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秦阿房宮簡介
阿房宮,秦宮名,遺址在今陝西省西安市西南。秦始皇統一中國,認為首都咸陽的宮殿太小,便大興土木,於公元前二一二年,發徒卒七十餘萬人,在渭水南面營造阿房宮,「先作前殿阿房,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坐萬人,下可建五丈旗」(《史記·秦始皇本紀》)。宮未建成,秦國滅亡。項羽攻入咸陽,放火焚毀。阿房,猶言近旁。「以其去咸陽近,且號阿旁」(《漢書·賈山傳》顏師古注)。也有說因其形「四阿房廣」(言四角有曲檐)而得名。杜牧在《上知己文章啟》中說:「寶歷(唐敬宗年號)大起宮室,廣聲色,故作《阿房宮賦》。」(《樊川文集》卷十六)可見這是借秦警唐之作,目的在於通過寫阿房宮事總結亡秦教訓,使唐敬宗李湛引為鑒戒:統治者橫征暴斂,荒淫無度,其結果只能是民怨沸騰,國亡族滅。
『貳』 阿房宮股票現在有無
這只股票目前在A股市場是沒有的。如果你有聽說 阿房宮股票, 是不是未上市的股票。
我國證券市場分為上市股票和非上市股票。 上市股票就是在A股市場上交易的股票,較為集中。非上市股票也有專門的機構在代理,但較分散,沒有統一規模。
『叄』 秦阿房宮股票菅理公司現住址在什麼地方
西安臨潼。
『肆』 秦阿房宮股票怎麼辦
將近十年前的事了吧,這家號稱是在境外上市的股票,也就是眾多境外上市騙局裡的一個。
『伍』 陝西秦阿房宮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陝西秦阿房宮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於2004年3月5日在陝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雷應魁,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廣播電視節目(電視劇、片)的策劃、拍攝、製作等。
法定代表人:雷應魁
成立時間:1998-12-31
注冊資本:8333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610000100374257
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公司地址:陝西省西咸新區灃東新城世紀大道鳳棲路022號幢號1號201室
『陸』 急!請問有專業人士知道阿房宮股票的信息在線等!!!
實際上阿房宮股票是買殼上市,只是OTCBB市場
這里不是說他公司是假的或者純粹去騙投資的錢,關鍵他沒有說清楚風險程度,用籠統的美國上市這樣一個說法,OTCBB同NASDAQ或NASD相比完全是兩個概念
過失殺人VS故意殺人完全兩個概念你懂嗎???沒有分啊 就簡單回答一下
『柒』 秦阿房宮今何在
有人說被當地的村民挖掉了,有人說被項羽一把火燒盡了,也有人說是《史記》記載錯了,還有人說阿房宮根本就不存在——
世界上只有很少的幾個地方擁有超過3000年的繁華,西安就是其中之一。生長在這里的人也許並不知道,他們腳下的這片土地曾經是中國歷史上最為華美的宮殿。20世紀初,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和西安市文物保護考古所聯合組建的阿房宮考古隊來到西安古城。這次,由權威考古專家組成的工作隊,就是為了要尋找被累累黃土塵封了兩千多年的阿房宮……
「六王畢,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楚人一炬,可憐焦土」這是很多中國人都耳熟能詳的句子。所以,考古隊此次西行的意圖非常明確,就是要找到那一片被大火焚毀的宮殿遺跡。根據歷史文獻記載和陝西省考古工作者的建議,考古隊順利地找到了傳說中阿房宮前殿的遺址,但接下來,挖掘的結果卻出乎人們的意料……
是不是項羽燒的阿房宮?
會不會因為2000多年過去了,無數次風霜雨雪的侵襲,已經把大火留下的痕跡抹去了呢?
為了更確切地了解被焚毀的遺址究竟是什麼樣子,阿房宮考古隊來到了漢代長樂宮的遺址,這里曾經是漢朝首都長安城中最為華美的宮殿之一,是漢武帝母親的居所,相傳2000多年前,長袖善舞的阿嬌就在這里遇到了年輕的漢武帝劉徹成就了「金屋藏嬌」這樣一段流傳千載的風流韻事。然而,東漢末年,長樂宮也和漢代其他宮殿一樣,逃不過被焚毀的命運,2000多年過去了,火燒過的痕跡仍然歷歷在目。
阿房宮考古隊的隊員張劍峰把兩處遺址做過仔細的比較之後,心中越來越忐忑不安,因為在他看來,阿房宮一點也不像是經歷過一場大火的樣子。
如果同樣是被燒毀,這兩座年代相差並不遙遠的建築為什麼看起來如此的不同呢?張慶峰在漢代宮殿中徘徊著,心中有了一個大膽的猜想,卻不敢說出口來。
阿房宮被項羽燒毀,這個故事在中國已經流傳了2000年,被無數的文人墨客引用為典故,在考古界也似乎是一個約定俗成的事情,所以盡管當時幾乎每個阿房宮考古隊的成員心中都有相同的念頭———阿房宮沒燒!可是沒有一個敢說出口來。
是不是挖掘的面積太少,而錯過了被燒的那部分?
是不是由於挖掘的地方太少了,而且剛好錯過了阿房宮被燒的那一部分?幾百個日子過去了,找不到焚燒過的痕跡,領隊李毓芳開始心焦,就像2000多年前的那場大火燒在她的心裡。
經過反復考慮之後,李毓芳決定改進方法,用大面積密探來證實這片土地究竟有沒有遭遇大火,因為這種方法可以很快的探查到地面以下數十公分的情況。為了尋找那場2000多年前的火災,阿房宮考古隊在遺址范圍內每一平方米內打了5個探測孔,然而結果還是令他們失望了。這個時候李毓芳堅定了自己的信心,她認為掀開謎底,說出真相的時候到了。
「阿房宮根本就沒有燒過」,2000年來人們相信的傳說其實是一種誤會,這一論點剛提出就引發了中國考古界的爭論,有人毫不客氣地指出:是不是你們把地點搞錯了,挖了半天根本就不是阿房宮?
會不會是《史記》記載錯了?
考古隊員孫宏福認為根據史書記載:為了修建阿房宮,秦始皇曾經請來無數的巫師,尋找了咸陽附近的風水寶地,最後他認為在周朝兩個都城之間的地方最為合適。根據前人所做的工作和阿房宮考古隊這一次的親身經歷,考古隊認為目前的發掘地是惟一的可能。
盡管考古隊自認為證據確鑿,但他們還是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原因很簡單,因為有些學者認為,如果承認阿房宮沒有被燒過,那麼就是《史記》錯了。千百年來《史記》一直被人們認為是研究古歷史的最佳典籍,甚至有些人認為推翻《史記》就等於動搖了中國的古代史。對此,孫宏福認為該動就得動。
孫宏福回憶,十幾年前人們破譯殷商歷史的時候,也碰到過相似的情況,據《史記》記載,殘暴的殷商擁有近千年的統治,這使他成為歷史上最長壽的王朝。然而根據人們的考古發現,商滅亡的時代比司馬遷所記述的早得多,這其中的謬誤足足有500多年,這一次在阿房宮的問題上,《史記》會不會也發生了錯誤呢?
與其他史書一樣,司馬遷也是希望達到借古諷今的效果,處於這個目的,他會不會虛構了2000年前的那場大火呢?
經過仔細分析史料,孫宏福為《史記》中「燒火秦宮,三月不滅」的句子找到了一個合理的解釋,為了驗證孫宏福的說法,張劍峰專程去了一趟咸陽,在咸陽清理出的堆積物中,他明明白白地看到了大火的痕跡。
看到司馬遷在《史記》中所說的那場大火真的發生在咸陽,那麼又是誰把這場火災移到了阿房宮?或者說2000多年曾經有過兩場大火?
明確地指出阿房宮被大火焚毀過,最著名的人要算是唐代的大詩人杜牧,直到今天還有些學者以他的《阿房宮賦》為依據,堅持說李毓芳的結論有誤。
但僅僅以杜牧是個文學家為理由,否定考古隊的觀點是不足以服眾的。
是不是燒過的阿房宮被村民挖掉了?
2003年底,阿房宮考古隊在阿房宮的北牆上發現了大量的碎瓦,這讓李毓芳頗為振奮。大量的漢代瓦片是從哪兒來的呢?為什麼會出現在秦代的建築上呢?
難道阿房宮一直沿用到漢代嗎?這個可能讓專家們興奮起來。
中國社會科學院和西安考古所的專家們都說阿房宮沒燒,信息傳開,十里八村的鄉親們對阿房宮又有了新的興趣,他們說這楚霸王項羽為什麼放過了阿房宮?這裡面一定有著什麼奇事兒?一時間,阿房宮一帶比2000多年前還要熱鬧。
讓人費解的是項羽為什麼要放過阿房宮?就連考古隊的專家們也百思不得其解。既然他已經燒掉了咸陽宮,兵馬俑等秦代瑰寶,又為什麼在阿房宮這兒高抬貴手呢?正在李毓芳為2000多年前那位古人絞盡腦汁的時候,那些來看熱鬧的農民卻為她提供了一條線索,81歲的楊懷山老人回憶說,他記得70年代的時候,附近幾個村子曾經在這片遺址附近動過土,會不會是那時候他們無意中把燒過的那層阿房宮挖掉了。
楊懷山老人所說的事情在當地叫做「大會戰」,那時候幾個村子甚至幾個鄉的村民集合起來,挖土填莊子。如果這片阿房宮前殿遺址在當時被挖去了2米多深,那麼一切都沒有了。但從這裸露在外的阿房宮城牆,考古隊可以清楚地看出不同時代的地層,秦代在下,漢代在上,農民怎麼可能繞開上面的地層只挖去了下層的約20萬平方米的一大片黃土呢?
領隊李毓芳拋出爆炸性的觀點——阿房宮根本就沒有建到2004年初的時候,「阿房宮沒有燒過」終於成了考古界的一個結論,這時,幾乎每天都有成群的老鄉到現場來看,都有人問,挖出什麼寶貝沒有?因為歷史上很多文人都描繪過阿房宮藏寶。相傳秦滅六國,統一中原之後,把六國收藏的寶貝都搬到了阿房宮。一時間,阿房宮的寶貝何時出土成了當地人們最愛聊的話題。就在這個時候,考古隊的領隊李毓芳又拋出一個爆炸性的觀點———阿房宮根本沒有建。這讓等著看寶貝的老鄉們大失所望,也使整個考古界大為吃驚。
當我們對「項羽燒沒燒阿房宮」論戰不休時,其實一個最根本的問題被忽略———那如詩幻般的阿房宮,真的有過嗎?阿房宮傳說兩千年,憑什麼斷定它的存在?
阿房宮存在與否的鐵證只能是當時的文字記述或實物。然而,阿房宮考古隊的領隊李毓芳坦言,迄今沒發現任何這樣的史物實證。如果宮殿建成,無論怎樣焚毀,都應像秦咸陽宮遺址那樣,有一米多厚的瓦礫堆積遺存,而阿房宮遺址沒有。
中國社科院考古所所長劉慶柱:如果宮殿建成,金銀財寶會被洗劫,可怎麼連一個破碗片都不見呢?
西安文物保護考古所所長孫福喜:《史記》記載得很清楚:秦二世即位時,阿房宮「室堂未就」,因始皇「崩」,便停工,將70萬勞力全趕去修秦陵。等到這年四月「復作阿房宮」,七月陳勝吳廣就反了。前後就這么點時間,顯然建不成阿房宮。
在歷史之中,阿房宮沒有建成,更沒有被燒毀過,它只是秦始皇一個未盡的夢想,它那過分的美麗與奢華加劇了秦王朝的噩運,這使它成為一座罵名昭著的宮殿,秦之後,近兩千年中國歷代君王再也沒有興起相似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