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們公司上市新三板,高管問我們買不買,上頭定價2元一股,請問值得我買嗎
謹慎!
第一,登陸新三板叫掛牌,不叫上市!掛牌僅僅是指企業掛上去了,沒有其他含義,它不能公開買賣,它只能定向融資(賣出自己股權),說白了就是公司跟股權投資機構(注意是機構,不是個人!)私底下談好了價格了,再通過新三板進行交易,所以它絕不是我們傳統意義上的可以公開的、隨便的交易的股票,
第二,2元值不值得買,有套完整的股票估值計算方式,要根據你們公司的財務報表進行計算的,絕對不是單看2元覺得便宜。其實,另一方面還是看你對公司前景的認可程度,要是公司未來幾年能夠真正的上市(是離開新三板,去創業板、中小板、主板市場),那麼倒是可以考慮。
另外,這個定價是誰給的?我猜可能是幫公司包裝掛牌的證券公司吧,呵呵,他們認購么,還有就是你們高管的認購程度怎樣,也是可以參考的。
② 什麼是內部增持股公司去年在新三板掛牌上市了,年前領導給我們開會,說可以購買公司的內部增持股,一股
如果你看好公司的產品和服務,對前景樂觀,那麼值得買。
③ 高管減持 機構增持 什麼意思嗎!
高管減持是指上市公司的高管在二級市場賣出自己公司股票的行為。
從目前高管減持的披露來看,創業板高管減持的方式主要有在職拋售和辭職套現兩種方式。公司法》對高管減持進行了限制,要求上市公司高管在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本公司的股份,且任職期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持有股份總數的25%,並在辭職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股份。在解禁期滿後,如果公司沒有對股票出售的特殊限制,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高管每年減持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持有總量的25%,然而當高管辭職,半年後可以套現的股票會增加更多,這就促使了高管傾向於選擇辭職套現的方式進行減持。
機構重倉,並非保證個人投資者穩賺不賠的唯一選股標准。尤其在市場動盪、機構也多傾向「短線」操作、波段進出的情況下,僅從6月末披露的機構重倉程度來進行選股,恐怕就要讓投資者「吃葯」了。
④ 你好 我們公司上市新三板,高管問我們買不買,上頭定價2元一股,請問值得我買嗎
如果貴公司前幾年經營不錯,盈利利潤可觀以及行業產品前景不錯、公司產品亮點優勢很多,綜合評估一下,就可以買一定的股份,畢竟這個是新三板股權投資,如果企業一旦上市,2元一股就有可能變成20元一股,那你就賺大了。
⑤ 第八十八條 買賣股票,本人是中共黨員機關縣處以上幹部買賣新三板上市公司定向增持股份可以嗎
股票的購買對象不限是否黨員幹部。
⑥ 新三板高管減持有什麼限制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希望 給你帶來幫助!
⑦ 關於新三板掛牌公司股權代持的問題
操作可行,一般公司給經理分的有任務,一般讓朋友買點也正常,注意事項就是代持股份的權利和義務一定要寫清楚了。基本沒問題,有其他問題請追問。
⑧ 請問,新三板股權激勵的模式有哪些啊
新三板股權激勵的模式有以下十一種
模式一:股票期權
股票期權模式是指股份公司賦予激勵對象(如經理人員)購買本公司股票的選擇權,具有這種選擇權的人,可以在規定的時期內以事先確定的價格(行權價)購買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此過程稱為行權),也可以放棄購買股票的權利,但股票期權本身不可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和償還債務。
股票期權實質上是公司給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激勵報酬,該報酬能否取得完全取決於以經理人為首的相關人員能否通過努力實現公司的激勵目標(股價超過行權價)。
在行權期內,如果股價高於行權價,激勵對象可以通過行權獲得市場價與行權價格差帶來的收益,否則。將放棄行權。目前,清華同方、中興科技等實行該種激勵模式。
通過授予股票期權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具體操作程序或流程如下:
(一)實施激勵計劃的程序
1、董事會負責制定激勵計劃;
2、監事會核查激勵對象名單;
3、股東大會審議激勵計劃。監事會就激勵對象名單核實情況在股東大會上進行說明;
4、股東大會批准激勵計劃後即可實施;
5、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辦理具體的股票期權授予、行權等事宜。
(二)股票期權的授予程序
1、董事會制定股票期權授予方案;
2、監事會核查激勵對象的名單是否與股東大會批準的激勵計劃中規定的對象相符;
3、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授予條件滿足後,對激勵對象進行權益的授予,並完成登記等相關程序;
4、激勵對象與公司簽署《股權激勵協議書》;
(三)股票期權行權程序
1、激勵對象在可行權日內,提交《股票期權行權申請書》向公司確認行權的數量和價格,並交付相應的購股款項;
2、公司在對每個期權持有人的行權申請作出核實和認定後,按申請行權數量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股票或轉讓股份。
模式二:限制性股權
限制性股權是指掛牌公司以低於二級市場上的價格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以自籌資金購買公司股票。限制性股權一般會設定股票鎖定期(即持有股票但不能出售),在公司業績達到預先設定的考核指標後,方可按照約定的期限和比例將股票進行解鎖。
限制性股權的特殊性便在於方案一經通過,員工在數月之內一般就能成為公司股東,只不過其股份存在漫長的鎖定期。這對於員工的心理壓迫非常強烈,員工要變成股東須投入自有資金,且這些行為不可逆轉(股票期權可放棄),員工只能竭盡全力去實現解鎖條件。
模式三:虛擬股權
虛擬股權指公司授予被激勵對象一定數額的虛擬股份,被激勵對象不需出資而可以享受公司價值的增長,利益的獲得需要公司支付。被激勵者沒有虛擬股票的表決權、轉讓權和繼承權,只有分紅權。虛擬股權享有的收益來源於股東對相應股權收益的讓渡。在虛擬股票持有人實現既定目標條件下,公司支付給持有人收益時,既可以支付現金、等值的股票,也可以支付等值的股票和現金相結合。虛擬股票是通過其持有者分享企業剩餘索取權,將他們的長期收益與企業效益掛鉤。
相對於其他激勵模式,虛擬股權操作更加簡便,虛擬股權方案的制定、操作均只需公司內部通過即可,且未有相關法律法規限制,其實質為公司績效考核制度,屬於公司內部管理問題。
同時虛擬股權的影響可以一直延伸下去,並不因為股票價格、行權、解鎖等事項而受到影響,其最大的制度價值在於利用虛擬股權給予的分紅權調動企業員工為公司長遠發展而共同努力的積極性。
模式四:股票增值權
股票增值權指公司授予經營者一種權利,與虛擬股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如果經營者努力經營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公司股票價格上升或公司業績上升,經營者就可以按一定比例獲得這種由股價上揚或業績提升所帶來的收益。收益為行權價與行權日二級市場股價之間的差價或凈資產的增值,激勵對象不用為行權支付現金,行權後由公司支付現金、股票或股票和現金的組合。
股票增值權激勵模式與虛擬股權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均是公司給予激勵對象一種權利,激勵對象實現了相應條件後可依據該種權利獲得分紅。對於公司來說,操作非常便利,只需公司內核審批,無須解決股票來源問題,亦不存在資本操作的一系列難題。
但股票增值權激勵模式直接以股票價格的升降作為支付激勵對象的分紅標准,可能導致激勵對象過分關注股票價格的升降。且由於我國資本市場的弱式有效性,股價與公司業績存在較大偏差,這一客觀原因會讓員工忽視對於業績的追求,從而背離激勵初衷。
模式五:賬面增值權
賬面增值權是股票增值權的衍生方式,增值權也是指公司凈資產增值部分。
這種方案與公司股價的變化無關,只與公司凈資產掛鉤,參考系數主要來源於公司凈資產的增減。
舉例來說:一家新三板公司與公司總經理確定的激勵方式是授予其10萬股的賬面增值權,授予時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為10元,期限是3年,掛牌後3年內經過管理層和這位經理的共同努力,公司年報披露每股凈資產漲到了20元,那麼這個時候公司需要向這位總經理支付的對價就是10萬*(20-10)=100萬元現金或等值的股票。至於選哪種可以在協議里約定優先權或由被激勵人自行選擇。
這種方案一般適用於非上市的公眾公司,尤其是在配合股改的時候更好一些。對於新三板公司來說,建議賬面增值權方案在激勵協議里採用股份支付的方式更好,效果更加顯著。
模式六:延期支付
此類方案一般是在年初時為激勵對象設計出一個年度的薪酬收入計劃,在超過年終獎等業績指標之上的部分另行設置一個風險收入指標,當我們的激勵對象業績達到這個風險收入指標後,就可以獲得風險收入。
模式七:員工持股計劃
「員工持股計劃(ESOP)是公司拿出一部分股份由員工持平台持有,持股平台按照一定的運作規則分給每個符合條件的員工,公司內部員工個人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股份,並委託持股平台進行管理的一種股權激勵方式。
ESOP有廣義理解和狹義理解兩種,廣義是全員直接持股計劃,狹義就是我們常說的員工持股會,持股平台持股等間接持股,且范圍也不見得是全體員工。
員工持股的購股方式:
1.員工以現金方式認購所持有全部股份;
2.員工通過融資方式(可以是大股東也可以是公司向員工提供專項基金)來認購所持股份;
3.公司將歷年累計的企業年金或其他公益金轉為員工股份分配給員工;
4.從公司的獎勵基金或福利及基金中提取一部分用於購買股份分配給員工。
一般項目中這四種方法是可以結合使用的,以期最大限度的滿足激勵計劃的需要。
模式八:業績股票(份)
業績股是達到一定業績條件就授予激勵對象一定的股份。業績股通常和期股、限制股、虛擬股、增值權綜合在一起使用。
項目中採取這種方案時需要考慮的主要設計要點在於:
1)在年初設計業績指標時為激勵對象確定一個合適的業績目標和與之相對應的股票授予數量或激勵基金提取額度,若激勵對象在考核期內通過了業績考核,公司就獎勵其一定數量的股票或者提取一定數量的獎勵基金用於購買預定數量的股票。
2)業績股票的考核年限一般是3-5年
3)業績股票要設置一定的期現禁售期,激勵對象如果是公司的董事、高管的其持有的股票每年轉讓數量不得超過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和被激勵對象的協議也可以嚴於公司的禁售期。
4)業績股票有嚴格業績要求,如果激勵對象未能完成業績要求,或者出現業績股票協議約定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或者離職等情形,公司有權取消其未兌現的業績股票。
模式九:乾股
這里的乾股不是一個法律定義上的名稱,只是約定俗成的叫法,事實上就是股份贈與而已。股東和激勵對象在股權激勵方案實施前簽署一份股權贈予協議,以該協議為依據,在條件滿足之後,激勵對象依據此協議獲得一定數量的股份分紅權,這里一般是要將表決權剝離的。
實施要點:
1)取得乾股的贈予協議為前提,如果贈與協議無效、解除或被撤銷,則對應的乾股取得也就不存在了
2)乾股為無償取得,不需要激勵對象用自己的資金購買相應的股權
3)乾股是否為完全股權,是否有表決權取決於股東和激勵對象簽署的贈予協議約定和公司章程
4)激勵對象所取得的乾股是沒有交易權的,不能買賣
5)乾股不受公司股價高低的影響實際上就是拿出公司一部分凈利潤來進行分紅
模式十:激勵基金
這里的含義是當公司當年業績達到考核標准時,按照一定比例從凈利潤或增加值部分提取一部分作為激勵基金,分次發放給激勵對象,要求激勵對象全部或部分配比一定比例自籌資金,自二級市場購買本公司股票,並鎖定一定期限,以達到留住人才長期激勵的效果。
模式十一:定向增發
准確的說定向增發是手段不是模式,這里拿出來探討主要還是考慮到常見、常用。掛牌企業通過向員工定向發行股份的方式,使員工直接持有或增持公司股票。從嚴格意義上說,這是最為常規的做法,這種股權激勵方案設計簡單、完成時間較短,但在發行價格方面一般具有一定的折扣,對公司而言,成本較低,但員工持股後轉讓限制小,起不到長效激勵的作用。
以上就是新三板股權激勵最全的模式了,除了模式以外,股權激勵還有更多考慮要素,
比如,激勵對象的人員范圍是哪些、激勵計劃實施時間的授予時間表中的有效期、授予日、授權日、等待期、行權日是什麼、以及股權激勵專項的實施流程、股權激勵平台設置的准備工作及相關文件製作等等
本文來自梧桐系列課第四期——趙曉岑律師《新三板股權激勵》
⑨ 新三板上市對持股員工有什麼好處
公司股份在新三板掛牌後,為掛牌公司股東提供了退出機制,股東可以通過股份轉讓系統將股份賣出套取現金。例如:某公司在新三板掛牌後,參與創業的一位股東需要用一筆錢來改善家人的生活,他就以15倍的市盈率賣出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套取現金300萬元,享受艱苦創業後的成果。
以上內容選自中銀律師事務所,胡禮新律師的《透視新三板,把握新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