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眾籌融資的模式是什麼
眾籌指通過互聯網方式發布籌款項目並募集資金。相對於傳統的融資方式,眾籌更為開放,能否獲得資金也不再是由項目的商業價值作為唯一標准。只要是網友喜歡的項目,都可以通過眾籌方式獲得項目啟動的第一筆資金,為更多小本經營或創作的人提供了無限的可能。眾籌模式呈現方式大致分為4種:
第一, 債權眾籌:以承諾償還本金和利息為回報方式,利用社交工具,發型債券的模式。如p2p的平台(人人貸)。
第二, 股權眾籌,以股權和股權收益為回報的眾籌。適用於初創小型公司,可以利用眾籌平台做融資,從而讓更多人參與,支持他創立公司。
第三, 回報式眾籌。簡單來講就是你出資,我給你一種回報。是目前比較多,適合更多眾籌項目的一種模式。包括很多細分。①憑證式眾籌(出錢,兌換憑證);②產品式眾籌(產品還處於籌備階段,預計會多久上市,後期會以後來生產出來的產品和服務作為回報。如:點名時間);③置換式眾籌(出錢換服務。黑馬運動會就算是置換式眾籌);
第四, 捐贈式眾籌(無償捐助、公益類型的)。
投資者進行無償的捐贈的一種公益性的眾籌方式。所積累的資金也稱為善款,以備以後國家或者公益上來用,所以基本上公益使用這種捐贈式眾籌類型的比較多,而對於企業和商業來說卻是極少的類型。
『貳』 什麼是股權眾籌,股權眾籌有哪些模式
股權眾籌是指,公司出讓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資者,投資者通過出資入股公司,獲得未來收益。這種基於互聯網渠道而進行融資的模式被稱作股權眾籌。另一種解釋就是「股權眾籌是私募股權互聯網化」
憑證式眾籌
憑證式眾籌主要是;指在互聯網通過賣憑證和股權捆綁的形式來進行募資,出資人付出資金取得相關憑證,該憑證又直接與創業企業或項目的股權掛鉤,但投資者不成為股東。
會籍式眾籌
會籍式眾籌主要是指在互聯網上通過熟人介紹,出資人付出資金,直接成為被投資企業的股東。
天使式眾籌
與憑證式、會籍式眾籌不同,天使式眾籌更接近天使投資或VC的模式,出資人通過互聯網尋找投資企業或項目,付出資金或直接或間接成為該公司的股東,同時出資人往往伴有明確的財務回報要求。
『叄』 什麼是股權眾籌及運營模式
股權眾籌是指公司出讓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資者。投資者通過出資入股公司,獲得未來收益。這種基於互聯網渠道而進行融資的模式被稱作股權眾籌。
『肆』 股權眾籌融資和互聯網非公開股權融資包含哪些模式
股權眾籌融資模式
此模式是《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中規定的一種通過互聯網技術進行股權融資的模式。如《指導意見》指出:「股權眾籌融資主要是指通過互聯網形式進行公開小額股權融資的活動。股權眾籌融資必須通過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平台(互聯網網站或其他類似的電子媒介)進行。股權眾籌融資業務由證監會負責監管。」
該《指導意見》對其法律性質界定為「公開小額股權融資」活動。「公開、小額、大眾」的特徵,涉及社會公眾利益和國家金融安全,必須依法監管。在證券業協會發布的《關於對通過互聯網開展股權融資活動的機構進行專項檢查的通知》中指出:「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展股權眾籌融資活動。」
互聯網非公開股權融資模式
證券業協會發布的《關於對通過互聯網開展股權融資活動的機構進行專項檢查的通知》指出:「目前,一些市場機構開展的冠以」股權眾籌「名義的活動,是通過互聯網形式進行的非公開股權融資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募集行為,不屬於《指導意見》規定的股權眾籌融資范圍。」在實踐中非公開股權融資主要包括3種形式:天使合投模式、個人直接股東模式及基金間接股東模式。
天使合投融資模式是實踐中的一種股權融資的方式,其特點在於:一位領投人起到眾籌項目評估的核心作用,眾多跟投人選擇跟投。創業者不僅能夠獲得資金,還可以獲得更多的行業資源、管理經驗等附加價值。與股權眾籌不同之處在於,其投資人是特定群體,並不是面向普通大眾。這種模式為了實現集合投資,領頭人和跟投人通常會簽訂管理協議以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果人數眾多或者股權協議比較復雜,雙方也可以成立合夥企業,以特殊目的公司(SPV)等形式來參與企業管理。
個人直接股東模式從字面意義來理解,即投資者直接對項目進行投資並獲得股權,成為融資公司的股東。個人直接股東模式下,投資者是基於自己對項目的判斷進行投資,因而該方式對於投資者的專業要求較高,投資者必須對項目比較熟悉或具備專業的投資經驗。因此,平台一般會建議投資者採取小額單筆投資,多樣化行業項目的方式分散風險。有些平台還會代表投資者持有股份和管理投資,並將企業發展狀況及股利分紅等情況及時反饋給投資者,同時,平台會收取一定的管理費用。
相較於個人直接股東模式而言,基金間接股東模式加入了基金代理的因素。在此種模式下,股權眾籌平台通常會事先成立全資子公司負責管理旗下的私募股權基金,通常一隻基金僅投資於一家初創企業。在具體流程上,投資者仍然直接通過股權眾籌平台對可投資項目進行瀏覽,並依據自己的判斷選擇其認為有潛力的項目。與個人直接股東模式有所區別的是,投資者的投資資金並不是直接以投資者的名義進入融資企業,而是轉入其所挑選的項目所對應的基金,並最終以基金的名義投資項目企業。
投資者是眾籌平台中項目個股的基金持有者,基金的面值和項目公司的價值等值。在這種融資模式中投資者是項目公司的間接股東,其所有投票權被基金所代理,投資者對融資項目公司基本上沒有影響力。即投資者的所有投票權被基金所代理,全資子公司行使對基金的管理權,代表基金行使股東權。
互聯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募集
這種模式是指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通過互聯網進行募集資金。此種模式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200人,合格投資者的標准應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法律關系主體有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互聯網平台。這三方主體形成居間合同法律關系,基金持有人與基金管理人是信託法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