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要賣掉的股票委託好了,能不能撤銷啊
在沒有成交之前就可以進行撤銷,點擊撤單取消委託就行了
目前上海證券交易所是採取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方式。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就是證券商通過計算機系統進行股票交易。交易程序主要分申報輸入、撮合成交、成交信息反饋三個部分。
A、申報輸入。證券商將買賣指令輸入計算機終端並通過計算機的聯機系統,將申報指令傳給交易所、交易所的電腦主機接到申報指令後,發出已接受的通知,並由證券商列印「買賣申報回報單」
B、撮合成交。證交所電腦主機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程序進行自動配對。
C、成交信息反饋。一旦交易所電腦主機處理成交,就即向成交雙方的證券商發出信號通知成交成果,成交雙方必須立即至中介人經紀人處在「場內成交單」上簽蓋印章,並取回回執聯,場內競價結束。
4)成交後電腦自動過戶。目前上海證券交易所的電腦主機在自動配對成交的同時,也自動進行過戶,即將賣出方的原股東股票劃到買入方新股東名下,省卻了以前過戶靠手工操作的許多繁瑣的手續。
5)交割清算。當場內競價結束後,首先在證券交易所內進行一級清算,即證券交易的中介人依據「場內成交單」將證券商之間買賣股票的種類數量和價款分別予以軋抵,其應收、應付的股票和差額在事先約定的時間內,在證券商的清算帳戶上進行劃撥,辦理交割。其次,場內經紀人把當日委託買賣成交的情況用電腦或傳真告知各自的證券商,列印出「交割憑單」。其三,各證券商的櫃台人員根據成交通知單,通知各自的委託人,讓其憑證本人身份證股票帳戶和委託買入或賣出時的「委託單」憑證前來辦理清算交割手續,即二級交割
Ⅱ 股票如何取消委託
在網上用軟體進行委託的,選擇該委託,右鍵,選「撤單」!
電話委託的,按提示操作!(開戶的時候不是有電話操作的流程單嗎,找出來看看就好了!)
以上兩點均在委託未成功之前才能撤單!
Ⅲ 怎樣取消昨天買的股票的委託
昨天買的股票的委託,在當天沒有成交的話是不要取消的,因為在當天交易結束後,證券公司在辦理交割時,所有未成交的委託交易都被清空,等第二天開盤時必須有你重新進行交易委託才能進行操作。
Ⅳ 股票委託成功;但沒有成交;怎麼撤消
首先登陸證券交易軟體,按F3或者點擊「撤單」功能,就會顯示已經委託的單子,然後雙擊需要撤銷的訂單就可以了。
Ⅳ 如何撤銷歷史委託股票,若不撤銷是否一直有效,已委託但沒成交會不會收費
當天收盤後就失效了,任何時候沒成交都不會收費
股票的所有交易委託,除了權證或可轉債的行權委託及申購新股是在一個時間段內有效的。
其他所有的正常買賣委託的有效期都是當天,收盤後就無效了。
Ⅵ 股票委託與取消
收盤時未成交的委託單在收市後會自動取消的,股票(或錢)退回你的賬戶。
如果還有顯示,也已經失效了,盤後交易所結算延後造成的。 肯定不可能明天繼續有效,放心好了~
Ⅶ 股票前一天委託交易怎麼撤銷
股票前一天委託交易的,如果是前一天15點之前委託的,則不用理會,沒成交的話系統會自動給撤單。如果是前一天晚上委託的,則可以在9點20之前撤單。9點25之後沒成交的話,也可以隨時撤單。
Ⅷ 股票可以當日撤銷委託嗎
可以的,但是當天委託撤單的時間限制有兩個:
1、一個是早盤集合競價的9點20到25分,這段時間不能撤單。
2、另一個是深市的股票,在14點57到15點之間,不能撤單。
3、其他時間都可以撤,超過15點不用撤單,系統會自動撤單。
撤單的情況歸結起來發生撤單主要有下面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追高,你必須以更高的價格買入,而你手頭沒有資金,需要把之前的委託撤掉,用更好的價格追入;
第二種情況:割肉,股價調得很厲害,你必須以更低的委託價格賣出才能成交,這時候需要撤掉之前的賣單;
第三種情況:就是上面的提到的,你發現能有更好的價格買入或者賣出,那麼撤掉之前的委託,而選擇更好的價位進行委託。
(8)股票委託怎麼取消擴展閱讀:
在委託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涉及到第三人,委託人與第三人權利、義務的法律關系,合同法作了如下四點規定:
一、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託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系。
該合同直接約束委託人和第三人,但有確切證據證明該合同只約束受託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
二、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時,第三人不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受託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對委託人不履行義務,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披露第三人。
委託人因此可以行使受託人對第三人的權利,但第三人與受託人訂立合同時如果知道該委託人就不會訂立合同除外(《合同法》第四百零三條第一項);
三、受委託人因委託人的原因對第三人不履行義務,受託人應當向第三人披露委託人,第三人因此選擇受託人或者委託人作為相對人主張其權利,但第三人不得變更選定的相對權;
四、委託人行使受託人對第三人的權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託人主張其對受託人的抗辯。第三人選定委託人作為其相對人的,委託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張其對受託人的抗辯以及受託人對第三人的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