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科創板知識測試
科創板的基本交易規則。 -T+1交易;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 5 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漲跌幅限制為20%; -單筆申報數量不少於200股;賣出時,余額不足2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通過競價交易買賣,市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5 萬股,限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10萬股; -增加了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時間,當日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股票不進行盤後固定價格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價格以當日收盤價成交。 -科創板股票自上市後首個交易日起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
科創50(上證科創板50成份指數)代碼為000688。
數據來源:上交所
【風險揭示】: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❸ 請問科創板是什麼呀
❹ 科創板、香港、納斯達克上市應該怎麼選擇啊
科創板一出,對於想要沖擊資本市場的企業來說,又多了一個重要的選擇。
那問題來了,多了一個選擇後,科創板、香港、納斯達克,你的企業該選哪一個市場首發?
第一步:對比上市條件,更符合哪個市場?
在市場看來,科創板重大的進步包括首次將核准制改為注冊制;允許同股不同權、VIE架構及紅籌股在滿足一定條件下上市;定價機制採用詢價機制,進一步實現市場化;交易規則進一步放寬。這些條件的放寬也使科創板進一步向港股和納斯達克市場的機制靠攏。
從上市的財務指標來看,科創板的一大突破是打破了盈利的桎梏。但科創板對於其市值規模的要求並不低。一些企業可能會面臨一個尷尬的情況,即非盈利時期需要資金支持時會因為市值規模而被擋在科創板門外。
另外,對於紅籌企業來說,從制度設計上,科創板銜接了《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8]21號),為紅籌企業提供了無需拆紅籌直接境內上市的機會。但總體而言,紅籌企業的科創板上市門檻仍然較高。
與其他兩個資本市場相比,科創板的上市財務指標與香港主板更為靠攏,不過香港主板在去年新規中對於未通過主板財務資格測試的生物科技企業門檻大幅降低,並允許同股不同權企業上市和已經在歐美上市的創新型企業在港二次上市。
而香港創業板對上市企業的門檻就更低了。根據香港創業板上市規則,其對擬上市企業無任何盈利要求,僅要求上市時的預期最低市值為1.5億港元;公眾持有的股本證券最少由100個人持有;以及前兩個財政年度經營所得的凈現金流入總額必須最少達3000萬港元。
相較而言,納斯達克的分層則更為豐富。根據納斯達克的上市指引,納斯達克市場共有三個分層市場,針對不同的層級給予不同的約束條件。具體來說,「全球精選市場」吸引大盤藍籌企業和其他兩個層次中已經發展起來的企業;「資本市場」主要吸引規模較小、風險較高的企業;還有介於兩者之間、吸引中等規模企業的「全球資本市場」。從納斯達克三層次中的「資本市場」的上市規則來看,上市財務要求已經非常低了。
國元證券數據顯示,納斯達克市場2016年IPO數量只有70家,但退市企業卻有244家,相當於當年IPO數量的3倍多。近年來,納斯達克退市率最低的一年發生在2014年,但也達到了32%。
企業在選擇上市地點時,是否符合當地市場的上市條件是頭等大事。
第二步:哪個市場會有較高估值
如果在各地均符合上市條件,那對於企業來說,第二步就要看看在哪個市場會有較高的估值。
在科創板火箭速度推進之下,多家公司表明自己已開始進行科創板上市准備工作,其中也不乏已在其他地區上市的企業或籌備港股或美股上市的、想要回歸科創板懷抱的企業。另外,根據市場上了解到的情況,也有已經夠上主板申請條件但如今在科創板和主板之間做著選擇題的企業。
這些企業考慮科創板的原因中顯然也包括對於科創板估值情況的良好預期。
事實上,相似的情況在香港市場上一度上演,但目前看似乎並不美好。去年,港交所允許同股不同權等創新型企業在香港上市之後,市場當時一片看好,眾多獨角獸和新經濟股票也扎堆赴港上市。但有數據統計,截至去年10月上旬,港股市場共完成超過160隻新股IPO,其中有超過120隻破發,破發率超過75%。
對於科創板也是如此。在初始階段,科創板也存在各種不確定性,市場和投資人需要一定的時間來充分了解這個市場,這也是正常的發展規律。不過,科創板有一大亮點不可忽視,即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的跟投機制,由於保薦機構需要自己真金白銀地進行跟投,因此這會使得定價在擬發行人和券商之間有一定的博弈,保薦人在其中可以起到一定的平衡作用。
另外,不同的市場由於投資偏好的差異對不同行業也會有一定估值的區別對待。具有冒險精神的納斯達克市場投資人對高科技股就比較有好感,也將納斯達克塑造成了科技股的高估值「天堂」;而香港市場對奢侈品類股票則有一定的偏好,這和其貿易港口的城市功能有關。
第三步:「軟環境」也是很現實的考慮
而第三步,企業需要考慮一些例如融資成本、上市後的維護成本、監管環境、法律環境、股東退出等「軟環境」。
在融資成本方面,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是,如果選擇去香港或納斯達克上市,那麼在投行、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這「上市三大件」的選擇范圍十分有限,且收費較高,並且在上市後也需要中介機構幫助遞交當地證券監管部門要求的文件,融資成本較高。
而如果選擇在科創板上市,那麼中介機構的選擇可以拓展到很多規模不大的本土機構,融資成本較低。
例如在納斯達克上市的公司,對其CFO的要求較高,通常需要有融資背景、最好投行出身、對公司業務了解、具有財務知識,同時也要英語表達流利,因為需要與投資人做溝通,而這些英語溝通按照納斯達克市場的要求是有語音錄音發布在網站上的。具有這樣素質的人才,其薪資水平相當之高。
在監管環境方面,如果選擇美國市場,可能需要面對其對於中概股越來越嚴格的監管。2013年,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已經與財政部、證監會簽署了執法合作備忘錄,可以在證監會允許的范圍和形式下共享赴美上市中國企業的審計工作底稿。而香港市場則並沒有此類機制。
在法律環境上,美國的「薩班斯法案」等對於造假上市等違法行為的處罰相當嚴重,而美國的證券集體訴訟制度也已非常成熟。
股東退出上,在非紅籌架構或者VIE模式下,如果選擇在納斯達克上市,那股東上市前持有的內資股在上市後無法退出。在境內上市就不存在這個問題,而在香港「全流通」試點下這個問題以後也會逐步解決。
另外,美國的做空機構也不是「好惹的」,中概股被做空機構狙擊的事件已經屢次發生。
❺ 科創板開戶必備測試題及答案
主要就是開戶條件,還有交易規則,以及就是科創板的限制,退市等,風險的提示
❻ 科創板交易規則
科創板上市公司(簡稱科創公司)應適用上市公司持續監管的一般規定,《持續監管辦法》與證監會其他相關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持續監管辦法》。
1、明確科創公司的公司治理相關要求,尤其是存在特別表決權股份的科創公司的章程規定和信息披露。建立具有針對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強化行業信息和經營風險的披露,提升信息披露制度的彈性和包容度。
2、制定寬嚴結合的股份減持制度。適當延長上市時未盈利企業有關股東的股份鎖定期,適當延長核心技術團隊的股份鎖定期;授權上交所對股東減持的方式、程序、價格、比例及後續轉讓等事項予以細化。
3、完善重大資產重組制度。科創公司並購重組由上交所審核,涉及發行股票的,實施注冊制;規定重大資產重組標的公司須符合科創板對行業、技術的要求,並與現有主業具備協同效應。
4、股權激勵制度。增加了可以成為激勵對象的人員范圍,放寬限制性股票的價格限制等。建立嚴格的退市制度。根據科創板特點,優化完善財務類、交易類、規范類等退市標准,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重新上市環節。
(6)科創板首次全網測試來了擴展閱讀
設立科創板試點注冊制,要加強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進一步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嚴厲打擊欺詐發行、虛假陳述等違法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證監會將加強行政執法與司法的銜接;推動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釋,建立健全證券支持訴訟示範判決機制;根據試點情況,探索完善與注冊制相適應的證券民事訴訟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