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山西玉米種植保險限在什麼日期
據山西省氣候中心11月6日消息,山西省氣候中心與中煤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開發了針對我省玉米種植區的乾旱指數保險業務,將乾旱指數保險納入保險業務中,這在全省尚屬首次。
傳統農業保險,賠償額需要基於實際產量的損失進行核定賠償,存在損失調查時間長、人力物力投入多、損失程度難以定量評估等經營成本和道德風險問題。指數型農業保險可預先設定的指數觸發,並且指數的數值並不取決於市場參與者的個人行為,無須對投保人的作物定損,也不存在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由此可有效解決傳統農業保險的弊端。
制定合理的指數保險合同,需要歷史氣象資料做支撐。我省歷史氣象具有數據全、質量較好等特點,可為制定合理的指數保險合同奠定良好基礎。據悉,山西省氣候中心以近30年的氣象觀測數據(降水量)為基礎,結合我省今年來各縣玉米實際產量,基於亞洲風險中心(ARC)研發的氣象指數保險業務系統(ARM)計算給出玉米不同生育期的理賠起點和每毫米降水量的賠付額,由保險公司根據該數據制定不同縣域的理賠計劃。與此同時,中心業務人員需根據當年玉米生育期的降水量定期為保險公司提供相應的理賠依據和賠付額度。山西省氣候中心負責人表示,乾旱指數保險,是我省首次開展的一項新型農業保險業務。近期會進一步擴充作物和氣象指數保險業務類型,將小麥的相關災害指數保險業務納入其中。(文秀為)(據山西日報)
B. 氣象指數保險中的觸發條件是什麼意思
也就是氣象保險,目前我國開展的主要農作物保險。
農作物保險以稻、麥等糧食作物和棉花、煙葉等經濟作物為對象,以各種作物在生長期間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使收獲量價值或生產費用遭受損失為承保責任的保險。 當然受氣象因素影響的事情還有很多,
C. 玉米乾旱指數保險理賠
理賠的時候是根據你玉米的生長階段(苗期、營養生長、生殖生長)和損失比例來計算的,並不一定都是按照最高賠償來賠償的。江西的話,全部損失的話就是500塊。你可能會覺得低,是因為農業保險是保險范圍廣、保障額度低的政策性保險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D. 氣象指數保險怎麼買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高溫險,也叫37℃高溫險,是國內首家互聯網保險公司——眾安保險推出的首款高溫險產品,也是國內首例面向個人的氣象指數保險產品。
產品簡介編輯
保障范圍:在保險期間內,因被保險人身處的投保區域高溫日天數超過本合同約定的免賠天數,導致被保險人需額外支出生活成本的,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約定在保險金額內給付保險金。
釋義:
(一)高溫日:當日最高氣溫等於或高於觸發溫度值,即定義當日為高溫日。各投保城市觸發溫度值見附表。
(二)日最高氣溫:指參照觀測站測量的當日零時至二十四時之間的最高氣溫,由數據提供機構適時並完整地發布,以攝氏度計。如果數據提供機構沒有發布該數據,則適用保險合同中雙方約定的其他數據。
(三)生活成本支出:指水、電、煤、交通費開支,及消暑用具、飲品等費用支出。
(四)數據提供機構:指國家氣象局、國家氣候中心、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局、省(自治區、直轄市)氣候中心,以及其他保險人和投保人認可的權威天氣數據提供機構。
(五)參照觀測站及其WMO代碼:(見附表)
(六)免賠天數:(見附表)
示例:您所在的城市為北京,您購買了一份「37℃高溫險」,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該保單的免賠天數為6天,保險金額為100元。則在保險期間內,如北京累計遭遇了6個37℃高溫日之後,保險人從第7個37℃高溫日開始給付保險金,每出現一個37℃高溫日給付5元/天,給付金額上限為100元,即累計給付天數上限為20天。如保險期間內,北京累計遭遇的37℃高溫日只有6天,則保險人不啟動給付。
購買須知編輯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必須為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本保險銷售期截止後,不能以任何形式進行退保;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必須身處投保區域;
本保險免賠天數視不同城市而定,超過免賠天數後每出現一個37℃高溫日,則保險人給付保險金5元/天/份,累計不超過100元/份;
本保險理賠方式為自動理賠,賠款自動打入保費支付時的支付寶賬戶;
理賠標准以在中央氣象台公布的被保險人所在城市指定氣象站(參下表)於次日發布的上一日實況氣象數據為准。
理賠流程編輯
第一步:保險期限內指定氣象站實測最高氣溫達到或超過37℃,記為一個37℃高溫日
第二步:37℃高溫日累計達到保障城市免賠天數後,每多出現一個37℃高溫日,則自動獲得高溫補償,直至所獲高溫補償達到保單限額
E. 天氣保險指數的介紹
天氣指數保險是指把一個或幾個氣候條件(如氣溫、降水、風速等)對農作物損害程度指數化,每個指數都有對應的農作物產量和損益,保險合同以這種指數為基礎,當指數達到一定水平並對農產品造成一定影響時,投保人就可以獲得相應標準的賠償。
F. 農產品期貨價格指數保險
從年初發布的中央一號文件到近日農業部和中國保監會在北京聯合召開的保險服務農業現代化座談會,農業保險正以自己的方式支持經濟社會的發展。作為農業發展的「穩定器」,農業保險已不僅僅是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支撐,而是通過改革創新努力成為現代農業的「助推器」。
堅持農險產品創新
目前,我國雖已成為亞洲第一、全球第二大農業保險市場,但農業部副部長張桃林指出,我國農業保險深度僅0.56%,低於全球1%的平均水平,更低於美國7%的水平,還有很大發展空間和潛力。
據中國保監會主席項俊波透露,農業保險發展模式將逐步從供給推動型向需求拉動型轉變,農業保險迫切需要轉型升級。
「我國農業保險已經不僅僅是防範自然風險的管理手段,而且更多地融入到我國現代農業建設各個環節,在農村金融體系建設、農業產業化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中發揮更多作用。」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石健表示。
因此,農業保險產品的創新就顯得更為迫切。根據農業現代化的需求,農險產品的創新要做到超越傳統產品「低保費、低保額」的局限,中央財政的補貼也應該作出相應調整,從補貼傳統農業保險,轉而補貼面向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創新產品。
「近年來,受國際農產品市場影響加深,我國農業產品價格競爭壓力加大,目標價格指數保險的探索為解決這一問題提供了路徑。」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庹國柱在接受《農村金融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標價格指數保險作為農險產品創新的標桿,有很多地方值得借鑒。「雖然目標價格指數保險的探索目前主要集中在蔬菜、生豬等,但未來隨著逐步向更多大宗商品的擴展,目標價格指數保險對農產品價格改革將發揮更大作用。」
同時,庹國柱認為保險公司還應積極研究開發各種新型農業保險產品,如天氣指數保險、價格指數保險、產量保險、收入保險、農村小額信貸保證保險等新型產品並積極試點,以探索日益多元化、多層次的農業風險保障需求。
加快農險模式轉變
記者注意到,相較往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有關農業保險的表述今年在延續此前「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增加保險品種、提高風險保障水平」的基礎上,增加了更多首次提及的內容。其中,關於繼續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的備受關注。
事實上,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意見》就提出,「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利用期貨、期權等衍生工具進行風險管理」,鼓勵「探索開展產值保險、目標價格保險等試點」,從政策層面對「保險+期貨」這一金融創新進行支持。
隨著文件的下發與政策的支持,大連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大商所」)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去年簽署戰略合作協議。首單期貨機構參與農產品價格保險的簽約,標志著「保險+期貨」的金融新模式正式起航。
據悉,人保財險大連市分公司在去年8月推出國內首個玉米、雞蛋期貨價格保險,為錦州義縣51家農戶1000噸玉米提供了216萬元風險保障,為大連普蘭店、黃岡浠水4家農戶的300噸雞蛋提供了320萬元風險保障,並與上海新湖瑞豐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簽署全面合作協議,利用期貨市場轉移農產品價格下跌風險。
截至2015年底,玉米期貨價格保險試點已結束,合計賠款24.11萬元、賠付率達208.2%;雞蛋期貨價格保險首期賠款6.53萬元、賠付率51.04%,有效提高了農戶抗價格下跌風險能力;盡管玉米期貨價格保險賠付率高達2倍,但上海新湖從期貨市場上又挽回了損失,與保險公司合作態度更加積極主動。
對此,方正中期期貨投資咨詢部總經理王駿王駿認為:「農產品價格保險在我國如果能推廣開來,將為廣大農民、合作社和相關農業企業打造一個嶄新的融資方式。農產品價格保險保障了農民、合作社和農業企業的穩定收入,其可以將價格保險保單在銀行進行質押貸款,此前農民、合作社和農業企業貸款難的情況將得到有效改善。」
但他提出,在農產品價格保險的試點和推廣過程中需要各地政府部門能參與進來,撥付一定費用以保險費補貼的形式補貼給合作社、農業企業和農民,支持期貨交易所、農業保險公司、期貨公司三方共同將這一具有中國特色和金融創新的政策試點做下去。
新型經營主體受關注
項俊波認為,農業現代化過程中涌現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天然對金融保險有迫切需求。然而,現階段面臨的主要矛盾,是農業保險不能滿足廣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日益增長的風險需求。
據統計,我國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超過250萬家,是農業規模經營的主力軍。相比一般小農戶,新型經營主體已經不再是生計型或兼業型農戶的簡單再生產,而是走商品化經營、追求規模效益的擴大再生產,經營規模大、承擔風險高、現代要素多。韓長賦認為,「他們更需要金融,更需要保險。」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裁郭生臣透露,去年該公司在河北、吉林、廣東等15個省份開展了共計52個涉農「政銀保」項目,並設立了50億元額度的資管產品和投資基金,為參保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小微企業提供融資資金。
庹國柱坦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現代農業發展中呈現出了新特點、新風險和新需求。「通過農業保險產品創新,超越傳統產品"低保費、低保額"的局限,適應新型經營主體對風險分散水平和保障能力提出的更高要求,滿足其規避大規模和高投入生產方式下面臨較高風險的需要,有利於促進現代農業和新型經營主體的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庹國柱認為,應當將面向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創新產品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疇。目前中央財政主要對大宗作物保成本的傳統「低保費、低保額」農業保險提供保費補貼,這樣,對於面向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創新產品,其保險金額和保險費率超過現有傳統產品部分的保費將得不到中央財政的補貼。
目前,財政對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實行統一補貼政策,補貼比例與投保人的種植規模以及保險產品的保障水平都沒有關系。「這種補貼政策在某種程度上與國家對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農業發展政策導向是不配套的。」庹國柱認為,目前的保費補貼政策並沒有體現促進現代農業和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政策導向。規模化經營的新型經營主體土地利用率、產出率、商品化率高,對國家的糧食安全貢獻大,國家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理應向其傾斜。中央財政有必要適時將面向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高保障創新產品,比如收入保險產品或者覆蓋租地成本和勞動力成本的完全成本保險產品等納入補貼范疇。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G. 天氣保險指數的概念及發展
天氣指數保險(Index-based weather insurance)的概念最早出現在20世紀90年代後期。
天氣指數保險在很多國家都有了一定程度的發展。比如,印度最大的私人銀行ICICI在世界銀行的幫助下已經連續5年試行農業天氣指數保險,取得了很好的成績,已經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業務拓展到全印度。當然,印度農業天氣指數保險的風險責任僅是乾旱。但在我國,天氣指數保險還屬於新鮮事物。2009年11月24日,我國首款農作物旱災指數保險產品經過保監會批准,在安徽省長豐縣部分鄉鎮開展了試點工作,該項試點是由農業部、國際農業發展基金、聯合國世界糧食計劃署共同開展的。這標志著我國在天氣指數保險上的實踐探索正式展開。
H. 氣象指數保險的創新點是什麼
這下支付保險的創新點,這個要看氣象指數的具體要求了,因為每個氣象指數是不一樣的,所以他的要求也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