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指數保險是指把一個或幾個氣候條件(如氣溫、降水、風速等)對農作物損害程度指數化,每個指數都有對應的農作物產量和損益,保險合同以這種指數為基礎,當指數達到一定水平並對農產品造成一定影響時,投保人就可以獲得相應標準的賠償。
❷ 一米農險是價格十期貨的形式,問普通農戶如何操作請舉例說明。
你好
連續4年被中央一號文件提及的「保險+期貨」保障模式,寄託著更好服務三農的希望。從最初的嘗試,到逐漸形成遍地開花之勢,期貨業、保險業摸著石頭過河,不斷探索、創新,在部分農產品領域已經形成了較為成熟的「保險+期貨」保障模式,打通壁壘,轉移風險,成為服務三農的重要力量。
成就固然顯著,難點也依然突出。「保險+期貨」模式要在全國范圍內惠及更為廣泛的農民群體,還需要從更高層面進行統籌規劃。
披荊斬棘,4年的探索已經取得諸多成績;上下求索,「保險+期貨」必將結出更大碩果。
試點項目呈遍地開花之勢
始於2015年,「保險+期貨」模式的試點已經走過了近4年時間。截至目前,相關期貨公司和保險公司已經在玉米、白糖、天然橡膠等10來個農產品種類上開展了多個「保險+期貨」試點項目,呈遍地開花之勢。
「保險+期貨」模式的誕生有其必然性,這是期貨公司專業優勢和保險公司渠道優勢的有機結合。
從保險端看,靠天吃飯的農業生產常面臨天災威脅,農產品又常有價格波動,這可謂農民的兩大煩惱。防風險、降損失,保險業不可缺位。不過,巨災等危險因素也常給保險業經營帶來大幅波動,在「保險+期貨」模式中,期貨相當於保險的再保險,進一步分散風險。
從期貨端來看,其投資者大多是有套保需求、交割需求的企業和部分專業投資者,一般農戶顯然並非合適對象。保險的介入帶來革新。在「保險+期貨」模式中,農戶接觸到的是了解較多、相對熟悉的保險,其獲得的是保險保障。
2015年,大商所推動期貨公司和保險公司首倡「保險+期貨」模式;2016年,大商所、鄭商所相繼開展「保險+期貨」試點項目。至今,「無論是從『保險+期貨』試點項目的覆蓋面、品種、質量看,還是從項目本身支持的金額看,都已經有了質的飛躍。」上海際豐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投資經理王靖翔表示,這些試點打破了期貨業與保險業的壁壘,為期貨業引入全新的客戶群體,從風險管理的角度進行了創新,意義深遠。
銀河期貨總經理助理郝剛表示,近年來,相關期貨公司和保險公司在10來個農產品種類上開展了多個「保險+期貨」試點項目,並且逐漸形成了價格保險和收入保險兩類較為成熟的模式。在價格保障方面,目前已經開展了300多個「保險+期貨」試點項目;在收入保障方面,相關試點項目也已有60多個。
2016年,「保險+期貨」保障模式首次寫進中央一號文件,且連續4年寫進該文件。2019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擴大農業大災保險試點和「保險+期貨」試點,支持重點領域特色農產品期貨期權品種上市。
業內人士指出,這表明前幾年的試點已經取得了較好成績,積累了一定經驗,有望在更大范圍發揮作用,但同時也應看到,「保險+期貨」模式仍然處於「試點」階段,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生豬期貨尚在孕育之中
從無到有,從初次嘗試到逐步擴大,「保險+期貨」模式的成熟和推廣還需要不斷闖關,繼續創新模式,解決當前面臨的突出難點。
2018年,人保財險大連市分公司和中投天琪期貨,聯合推出國內首個通過期貨市場保障生豬養殖戶凈收益的農業保險,同年11月份,大商所正式對外發布由太保產險浙江分公司申請定製的豬飼料成本指數,用於生豬飼料成本指數保險產品的開發,為生豬養殖企業提供風險管理工具。
南華資本「保險+期貨」業務負責人李章益表示,對於養殖戶來說,其最大的成本就是飼料成本,約佔50%至70%,因此,豬飼料指數保險能較好轉移解決飼料價格波動帶來的風險。
王靖翔指出,豬飼料成本價格指數在一定程度上能直觀反映出飼料端價格的變化。目前,豬飼料成本價格指數的保險費率約為1%-3%,若購買了豬飼料成本價格保險,飼料價格真實上漲,養殖戶可以鎖定一定的生產成本。不過,由於豬飼料價格的變動與生豬價格的變動有一定差異,豬飼料價格的變動由玉米與豆粕的價格變動決定,而生豬價格的變動往往以生豬的實際供需有關,單從豬飼料成本著手,難以完全覆蓋生豬生產的風險。
對於生豬期貨,業界寄予了厚望,也在熱切的期盼其正式推出。業內人士認為,作為全球最大的畜牧品種和我國最大的農業品種,生豬期貨上市後,將在完善我國生豬價格形成機制、輔助產業穩定發展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此外,在「保險+期貨」模式的試點中,還反映出一些較為突出的難點,需要在今後的實踐中不斷闖關解決。目前,期貨公司通過靈活的期權產品設計,保險公司通過無人機、衛星遙感等高科技測產手段,交易所通過上市場內期權品種等方式,正在逐步降低保險成本。
❸ 各類期貨指數是如何算出來的,例如大連豆粕指數與各月合約有何關系
商品指數基金起源於美國,世界上第一隻指數基金是1971年威弗銀行向機構投資者推出的指數基金產品。
在商品市場進行交易的基金大體分為三類,一是商品指數基金,如RJ/CRB指數。二是商品投資顧問(CTA)。三是對沖基金,如商品ETF、ETP等。其中,商品指數基金採取的是被動管理策略,跟蹤GSCI、CRB等全球大宗商品指數進行投資,包括共同基金、退休基金以及保險基金等傳統金融市場基金都在進行指數交易。指數基金一般採取長期策略,建立的頭寸時間跨度通常以年為單位。這些基金被定義為「趨勢跟隨者」或「冷錢」,而CTA則被定義為「趨勢制定者」或「熱錢」。指數基金一般不上市交易,而是通過持有期貨合約或其他衍生品參與商品市場交易,操作以買入建倉為主,很少建立空頭頭寸。
目前商品指數基金在國際市場上十分活躍,有些品種特別是能源和農產品(000061,股吧)合約被指數基金大量持有。據了解,目前全球商品指數基金總規模約2400億美元,其中有色金屬約佔11%,即270億美元,能源商品約佔50%,即1200億美元,貴金屬約佔9%,即220億美元,農產品約佔24%,即600億美元,畜產品約佔6%,即140億美元。
商品指數基金2003年才開始實現跨越式發展,當年全球指數基金總規模由2002年的100億美元左右迅速增長至280億美元。其後,除2008年因金融危機由2007年的1420億美元回落至780億美元外,其餘年份均處於高速增長期。
指數基金進入期貨市場,只是單向做多,並不做空。只要有新的資金購買基金份額,其操作永遠不會停止。當一攬子指數基金買入量開始減少時,基金管理人才反向平倉。但有一種情況,即各品種持倉權重調整時,基金管理人需要對相應品種進行增加或減少倉位的操作。
❹ 農產品價格指數保險業務發展
可以預見的是,保險將在包括風險保障、社會治理、經濟補償、支農惠農、經濟提質增效等領域發揮重要作用。「新國十條」為商業保險積極參與並促進養老、醫療、健康等行業發展奠定了政策基礎;同時提出了「民生保障網」的全新概念,意味著保險的保障作用不僅僅局限於社會保障領域,更可以擴展到民生保障范圍。
發展商業保險
完善社會治理體系
政府通過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服務等方式,在公共服務領域運用市場化機制,推進商業保險機構開展各類養老、醫療保險經辦服務,提升社會管理效率。發揮責任保險化解矛盾糾紛的功能作用,把與公眾利益關系密切的環境污染、食品安全、醫療責任、醫療意外、實習安全、校園安全等領域作為責任保險發展重點,發揮責任保險在事前風險預防、事中風險控制、事後理賠服務等方面的功能作用,用經濟杠桿和多樣化的責任保險產品化解民事責任糾紛,完善社會治理體系,提高社會治理能力。
發展商業保險
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
保險資金具有長期投資的獨特優勢。保險公司作為機構投資者為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長期穩定發展提供有力支持。保險資金利用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等方式,支持重大基礎設施、棚戶區改造、城鎮化建設等民生工程和國家重大工程。通過投資企業股權、債權、基金、資產支持計劃等多種形式,為科技型企業、小微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發展提供資金支持。通過設立夾層基金、並購基金、不動產基金等私募基金,投資、發起資產證券化產品,培育和完善資本市場。
發展適應科技創新的保險產品和服務,推廣國產首台首套裝備的保險風險補償機制,能夠促進企業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發展個人消費貸款保證保險,釋放居民消費潛力,發揮消費對經濟的拉動作用。發揮保險對咨詢、法律、會計、評估、審計等產業的輻射作用,發展文化產業保險、物流保險,探索演藝、會展責任險等新興保險業務,促進第三產業發展。
保險業進入高質量發展期
針對保險業的發展目標和方向,「新國十條」也進行了詳細的闡述。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的現代保險服務業,由保險大國向保險強國轉變。同時,「新國十條」還明確提出了目標完成的時間點以及數量指標,即「到2020年,保險深度達到5%,保險密度達到3500元/人」。
業內人士指出,2013年我國保險業保費收入1.72萬億,保險深度3%,保險密度不足1300元/人。如果要實現這一目標,2020年保險行業保費收入規模將達到4.73萬億,保費年復合增長率接近15.5%,這預示著未來6年保險業保費增長將步入高質高效軌道。
落實政策利好
商業保險發展潛力巨大
此次「新國十條」發布後,國務院辦公廳又對商業健康險、養老保險作出了相關規定,其內容相當細化,甚至涉及具體險種、具體影響領域等,內容更易理解,更加具備操作性和可執行性。從「新國十條」所涉及的具體條款,業內專家普遍認為,在養老、健康、公共安全、農險、巨災保險、稅收支持、險資運用等領域,具有極大的發展空間和潛力。
在稅收支持政策方面,「新國十條」提出,要「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下一步有望擴展至健康險、企業購買補充養老和醫療險、農業險、科技研發保險等多個領域。開辦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後,會激發更多的百姓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和年金保險的有關所得稅政策完善和落實後,更多的企業職工將享受這三類保險保障。
發展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支持保險機構投資養老服務產業,也是各大壽險公司下一步的重點發展方向。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發展獨生子女家庭保障計劃,探索對失獨老人保障的新模式,支持保險機構投資養老服務業,鼓勵商業健康險產品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發展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提供與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相結合的疾病預防、健康維護、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務都將成為新趨勢。同時,保險機構還將積極參與健康服務業產業鏈整合,設立醫療機構和參與公立醫院改制。
開展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試點,是保險業「新國十條」中的又一個亮點。「新國十條」指出,將探索天氣指數保險等新興產品和服務,以及增添風險管理工具,降低農業風險。不僅如此,今後,農民還可以選擇到更多的「三農」保險產品,如農村小額信貸保險、農房保險、農機保險、森林保險等普惠保險業務。
「新國十條」中首次提出了通過財政支持保障巨災保險。在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議中,雖然提出建立巨災保險制度,但並未對商辦還是財政辦有所定性。此次「新國十條」中明確表示,要建立財政支持下的多層次巨災風險分散機制,為巨災風險提供了保費來源。並鼓勵各地根據風險特點,探索對台風、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災等災害的有效保障模式,明確制定巨災保險法規,建立巨災風險管理資料庫。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❺ 農產品期貨價格指數保險
從年初發布的中央一號文件到近日農業部和中國保監會在北京聯合召開的保險服務農業現代化座談會,農業保險正以自己的方式支持經濟社會的發展。作為農業發展的「穩定器」,農業保險已不僅僅是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支撐,而是通過改革創新努力成為現代農業的「助推器」。
堅持農險產品創新
目前,我國雖已成為亞洲第一、全球第二大農業保險市場,但農業部副部長張桃林指出,我國農業保險深度僅0.56%,低於全球1%的平均水平,更低於美國7%的水平,還有很大發展空間和潛力。
據中國保監會主席項俊波透露,農業保險發展模式將逐步從供給推動型向需求拉動型轉變,農業保險迫切需要轉型升級。
「我國農業保險已經不僅僅是防範自然風險的管理手段,而且更多地融入到我國現代農業建設各個環節,在農村金融體系建設、農業產業化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中發揮更多作用。」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石健表示。
因此,農業保險產品的創新就顯得更為迫切。根據農業現代化的需求,農險產品的創新要做到超越傳統產品「低保費、低保額」的局限,中央財政的補貼也應該作出相應調整,從補貼傳統農業保險,轉而補貼面向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創新產品。
「近年來,受國際農產品市場影響加深,我國農業產品價格競爭壓力加大,目標價格指數保險的探索為解決這一問題提供了路徑。」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庹國柱在接受《農村金融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標價格指數保險作為農險產品創新的標桿,有很多地方值得借鑒。「雖然目標價格指數保險的探索目前主要集中在蔬菜、生豬等,但未來隨著逐步向更多大宗商品的擴展,目標價格指數保險對農產品價格改革將發揮更大作用。」
同時,庹國柱認為保險公司還應積極研究開發各種新型農業保險產品,如天氣指數保險、價格指數保險、產量保險、收入保險、農村小額信貸保證保險等新型產品並積極試點,以探索日益多元化、多層次的農業風險保障需求。
加快農險模式轉變
記者注意到,相較往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有關農業保險的表述今年在延續此前「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增加保險品種、提高風險保障水平」的基礎上,增加了更多首次提及的內容。其中,關於繼續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的備受關注。
事實上,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意見》就提出,「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利用期貨、期權等衍生工具進行風險管理」,鼓勵「探索開展產值保險、目標價格保險等試點」,從政策層面對「保險+期貨」這一金融創新進行支持。
隨著文件的下發與政策的支持,大連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大商所」)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去年簽署戰略合作協議。首單期貨機構參與農產品價格保險的簽約,標志著「保險+期貨」的金融新模式正式起航。
據悉,人保財險大連市分公司在去年8月推出國內首個玉米、雞蛋期貨價格保險,為錦州義縣51家農戶1000噸玉米提供了216萬元風險保障,為大連普蘭店、黃岡浠水4家農戶的300噸雞蛋提供了320萬元風險保障,並與上海新湖瑞豐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簽署全面合作協議,利用期貨市場轉移農產品價格下跌風險。
截至2015年底,玉米期貨價格保險試點已結束,合計賠款24.11萬元、賠付率達208.2%;雞蛋期貨價格保險首期賠款6.53萬元、賠付率51.04%,有效提高了農戶抗價格下跌風險能力;盡管玉米期貨價格保險賠付率高達2倍,但上海新湖從期貨市場上又挽回了損失,與保險公司合作態度更加積極主動。
對此,方正中期期貨投資咨詢部總經理王駿王駿認為:「農產品價格保險在我國如果能推廣開來,將為廣大農民、合作社和相關農業企業打造一個嶄新的融資方式。農產品價格保險保障了農民、合作社和農業企業的穩定收入,其可以將價格保險保單在銀行進行質押貸款,此前農民、合作社和農業企業貸款難的情況將得到有效改善。」
但他提出,在農產品價格保險的試點和推廣過程中需要各地政府部門能參與進來,撥付一定費用以保險費補貼的形式補貼給合作社、農業企業和農民,支持期貨交易所、農業保險公司、期貨公司三方共同將這一具有中國特色和金融創新的政策試點做下去。
新型經營主體受關注
項俊波認為,農業現代化過程中涌現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天然對金融保險有迫切需求。然而,現階段面臨的主要矛盾,是農業保險不能滿足廣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日益增長的風險需求。
據統計,我國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超過250萬家,是農業規模經營的主力軍。相比一般小農戶,新型經營主體已經不再是生計型或兼業型農戶的簡單再生產,而是走商品化經營、追求規模效益的擴大再生產,經營規模大、承擔風險高、現代要素多。韓長賦認為,「他們更需要金融,更需要保險。」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裁郭生臣透露,去年該公司在河北、吉林、廣東等15個省份開展了共計52個涉農「政銀保」項目,並設立了50億元額度的資管產品和投資基金,為參保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小微企業提供融資資金。
庹國柱坦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現代農業發展中呈現出了新特點、新風險和新需求。「通過農業保險產品創新,超越傳統產品"低保費、低保額"的局限,適應新型經營主體對風險分散水平和保障能力提出的更高要求,滿足其規避大規模和高投入生產方式下面臨較高風險的需要,有利於促進現代農業和新型經營主體的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庹國柱認為,應當將面向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創新產品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疇。目前中央財政主要對大宗作物保成本的傳統「低保費、低保額」農業保險提供保費補貼,這樣,對於面向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創新產品,其保險金額和保險費率超過現有傳統產品部分的保費將得不到中央財政的補貼。
目前,財政對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實行統一補貼政策,補貼比例與投保人的種植規模以及保險產品的保障水平都沒有關系。「這種補貼政策在某種程度上與國家對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農業發展政策導向是不配套的。」庹國柱認為,目前的保費補貼政策並沒有體現促進現代農業和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政策導向。規模化經營的新型經營主體土地利用率、產出率、商品化率高,對國家的糧食安全貢獻大,國家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理應向其傾斜。中央財政有必要適時將面向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高保障創新產品,比如收入保險產品或者覆蓋租地成本和勞動力成本的完全成本保險產品等納入補貼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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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農產品價格指數保險
互聯網保險購買決策平台-多保魚保險網是一個保險購買決策平台,提供意外險、健康險、醫療險、人壽險、重疾險評測、攻略、網路、問答知識,幫助用戶科學購買合適的保險。學保險知識,選擇互聯網保險購買決策平台-多保魚保險網。 問:農產品價格指...
❼ 期貨是什麼
期貨指的是買賣雙方透過集中交易市場,以標准化之交易契約,
約定於未來某個時點,並以約定之價格,契約的數量,進行交割
的契約.
期貨交易是採取保證金交易,進行每日結算.然而由於大部分的
期貨契約礙於交割成本的考量,通常並沒有實際進行交割,買賣
雙方將會在到期日前進行對沖.
舉例說明
在無期貨契約下
玉米農夫的損益無法正確預測
玉米油商無法確定未來成本的高低
在有期貨契約下
標准化之交易契約:
以台指期貨為人例, 此契約內容是由台灣期貨交易所制訂,買賣期貨
的雙方只能決定買賣契約的數量,選擇欲交易之交割月份
期貨交易所
交易的場所,即為交易所
重要的功能-訂定期貨契約格式與規定,也就是說,制定一
標准化的期貨契約,提供大眾投資者一個可投資的標的.而
交易所本身並不參與期貨的買賣.
重要的交易所
❽ 蔬菜價格指數保險試點是什麼意思
由於市場價格的不確定性,導致了種植戶收益不穩定,降低了農民開展蔬菜生產的積極性。通過實施蔬菜價格指數保險,有利於消除農戶種植蔬菜的後顧之憂,提高蔬菜產業化、規模化和標准化程度,增強蔬菜產業的市場競爭優勢。
根據《意見》要求,在蔬菜價格水平較高、已建立價格調節資金或地方財力能夠負擔的市縣可以率先開展試點。保費由投保人(企業、合作社、農戶)自行承擔10%,其餘部分由省級和市縣財政按1:1的比例共同承擔。目前,蔬菜價格指數保險是由縣財政補貼90%,農戶僅需要承擔10%。
同時,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願、協調推進」的原則,探索建立「保兩頭、放中間」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在市場價格低於目標價格時按差價補貼生產者,有效抵禦市場價格風險,保障蔬菜基本生產能力,促進蔬菜產業健康發展,保障農民利益和市場價格基本穩定。
❾ 武漢農產品價格指數保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由於市場價格的不確定性,導致了種植戶收益不穩定,降低了農民開展蔬菜生產的積極性。通過實施蔬菜價格指數保險,有利於消除農戶種植蔬菜的後顧之憂,提高蔬菜產業化、規模化和標准化程度,增強蔬菜產業的市場競爭優勢。
根據《意見》要求,在蔬菜價格水平較高、已建立價格調節資金或地方財力能夠負擔的市縣可以率先開展試點。保費由投保人(企業、合作社、農戶)自行承擔10%,其餘部分由省級和市縣財政按1:1的比例共同承擔。目前,蔬菜價格指數保險是由縣財政補貼90%,農戶僅需要承擔10%。
同時,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願、協調推進」的原則,探索建立「保兩頭、放中間」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在市場價格低於目標價格時按差價補貼生產者,有效抵禦市場價格風險,保障蔬菜基本生產能力,促進蔬菜產業健康發展,保障農民利益和市場價格基本穩定。
❿ 農產品價格指數保險
由於市場價格的不確定性,導致了種植戶收益不穩定,降低了農民開展蔬菜生產的積極性。通過實施蔬菜價格指數保險,有利於消除農戶種植蔬菜的後顧之憂,提高蔬菜產業化、規模化和標准化程度,增強蔬菜產業的市場競爭優勢。
根據《意見》要求,在蔬菜價格水平較高、已建立價格調節資金或地方財力能夠負擔的市縣可以率先開展試點。保費由投保人(企業、合作社、農戶)自行承擔10%,其餘部分由省級和市縣財政按1:1的比例共同承擔。目前,蔬菜價格指數保險是由縣財政補貼90%,農戶僅需要承擔10%。
同時,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願、協調推進」的原則,探索建立「保兩頭、放中間」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在市場價格低於目標價格時按差價補貼生產者,有效抵禦市場價格風險,保障蔬菜基本生產能力,促進蔬菜產業健康發展,保障農民利益和市場價格基本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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