑥ 公司要在今年上市,發行原始股,但是公司發不出工資
連工資都發不出的公司,上三板也夠嗆。老闆畫的大餅。上股權交易中心,也賣不了多少錢。
⑦ 工資發不出,怎麼辦
你要是沒錢用了,就可以給他說預知,你不能給自己發,那叫挪用公款,是犯法的,可是你怎麼6各月不發工資還不找他談話呢,口頭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要是他真的沒錢了,你辭職也拿不到錢啊,要麼繼續干,先拿點錢用,但一定要經過他的同意,不想干也可以辭職,主要看你們老闆怎麼想
他要是給你個借條可以
⑧ 如果工資表已經交上去了不發工資怎麼辦呢
看到這提問,能感覺到打工者勞動者心裡的一點擔憂,現在這個世態,發工資的事,是最讓人擔心的事,現在各地用人單位(老闆)拖欠工資剋扣工資的事經常有,勞動者應該想辦法,針對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剋扣工資的事,注意預先做一些相應的准備辦法,提防被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剋扣工資而遭受損失,以防萬一、以備萬一、有備無患
國法、天理、人情,都不允許拖欠工資,勞動者是否能夠准時足額拿到自己的勞動報酬工資,是最讓人不放心的事,國家政府的法律明確規定「拖欠工資的剋扣工資的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
國家法律規定:超過約定日期30天(一個月)的屬於拖欠工資。
現在國家政府已經有法律規定,如果有拖欠工資剋扣工資的,勞動者應該可以向政府有關部門投訴告發舉報,通過法律途徑拿回屬於自己的工資,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公司、企業、私人老闆,各種單位,等等)拖欠工資的剋扣工資的,屬於違法犯罪」,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以違法方式對待勞動者的,勞動者有權辭職,有權向政府有關部門投訴告發舉報
按照現在國家政府的法律規定:企業拖欠工資的,如果勞動者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申請「拖欠工資賠償金」,政府有關部門(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12333、勞動監察大隊、法院)應該依法判處企業(或者老闆)按照拖欠工資的數目的百分之二十五(25%)的款額的賠償金,賠付給被拖欠工資的勞動者,這是付給被拖欠工資100%(百分之一百)之外的,也就是總共應該付給勞動者125%(百分之一百,加上百分之二十五)款額。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者應該要有與用人單位(各種的大小企業、公司、單位、私人老闆,各種單位,等等)存在勞動關系(打工、付出勞動力)的事實證據,這些都可以:協議合同、欠條、有關拖欠工資和索要工資的錄音、視頻錄像,上班打工的打卡記錄,上班勞動工作的視頻錄像,曾經填過的各種表格、之前曾經領取工資的憑證、領取物品的憑證、上崗證、出入證、胸章、胸牌、臂章、單位發的工作服工作帽、單位發的勞保用品、各種各樣的文字材料資料,微信上簡訊上電腦上涉及雙方發給工資數目與拖欠工資及索要工資的各種信息、介紹人、中介人、知情人、證明人,等等,都可作為事實證據。勞動者平時應該注意保留多個這樣的事實證據,以防萬一,以備萬一。有備無患
用人單位假如說已經付給勞動者足額工資,那麼,用人單位應該必須提供其單位已經發足額工資給勞動者的事實的憑據,這些憑據里必須有經過勞動者本人簽字(用人單位發放現金工資的表格上應該有勞動者本人的簽字,或者在付給現金工資之時簽字收到現金工資的簽收字條上必須有勞動者本人簽字,這些都是憑據,都可以加上手印)。如果用人單位通過銀行卡付給勞動者足額工資的,應該有銀行列印的用人單位已經支付工資到勞動者本人銀行卡的流水帳單(這是憑據)。如果用人單位無法提供這些已經付給勞動者工資的憑據,這就證明用人單位事實上沒發足額工資給勞動者本人。
勞動者應該向當地政府的有關管理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電話12333、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12345投訴熱線電話)投訴告發舉報,要求政府有關部門幫助解決這個拖欠工資的事,同時打電話12348法律援助熱線電話,這是政府提供免費律師幫助勞動者各種問題的電話號碼,可以通過這個電話要求政府提供的免費律師幫助你們在法律方面得到援助,也可以和免費律師商量辦法,以便順利維護你們勞動者的各項合法權益與五險一金和工資收入及賠償金。
有欠條的(或者 「調解書」、「還款協議」等等之類的白紙黑字的文字憑據),可以直接到法院提出起訴,要求法院判決用人單位老闆支付欠條(調解書、還款協議)里的工資數額給勞動者。
國家政府現在有法律明確規定「拖欠工資的剋扣工資的屬於違法犯罪,拖欠剋扣一個人的工資超過五千元的屬於「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超過三萬元或者超過十個人的屬於嚴重違法犯罪,嚴重的要判刑關進牢獄。」、「用人單位應簽訂勞動協議合同,並且給每一位勞動者(工人、農民工、員工、民工、職工,等等)繳納社會保險費(五險一金)」,「用人單位應將工資直接發放給勞動者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用人單位應該可委託銀行發放勞動者工資。」
企業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給勞動者繳足社保費並且按時足額發給工資,否則,政府執法部門會依法嚴格處罰違法的企業。私人老闆同樣必須按照國家政府的法律發給各項勞動報酬與勞動保護用具和辦理社會保險費「五險一金」並且按時付給工資,如果違反有關工資和社會保險的法律規定及勞動報酬與勞動保護的法律規定,政府同樣會嚴格依法懲處違法的私人老闆。
1、根據《社會保險法》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勞動者(農民工、職工、員工,民工、工人、所有的打工者)繳足「五險一金」,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合同時,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都屬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2、《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中,也就是說,企業在試用期間也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保。
3、據《社會保險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系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該項義務不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通過約定變更或者放棄。
第一步應該爭取協商解決,可以直接找用人單位(企業、公司、等等,各種各樣的大大小小的用人單位)的法人代表、實際投資人、老闆、財務部門、財務經理。能協商解決最好,協商不合,就向當地的政府有關部門投訴告發舉報,(12345投訴熱線電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電話號12333、勞動監察大隊、12348法律援助熱線電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局裡的勞動仲裁科、工商管理局、財政稅務局、建設局、法院、監察局、都可以),會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幫助的
記住:一定要有存在勞動關系的事實證據,這些都可以:協議合同、欠條、有關拖欠工資和索要工資的錄音、視頻錄像,上班打工的打卡記錄,上班勞動工作的視頻錄像,曾經填過的各種表格、之前曾經領取工資的憑證、領取物品的憑證、上崗證、出入證、胸章、胸牌、臂章、單位發的工作服工作帽、單位發的勞保用品、各種各樣的文字材料資料,微信上簡訊上電腦上涉及雙方發給工資數目與拖欠工資及索要工資的各種信息、介紹人、中介人、知情人、證明人,等等,都可作為事實證據。勞動者平時應該注意保留多個這樣的事實證據,以防萬一·,以備萬一。有備無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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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發不出工資怎麼辦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第三條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單位拖欠工資是一個常見的問題,勞動者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