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個公司在新三板上市,業績更優良後能轉到創業板或主板嗎
新三板上市公司是可以轉板的,只要符合轉版條件即可。
新三板轉板條件:
1,新三板掛牌企業要達到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條件。按照滬深交易所修訂的上市規則,主板上市需要股本在5000萬元以上,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股本超過4億元的,這一比例是10%);創業板則要求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公司股東不少於200人。
2,對於轉板問題,需要有一個合理的機制以及一套規范的制度安排。
3,企業由新三板向創業板、主板等板塊轉板就不可操之過急,而是要循序漸進,逐步採取措施促進新三板本身不斷完善,從而為轉板創造條件。
4,如果在新三板掛牌企業可以通過直接轉板進入創業板等板塊進行上市,那麼管理層需要防範新三板轉板過程中的監管套利問題。
㈡ 什麼叫新三板成功轉板的企業有哪些
您好,很榮幸為您解答新三板相關問題。新三板是相對原來的三板而言的。
新三板:全稱是證券公司代辦股份報價轉讓系統
,以證券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的契約為基礎
,依託證券交易所和登記結算公司的技術系統,以證券公司代理買賣非上市公司股份為核
心業務的股份轉讓平台。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
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
推出股份報價轉讓系統(新三板)是科技部、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業協會、深交所、中
關村管委會落實國家科技創新戰略的一項重大舉措,為解決科技創新企業融資問題開辟了
一片新天地。
新三板掛牌企業成功轉板成功的一共有七家,分別為:
1.久其軟體;
2.世紀瑞爾;
3.北陸醫葯;
4.佳訊飛鴻;
5.紫光華宇
6.博暉創新
祝您投資順利.
㈢ 新三板轉板IPO共有多少家
截至2018年01月,共有118家新三板企業在IPO排隊中
㈣ 四板成功轉板至新三板的企業什麼意思
目前,齊魯股權交易中心與新三板已建立綠色通道,雙方已形成「單獨受理,優先審核,提前溝通,集中掛牌」的批量對接機制。齊魯股交中心掛牌企業持續轉板至新三板,是四板與新三板對接的有益探索。
記者了解到,這一探索得到了山東省省長郭樹清的持續推動與支持。郭樹清曾在2013年到齊魯股權交易中心調研時提出,「齊魯股權交易中心是全國少有的幾家辦得好的區域性資本市場,建議下一步主動探索與新三板的對接,最好能形成批量轉移的機制,不斷將好的掛牌企業推薦給新三板,與此同時,繼續吸引更多中小企業來齊魯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現如今,隨著第二批企業集中轉板至新三板,齊魯股權交易中心與新三板已經形成持續對接機制。
山東省金融辦副主任初明峰向記者表示,齊魯股交中心將在目前已形成的「單獨受理,優先審核,提前溝通,集中掛牌」的批量對接機制基礎上,繼續與新三板探索更加有效的工作對接機制,與新三板在掛牌企業後備資源培育、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構建轉板工作機制等方面更進一步合作,助推掛牌企業進入更高層次資本市場,在全國發揮典型示範作用。
此次集中轉板至新三板的企業的行業分布更加多元化,5家企業分別是山東信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山東開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山東澤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東深川變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聊城市東昌府區天元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天元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是山東省第一家在齊魯股交中心掛牌的小貸公司。
作為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自去年10月29日首批8家企業集中掛牌新三板後,齊魯股交中心利用區域市場優勢,對第一批已轉板的企業繼續提供服務,形成了持續服務的模式。山東迪浩耐磨管道股份有限公司是首批批量轉板的企業之一,在轉板1個月後,又成功在齊魯股交中心備案發行金額為1000萬元的私募債。
「齊魯股交中心同時實行的持續服務模式,是四板與新三板市場功能對接的有益探索和實踐,更有助於新三板和四板互聯互通機制的形成。」初明峰表示。
㈤ 新三板一共多少家 轉板
截止到目前為止,60多家,2018年已經轉板的10家,往後越來越多,需要注意企業是否達標,夠資格轉板
㈥ 新三板轉板條件有哪些
新三板轉板條件如下:
1)公司股東人數超過200人:
1、《證券法》上市條件第一項規定「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也就是說股票上市必須是已經公開發行的公司。而公開發行取決於兩個條件,要麼是進行過公開發行,要麼是非公開發行股東人數超過200人。
2、在各政策文件的描述中可以看到轉板省去了公開發行的環節,新三板公司要滿足該項條件就要求股東人數必須超過200人。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證券法》上市條件第二項規定「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中也有同樣的內容,這條非常明確,不需要過多的闡述。
3)公眾持股比例
1、《證券法》上市條件第三項規定:「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2、在公眾持股比例的問題上,新三板公司的公眾股認定是一個不確定的地方。結合現有的規定推斷,新三板公司的公眾股,應是指公司在新三板掛牌後公開轉讓及向特定對象發行、轉讓累積超過200人的部分。
4)在新三板掛牌(或者創新層)滿兩年
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對公司主體資格的規定「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
2、既然是從新三板轉板,基於規范公司運行的角度考慮,我們推測會有在新三板掛牌時限的要求,在新三板進行規范一段時間後的企業才有可能具備轉板的資格。整體看,和直接IPO的時間差不多,從制度設計上看不應該存在轉板和IPO之間有明顯的時間套利。
5)轉板公司應符合創業板IPO條件:既然是上創業板,就必須符合創業板上市的其他條件。不應該存在轉板和直接IPO的標准套利。
(6)5家轉新三板擴展閱讀:
新三板掛牌和主板上市的區別:
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冊成立,是繼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
2、在場所性質和法律定位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證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3、需要指出的是,「多層次資本市場」是一個中國概念,在國外並沒有對應的概念,也沒有形成一套多層次資本市場理論。這是因為西方發達資本市場國家的資本市場的多層次性是自發形成的,而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則是建構而來的。
4、因此,「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概念實際上是一個服務於強制性制度變遷的理論供給,「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則鮮明地體現了制度創新的「建構理性主義」精神,在這個意義上,它是一個非常中國化的概念。
5、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證券交易所的主要區別在於:一是服務對象不同。《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國務院決定》)明確了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定位主要是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這類企業普遍規模較小,尚未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
6、在准入條件上,不設財務門檻,申請掛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權結構清晰、經營合法規范、公司治理健全、業務明確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經主辦券商推薦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7、二是投資者群體不同。我國證券交易所的投資者結構以中小投資者為主,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實行了較為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未來的發展方向將是一個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這類投資者普遍具有較強的風險識別與承受能力。
8、三是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中小微企業與產業資本的服務媒介,主要是為企業發展、資本投入與退出服務,不是以交易為主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