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結算公司編制債券指數旨在反映和揭示中國債券市場總體情況,並提供有可比性的、穩定的並易於復制的市場參照基準,其目的主要有:
1、反映和揭示中國債券市場運行和發展的總體特徵,具體指標有:指數水平,當日平均到期收益率、平均派息率、平均待償期、平均修正久期及總回報等;
2、為基金投資者及各類投資人管理與業績評估提供准確基準,以間接導向投資行為的理性化及規范化;
3、為資金監護人,如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准確地選擇基金管理人和評估其投資業績提供科學依據;
4、為未來推出指數衍生產品,如期貨和期權等創造條件,以完善債券市場的風險控制工具;
5、為不同債券市場的比較提供基礎,同時也是為外國投資者了解中國債券市場提供一個窗口;
6、推動債券二級市場流動性的提高,促進債券報價和定價的合理化。
Ⅱ 中國債券指數的介紹
中國債券指數是全樣本債券指數,是總指數(all- bond index),包括市場上所有具有可比性的符合指數編制標準的債券,適合於那些持有債券類別較為復雜。
Ⅲ 舉例說明商品零售價格指數的編制過程和編制方法!編制過程越詳越好!!!感謝!
用於衡量消費者經常購買的確定的一籃子商品和勞務的價格變化,每月公布一次。其中能源和食品專案的價格變化很大,因此將它們扣除以後得到「核心資料(Core Rate)」,能更為真實地反映價格的變化。消費價格指數的變化反映了零售水平的通脹壓力。消費價格指數在國外被稱為消費指數或生活費用指數,是度量一組代表性消費品及服務項目價格水平隨時間而變動的相對數,反映居民家庭所購買的生活消費品和服務的價格水平對職工貨幣工資的影響,是研究具名生活、宏觀經濟分析和決策、價格總水平監測和調空的依據。按年度計算的變動率通常被視為反映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程度的指標。 從2001年起,我國採用國際通用做法,逐月編制並公布以2000年價格水平為基期的居民消費價格定基指數,作為反映我國通貨膨脹(或緊縮)程度的主要指標。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統計局城調總隊負責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編制及相關工作,並組織、指導和管理各省區市的消費價格調查統計工作。 我國編制價格指數的商品和服務項目,根據全國城鄉近11萬戶居民家庭消費支出構成資料和有關規定確定,目前共包括食品、煙酒及用品、衣著、家庭設備用品及服務、醫療保健及個人用品、交通和通訊、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八大類,251個基本分類,約700個代表品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就是在對全國550個樣本市縣近3萬個采價點進行價格調查的基礎上,根據國際規范的流程和公式算出來的。
Ⅳ 中國債券指數的中國債券指數的概念
2002年12月31日,中央登記公司開始發布中國債券指數系列,該指數體系包括國債指數、企業債指數、政策性銀行金融債指數、交易所債券指數、銀行間債券指數、中短期債券指數和長期國債指數等,覆蓋了交易所市場和銀行間市場所有發行額在50億元人民幣以上、待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債券,指數樣本債券每月調整一次。該指數系列以2001年12月31日為基日,基期指數為100,每個工作日計算一次。
中國債券指數是全樣本債券指數,是總指數(all- bond index),包括市場上所有具有可比性的符合指數編制標準的債券,適合於那些持有債券類別較為復雜,並會投資流動性差的債券的投資者,能客觀反映一國或地區或某一市場的債券總體情況。
中國債券指數是全價成長指數,是可復制或可追蹤指數(Tracker Index)。從總體債券指數中進行抽樣選擇債券編制而成,或給以流動性調整所編制的債券指數均可稱為可復制指數。該指數適合國內職業投資者和QFII投資者及其它基金管理者使用。
Ⅳ 中債綜合指數的介紹
為了更加全面地反映中國債券市場價格變動趨勢,進一步豐富成員債券投資業績考評的基準,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試發布中債綜合指數。
Ⅵ 中國債券指數的代碼是多少 300148
000923 399923
Ⅶ 關於中國債券指數
中國債券指數是全樣本債券指數,是總指數,包括市場上所有具有可比性的符合指數編制標準的債券,適合於那些持有債券類別較為復雜,並會投資流動性差的債券的投資者,能客觀反映一國或地區或某一市場的債券總體情況。
中國債券指數是全價成長指數,是可復制或可追蹤指數。從總體債券指數中進行抽樣選擇債券編制而成,或給以流動性調整所編制的債券指數均可稱為可復制指數。該指數適合國內職業投資者和QFII投資者及其它基金管理者使用。
自1981年我國恢復國債發行,上海、深圳證交所於1990年底相繼成立,並陸續開始國債交易以來,經過管理層層及廣大投資者的不斷培育,我國債券市場從無到有,蓬勃發展,債券品種及市場規模都有長足發展。為幫助投資者更好地把握、分析債券市場走勢, 2000年以來全國同業拆借中心等機構陸續推出了同業中心銀債指數等一系列針對不同市場、券種的債券指數,這些指數設計各有側重,從而為不同風格投資者調整投資組合、績效評估提供了比較可靠、科學的決策依據,也為債券市場的金融創新奠定了良好基礎。
Ⅷ 企債指數的編制方法
上海證券交易所企業債指數是按照科學客觀的方法,從國內交易所上市企業債中挑選了滿足一定條件的具有代表性的債券組成樣本,按照債券發行量加權計算的指數。指數基日為2002年12月31日,基點為100點,指數代碼為000013,指數簡稱企債指數。
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於2003年2月17日開始正式發布企業債指數。這是該公司繼推出深證100指數之後編制的又一指數。該指數以2002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基日指數為100,指數簡稱為企債指數,行情代碼為399481,隨深市行情一起實時動態發布。
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有關人士表示,企債指數的正式發布,填補了交易所企業債券指數的空白,為衡量企業債券市場整體風險收益提供了一個標尺,為企業債券市場投資績效評估提供了一個基準。企債指數直觀表徵交易所企業債券市場的運行狀況,不僅有利於提高投資者投資效率,更是為機構投資者指數產品創新拓展了空間。
據介紹,企債指數選取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且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債券為成份債券:一是固定利率且不附帶轉股、優先購買股票權利的企業債券;二是剩餘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企業債券。企債指數的編制借鑒了股票指數的編制方法,採用派氏加權法編制,並採用逐日連鎖計算方法進行指數計算。
企債指數的調整分兩種情形,一是實時調整。成份債券出現付息情況時,在除息日將分母中該成份債券的收市價更新為除息參考價;二是定期調整。每年5月、11月第四周的第一個交易日對指數樣本進行定期調整,於開市前公布並執行調整方案。新的企業債券發行上市且符合選取原則時,調入指數;成份債券剩餘期限不足一年時,調出指數。
Ⅸ 債券指數的方法簡介
根據上表所作歸類,中國債券市場針對不同市場的不同類債券基本均有相應債券指數對其價格演變趨勢進行了描述、研究,由於部分債券指數數據缺乏,本文主要對交易所國債、銀行間國債、銀行間綜合類債券以及跨市場的綜合類債券指數的編制方法進行比較。 市場 銀行間 銀行間 樣本范圍 國債、金融債 國債、金融債、企業債 國債、金融債、企業債 編制方法 其他標准與
「中銀銀行間
國債指數」相同 其他標准與
「同業中心國
債指數」相同 市值法/全收益 指數基期 —— 指數基值 1000 入選樣本要求 剩餘期限 一年以上 流通規模 1億 息票類型 固息和一次還本付息 流動性限制 每月報價次數前30支的債券 樣本調整 按月調整,只有在本月最後一個工作日或已確認將在下月第一個交易日符合入選標準的債券才納入樣本 選取價格 買入申報價 無可用價格時處理 上一次成交日的買入申報平均價 權重 發行量 應計利息結算規則 T+0 利息收入再投資 指數 指數風險收益指標 無 項目 中國債券指數 中信全債指數 市場 交易所、銀行間 交易所、銀行間 樣本范圍 國債、金融債、企業債 國債、金融債、企業債 編制方法 市值法/全收益 市值法/全收益 指數基期 01-12-31 —— 指數基值 100 1000 剩餘期限 一年以上 一年以上 流通規模 50億 1億 息票類型 零息券、利隨本清、附息券、含期權券 固息和一次還本付息 流動性限制 每月報價次數前30支的債券 樣本調整 按月調整:分為常規性、非常規性調整。常規性調整指每月末將符合條件的新上市債券加入指數,剔除不合格債券;
非常規性調整:指數隨時針對債券除息、現金流入的產生、暫停交易等事件加以相應調整。 即時調整:將在交易所上市的國債、企業債在其上市後的第二日加入樣本券,若該券在深滬交易所同時上市,則將該券作為上交所國債加入樣本;
按月調整:只有在本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將當月買入申報申報前30隻左右的債券納入下月指數樣本。 選取價格 收盤價/報價/通過數理統計方法計算的理論價格 交易所:樣本券當日收盤價;
銀行間:樣本券買入申報價 無可用價格時處理 銀行間市場雙邊報價中的最優申買價/債券信息網詢價/模型定價 平均買入申報價,或上一次成交日的買入平均申報價 權重 以發行量為權重進行市值加權並對單只債券品種對債券指數的貢獻率進行流動性調整。隨著樣本中債券的加入、退出,券種結構相應調整 發行量 應計利息結算規則 T+0 T+0 利息收入再投資 指數 指數 指數風險收益指標 不祥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