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三板會不會成為「中國的納斯達克」
「新三板可能成為中國的第三個交易所。」這是上海證券交易所首席經濟學家胡汝銀日前在第二屆上海國際投資論壇上給出的答案。上述論壇由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美國弗吉尼亞大學達頓商學院共同舉辦。
胡汝銀的理由是,新三板有充足的上市資源。「中國是一個和美國一樣的大陸經濟體國家,而且這個國家的轉型在加快,因此中國有無數的企業、無數的好企業,也有無數未來會消失的企業,這些企業都有進行股權融資的需求,所以新三板的上市資源、掛牌公司的資源沒問題。」胡汝銀表示,從這一角度講,新三板的發展空間非常之大。
但新三板會否等同於納斯達克?胡汝銀覺得,這取決於新三板是否會轉板,會否像納斯達克一樣有完善的交易機制、投資結構等問題。他指出,新三板現在在爭論要不要有轉板機制。而納斯達克證券市場沒有硬性的轉板機制(企業自己願意轉到紐交所也可以)。如果新三板有轉板機制,好公司不斷輸送到交易所市場,其就不可能像納斯達克那樣。
可見的是,納斯達克證券市場前十大公司是全球最有價值、也是規模最大的公司。所以納斯達克證券市場嚴格講是不折不扣的交易所市場。
新三板暫時無法等同於中國的納斯達克,因為它還未像納斯達克一樣,有完善的交易機制,以及完善的投資結構。
為了控制風險,新三板對投資者設定了500萬元以上的證券資產的要求。就是說,投資者的賬戶要投資新三板市場,其證券公司裡面開的賬戶股票加現金的總額必須不低於人民幣500萬元。
胡汝銀強調,「這是一個很高的門檻。未來新三板的發展主要還是怎麼樣讓市場有更加好的流動性,這一點至關重要。」這個問題比較難解決,這也是面臨的最大挑戰。
新三板簡介:「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為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於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於天津濱海、武漢東湖以及上海張江等試點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主要針對的是中小微型企業。
2. 新三板轉板前股票收回,轉板概率有多大
不大,如果只憑借在新三板掛牌的本公司的能力,而不是有其他企業與之合作,可以說希望渺茫,否則,幹嘛要去新三板?有利潤的企業會差錢?銀行不貸款?都是沒法了,才會去那裡掛牌。原始股是企業上市之前的一輪融資,一般來說價格會很低,但是一旦上市收益將會是在10倍以上,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是能夠上市。
3. 新三板轉板條件有哪些
新三板轉板條件如下:
1)公司股東人數超過200人:
1、《證券法》上市條件第一項規定「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也就是說股票上市必須是已經公開發行的公司。而公開發行取決於兩個條件,要麼是進行過公開發行,要麼是非公開發行股東人數超過200人。
2、在各政策文件的描述中可以看到轉板省去了公開發行的環節,新三板公司要滿足該項條件就要求股東人數必須超過200人。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證券法》上市條件第二項規定「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中也有同樣的內容,這條非常明確,不需要過多的闡述。
3)公眾持股比例
1、《證券法》上市條件第三項規定:「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2、在公眾持股比例的問題上,新三板公司的公眾股認定是一個不確定的地方。結合現有的規定推斷,新三板公司的公眾股,應是指公司在新三板掛牌後公開轉讓及向特定對象發行、轉讓累積超過200人的部分。
4)在新三板掛牌(或者創新層)滿兩年
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對公司主體資格的規定「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
2、既然是從新三板轉板,基於規范公司運行的角度考慮,我們推測會有在新三板掛牌時限的要求,在新三板進行規范一段時間後的企業才有可能具備轉板的資格。整體看,和直接IPO的時間差不多,從制度設計上看不應該存在轉板和IPO之間有明顯的時間套利。
5)轉板公司應符合創業板IPO條件:既然是上創業板,就必須符合創業板上市的其他條件。不應該存在轉板和直接IPO的標准套利。
(3)新三板轉板納斯達克擴展閱讀:
新三板掛牌和主板上市的區別:
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冊成立,是繼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
2、在場所性質和法律定位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證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3、需要指出的是,「多層次資本市場」是一個中國概念,在國外並沒有對應的概念,也沒有形成一套多層次資本市場理論。這是因為西方發達資本市場國家的資本市場的多層次性是自發形成的,而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則是建構而來的。
4、因此,「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概念實際上是一個服務於強制性制度變遷的理論供給,「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則鮮明地體現了制度創新的「建構理性主義」精神,在這個意義上,它是一個非常中國化的概念。
5、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證券交易所的主要區別在於:一是服務對象不同。《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國務院決定》)明確了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定位主要是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這類企業普遍規模較小,尚未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
6、在准入條件上,不設財務門檻,申請掛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權結構清晰、經營合法規范、公司治理健全、業務明確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經主辦券商推薦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7、二是投資者群體不同。我國證券交易所的投資者結構以中小投資者為主,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實行了較為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未來的發展方向將是一個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這類投資者普遍具有較強的風險識別與承受能力。
8、三是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中小微企業與產業資本的服務媒介,主要是為企業發展、資本投入與退出服務,不是以交易為主要目的。
4. 新三板和納斯達克之間到底還有多遠
新三板市場的管理機制與納斯達克證券市場的差距。嚴格地講,納斯達克是不折不扣的交易所市場。目前納斯達克主要分為三層:納斯達克全球精選市場、納斯達克全球市場(由國家化公司構成)、納斯達克資本市場(由新興和成長型公司構成)。而新三板分層制度還在發展完善中,還處於納斯達克的資本市場層面。在內部分層制度上,其中全球精選市場要求最高,資本市場要求最低,三者可以在內部實現轉板。
而目前新三板還停留在第一次分層的階段,對企業的要求要相對低於納斯達克。新三板還未像納斯達克一樣,有完善的交易機制,以及完善的投資結構。可以預見,未來新三板中將會成長起一批優秀的公司,並逐漸走向多家做市。
專家預期,在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後必將引入自由競價制度,為提高價格發現功能,回歸合理估值,這是必經之路。而分層也將伴隨著新三板的發展不斷演變、完善
5. 從新三板上市到納斯達克要經歷什麼
1:企業的自身價值體現
2:財務保教的正規化
3:投資門檻的降低
4:市場的流通性增加(做市商,競價,轉板的開通)
6. 新三板企業具備什麼條件才能轉板
首先,新三板掛牌企業要達到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條件。如前所述,我國實行的是發行和上市分離的制度。這就從制度規定了這樣一種體制,那就是證券交易所有決定是否讓已經經過證監會公開發行批準的企業在其交易所上市的權力。因此企業欲在交易所上市就要滿足交易所規定的上市標准。
按照滬深交易所修訂的上市規則,主板上市需要股本在5000萬元以上,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股本超過4億元的,這一比例是10%);創業板則要求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公司股東不少於200人。
其次,《證券法》的修改以及證券發行制度的改革。
對於轉板問題,需要有一個合理的機制以及一套規范的制度安排。這其中包括要對《證券法》進行修改。現行《證券法》有關市場體系的規定主要是立足於交易所市場,欠缺對多層次場外市場的整體設計,對不同層次的資本市場(包括場外和場內)之間的轉板機制缺乏基本規定。其次,還應調整現行《證券法》有關對股票發行採取核准制以及與之相配套的發行條件、發審委制度等相關規定,實行更加靈活的核准制度或者逐步實現由核准制向注冊制的轉變。
第三,新三板的健康發展。
目前新三板市場尚處於起步階段,交易規則、信息披露、監管制度等仍有待完善。因此,在現階段,企業由新三板向創業板、主板等板塊轉板就不可操之過急,而是要循序漸進,逐步採取措施促進新三板本身不斷完善,從而為轉板創造條件。
第四,防止監管套利的制度和措施的完備。
如果在新三板掛牌企業可以通過直接轉板進入創業板等板塊進行上市,那麼管理層需要防範新三板轉板過程中的監管套利問題。
因此這也需要進行整體設計,協調好證監會、交易所、新三板以及其他層次場外交易市場的關系,理順各種機制,防止監管套利以及利益輸送等問題的發生。
我國對公司公開發行上市採取核准制,因此,企業欲從新三板轉板到創業板等板塊上市,必須要經過證監會的公開發行的核准。這也是在新三板掛牌公司可以直接轉板的前提條件。從目前的政策規定來看,這個條件已經具備。
企業在新三板掛牌,按照規定,需要證監會核准其可以公開轉讓。在現階段證監會核准公開轉讓等同於核准公開發行的情況下,企業實現了在新三板掛牌也就是獲得了證監會的公開發行的批准。如果企業不公開發行新股,那麼企業從新三板轉板到創業板等板塊進行上市,就不需要證監會再進行核准,這就掃除了企業在交易所上市需要證監會公開發行核準的障礙。
雖然我國對企業上市採取的是發行和上市分離的制度,理論上講,經過了證監會批准後,需要經過交易所的批准才能在交易所上市。但是在現階段,獲得了證監會核准上市是非常關鍵的一步,這就使企業通過在新三板掛牌然後再轉板到創業板等板塊上市在理論上已經可行。
7. 從新三板轉板到創業板的企業他的股價怎麼定的,是重新
新三板股票轉板上市後,原有股票會重新配股。
轉板企業的估價要重新定製,需要轉換的一些程序,和必要的資格審核。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
8. 新三板股票轉板公司是哪幾家
安控科技新三板代碼430030,轉板後代碼300370,還有久其軟體、北陸葯業、世紀瑞爾、佳訊飛鴻,紫光華宇,博暉創新、東土科技等。
9. 新三板轉板與ipo上市區別在哪
新三板上市門檻比較低,時間比較短,IPO上市需要手續比較多,還耽誤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