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主力合約指的是成交量最大的合約。因為它是市場上最活躍的合約,所有投機者基本上都在參與這個合約。也有說法是主力合約是持倉量最大的合約,因為通常來講,持倉量最大的合約也是成交量最大的合約。
期貨與股票不同的是,期貨合約的生存周期是有限的,到合約最後交易日後就要交割。所謂主力合約指的是持倉量最大的合約。一般情況下,持倉量最大的合約,其成交量也是最大的。因為它是市場上最活躍的合約,也是最容易成交的合約,所以投機者基本上都在參與這個合約。
(1)股指期貨中的期貨合約是誰定的擴展閱讀:
主力合約只產生在1月/5月/9月三個合約當中,例如1401,1405,1409會隨著時間輪流的做為主力合約;股指期貨則是當月合約為主力合約。
期貨主力合約其實並不是一個正式的稱呼,而是期貨行業的一種約定俗成的叫法,就好像上海期貨交易所的黃金期貨一般被叫做滬金期貨、大連商品交易所的黃大豆1號期貨被簡稱做豆一期貨一樣,期貨主力合約是某一個期貨品種的所有可交易合約中,成交量最大的那一個期貨合約。
㈡ 股指期貨是誰發行的
你好,股指期貨合約是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下面簡稱中金所)推出的期貨品種,國內所有的金融期貨合約交易都是中金所發布上市,組織交易的。
股票是上市公司IPO過程中產生的發行價格,及根據市場狀況決定和公布股票發行數量。發行價和發行數量有上市公司IPO招股說明書公布。
股指期貨是撮合成交產生的合約上市初始價格,成交數量由市場規模決定。
㈢ 股指期貨合約是由什麼因素構成的
股指期貨合約,我覺得它的漲跌應該是由好幾個因素決定的,比如內部外部經濟、政治環境,資金面寬松程度,和對於未來市場的預期等等。
㈣ 中小板股指期貨合約是什麼
你好!
股指期貨合約是交易所統一制定的一種標准化協議,是股指期貨交易的對象。股指期貨合約的內容需要在交易前事先明確
股指期貨合約是交易所統一制定的一種標准化協議,是股指期貨交易的對象。股指期貨合約的內容需要在交易前事先明確,一般包括如下的內容:
(1)合約乘數與合約價值
股指期貨合約的標的物為表示股價總水平的一系列股票價格指數,由於標的物沒有自然單位,這種股價總水平只能以指數的點數與某一既定的貨幣金額的乘數的乘積來表示,乘數表明了每一指數點代表的價格,被稱為合約乘數。
合約乘數是將以「點」為計價單位的股價指數轉化為以貨幣為計價單位的金融資產的乘數。合約價值則等於合約指數報價乘合約乘數。由於指數點和合約乘數不同,全球主要交易所的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也不相同。
合約價值的大小與標的指數的高低和規定的合約乘數大小有關。例如,股票指數為300點,如果乘數為500美元,合約價值就是300×500=15萬美元。當股票指數上漲到1000點時,合約價值就變為1000×500=50萬美元。
(2)最小變動價位
股指期貨合約最小變動價位是指股指期貨交易中每次報價變動的最小單位,通常以標的指數點數來表示。投資者報出的指數必須是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合約價值也必須是交易所規定的最小變動價值的整數倍。比如,S&P500指數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是0.1點,只有報1478.2或1478.3
進行交易才有效,而1478.25的報價是無效的。
(3)每日價格波動限制
為了防止市場發生恐慌和投機狂熱,也是為了限制單個交易日內太大的交易損失,一些交易所規定了單個交易日中合約價值最大的上升或下降極限,這就是漲跌停板。股指價格只能在漲跌停板的范圍內交易,否則交易就會被暫停。
漲跌停板通常是與前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相聯系的。如果出現了在漲跌停板交易的情況,隨後的交易只允許在這個范圍內進行。如果出現連續幾天漲跌停板,交易就會被暫停。並非所有的交易所都採用漲跌停板的限制,譬如,香港的恆指期貨交易、英國的金融時報100指數期貨交易都沒有這種規定。而芝加哥商業交易所
(CME)不但規定了每日價格最大的跌幅為20%(上漲沒有限制),而且還規定了在達到最大跌幅之前必須經歷的一系列緩沖階段及如何執行的程序。該程序稱為「斷路器(Circuit
Breakers)」,是1987年股災後的產物。
(4)合約月份與交易時間
股指期貨的合約月份是指股指期貨合約到期結算所在的月份。不同國家和地區的股指期貨合約月份不盡相同。某些國家股指期貨的合約月份以3月、6月、9
月、12月為循環月份,比如2006年2月,S&P500指數期貨的合約月份為2006年3月、6月、9月、12月和2007年3月、6月、9
月、12月。而香港恆生指數期貨的合約月份為當月、下月及最近的兩個季月(季月指3月、6月、9月、12月)。例如,2006年2月,香港恆生指數期貨的合約月份為2006年2月、3月、6月、9月。表3-5顯示了全球主要股指期貨的合約月份。
股指期貨的交易時間是期貨交易所規定的可以進行股指期貨交易的時間。一些交易所規定交易時間為每周營業5天,周六、周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一般每個交易日分為兩盤,即上午盤和下午盤。一些交易所已經實現了全天候交易。
(5)持倉限額一些交易所對投資者規定了最大持倉限額,制定最大持倉限額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少數資金實力雄厚的投資者憑借掌握超量持倉操縱或及影響市場。有些交易所為了及早發現與監控資金雄厚的大戶的動向,還設置了大戶持倉申報制度,如香港的恆生指數期貨合約就有這方面的規定。
(6)最後交易日和最後結算日股指期貨的最後交易日,是指股指期貨在合約到期月份中最後可以交易的一天;股指期貨合約的最後結算日,是指股指期貨在合約到期月份進行實際現金結算的一天。
需要指出的是,最後交易日和最後結算日不一定在每月的月末。最後結算日一般在最後交易日之後的下一個工作日。例如,S&P500股指期貨合約的最後交易日為合約月份第三個周五之前的那個周四,最後結算日為合約月份第三個周五。
(7)結算方法與交割結算價股指期貨交易中,大多數交易所採用當天期貨交易的收盤價作為當天的結算價,CME的S&P500股指期貨合約與香港的恆生指數期貨合約交易都採用此法。也有一些交易所不採用這種方法,如西班牙衍生品交易所(MEFFRW)的ibex-35股指期貨合約規定為收市時最高買價和最低賣價的算術平均值。
㈤ 中國股指期貨合約如何規定
滬深300指數期貨是以滬深300指數作為標的物,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聯合編制的滬深300指數於2005年4月8日正式發布.滬深300指數以2004年12月31日為基日,基日點位1000點.滬深300指數是由上海和深圳證券市場中選取300隻A股作為樣本,其中滬市有179隻,深市121隻.樣本選擇標准為規模大,流動性好的股票.滬深300指數樣本覆蓋了滬深市場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場代表性。
一手保證金基本在15W以上,開戶資金要在50W以上
㈥ 股指期貨合約是誰發行的券商證券交易所
不是誰發行的,股指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所推出的標准合約,供期貨投資者買賣(簽訂)。既然是簽訂合約,理論上說,只要有買賣(簽訂)的,合約的數量可以是無限的。
股指期貨的風險規避是通過套期保值來實現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在股票市場和股指期貨市場反向操作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股票市場的風險可分為非系統性風險和系統性風險兩個部分,非系統性風險通常可以採取分散化投資的方式將這類風險的影響減低到最小程度,而系統性風險則難以通過分散投資的方法加以規避。
股指期貨具有做空機制,股指期貨的引入,為市場提供了對沖風險的工具,擔心股票市場會下跌的投資者可通過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對沖股票市場整體下跌的系統性風險,有利於減輕集體性拋售對股票市場造成的影響。
㈦ 請問股指期貨中的「期貨合約」是什麼僅僅只是一張合約嗎
不是實物交割 都是合約 所以炒原油 一類的國家不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