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股票增值權和限制性股票
所稱股票增值權,是指上市公司授予公司員工在未來一定時期和約定條件下,獲得規定數量的股票價格上升所帶來收益的權利。被授權人在約定條件下行權,上市公司按照行權日與授權日二級市場股票差價乘以授權股票數量,發放給被授權人現金。
限制性股票是一種激勵措施,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Ⅱ 股票增值權是什麼
股票增值權(Stock Appreciation Rights,簡稱:SARs)通常與認購權配合使用,其中股票增值權不須實際購買股票,經理人直接就期末公司股票增值部分(=期末股票市價-約定價格)得到一筆報酬,經理人可以選擇增值的現金或購買公司股票。此外,由於經理人並未實際購買股票,故可避免「避險行為」的發生。
股票增值權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如果公司股價上升,激勵對象可通過行權獲得相應數量的股價升值收益,激勵對象不用為行權付出現金,行權後獲得現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股票期權實質上是一種選擇權,即被授予者享有的在未來規定的若干年內(行權期)按授予時(授予期)規定的價格(行權價)和數量(額度)自由購買公司股票(行權)的權利,這個權利被授予者可以使用,也可以放棄。
Ⅲ 請問現金股票增值權是指什麼
股票增值權是指公司給予激勵對象一種權利,激勵對象在規定時間和條件下可獲得規定數量的股票股價上升所帶來的收益,但激勵對象不擁有這些股票的所有權,同時也不擁有表決權、配股權。國資委2006年1月27日發布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規定:「股票增值權主要適用於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的公司。」
股票增值權實際上是一種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在會計處理上,新會計准則規定:完成等待期內的服務或達到規定業績條件以後才可行權的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應當以對可行權情況的最佳估計為基礎,按照承擔負債的公允價值金額,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成本或費用和負債。由於股票增值權的收益來源是公司提取的獎勵基金,公司的現金支付壓力較大,只有現金流量比較充裕且比較穩定的上市公司方可採用。
Ⅳ 什麼是現金股票增值權
現金股票增值權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如果公司股價上升,激勵對象可通過行權獲得相應數量的股價升值收益,激勵對象不用為行權付出現金,行權後獲得現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股票期權實質上是一種選擇權,即被授予者享有的在未來規定的若干年內(行權期)按授予時(授予期)規定的價格(行權價)和數量(額度)自由購買公司股票(行權)的權利,這個權利被授予者可以使用,也可以放棄。
(4)股票增值權計劃擴展閱讀:
與股票期權的區別:
1、股票期權和股票增值權區別主要在於激勵標的物的選擇。
股票期權的激勵標的物是企業的股票,激勵對象在行權後可以獲得完整的股東權益。而股票增值權是一種虛擬股權激勵工具,激勵標的物僅僅是二級市場股價和激勵對象行權價格之間的差價的升值收益,並不能獲取企業的股票。
2、激勵對象收益來源不同。
股票期權採用「企業請客,市場買單」的方式,激勵對象獲得的收益由市場進行支付,而股票增值權採用「企業請客,企業買單」的方式,激勵對象的收益由企業用現金進行支付,其實質是企業獎金的延期支付。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票增值權
Ⅳ 股票增值權是如何實現的
股票增值權的實現方法:
一、定股
"定股"是指給被激勵人真實的股還是虛擬的,是現在給還是未來給,是不是可以結合,比如現在是虛擬的,將來是真實的,這是企業家很重要的決策環節。
1、期權模式
股票期權模式是國際上一種最為經典、使用最為廣泛的股權激勵模式。其內容要點是:公司經股東大會同意,將預留的已發行未公開上市的普通股股票認股權作為 "一攬子"報酬中的一部分,以事先確定的某一期權價格有條件地無償授予或獎勵給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股票期權的享有者可在規定的時期內做出行權、兌現等選擇。
設計和實施股票期權模式,要求公司必須是公眾上市公司,有合理合法的、可資實施股票期權的股票來源,並要求具有一個股價能基本反映股票內在價值、運作比較規范、秩序良好的資本市場載體。
已成功在香港上市的聯想集團和方正科技等,實行的就是股票期權激勵模式。
2、限制性股票模式
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3、股票增值權模式。
4、虛擬股票模式。
二、定人
"定人"首先要考慮范圍,哪些人能夠用股權激勵,哪些人不應該用股權激勵,公司的股權范圍要有多廣。
定人的三原則:
1、具有潛在的人力資源尚未開發
2、工作過程的隱藏信息程度
3、有無專用性的人力資本積累
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對公司決策、經營、負有領導職責的人員,包括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或其他履行上述職責的人員)、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1、核心層:中流砥柱(與企業共命運、同發展,具備犧牲精神)
2、骨幹層:紅花(機會主義者,他們是股權激勵的重點)
3、操作層:綠葉(工作只是一份工作而已)
對不同層面的人應該不同的對待,往往很多時候骨幹層是我們股權激勵計劃實施的重點對象。
三、定時
激勵型的股份,它和投資股的區別就在於,它並不會取得一個完整的法律地位。他只是一部分分紅權,或者一部分增值權。到了一定時間,什麼人能力強,什麼人能力弱,就可以檢驗出來。時間在股權激勵中非常重要,要給人一定期限,如等待期、行權期、解鎖期。任何一個人、一個事物、一家企業都有生老病死,有年輕期、成長期,衰退期。對一個企業生命周期來說,期權最適合成長期的企業。
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自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計算,一般不超過10年。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滿,上市公司不得依據此計劃再授予任何股權。
1. 在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每期授予的股票期權,均應設置行許可權制期和行權有效期,並按設定的時間表分批行權。
2. 在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每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禁售期不得低於2年。禁售期滿,根據股權激勵計劃和業績目標完成情況確定激勵對象可解鎖(轉讓、出售)的股票數量。解鎖期不得低於3年,在解鎖期內原則上採取勻速解鎖辦法。
四、定量
定個量和定總量
(一)定個量:
1、《試行辦法》第十五條:上市公司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權,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批準的除外。
2、《試行辦法》在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高級管理人員個人股權激勵預期收益水平,應控制在其薪酬總水平(含預期的期權或股權收益)的30%以內。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總水平應參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部門的原則規定,依據上市公司績效考核與薪酬管理辦法確定。
(二)定總量
1、參照國際通行的期權定價模型或股票公平市場價,科學合理測算股票期權的預
期價值或限制性股票的預期收益。
2、按照上述辦法預測的股權激勵收益和股權授予價格(行權價格),確定高級管理人員股權授予數量。
3、各激勵對象薪酬總水平和預期股權激勵收益占薪酬總水平的比例應根據上市公司崗位分析、崗位測評和崗位職責按崗位序列確定。
Ⅵ 個人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權所得如何繳納個人所得
(一)員工接受實施股票期權計劃企業授予的股票期權時,除另有規定外,一般不作為應稅所得征稅。
(二)員工行權時,其從企業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施權價)低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 指該股票當日的收盤價,下同)的差額,是因員工在企業的表現和業績情況而取得的與任職、受雇有關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因特殊情況,員工在行權日之前將股票期權轉讓的,以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作為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員工行權日所在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應按下列公式計算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
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行權股票的每股市場價-員工取得該股票期權支付的每股施權價)×股票數量
(三)員工將行權後的股票再轉讓時獲得的高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的差額,是因個人在證券二級市場上轉讓股票等有價證券而獲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的征免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四)員工因擁有股權而參與企業稅後利潤分配取得的所得,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Ⅶ 股票增值權的稅務處理
我們對於股票增值權所得的稅務處理應關注如下環節:
1授予日:授予日的確定一般是在相關上市公司的激勵計劃報經股東大會批准後由董事會確定授權日。由於股票增值權計劃在授予日只是授予了相關人員在行權日獲取當時股票價格和授權日授予的股票價格價差的收益,並不是授予員工確定的財產。因此,股票增值權在授予日是不征稅的。
2.可行權日:一般股票增值權計劃都會規定一個行許可權制期,行許可權制期滿後的當天為可行權日。只有在可行權日之後,員工才能在行權有效期內擇期行權。因此,對於股票增值權計劃,員工在可行權日也沒有取得任何形式的所得。因此,可行權日也不應作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3.行權日:就是股票增值權的被授予人行使權利並可以獲得收益的日期。只有在授予人實際行權時,稅務機關才可以計算出授予人實際取得的股票增值權所得。因此,實際的行權日就是股票增值權所得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4.規定月份數的計算。根 據財稅〔2005〕35號文件的規定,是指員工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票增值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的境內工作期間月份數。長於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 算。由於股票增值權計劃從授予日到可行權日之間的間隔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是不得少於1年。因此,對於我國的居民納稅義務 人而言,規定的月份數一般就是12個月。對於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取得的股票增值權所得,應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個人以有 價證券形式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確定納稅義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190號)的規定,劃分境內、境外所得。
Ⅷ 在股票增值權中什麼是授予日和可行權日
所稱股票增值權,是指上市公司授予公司員工在未來一定時期和約定條件下,獲得規定數量的股票價格上升所帶來收益的權利。被授權人在約定條件下行權,上市公司按照行權日與授權日二級市場股票差價乘以授權股票數量,發放給被授權人現金。
限制性股票是一種激勵措施,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股票期權授權日是指買入期權獲得交易權利的日期。
股指期貨開戶流程:
1、未開過股指期貨的流程
准備好資料(身份證、五大行銀行卡、人民銀行徵信報告)——就近的營業網點地址、聯系方式(遍布全國)——協商手續費——約定開戶時間——簽立合同——辦理三方存管——存入資金開始商品期貨交易——轉入資金——申請交易編碼——開始交易
2、已開過股指期貨的流程
准備好身份證和銀行卡——就近的營業網點地址、聯系方式——簽立合同——辦理三方存管——申請編碼——開始交易
Ⅸ 股票增值權的經典案例
某科技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A公司)於2009年底決定建立長期激勵機制,實行股權激勵方案。H公司創建於2000年,注冊資金為100萬元,經過10年的發展,2009年底稅前利潤為800萬元,凈資產為2000萬元,,預計每股凈資產年增長率為100%。為實現公司長期戰略規劃,充分激勵人才,並為以後創業板上市留好介面。公司董事會決定接受建議,採用股權激勵五步法,自2010年開始實施股權激勵計劃。
採用五步連貫股權激勵法,首先根據該公司的生命周期階段和人才激勵特點,選定股權激勵模式。
(一)股:根據公司的十年積累,公司雖然注冊資本小,但是公司凈資產已經達到2000萬元,在股權激勵方案設計的時候,根據該方法,第一步確定股份面值為0.1元,則公司的股份總數為1000萬股,每股凈資產2元,針對公司發展階段,採用五步法裡面的增值激勵方式,即股份期權模式。(二)人:包括外部資源、高層管理人員在內的6人核心層加上10個中層人員被授予股份期權。
(三)價:初始授予股價按照2009年度每股凈資產確定初始授予價格,但股價增長模式不採用凈資產方式,採用五步連貫股權激勵法中的股價確定原則。
(四)量:根據五步法,該公司設計股權激勵,拿出總股本的20%,即200萬股授予。
(五)時:採取循環激勵,即每年授予100萬股的方式;每年的100萬股,再分兩年行權。行權比例6:4。 根據五步連貫股權激勵法初步設計了股權激勵方案,減少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短視行為。該方案由於分兩年來授予,分步行權,只能執行其中的一部分,高層管理人員只有在增加股東財富的前題下才可同時獲得收益,從而與股東形成了利益共同體。這種剩餘索取權驅動高層管理人員不斷努力提高公司業績,最終達到股東和高層管理人員雙贏的局面。穩定並吸引優秀人才。該方案通過每年循環授予的方式,一方面激勵公司現有高層管理人員勤勉工作,另一方面也可吸引外來優秀人才加盟。通過循環授予,該方案成功解決了其他企業由於一次性授予而不能給後進的高層管理人員以激勵的局限性。
採用五步法後,該方案的另外一個好處就是以凈資產確定初始價格,而非一直按照凈資產價格確定每年股價,從而更好體現了激勵成長性的特點。
Ⅹ 個人所得稅股票增值權能舉個例子嗎
B上市公司2008年股權激勵計劃規定,以該上市公司為虛擬標的股票,在滿足業績考核標準的前提下,由公司以現金方式支付行權價格與兌付價格之間的差額;本期計劃授予的股票增值權的行權等待期為兩年,自股票增值權授予日起至該日的第二個周年日止,等待期滿後的3年為行權期。其中,第一批計劃可行權的股票增值權占該期所授予股票增值權總量的40%,第二批計劃可行權的股票增值權占該期所授予股票增值權總量的30%,第三批計劃可行權的股票增值權占該期所授予股票增值權總量的30%.
2008年2月5日,激勵對象王某獲得10萬份股票增值權,授予價格為15元/股。假定2010年2月5日業績考核符合標准,並按計劃兌現股票增值權總量40%的增值額,當日該公司股票的收盤價格為24元/股。依據《 國 家 稅 務 總 局 關 於 股 權 激 勵 有 關 個 人 所 得 稅 問 題 的 通 知 》(國稅函[2009]416號)規定,應在行權日對張某徵收個人所得稅。該次行權應納稅所得額=(行權日股票價格-授權日股票價格)×行權股票份數=(24-15)×100000×40%=360000(元),應納稅額=(360000÷12×25%-1375)×12=7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