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關注如下問題:
一、會計環境和會計核算基礎
1.財務獨立。
常見問題:
(1)企業未設立獨立的會計部門;
(2)財務人員從事與崗位相沖突的職務;
(3)企業會計主體不清,財務核算范圍不清,比如控制人旗下多家公司之間未嚴格區分會計主體,資產混用,成本費用歸集對象與實際受益對象不符,幾套賬相串,股東個人或家庭費用直接計入公司支出等。
規范的思路與方法:
企業應當設有獨立財務部門(代理記賬:不負責對銀行存款等進行核實)進行獨立的財務會計核算,建立健全與公司財務管理實際情況相適應內部控制制度,釐清會計核算的主體范圍。對於歷史上存在會計主體不清情形的,應重新審核實際的經濟業務,進行會計調整。
2.內部控制的設計和執行。
常見問題:
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未有效執行,歷史財務會計資料不完整,導致會計信息失真。例如:業務交易執行、授權、記錄未有效分離,大量隨意地更改原始或記賬憑證,原始憑證不完整,業務記錄不完整、不系統、混亂或無記錄,業務記錄與會計記錄無勾稽關系,賬表不符等。
規范的思路與方法:
(1)內部控制薄弱,影響了財務報表的真實性,企業應在中介機構的輔助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梳理並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並對歷史財務信息規范之後,應當切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做到有監督、有記錄、有反饋。
(2)對於歷史上存在財務核算基礎薄弱,證、賬、表不符情形的,應考慮重新審核原始憑證進行賬務調整,或重新進行會計核算。
二、會計准則的適用
常見問題:
企業未按照《企業會計准則》進行會計核算,如有的小微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准則》。
規范的思路與方法:
掛牌企業應按照《企業會計准則》進行核算,編制並披露財務報表。執行《小企業會計准則》的應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准則》,在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准則》時,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准則》和《小企業會計准則》所附的《小企業會計准則與企業會計准則會計科目轉換對照表》進行會計處理。申報期內存在會計准則轉換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編制可比較會計報表。
三、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選用
常見問題:
(1)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選用不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的要求。比如本化政策不適當,研發費用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進行資本核算;
(2)選用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不當,導致會計信息不能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比如:折舊年限過長,折舊計提不足,折舊或攤銷方法、年限、殘值率不當或經常變更;應收款項壞賬准備計提比例過低;
(3)報告期內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不能保持連貫。比如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隨意變更,濫用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進行利潤調節等等。
規范的思路與方法:
(1)中介機構應根據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逐項分析企業選用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是否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的要求。對於不符合《企業會計准則》要求,不符合企業實際經營情況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應當根據謹慎原則,在參考同行業可比較公司的情況進行調整,重新選用,並對財務報表進行追溯調整;
(2)對於報告期內存在濫用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應當進行追溯調整;
(3)對於在報告期內重大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中介機構應予合理關注,論證其合理性並充分披露。
四、基準日資產、負債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考慮
常見問題:
企業在股份制改造基準日賬簿記錄和報表列報的資產、負債不真實、不完整,主要表現為:
(1)貨幣資金與賬面數不一致,存在公款私存,公司資金往來使用個人賬戶的情形;
(2)存貨實際盤點數與賬面數不一致;
(3)固定資產盤點數與賬面數不一致;
(4)應收款項函證數與賬面數不一致;
(5)負債函證數與賬面數不一致等。
規范的思路與方法:
(1)企業應在基準日扎賬後,配合中介機構對資產和負債進行清點、函證,清產核資,確定資產和負債真實性、完整性。
(2)對於存在公款私存,資金往來使用個人賬戶情形的,應當停止使用個人賬戶,將存在個人賬戶的公司款項即時歸還至公司賬戶,核對分析該個人賬戶中屬於公司業務往來的資金流水的真實性。
(3)對於其他資產、負債項目存在不一致的,應當進行盤盈盤虧會計處理。
五、非貨幣出資的權屬不清
常見問題:
出資人以無法證明其所有權的非貨幣資產進行出資。比如:
(1)以屬於公司的實物、固定資產進行出資;
(2)以登記在出資人名下的職務成果進行出資等。
規范的思路與方法:
(1)非貨幣資產出資應當核實出資資產的權屬,屬於以公司的實物、固定資產作為股東財產進行驗資出資的,應當對該部分出資進行減資處理,並追溯調整;
(2)以登記在出資人名下的無形資產,如確屬於職務成果,應當對該部分出資進行減資,並進行追溯調整,同時將該無形資產的權屬變更到公司名下。(不減資可用現金替換)
❷ 股轉公司新規出台,新三板掛牌企業的持股平台不讓定增了,怎麼辦
羅俊榮律師,專注於企業新三板掛牌輔導,企業資本法律顧問,企業並購重組,股權激勵領域。總結分析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多年以來的案例經驗,為您提供答案如下:
您所說的股轉公司新法規,是指:11月24日,股轉公司公司業務部發布的《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問答——定向發行(二)》。其主要內容為:
1、「單純以認購股份為目的而設立的公司法人、合夥企業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實際經營業務的,不符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不得參與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股份發行」。
2、「接受證監會監管的金融產品,已經完成核准、備案程序並充分披露信息的,可以參與非上市公眾公司定向發行」。
從內容上面看,新規並未將普通外部投資人組成的投資性質持股平台與由公司內部員工組成的激勵性質持股平台做區分,新規針對的是所有類型的持股平台。因此,新規對於准備實施股權激勵的(擬)掛牌企業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於已掛牌公司,新設立的有限公司或合夥企業員工持股平台不能通過認購定向增發的新股獲取用於員工激勵的掛牌公司股份。
2、新規只適用於掛牌公司定向發行的認購行為(該認購行為需要新三板監管部門審批),合夥企業/有限公司員工持股平台參與老股的轉讓暫時不受影響。只要新設員工持股平台在券商處完成投資者賬戶合規性審查並成功開戶,就可以參與到掛牌企業的二級市場交易中來。
3、對於在企業掛牌之前就已經成立並持股的有限公司/合夥企業員工持股平台,新規同樣並不適用。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五章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掛牌前成立並持股的員工持股平台作為公司老股東可以認購新股。
對於擬掛牌新三板或者是已掛牌新三板的公司來說,具體可以這樣做:
1、掛牌之前是搭建員工持股平台的最好時點。掛牌之前的股權激勵計劃可以使員工充分享受公司登陸資本市場帶來的股票增值收益,實現激勵最大化。
2、鑒於本次新規以及未來可能出現的其他限制性政策,掛牌前搭建員工持股平台需要考慮未來的多期股權激勵計劃,建議將預留部分的股份在持股平台中提前落實。
3、已完成新三板掛牌的企業新設員工持股平台,在完成開立交易賬戶的前提下,參與新三板二級市場的交易尚無明確政策限制。所以在目前時點,還可以通過新設員工持股平台受讓老股的方式實施激勵。雖然此持股平台不同於由一般外部投資者組成的持股平台,但嚴格意義上來講仍有規避投資者適當性的嫌疑,不排除未來股轉公司出台新的政策對此種方式加以限制。
4、本次新規已明確規定:已掛牌公司仍可考慮使用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集合信託計劃等接受證監會監管的金融產品,作為員工持股平台認購掛牌公司定向發行的新股。
5、最後需要提醒廣大(擬)掛牌企業的是:無論什麼階段採取何種激勵股份獲取方式,在使用未接受證監會監管的持股平台(合夥企業/有限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時,需要注意股東超200人的問題,因為該類持股平台需要穿透計算股東人數,(擬)掛牌企業直接、間接股東合計超過200人後,需要履行相應的證監會備案程序。
❸ 企業如何申辦新三板上市,申請條件及相關規定
新三板上市需要滿足下列要求:
1.主體資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經營年限要求:存續期必須滿兩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4.資產要求:無限制。
5.主營業務要求:主營的業務必須要突出。
6.成長性及創新能力要求: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即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到其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
申請新三板上市的流程:
申請新三板掛牌流程,須與主辦券商簽訂推薦上市流程協議,作為其推薦主辦券商向協會進行推薦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請新三板上市流程主要包括:
新三板上市流程一、擬上市的有限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革,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請在新三板掛牌的主體須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故尚處於有限公司階段的擬掛牌公司首先需要啟動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以股改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值整體折股變更為股份公司。
新三板上市流程二、主辦券商對擬上市股份公司進行盡職調查,編制推薦掛牌備案文件,並承擔推薦責任。主辦券商推薦非上市公司股份掛牌新三板時,應勤勉盡責地進行盡職調查,項目小組應與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協調配合,完成相應的審計和法律調查工作後,對擬新三板上市公司歷史上存在的諸如出資瑕疵、關聯交易、同業競爭等重大問題提出解決方案,製作備案文件等申報材料。
新三板上市流程三、主辦券商應設立內核機構,負責備案文件的審核。主辦券商不僅應設立專門的項目小組,負責盡職調查,還應設立內核機構,負責備案文件的審核,發表審核意見。主辦券商根據內核意見,決定是否向協會推薦該公司新三板上市。決定推薦的,應出具推薦報告,並向協會報送備案文件。
新三板上市流程四、通過內核後,主辦券商將備案文件上報至中國證券業協會審核。中國證券業協會負責審查主辦券商報送的備案文件並做出是否備案的決定。證券業協會決定受理的,向其出具受理通知書並對備案文件進行審查,若有異議,則可以向主辦券商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饋意見,由主辦券商答復;若無異議,則向主辦券商出具備案確認函。
准入門檻
合格投資者:
1、自然人
(1)客戶賬戶內前一交易日日終資產總值(含資金、證券、基金、券商理財)在500萬以上;
(2)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含新三板交易經驗)。
2、一般法人
注冊資本在人民幣500萬以上的法人或實繳出資總額在人民幣500萬以上的合夥企業。
3、特殊法人
集合信託計劃、證券投資基金、銀行或券商理財產品、其他監管部門認可的產品或資產。
受限投資者:
公司掛牌前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已參與新三板交易的股東。
新三板上市--網路
❹ 新三板法律法規有哪些
您好,
新三板法律法規
綜合類(18部)
0.1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0.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0.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
0.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2014修正)
0.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2014修正)
0.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2014修正)
0.7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0.8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0.9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2013修訂)
0.10關於境內企業掛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事項的公告
0.11關於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0.12關於收取掛牌公司掛牌年費的通知
0.13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0.14國務院關於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
0.15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
0.16關於做好材料接收工作工作有關注意事項的通知
0.17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申請材料接收須知
0.18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有關收費事宜的通知
附件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轉讓服務收費明細表
附件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服務收費(及代收稅項)明細表
一、掛牌相關(14部)
(一)200人以下公司(6部)
1.1.1股份公司申請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股票發行的審查工作流程
1.1.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說明書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
1.1.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掛牌條件適用基本標准指引(試行)
1.1.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掛牌業務操作指南(試行)(2014年第二次修改)
1.1.5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申請文件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
1.1.6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涉及新修訂《公司法》相關條文適用和掛牌准入有關事項的公告
(二)200人以上公司(3部)
1.2.1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1)號——公開轉讓說明書
1.2.2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2)號——公開轉讓股票申請文件
1.2.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3】
(三)模板文件(5部)
1.3.1xx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申請報告
1.3.2xx證券公司關於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的推薦意見(適用於已掛牌公司)
1.3.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
1.3.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協議
1.3.5推薦掛牌並持續督導協議書
二、股票發行相關(8部)
(一)已掛牌公司不超過200人(6部)
2.1.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細則(試行)
2.1.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南
2.1.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引第1號——備案文件的內容與格式(試行)
2.1.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引第2號——股票發行方案及發行情況報告書的內容與格式(試行)
2.1.5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引第3號——主辦券商關於股票發行合法合規性意見的內容與格式(試行)
2.1.6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引第4號——法律意見書的內容與格式(試行)
(二)已掛牌公司超過200人(2部)
2.2.1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3)——定向發行說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
2.2.2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4)——定向發行申請文件
三、資產重組相關(5部)
3.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業務指引
3.2重大資產重組業務指南第1號: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內幕信息知情人報備指南
3.3重大資產重組業務指南第2號:非上市公眾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構成重大資產重組文件報送指南
3.4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3.5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6號——重大資產重組報告書
四、優先股相關(5部)
4.1國務院關於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
4.2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
4.3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7號—定向發行優先股說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
4.4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8號—定向發行優先股申請文件
4.5關於轉讓優先股有關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政策的通知
五、收購相關(2部)
5.1非上市公眾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5.2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
5——權益變動報告書、收購報告書和要約收購報告書
六、信息披露相關(10部)
6.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
6.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持續信息披露業務指南(試行)(2014修訂)
6.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掛牌暫停與恢復轉讓業務指南
6.4關於2014年年度報告披露及其他信息披露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6.5關於全國股轉系統信息披露系統正式上線運行有關事項的通知
6.6《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臨時公告格式模板》填寫說明
6.7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臨時公告格式模板
6.8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半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指引
6.9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模板
6.10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
七、主辦券商相關(4部)
7.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管理細則(試行)
7.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盡職調查工作指引(試行)
7.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推薦業務規定(試行)
7.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相關業務備案申請文件內容與格式指南
八、投資者管理相關(4部)
8.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細則(試行)(2013修改)
8.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證券賬戶信息報送業務指南
8.3買賣掛牌公司委託代理協議
8.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
九、交易及監管相關(13部)
9.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轉讓細則(試行)
9.2關於修改《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2013)
9.3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1號——信息披露
9.4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申請文件
9.5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章程必備條款
9.6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行政許可有關問題的審核指引
9.7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異常轉讓實時監控指引(試行)
9.8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轉讓方式確定及變更指引
9.9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交易單元管理辦法
9.10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交易單元業務辦理指南(試行)
9.1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證券代碼、證券簡稱編制管理暫行辦法
9.1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轉讓異常情況處理辦法(試行)
9.13關於做好實施做市轉讓方式有關准備工作的通知
十、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相關(7部)
10.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暫行辦法
10.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暫行辦法
10.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退市公司股票掛牌業務指南(試行)
10.4關於原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兩網公司及交易所市場退市公司相關制度過渡性安排有關事項的通知
10.5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分類轉讓變更業務指南(試行)
10.6《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風險揭示書》參考文本
10.7《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委託協議書》參考文本
十一、其他(7部)
11.1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
11.2律師事務所證券法律業務執業規則(試行)
11.3中國證監會關於證券經營機構參與全國股轉系統相關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11.4中國證券業協會關於拓寬證券投資咨詢公司業務范圍的通知
11.5關於公布《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登記結算業務實施細則》的通知
11.6新三板常見問題解答第五期
11.7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於開立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結算賬戶相關事項的通知
❺ 新三板股權轉讓有哪些限制規定
掛牌股票採取協議轉讓方式的,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同時提供集合競價轉讓安排,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對股票轉讓不設漲跌幅限制。掛牌股票採取做市轉讓方式的,須有2家以上從事做市業務的主辦券商(以下簡稱「做市商」)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
做市商必須連續報出其做市證券的買價和賣價,若投資者的限價申報滿足成交條件,則新三板做市商在其報價數量范圍內,有按其報價履行與其成交的義務。也就是說,投資者需要買賣股票時,買賣雙方不直接成交,而是通過新三板做市商作為對手方,只要是在報價區間就有成交義務。
(5)新三板企業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無論對於做市轉讓還是協議轉讓,投資新三板都可能為投資者帶來巨大財富,但也可能讓投資者面臨巨大風險,這也是新三板市場設置較高的投資者准入門檻的重要原因。
目前,新三板市場投資風險主要包括如下幾種類型:掛牌企業運營風險、公司信息披露風險、市場流動性風險、管理制度變遷風險等等。
❻ 新三板掛牌企業如何進行的市值管理
首先,我們普及一下基本概念,梧桐樹下和鹹蛋兄妹理解的企業價值是:從財務角度看,為該企業預期自由現金流量以其加權平均資本成本為貼現率折現的現值,它與企業的財務決策密切相關,體現了企業資金的時間價值、風險以及持續發展能力。擴大到管理學領域,企業價值可定義為企業遵循價值規律,通過以價值為核心的管理,使所有企業利益相關者(包括股東、債權人、管理者、普通員工、政府等)均能獲得滿意回報的能力。顯然,企業的價值越高,企業給予其利益相關者回報的能力就越高。而這個價值是可以通過其經濟定義加以計量的。
從財務管理角度來看,企業價值具有多種不同的表現形式:賬面價值、市場價值、評估價值、清算價值、拍賣價值等等。
1)賬面價值。採用賬面價值對企業進行評價是指以會計的歷史成本原則為計量依據,按照權責發生制的要求來確認企業價值。企業的財務報告可以提供相關的信息,其中資產負債表最能集中反映公司在某一特定時點的價值狀況,揭示企業所掌握的資源、所負擔的負債及所有者在企業中的權益,因此資產負債表上各項目的凈值,即為公司的賬面價值。並且企業賬面價值有時為適應不同需要,可以進行適當調整。
2)內涵價值,又稱為投資價值、公平價值等。指企業預期未來現金流收益以適當的折現率折現的現值。其價值大小取決於專業分析人士對未來經濟景氣程度的預期、企業生命周期階段、現階段的市場銷售情況、企業正在蘊量的擴張計劃或縮減計劃、以及市場利率變動趨勢等因素,由於大多數因素取決於專業人士的職業判斷,所以在使用時需要設定一些假設條件,比如現金流收益按比例增長或固定不變等等。一般投資者在對企業債券、股票等進行投資時,使用內涵價值作為決策依據。
3)市場價值,指企業出售所能夠取得的價格。當企業在市場上出售時,其買賣價格即為該企業的市場價值。市場價值通常不等於賬面價值,其價值大小取決於市場的供需狀況,但從本質上看,市場價值亦是由內涵價值所決定。正如馬克思學說中價格與價值的關系,市場價格由內涵價值決定,是內涵價值的表現形式,企業的市場價格圍繞其內涵價值上下波動,完美的狀況是市場價格等於內涵價值。但由於人們的主觀因素或市場信息不完全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企業的市場價值會偏離其內涵價值,這種偏離程度在不成熟市場上往往會非常之大。事實上,正是由於企業價值被低估的情形存在,才有了通過資本運作等手段來獲取企業內涵價值與市場價格之間的價差的空間,因此,如何准確判斷企業內涵價值便成為問題的關鍵。
4)清算價值。是指企業由於破產清算或其他原因,要求在一定期限內將企業或資產變現,在企業清算日預期出售資產可收回的快速變現金額,即為該企業的清算價值。對於企業股東而言,清算價值在優先償還債務後的剩餘價值才是股東的清算價值。企業清算時,既可整體出售企業,也可拆零出售單項資產,採用的方式以變現速度快、收入高為原則。企業在清算倒閉時價值的性質及其計量與在持續經營中的企業價值截然不同,必須明確區別之。
5)重置價值是指在市場上重新建立與之相同規模、技術水平、生產能力的企業需要花費的成本。首先根據企業的各項資產特性,估算出各資產的重置必要成本,再扣除企業已經發生的各種損耗,從而得出企業的重置價值。其中資產的各種損耗既包括資產的有形損耗,又包括資產的無形損耗。
在財務決策中,主要使用市場價值和內涵價值作為評判依據,因為只有這兩種價值形式充分考慮了企業的未來收益能力、發展前景以及競爭優勢,尤其是內涵價值,在重視現金流量的今天,以可以預期到的未來現金流量換算成今天的現值,即考慮了預測的前瞻性,又提供了可以具體操作的現金流量定價等式來衡量企業的價值。
在證券市場上,股票價格是各方關注的焦點,因為股票價格體現股東財富。另外,股票價格實際上是投資者對企業未來收益的預期,是市場對企業股票價值作出的估計。根據市場的有效性假設,在市場強式有效時,投資者掌握完全信息,其對企業未來收益的預期與企業的實際情況完全相符,他們只會以與股票價值相等的價格買賣股票,此時,股票的價格與其價值相等。
企業價值決定股票價值,而股票價值決定股票價格,所以,企業價值決定了企業的股票價格,即企業市場價值。這個結論的意義在於,企業價值不僅僅停留於投資銀行家的估算,而且有了一個市場的定位。對管理者而言,是否為企業創造了價值,也可以在市場上得到檢驗。
那麼,梧桐樹下和鹹蛋兄妹怎麼去對掛牌公司進行市值管理呢?
市值管理是上市公司基於公司市值信號,綜合運用多種科學、合規的價值經營方式和手段,以達到公司價值創造最大化、價值實現最優化的一種戰略管理行為。其中價值創造是市值管理的基礎,價值經營是市值管理關鍵,價值實現是市值管理的目的。
由此可以看到,市值管理原本是指對上市公司而言的,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資本交易市場出現了新三板的產物,如何在新三板上進行市值管理將是已經掛牌企業需要面對的事情。
既然這里鹹蛋兄妹就從幾個方面和大家聊聊在新三板市場怎麼去做市值管理?
1、企業需要一定好的商業模式。在目前資本市場,一個好的商業模式非常重要,對於PE、VC來說,「一個能掙錢的的企業,不一定是好的項目;一個好的項目,可能虧錢,他也很有可能成為一個香餑餑的項目」,雖然「滴滴打車」和「共享單車」的模式從實業角度來看,確實沒什麼價值,但在資本市場價值就非常巨大了。
即便商業模式不賺錢,但商業模式的商業市盈率高,就可以拉高公司整體市盈率。這就是為什麼很多主板企業去並購互聯網概念的公司,當然在新三板的這種效應只是弱很多,但一定有用。
另外 ,企業有一個好的董秘可以決定企業估值高低。但決定不了企業好和壞。如果如果董秘運作的好,企業的價值通過會比行業平均水品高。所以評價一個董秘是否稱職,就是能不能為企業提供高估值的服務,使得企業可以較輕松的拿到融資的錢。
2、流動性溢價很重要!流動性風險,指債券不能在短期內以合理價格變現的風險。國債的流動性好,流動性溢價很低;小公司發行的債券流動性較差,流動性溢價相對較高。流動性溢價很難准確計量。怎麼做呢?你的故事和業務要與市場熱點比較貼近。熱點兩三個月一換,別人就記住你了。
股東類型要多種多樣。他們各自的利益訴求不一樣。有短線的,有長期鎖倉的,這樣就對市值有支撐。
3、領頭羊,簡單說就是做行業的老大,如果確實不行,就去細分行業,從一級市場分到最底一級。一個領域冠軍就一個,沒有你的位置,繼續細分。新三板的投資人很挑剔,左看右看,一般只投行業第一的。
4、光環效應。比如IDG投了你,估值就高一點了,後面的股東一看,IDG都投了,那我就投吧,估值就高了。比方說,IDG以15倍估值投了你,其他18倍去投的,IDG的15倍估值合不合理不重要,其他的18倍估值比他高20%,好像很合理。
5、保證殼的價值。新三板的殼有沒有價值?答案肯定是有的。至於怎麼操作就下個話題了。
6、籌碼價值。股市中籌碼指的是在市場中可供交易的流通股。主力要炒作一支股票就必須在低位買入股票(這叫吸籌)直到買入足量的股票(這叫控籌)。持股人數減少,而人均持股數量增加,就意味著籌碼集中。通常在他們的基本資料中會有這樣的介紹,不過那也是通過一定的方法計算出來的,不一定能夠准確的反應市場真實的情況。通常情況下籌碼集中,但估計漲幅不大的股票有一定的投資值,籌碼集中但股價很高就要注意投資風險。股價在底部的股票籌碼如果分散,說明少有人問津。在新三板市場中,可以採用這樣的策略的,但記得不要違反股轉系統的規定哦。
7、負面形象折價。IPO市場,媒體公關公司告訴我,一個好消息一個壞消息,好消息基本沒人信,壞消息可以說12小時小時全中國都知道了。新三板也差不多,在2017年3月9日,新三板的一個烏龍指,不到6小時已經在行業內傳開。所以有個說法就是混圈子。因為大家混個臉熟,好消息他一定幫你推,但壞消息,算了,不推,人熟人情在。
8、多種退出渠道,這是新三板公司價值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因子。通過16年年末和17年年初,幾個成功「轉版」的馬上火了新三板的市場。那至於什麼時候可以實現真正的「轉板」就無所謂了。你這樣想想看,我有多重保障,你的公司會不會被人關注?一定會被人關注。
通過上述收的8大點理解市值管理的話,基本上可以解決掉新三板的市值管理問題。
最後,梧桐樹下和鹹蛋兄妹綜合一下,新三板掛牌企業想做好市值管理,應該做到:請一個合適的董秘、說好一個商業模式、保持細分行業領頭羊位置、利用市場做好股票的流動性、給自己加光環、減少負面影響、增加企業手上的籌碼、設定好吸引投資者的退出途徑等,這樣,企業在新三板中的市值就會表現得比較理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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