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指期貨新合約的上市時間是怎麼確定的呢 新合約是確定在幾號上市
股指期貨有四個合約,分為:當月,下月,隨後兩個季月.最後交易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新合約在最近月最後交易日之後的下一交易日上市,即在第四周周一上市。
股指期貨,就是以股市指數[1]為標的物的期貨。雙方交易的是一定期限後的股市指數價格水平,通過現金結算差價來進行交割。
股票指數期貨是指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標的物的金融期貨合約。在具體交易時,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價值是用指數的點數乘以事先規定的單位金額來加以計算的,如標准·普爾指數規定每點代表250美元,香港恆生指數每點為50港元等。股票指數合約交易一般以3月、6月、9月、12月為循環月份,也有全年各月都進行交易的,通常以最後交易日的收盤指數為准進行結算。
股票指數期貨交易[2]的實質是投資者將其對整個股票市場價格指數的預期風險轉移至期貨市場的過程,其風險是通過對股市走勢持不同判斷的投資者的買賣操作來相互抵銷的。它與股票期貨交易一樣都屬於期貨交易,只是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對象是股票指數,是以股票指數的變動為標准,以現金結算,交易雙方都沒有現實的股票,買賣的只是股票指數期貨合約,而且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買進賣出。
② 股指期貨的 IF當月連續,IF下月連續,IF下季連續,IF隔季連續是什麼意思
IF是股指期貨的縮寫。
IF當月連續是所有的最近一個月份(並非當前月份,下面解釋)的合約連續起來,因為合約月份的遠近不同,其價格變化規律也不同。
IF下月連續是所有的最近一個月份(並非當前月份)的之後的那個月份合約連續起來,一般也是主力合約之後的那個月份的合約連續起來。
下季連續就是當時在交易的合約當中,按月份順序來的第三個合約的連續,而隔季連續是最後一個合約的連續。
(2)2月3日股指期貨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開完倉後沒做交易,持倉的成本價每天在變很多股票投資者一次做期貨交易時經常搞不明白這個問題。買入股票後,只要不賣出,盈虧都是賬面的,可以不管。但期貨不同,是保證金交易,每天都要結算盈虧,賬面贏利可以提走,但賬面虧損就要補保證金。
2、後交易日下午收盤時,到期月份合約收盤與股票市場收盤時間一致,其他月份合約仍然在15:15收盤。
3、避免贏利鎖倉與虧損鎖倉:贏利鎖倉是買賣後有一定幅度的浮動贏利,不平倉的同時反向開立新倉。虧損鎖倉是買賣之後有了浮動虧損,不想把浮動虧損變成實際虧損,便在繼續持有原來虧損頭寸的同時,反向開立新倉,企鎖定風險。
③ 股指期貨合約月份
股指期貨合約, 中國金融交易所規定:股指期貨上市是4個合約,當月,下月和後兩個季月,
比如說現在是7月份,上市交易的合約就是7月,8月,9月和12月四個合約。所謂季月就是指3月,6月,9月,12月。
股指期貨的合約月份是指股指期貨合約到期結算所在的月份。不同國家和地區的股指期貨合約月份不盡相同。某些國家股指期貨的合約月份以3月、6月、9 月、12月為循環月份,比如2006年2月,S&P500指數期貨的合約月份為2006年3月、6月、9月、12月和2007年3月、6月、9 月、12月。而香港恆生指數期貨的合約月份為當月、下月及最近的兩個季月(季月指3月、6月、9月、12月)。例如,2006年2月,香港恆生指數期貨的合約月份為2006年2月、3月、6月、9月。
④ 請問中國股市大概熔斷過幾次今年2月3日為什麼沒有熔斷
A股市場之前是沒有熔斷機制的,15年A股從大牛跌到熊市後,在16年年初證監會發布了熔斷機制 熔斷閥值5% 停盤15分鍾 熔斷閥值到7% 全天終止交易。於是2016年1月4日 第一天就觸發7%的熔斷閥值 當天停盤,接下來連著三天都觸發了。
隨後在當年的1月8日 證監會就發公告 暫停實施熔斷機制了,直到現在也沒恢復。所以准確說中國股市有4次熔斷,今年2月3日A股沒發生熔斷是因為A股已經沒有熔斷制度了
每天平時最多三次熔斷,其中兩次15分鍾的,一次直接到休市。如果手中有過還是可以掛單賣出的,等明天低開買入做下差價還是可以的。
(4)2月3日股指期貨擴展閱讀:
國外交易所中採取的熔斷機制一般有兩種形式,即「熔即斷」與「熔而不斷」;前者是指當價格觸及熔斷點後,隨後的一段時間內交易暫停,後者是指當價格觸及熔斷點後,隨後的一段時間內買賣申報在熔斷價格區間內繼續撮合成交。國際上採用的比較多的是「熔即斷」的熔斷機制。
我國股指期貨擬將引入的熔斷制度,是在股票現貨市場上個股設置10%的漲跌幅限制的基礎上,為了抑制股指期貨市場非理性過度波動而設立的。
按照設計,當股票指數期貨的日漲跌幅達到6%時,是滬深300指數期貨交易的第一個熔斷點,在此幅度內「熔而不斷」,在到達「熔斷」點時仍可進行交易10分鍾,但指數報價不可超出6%的漲跌幅之外;10分鍾之後波動幅度放大到10%,與股票現貨市場個股的漲跌停板10%相對應。
⑤ 滬深300股指期貨IF當月合約是指哪個月呢
當月是第三個周五,我舉例,比如,今天剛好是4月,當月是1804,這個當月最後交易日和最後交割日是在4月是第三個周五,看下日歷是4月20號,4月20號是這個1804的最後交易日和最後交割日。我講明白了嗎?不明白再問我哈。
⑥ 股指期貨年內連續幾次限制分別都是什麼限制
9月2日晚間,中金所公布一系列股指期貨嚴格管控措施,將期指非套保持倉保證金提高至40%,平倉手續費提高至萬分之二十三,單個產品單日開倉交易量超過10手認定為異常交易行為,旨在進一步抑制市場過度投機,促進股指期貨市場規范平穩運行。
一是調整股指期貨日內開倉限制標准。中金所決定,自2015年9月7日起,滬深300、上證50、中證500股指期貨客戶在單個產品、單日開倉交易量超過10手的構成「日內開倉交易量較大」的異常交易行為。
日內開倉交易量是指客戶單日在單個產品所有合約上的買開倉數量與賣開倉數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的開倉數量不受此限制。
二是提高股指期貨各合約持倉交易保證金標准。為切實防範市場風險,通過降低資金杠桿抑制市場投機力量,自2015年9月7日結算時起,將滬深300、上證50和中證500股指期貨各合約非套期保值持倉交易保證金標准由目前的30%提高至40%。
將滬深300、上證50和中證500股指期貨各合約套期保值持倉交易保證金標准由目前的10%提高至20%。
(6)2月3日股指期貨擴展閱讀:
市場作用:
1、由於我國股市的系統性風險較大的問題,金融市場上缺乏較好的風險規避工具,阻礙了我國理財市場的發展,因此股指期貨推出將有利於完善我國股市避險的功能機制。首先,面對我國投資者資金規模不足的問題,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股指期貨的發展。
另一方面,市場上也缺乏多樣的避險理財方法來吸引中小散戶投資,較低的資產流動性影響著證券市場的深入發展,這又制約著我國理財市場上產品的多樣性。從這一角度,我們相信能夠構建出更加有效分散風險的理財產品將成為當前理財市場最值得思考的問題。
2、加入WTO後我國經濟實力不斷增強,這給股指期貨市場發展提供了契機,加上國家法律法規建設的不斷進步,發展股指期貨將更有利於完善我國的資本市場結構。
3、從市場條件來看,我國的股票市場已初具規模,截至2009年8月17日,我國股票總市值已經跌破20萬億,並且已經形成了一批專業的期貨管理與投資者隊伍,發達的現貨市場和人才及經驗是股指期貨市場的保障。
從制度條件來看,我國期貨業已形成證監會、期貨交易所的兩級監管模式,並且已頒布《證券法》和《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這將促進股指期貨交易在法制化、規范化發展的道路上正常運行。
⑦ 股指期貨的"合約月份"是怎樣區分的
股指期貨的合約月份是指股指期貨合約到期結算所在的月份。不同國家和地區的股指期貨合約月份不盡相同。某些國家股指期貨的合約月份以3月、6月、9 月、12月為循環月份,比如2006年2月,S&P500指數期貨的合約月份為2006年3月、6月、9月、12月和2007年3月、6月、9 月、12月。而香港恆生指數期貨的合約月份為當月、下月及最近的兩個季月(季月指3月、6月、9月、12月)。例如,2006年2月,香港恆生指數期貨的合約月份為2006年2月、3月、6月、9月。表3-5顯示了全球主要股指期貨的合約月份。
股指期貨的交易時間是期貨交易所規定的可以進行股指期貨交易的時間。一些交易所規定交易時間為每周營業5天,周六、周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一般每個交易日分為兩盤,即上午盤和下午盤。一些交易所已經實現了全天候交易。
⑧ 股指期貨的交割日般是每月哪一天
你好:
1、按規定,目前通常的交割日為每月第三周的星期五
2、一般情況越接近交割日,股指期貨的波動會相對平穩些
3、因為在接近交割日的時候,通常的主力角逐已經逐步移到下一期的品種上
祝:好!
⑨ 滬深300股指期貨的交易規則是什麼
一、如下圖
(9)2月3日股指期貨擴展閱讀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8%。從這里不難看出,交易保證金依保證金比率和合約價值而定,因此,交易保證金是被合約佔用的資金,不能用於其他用途。投資者期貨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余額超過交易保證金的那部分為可用資金,投資者可以自由支配。可用資金不可為負,否則意味著交易保證金不足,如在規定的時限內未能補足,將面臨強行平倉的風險,所造成的損失由投資者承擔。因此,投資者必須隨時關注自己期貨保證金賬戶中資金余額的情況。
這里特別提請投資者注意的是,15%是最低交易保證金要求,並非今後實際交易中的保證金比率。實際交易時保證金比率可能更高,而且,期貨公司還會在交易所規定的保證金率基礎上再上浮幾個百分點。保證金制度是交易所控制市場風險的重要措施之一,交易所會根據市場風險狀況等因素適時調整保證金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