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險五要素是什麼
保險五要素的主要指: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標的及可保風險。
可保風險指符合保險人承保條件的特定風險。一般來講,可保風險應具備的條件包括:
1、風險應當是純粹風險。
即風險一旦發生成為現實的風險事故,只有損失的機會,而無獲利的可能。
2、風險應當使大量標的均有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3、風險應當有導致重大損失的可能。
重大的損失是被保險人不願承擔的。如果損失很輕微,則無參加保險的必要。
4、風險不能使大多數的保險標的同時遭受損失。
要求損失的發生具有分散性。因為保險的目的,是以大多數人支付的小額保費,賠付少數人遭遇的大額損失。如果大多數的保險標的同時遭受損失,保險人通過向被保險人收取保險費所建立起的保險資金根本無法抵消損失,從而影響保險公司的經營穩定性。
5、風險必須具有現實的可測性
在保險經營中,保險人必須制定出准確的保險費率,而保險費率的計算依據是風險發生的概率及其所致保險標的損失的概率。這就要求風險具有可測性。
目前可以提供大病保障的險種從性質上分,主要有三類:
1、主險
可單獨購買,一般保障期限都較長,價格中等,大病保障充分,是最主要的大病險。
2、附加險
價格便宜,大病保障充分,但保險期限較短,不可單獨購買,續保時要面臨再次核保。因此客戶的最大風險是真正風險來臨時,可能無法擁有保險。
3、組合險
由若干個險種捆綁銷售,價格較貴,一般都包括大病、意外、壽險等綜合保障,大病保障相對不足。
2. 產品設計五要素
一、親密性
所謂親密性就是把所有相關的東西放在一起,如果把多個具有相關性的東西放在一起,便可以得到更加全面實用的一件產品,甚至產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二、對齊
設計中的所有元素都不應該是隨意放置的,它們的存在和位置都應該是有理由的有原因的。每個元素都應該與整體和單個元素之間具有某種聯系,這樣就能形成一種和諧的美觀的視覺感受。
三、對比
對比的核心目的就是要形成主次關系,什麼是要優先傳遞的信息,什麼是次要的輔助的信息。
四、重復
重復是設計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元素,它們能讓整個設計看起來更具有一致性,從而形成統一的設計表現形式。
意義
產品設計反映著一個時代的經濟、技術和文化。
產品設計的重要性
由於產品設計階段要全面確定整個產品策略、外觀、結構、功能,從而確定整個生產系統的布局,因而,產品設計的意義重大,具有「牽一發而動全局」的重要意義。如果一個產品的設計缺乏生產觀點,那麼生產時就將耗費大量費用來調整和更換設備、物料和勞動力。相反,好的產品設計,不僅體現功能上的優越性,而且便於製造,生產成本低,從而使產品的綜合競爭力得以增強。許多在市場競爭中占優勢的企業都十分注意產品設計的細節,以便設計出造價低而又具有獨特功能的產品。許多發達國家的公司都把設計看作熱門的戰略工具,認為好的設計是贏得顧客的關鍵。
設計要求
基本要求
一項成功的設計,應滿足多方面的要求。這些要求,有社會發展方面的,有產品功能、質量、效益方面的,也有使用要求或製造工藝要求。一些人認為,產品要實用,因此,設計產品首先是功能,其次才是形狀;而另一些人認為,設計應是豐富多彩的、異想天開的和使人感到有趣的。設計人員要綜合地考慮這些方面的要求。下面詳細講述這些方面的具體要求:
社會發展要求
設計和試制新產品,必須以滿足社會需要為前提。這里的社會需要,不僅是眼前的社會需要,而且要看到較長時期的發展需要。為了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開發先進的產品,加速技術進步是關鍵。為此,必須加強對國內外技術發展的調查研究,盡可能吸收世界先進技術。有計劃、有選擇、有重點地引進世界先進技術和產品,有利於贏得時間,盡快填補技術空白,培養人才和取得經濟效益。
經濟效益要求
設計和試制新產品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為了滿足市場不斷變化的需求,以獲得更好的經濟效益。好的設計可以解決顧客所關心的各種問題,如產品功能如何、手感如何、是否容易裝配、能否重復利用、產品質量如何等;同時,好的設計可以節約能源和原材料、提高勞動生產率、降低成本等。所以,在設計產品結構時,一方面要考慮產品的功能、質量;另一方面要顧及原料和製造成本的經濟性;同時,還要考慮產品是否具有投入批量生產的可能性。
使用要求
新產品要為社會所承認,並能取得經濟效益,就必須從市場和用戶需要出發,充分滿足使用要求。這是對產品設計的起碼要求。使用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使用的安全性。設計產品時,必須對使用過程的種種不安全因素,採取有利措施,加以防止和防護。同時,設計還要考慮產品的人機工程性能,易於改善使用條件;
使用的可靠性。可靠性是指產品在規定的時間內和預定的使用條件下正常工作的概率。可靠性與安全性相關聯。可靠性差的產品,會給用戶帶來不便,甚至造成使用危險,使企業信譽受到損失;
易於使用。對於民用產品(如家電等),產品易於使用十分重要;
美觀的外形和良好的包裝。產品設計還要考慮和產品有關的美學問題,產品外形和使用環境、用戶特點等的關系。在可能的條件下,應設計出用戶喜愛的產品,提高產品的欣賞價值。
製造工藝要求
生產工藝對產品設計的最基本要求,就是產品結構應符合工藝原則。也就是在規定的產量規模條件下,能採用經濟的加工方法,製造出合乎質量要求的產品。這就要求所設計的產品結構能夠最大限度地降低產品製造的勞動量,減輕產品的重量,減少材料消耗,縮短生產周期和製造成本。
3. 保險五大要素是什麼
內容作者:隨身保顧問-隨身保小助手,更多保險問題可在線答疑1.給誰保—合同主體
2.保多少—基本保險金額
3.保什麼—保險責任
4.多少錢—保險費
5.保多久—保險期限
如果有購買保險產品的方法,建議注意參考以下幾點:
1.確定需求。通常購買保險,我們都是建議先保障後理財,先人身後財產,先大人後小孩,先主力後其它的原則。
2.確定預算。一般來說,家庭保險費用總預算建議控制在家庭年收入的10%~20%,這樣既不會影響家庭日常消費,也能起到保障的作用。
3.確定產品。根絕自己的需求選擇是消費型、儲蓄型還是分紅型等,其次每個年齡階段建議購買的順序在預算有限的前提下略有差別,所以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4.確定保額。通常在預算之內,總保額越高越好,一般建議是最低應該可以覆蓋家庭負債、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等費用。
如果還有其它保險相關疑問,可以再提問,隨身保會隨時為您解答~
4. 保險的構成要素有哪些
你好,保險的要素: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標的及可保風險。
1、保險人又稱「承保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2、被保險人就是投保人,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3、保險標的就是保險的對象,也叫保險標的物。保險標的是作為保險對象的財產及其有關利益或人的生命和身體,它是保險利益的載體。
4、可保風險是指符合承保人承保條件的特定風險。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5. 產品設計包含哪些要素
產品設計所包含的四要素:
1、社會與自然環境要素
它主要包括兩個內容,即:社會要素和自然環境要素。其中社會要素分為政治,文化,宗教等;自然環境則涵蓋了包括資源和能源等在內的大自然本身提供給我們的物質。
隨著工業的發展,污染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是不容忽視的。綠色設計應時而生。它提倡人,自然,環境的和諧發展,將環保這一迫切的社會問題付諸實踐。
2、技術要素
技術要素中所包含的內容分能源、加工工藝、功能等。可以說技術要素是最直接制約設計實現的要素。
3、審美要素
審美要素的決定是多方面的,包括對象的社會環境,教育程度,價值觀念,個性等。
現時代的時尚設計更注重人的情感化和個性化,消費者面對多樣性的產品有了更多的選擇,可以說現在的產品設計形式已經幾乎不受技術的約束了,各種風格爭奇斗艷,對於它是否被市場所接受,關鍵在於它是否符合某個群體消費者的需要。
4、人的要素
「以人為本」是工業設計的宗旨,但縱觀設計史,真正意義上的「以人為本」是在現代設計出現以後。今後,設計的發展將更關注於人,機,環境的協調發展。
一個產品設計中需要把這四個要素都包含進去,這樣設計出來的產品才能更適應市場的需求與社會的發展。
產品設計是指從確定產品設計任務書起到確定產品結構為止的一系列技術工作的准備和管理,是產品開發的重要環節,是產品生產過程的開始。由於產品設計階段要全面確定整個產品的結構、規格,從而確定整個生產系統的布局,因而,產品設計的意義重大,具有「牽一發而動全局」的重要意義。
6. 壽險產品的五要素都是什麼
壽險產品的五要素是投保范圍(投保人的年齡、以及其他條件限制范圍)、保險責任(保險種類以及保障范圍的說明)、保險期限(保單的有效期限通常有1年、20年、30年、以及終身等)、保險金額以及給付(被保險人發生了其保障范圍內的事,保險公司賠付金額以及賠付方式說明)、保險費及其繳納方法(投保人繳納保費的方式以及周期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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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保險產品的保險產品的構成要素
保險產品的構成要素一般包括保險責任、保險費率、保費交付方式、保險期限、保險賠款或保險金給付方式。
1.保險責任(和除外責任)
保險責任是保險人所承擔責任的風險范圍,即保險產品中約定的風險發生後,保險人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責任。除外責任是保險人不負責賠償或給付保險金責任的范圍。
2.保險費率
保險費是保險人向投保人收取的費用,以作為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的報酬。保險費率是指單位保險金額中保險人應收取的保險費。在保險實務中,保險費率通常是以千分數來表示的。保險費率的確定是依據保險標的的風險程度、損失概率、保險責任范圍、保險期限和保險人的經營管理費用等因素來綜合加以考慮的。
3.保費交付方式
保險費的交付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合同成立時投保人一次交納,即躉繳;另一種是投保人分期交納保費。
4.保險期限
保險期限是指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承擔保險責任的時間范圍,或者說是保險責任開始到終止的有效期間。保險期限是保險產品的重要內容,也是確定保險事故的重要依據。財產保險產品的保險期限較短,通常為一年;人壽保險產品的保險期限較長。在實踐中,保險人一般允許續保,即投保人可在舊保單期滿後繼續繳納保險費,並規定續保期限。
5.保險賠款或保險金給付方式
在保險有效期內發生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或事件時,保險人要按照合同的約定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支付保險賠款或保險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領取保險賠款或保險金的方式在財產保險與人壽保險中存在一定的區別。在財產保險中,一旦保險事故發生,被保險人可以一次性領取保險賠款。在人壽保險中,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領取保險金可以採取以下3種方式中的任意一種:一次性領取保險金;以年金方式分期領取保險金;將上述兩種方式混合使用,即保險金的一部分一次性領取,剩餘部分以年金形式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