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美國股票三大板塊都是注冊制嗎
對,是注冊制,美國早就是那樣了
⑵ 在美國上市是注冊制還是審批制
美國上主板的注冊制相當於審批制. 主板就是 道瓊斯指數 所包含的 股票 在紐交所 交易的股票 紐約證交所對公司上市的要求嚴格,在公司的盈利和資產上都有很高的要求。
然後如果 你達不到 上主板的 要求 那麼 你可以不上主板 自主發行股票 委託 券商幫你賣 這個要求低 就跟中國准備推行的注冊制 差不多的意義 不限制公司盈利 和資產要求
⑶ 美國證券公開發行如何做到注冊制
(一)「注冊制」在美國有堅實的政治社會基礎
是否設置發行條件和進行投資價值判斷,實質問題是政府是否需要替市場就發行人是否「適合」發行進行判斷,反映的是政府和市場之間邊界尺度的把握。美國採用「注冊制」,是現代政府功能擴展與美國自由主義經濟傳統沖突下的現實選擇,促進了美國資本市場的繁榮和創新企業的發展,為美國社會廣為接受。
(1)「注冊制」是現代政府功能擴展與美國自由主義經濟傳統沖突下的現實選擇
美國具有深厚的自由主義經濟和小政府的傳統,在1929年經濟危機前尤為明顯,政府對經濟干預很少,反映在證券領域,沒有聯邦層面的證券法,沒有強制性的披露制度,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證券基本是依賴於紐約州反欺詐普通法保護投資人的利益。經濟危機爆發後,需要政府更多干預經濟成為社會共識,羅斯福藉此得以入主白宮,開始了影響美國歷史的「百日新政」。
在證券領域,羅斯福總統當時面臨兩個可以選擇的模式:(a)基於價值判斷的州層面的「藍天法」模式(Blue Sky Law);(b)基於信息披露的英國模式。「藍天法」模式指的是州政府需要就證券發行是否合理公平,以及是否「適合」該州居民投資發行進行判斷。「藍天」這個詞語描述了某些欺詐的證券除了空盪盪的藍色天空外,沒有其他基礎。在這兩種模式之間到底如何取捨在業界引起了激烈的爭論,最終經多次博弈選擇了英國模式,制定了《1933年證券法》,「注冊制」成為美國公開發行證券的基本制度。
時至今日,美國經濟社會發生很大變化,本世紀初爆發了安然的欺詐丑聞,2007年又爆發了席捲全球的次貸危機。面對這些危機,美國也通過了《薩班斯法案》和《多德弗蘭克法案》進行應對,加大了對上市公司和金融行業的監管,其中《薩班斯法案》對上市企業提出了一系列公司治理方面的要求,對美國「注冊制」往政府多管的方向進行一定程度的調整。
但是,美國自由經濟的傳統對政府過度監管帶來的融資成本上升和資本市場競爭力下降的後果時刻保持警惕,總會對政府具體監管措施帶來的負面影響進行回顧比較。比如,對於《薩班斯法案》404條要求審計師對公司財務報告內控進行鑒證的規定,經業界回顧比較,如今普遍認為該規定不當增加了企業負擔,妨礙了企業融資。為減輕融資負擔,增強企業活力,美國國會2012年通過了《JOBS法案》,對新興成長企業大幅減輕了包括404條規定在內的監管要求。新興成長企業的標准較低,很多企業都可以達到,《JOBS法案》生效後成功發行的美國IPO企業中,大約75%為新興成長企業,這樣整體上有力降低融資成本。根據SEC的2012年報,美國的資本成本從2011年的10.67%降低到了2012年的8.96%,在43個國家中排名第7位,和美國經濟危機後政府放鬆監管激發市場活力的舉措不無關系。
從《薩班斯法案》到《JOBS 法案》之間的變化,折射出美國自由主義經濟傳統和現代國家職能擴張之間平衡點的拉鋸和反復,這種情況會長期存在。這個背景之下,「注冊制」只能是美國長期內的現實選擇。
(2)「注冊制」促進了美國資本市場的繁榮和創新企業的發展,廣為美國社會接受。
事實證明,選擇英國模式,美國把握好了政府監管和市場活力之間的平衡,對促進美國資本市場的繁榮,支持創新企業的快速發展,有巨大作用。普遍的觀點認為,美國始於上世紀90年代互聯網企業的飛速發展,就離不開「注冊制」下對創新友好的市場環境。「注冊制」下,政府不設置條件,不進行價值判斷,創新企業不會因其天然的高風險而被剝奪上市融資的機會,失去資本市場的支持,相反,由於資本市場的支持,帶動了PE和VC蓬勃發展,激勵機制層出不窮,造就了創新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最終成就了美國在互聯網等創新領域內的世界領先地位。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藍天法」模式對創新的擎肘。「藍天法」模式下,政府有責任對證券價值進行判斷,面對創新企業天然的高風險,政府免責的天性往往會傾向於否決企業發行證券的申請。1980年,蘋果公司IPO在馬薩諸塞州就碰到了這樣的情形。當時蘋果公司發行股票,除需遵守聯邦證券法外,在州內出售也需要遵守相關州的「藍天法」。結果,蘋果公司在馬薩諸塞州發行股票的申請被州監管機構以風險過高不適合投資者購買的理由拒絕,該州的居民也因此失去了投資蘋果公司股票的機會。蘋果公司的遭遇,詮釋了政府對風險的厭惡,說明了「藍天法」模式對創新的不兼容。正是因為「注冊制」對美國資本市場和創新企業發展的重要推動作用,其為美國社會廣泛接受,具有深厚的社會基礎。
(二)SEC發行端任務清楚,資源調配合理,專業化程度高。
1996年開始,隨著National Securities Markets Improvement Act的通過,在NYSE、NASDAQ上市的公司,證券無須在州政府注冊。
SEC在發行端的任務清楚,就是要為投資者獲取投資所需的信息提供便利,這也是SEC每年工作評價的4大指標之一。該指標進一步細分為12個可測的分指標,其中和披露直接相關的包括IPO注冊文件第一輪反饋需要的時間,對已上市公司的年報進行審閱的頻率等。為達到上述目標,SEC合理調配資源,提高專業水準,保證了「注冊制」的有序高效運行。
(1)嚴格劃分公募私募范圍,將監管資源集中需要監管的公募交易上
SEC在發行端除了對注冊文件進行審閱外,還需要劃定私募和公募的界限,確定需要注冊交易的范圍。對於私募和公募的界定,SEC有具體細致、操作性強的各種規則指導市場。當出現難以界定的新情形時,市場也可以要求SEC以不予處罰函(No Action Letter)的形式進行界定,避免私募交易事後被認定為公募交易而違法的情形。如何界定私募和公募的界限,是SEC支持企業融資的抓手,往往通過調整認定條件來擴大私募范圍,讓需要支持的融資行為無需注冊即可低成本快速進行。比如,SEC可以通過提高發行額度限制、放寬投資人條件、放鬆推廣方式的限制等手段將原本需要注冊的交易視為私募交易從而無須注冊。在這方面,D條例和旨在推動成長企業發展的《JOBS 法案》就是很好的例子。
嚴格區分私募與公募的另外一個好處就是,大量的私募交易交由市場自行調節後,SEC可以將有限的資源放在了最需要政府監管的公募交易上,做到合理調配資源,將需要管的事管好。事實上,當公募交易的監管資源不足時,出現問題的可能性就比較大。安然欺詐案爆發前的20世紀90年代是SEC歷史上人手不足最嚴重的時期之一,SEC不能按期每3年對上市公司的年報進行全面審閱,未能及時發現一些明顯不足的披露,對欺詐保持威懾。以安然公司為例,SEC長達約9年的時間未對安然的年報進行全面審閱。一種的觀點認為,如果當時SEC的人手充足,能按期正常對上市公司的披露進行審閱,本世紀初爆發的會計丑聞可能不會發生或者不會那麼嚴重。
(2)機構設置體現了功能監管和專業分工的特點,有利於提高審閱的質量和效率,完成SEC在發行端的任務。
從功能監管的角度,SEC將所有發行和上市公司的披露都歸由企業融資部負責,這樣,包括IPO、再融資、債券發行和結構性融資產品、並購以及上市公司的年報等披露均由同一部門負責審閱,有利於合理調配審閱資源,統一審閱標准;在企業融資部內,將審閱人員按照披露人行業劃分為12個辦公室,有利於提高行業審閱的專業水平,增進審閱效率;每個審閱辦公室大約有25-35個員工,主要由具有執業經驗的律師和會計師組成,專業化水平相對較高。這樣的機構設置,體現了功能監管和專業分工特點,提高了審閱質量和效率。
(三)披露質量高,市場賴以運行的信息基礎好,既是「注冊制」的特徵,也是「注冊制」順利運行的基礎。
(四)整體上關注品牌、注重風險控制的中介機構,是「注冊制」順利運行的關鍵。
⑷ 美國股市實行什麼ipo制度也是注冊制嗎
您好!美國股市是屬於最開放的,也是屬於注冊證的,虧損的企業都可以到美國上市的,比如:京東(JD)
⑸ 實現注冊制的美股股票數多少個
股票、期貨、現貨,一下子弄出三個品種,都不知道你到底做哪個我是做現貨的,做空,形象的說就是在高位從交易所拿到貨物拋出,然後在低位購入還給交易所,也就是說,不需要先期有貨,而股票要有先期持股,才能在高位拋出做空
⑹ 看書時候發現美國股市施行的是注冊制和退市制度雙軌制,為什麼我國股市只看到不斷發新股,沒完善退市的呢
發行注冊制主要是指發行人申請發行時,必須依法將公開的各種資料完全准確地向證券監管機構申報。證券監管機構的職責是對申報文件的全面性、准確性、真實性和及時性作形式審查,不對發行人的資質進行實質性審核和價值判斷而將發行公司的良莠留給市場來決定。
注冊制的核心是只要證券發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虛假、誤導或者遺漏。這類發行制度的代表是美國和日本。這種制度的市場化程度最高。
我國股市現在實行的是核准制,核准制是指發行人在發行時,不僅要充分公開企業的真實狀況,而且還必須符合有關法律和證券管理機關規定的必備條件;……還對發行人是否符合發行條件進行實質審核。
長期以來,一些公司基本無營收,業績差卻始終不退市,折射出現有制度的尷尬。由於上市公司殼資源的稀缺性,一些小盤績差股,經常成為各方競相爭搶的對象,這已經成了A股市場上一道獨特的風景。地知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對記者表示,要想避免這種現象,注冊制推行才是根本之道。在注冊制之下,只要符合證券法規定條件的公司就可以自行IPO,不需要證監會同意,只要按規定備案即可。在這種情況下,殼資源將貶值,部分垃圾公司最終會逐步被市場淘汰。
⑺ 美國注冊制情況下為什麼沒有像中國那麼多的企業想上市
一、概念注冊制是指證券發行申請人依法將與證券發行有關的一切信息和資料公開, 製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機構審查, 主管機構只負責審查發行申請人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的一種制度。 其最重要的特徵是:在注冊制下證券發行審核機構只對注冊文件進行形式審查, 不進行實質判斷。 如果公開方式適當, 證券管理機構不得以發行證券價格或其他條件非公平, 或發行者提出的公司前景不盡合理等理由而拒絕注冊。注冊制主張事後控制。注冊制的核心是只要證券發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虛假、誤導或者遺漏 , 即使該證券沒有任何投資價值,證券主管機關也無權干涉,因為自願上當被認為是投資者不可剝奪的權利。核准制即所謂的實質管理原則,以歐洲各國的公司法為代表。依照證券發行核准制的要求,證券的發行不僅要以真實狀況的充分公開為條件,而且必須符合證券管理機構制定的若干適於發行的實質條件。符合條件的發行公司,經證券管理機關批准後方可取得發行資格,在證券市場上發行證券。這一制度的目的在於禁止質量差的證券公開發行。二、評價1、注冊制更利於市場三大功能發揮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初衷和最後目標,均在於更好地發揮資本市場價格發現、融資、資源配置等三大基礎功能,對定價、交易干預過多,不利於價格發現功能的實現;發行節奏由行政手段控制,不利於融資功能的實現;上市門檻過高,審核過嚴,則不利於資源配置功能的實現. 注冊制與核准制相比,發行人成本更低、上市效率更高、對社會資源耗費更少,資本市場可以快速實現資源配置功能。注冊制最大的好處在於把發行風險交給了主承銷商,把合規要求的實現交給了中介機構,把信披真實性的實現交給了發行人2、發行注冊制也並非來者不拒。美國證監會接到發行人申請後,會就其提交的材料提出反饋意見,中介機構和發行人則需進行有針對性的答復,一般意見反饋和答復少則三四次,多則七八次,直至證監會不再有其他問題才會准予注冊。從時間上看,美國證監會的審核最快2個月,一般3到6個月時間方能完成,交易所審核僅需1到1個半月,時間包含在證監會審查期內。倫敦UKLA審核發行人材料時,也需經過一讀、二讀、三讀的意見反饋和回復,之後需有一定等級、兩個以上審核委員簽字後才能獲得發行批文。發行審核環節通常也需時3到6個月。「如果三讀之後還有問題,將繼續進行多輪意見反饋,如果發行人一直無法完成反饋回復,發審環節就會被無限期拖延下去。」 3、核准制不等於非市場化注冊制與核准制並非僅由市場成熟程度決定,而是具有一定的歷史背景和現實原因,是監管理念、市場分布、控制層次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把核准制和非市場化直接畫等號並不科學。 無論是注冊制還是核准制,是否市場化的標准在於市場買賣雙方是否能夠實現真實意願的表達。三、核准制和注冊制的比較1、發行指標和額度無無2、發行上市標准有有3、主要推薦人中介機構中介機構4、對發行做出實質判斷的主體中介機構、證監會中介機構5、發行監管性制度中介機構和證監會分擔實質性審核職責證監會形式審核,中介機構實質性審核6、市場化程度逐步市場化完全市場化7、發行效率:後者更高8、制度背景:後者實現的國家一般市場化程度高,金融市場更加成熟、制度更加完善,監管主體嚴格有效、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更自律,投資者素質更高。 四、我國股票發行制度改革實踐1988年以來,我國在證券發行審核方面,是地方法規分別規定證券發行審核辦法。1992年,中國證監會成立,開始實行全國范圍的證券發行規模控制與實質審查制度。1996年以前,由國家下達發行規模,並將發行指標分配給地方政府,以及中央企業的主管部門,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門在自己的管轄區內,或者行業內,對申請上市的企業進行篩選,經過實質審查合格後,報中國證監會批准。在執行中,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門盡量將有限的股票發行規模,分配給更多的企業,造成了發行公司規模小,公司質量差的情況。於是,1996年以後,開始實行」總量控制,集中掌握,限報數家」的辦法。就是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門根據中國證監會事先下達的發行指標,審定申請上市的企業,向中國證監會推薦。中國證監會對上報的企業的預選資料審核,合格以後,由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門根據分配的發行指標,下達發行額度。審查不合格的,不能下達發行額度。企業得到發行額度以後,將正式材料上報中國證監會,由中國證監會最後審定是否批准企業發行證券。這是計劃經濟。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我國《證券法》第10條規定:」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或審批,未經依法核准或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社會公開發行證券。」 《證券法》第11條第1款規定」公開發行股票,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發行人必須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交公司法規定的申請文件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有關文件。」 《證券法》第11條第2款還規定」發行公司債券,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報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審批。發行人必須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公司法規定的申請文件和國務院授權的部門規定的有關文件。」 總之,我國證券發行審核制度視證券的種類不同而不同:1、對股票發行採取核准制。2、對債券發行採取審批制。目前,我國的證券發行工作,從額度制和嚴格審批制向國際上普遍實行的核准制過度。1999年9月1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條例》與2000年3月1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核准程序》先後實施,我國股票發行審核制度市場化程度加快。在此基礎之上,股票發行價格也採取了市場定價方法,中國證監會不再對股票發行市盈率進行限制。
⑻ 美國的股票注冊制哪一年開始實施的
美國1933年的《證券法》就為美國股票發行注冊制提供了法律基礎。
⑼ 股票注冊制是什麼意思!對股市是利好嗎是不是美國股市也是注冊制
股票注冊制如果有相配套的淘汰機制就會是利好,美國的確是注冊制
股票發行注冊制主要是指發行人申請發行股票時,必須依法將公開的各種資料完全准確地向證券監管機構申報。證券監管機構的職責是對申報文件的全面性、准確性、真實性和及時性作形式審查,不對發行人的資質進行實質性審核和價值判斷而將發行公司股票的良莠留給市場來決定。
注冊制的核心是只要證券發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虛假、誤導或者遺漏。這類發行制度的代表是美國和日本。這種制度的市場化程度最高。
2015年[1] 12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決定(草案)》。 2015年12月27日,中國國務院實施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的舉措獲得中國最高立法機關的修法授權,於2016年3月起施行股票發行注冊制。
⑽ 為什麼美國股市散戶這么少,真的跟注冊制有關嗎
散戶是股票市場重要角色,股市是絕對離不開散戶的,但由於美國股市是非常成熟,以及走的是價值投資路線,美國股市散戶相對比較少,都是以機構投資者為主。
但可以肯定一點,美國股市同樣有散戶的,但美國股市散戶少,佔比比例低;美國股市散戶少其實跟注冊制是沒有任何關系的,預計跟以下三點因素有關:
第一,美股也許不適合散戶投資,只適合機構投資;
第二,美國股市是全球各大股市最成熟的,成熟制度對機構更有利;
第三,美國股市走價值投資,價值投資更適合機構,不適合散戶。
當然美國股市散戶這么少,重點也是經歷過「去散戶化」的過程,逐步地讓散戶內心接受和面對股市去散戶化的決定,散戶只有配合美股去散戶化,從而大幅減少散戶的數量。
綜合通過上面分析得知,美國股市散戶這么少,都美國股市經歷過去散戶化的過程,以及其他各大因素等影響,讓美國股市散戶特別少,散戶少與多跟注冊制是沒關系,希望大家知悉。
總之還要明白一點,任何國家的股市都離不開散戶的,股市沒有散戶就沒有活躍度,缺乏資金流動性,整個股市死水一潭,所以散戶在股市永遠不可能消失的,散戶將會與股市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