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權投資所得的所得稅如何核算
各地的稅收政策是不相同的,需要看您投資的那期基金它的注冊地是什麼地方。下面,列一下幾個地方的供您參考。
北京:合夥制股權基金中個人合夥人取得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或者「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上海:執行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事務的自然人普通合夥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不執行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事務的自然人有限合夥人,其從有限合夥企業取得的股權投資收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依20%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深圳:
與上海相同:
執行有限合夥企業事務的自然人普通合夥人,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不執行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事務的自然人有限合夥人,其從有限合夥企業取得的股權投資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按20%的比例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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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取得的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收益屬於免稅收入嗎
這個不是屬於「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的,而是處置非流動資產所得,是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
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收益不屬於企業所得稅法26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應按照稅法要求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計算時,應納稅所得額中不包含企業股權投資收益收入。根本原因是投資企業所取得的投資收益在被投資企業是所得稅稅後分配的,以避免重復征稅。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2)單位間股權投資基金收益的納稅擴展閱讀: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其中就包括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第八十三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由於後續採取成本法計量,依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第八條規定,採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初始投資成本計量,而稅法上以支付的對價為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長期股權投資會計上初始成本與稅法上計稅基礎相等,無稅會差異。所以也不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稅。
❸ 投資基金收益要繳稅嗎
投資基金的收益不用繳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128號《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暫免徵收所得稅。
❹ 企業股權投資收益會計與稅收處理有哪些不同
一、初始計量會計與稅務處理差異 企業會計准則對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計量視取得投資方式有所區別,應當分別企業合並和非企業合並兩種情況確定。 (一)非企業合並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 CAS 2規定,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應按初始投資成本入賬;《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可見,以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與初始成本一致。長期股權投資初始計量方面的差異主要體現在:以非現金資產交換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的確定。 會計處理:《企業會計准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CAS 7)規定,以非現金資產交換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應區分公允價值計量和成本模式兩種情況確定。其中,在公允價值模式下,初始投資成本應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如果有確鑿證據表明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比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更加可靠。則以換人資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在成本模式下,初始投資成本應當以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為基礎確定換人資產成本。 稅務處理:《條例》規定,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理論上非現金資產交換是一種等價交換,公允價值不相等的通過補價解決,因此在公允價值模式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與初始成本一致:而在成本模式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是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其初始投資成本是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為基礎確定,因而其計稅基礎與初始投資成本不同,產生暫時性差異。 另外,財稅[2009]59號,企業股權收購、資產收購重組交易的稅務處理,應區分不同條件分別適用一般性和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其一是特殊性稅務處理,如果企業重組同時符合特殊性重組規定的五個條件,企業取得的股權或資產的計稅基礎,可以選擇以被收購股權或被轉讓資產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此時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與企業採用成本模式確定的投資成本一致。其二是適用一般性稅務處理,如果企業重組不能同時滿足特殊重組規定的條件,此時收購方確定的股權或資產的計稅基礎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投資的計稅基礎與企業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確定的投資成本一致。特殊性重組條件: (1)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且不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 (2)被收購、合並或分立部分的資產或股權比例符合規定的比例; (3)企業重組後的連續12個月內不改變重組資產原來的實質經營活動; (4)重組交易對價中涉及股權支付金額符合本通知規定的比例; (5)企業重組中取得股權支付的原主要股東,在重組後連續12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取得的股權。 其中,(2)和(4)所稱符合規定的比例是指:股權收購交易中,被收購股權比例不低於被收購全部股權的75%,且收購企業在該股權收購發生時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於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資產收購交易中,受讓企業收購的資產不低於轉讓企業全部資產的75%,且受讓企業在該資產收購發生時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於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可見,企業重組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稅務處理中區分特殊性和一般性重組,會計處理中區分公允價值計量和成本模式。因此,在公允價值模式下,如果符合特殊性重組規定的條件,則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與初始成本不同,產生暫時性差異;年末匯算清繳時,對於會計處理中已確認的股權、資產轉讓所得和損失應進行納稅調整。在成本模式下,如果不符合特殊性重組規定的條件,則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與初始成本也不同,產生暫時性差異;年末匯算清繳時,對於會計處理中尚未確認的股權、資產轉讓所得和損失應進行納稅調整。 (二)企業合並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 企業合並應分別同一控制下控股合並與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並兩種情形,確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同一控制下控股合並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規定,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應當在合並日按照取得被合並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發生的直接相關稅費計入「管理費用」。若合並前被合並方與合並方採用的會計政策不同的,應當按照合並方的會計政策對被合並方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在此基礎上確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稅務處理:《條例》規定,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應當以為取得該項投資所付出的全部代價確定。企業實際發生的咨詢費、評估費等在發生的當期據實申報扣除。因此,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的初始投資成本與計稅基礎的差異,主要體現在被合並方合並時所有者權益賬而價值的份額與實際付出代價之間的差異。 (2)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並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會汁處理:《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規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購買方應當按照確定的企業合並成本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其中,合並成本包括購買方為進行企業合並支付的現金或非現金資產、發行或承擔的債務、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等在購買日的公允價值以及企業合並中發生的各項直接費用。稅務處理:所得稅的處理方法不區分同一控制下與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企業合並中實際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會計處理中計入投資成本,而稅法規定在發生的當期據實申報扣除。因此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與初始投資成本之間的差異,主要是企業合並時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當然,如果企業合並滿足特殊性重組條件,則還包括企業合並成本與合並時原持有的股權的計稅基礎之間的差異。 二、後續計量會計與稅務處理差異 長期股權投資在持有期間,根據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以及是否存在活躍市場、公允價值能否可靠取得等進行劃分,應當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進行核算。但不論企業採用哪種方法核算,都不會改變所得稅的處理方法。 (一)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 成本法適用范圍:企業持有的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及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1)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會計處理:《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3號》(財會[2009]8號,以下簡稱「解釋3號」)。採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投資企業取得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除取得投資時實際支付的價款或對價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外,投資企業應當按照享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確認投資收益,不再劃分是否屬於投資前和投資後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利潤。而是一律計入當期「投資收益」科目,這與稅法確認收入的時間一致。稅務處理:《條例》規定,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但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為此,居民企業之間的直接投資取得的投資收益,屬於免稅收入,因此年末匯算清繳時需作納稅調減處理。 (2)被投資單位宣告派發股票股利。會計處理:對於股票股利,不管企業採用成本法核算還是權益法核算,投資企業均不做賬務處理,只需在除權日備查登記增加的股數,以反映股數的變化。稅務處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企業以非貨幣形式取得的收入,應當依照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額,其中,公允價值是指按照市場價格確定的價值。如果不屬於免稅收入,則年末匯算清繳時需作納稅調增處理。 (3)期末長期股權投資發生減值。會計處理:企業應當在會計期末判斷資產是否存在減值跡象,如果發生減值損失,不論企業採用成本法核算還是權益法核算,均應計提減值准備並計入當期損益。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一經計提不得轉回,處置該投資時,相應結轉減值准備。稅務處理:《條例》規定,未經核定的各項資產減值准備、風險准備等准備金支出不得稅前扣除。但國稅發[2009]57號涉及了股權投資持有期間發生的靜態損失的處理。規定企業的股權投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減除可收回金額後確認的無法收回的股權投資,可以作為股權投資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被投資方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被撤銷,或者被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的;被投資方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累計發生巨額虧損,已連續停止經營3年以上,且無重新恢復經營改組計劃的;對被投資方不具有控制權,投資期限屆滿或者投資期限已超過10年,且被投資單位因連續3年經營虧損導致資不抵債的;被投資方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累計發生巨額虧損,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過3年以上的;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這樣,企業由於以上原因發生的減值,經稅務機關審批後,可以稅前扣除,從而減少了會計與稅務處理的差異。 (4)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應結轉與所售股權相對應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出售所得價款與處置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不論收益或損失,均應確認為處置損益。稅務處理: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所得價款與投資資產的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為股權轉讓所得(或損失)。由於會計上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可能不一致,導致長期股權投資處置損益與股權轉讓所得(或損失)金額相應存在差異,產生暫時性差異的一次性轉回,因此年末匯算清繳時需認真分析。對於企業實際發生的股權轉讓損失,國稅發[2009]88號文件規定,經稅務機關批准,可以在當年一次申報扣除。即企業發生的股權轉讓損失的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一致。 (二)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 適用范圍: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即對合營企業及聯營企業的投資,應當採用權益法核算。 (1)初始投資成本調整。會計處理:CAS 2規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兩者之間的差額不要求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進行調整;初始投資成本小於取得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兩者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營業外敢人,同時調整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稅務處理:企業為取得該項投資實際發生的代價為該投資的計稅基礎。初始投資成本小於取得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產生的營業外收入,不徵收企業所得稅,年末匯算清繳時應作納稅調減處理。 (2)確認投資收益。會計處理:投資企業取得長期股權投資後,應當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的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並確認為當期投資損益。被投資方宣告分配現金股利或利潤時,相應的沖減投資成本,不確認投資收益。投資單位確認被投資單位的凈虧損,應當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以及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減記至零為限,投資企業負有承擔額外損失義務的除外。稅務處理:《條例》規定,被投資方實現的利潤由被投資方繳納企業所得稅,其稅後利潤投資方不確認所得;被投資方發生的會計虧損,應由被投資方用以後年度的留存收益彌補,被投資方發生的稅務虧損,應由被投資方用以後年度實現的應納稅所得額彌補,彌補期不得超過5年。被投資方宣告分配股利或利潤時,投資方按照應享有的份額確認股息所得。這樣,在會計處理上,期末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時確認投資收益;而在稅務處理上,則只有當被投資方宣告分配時,投資方才確認股息所得。因此,年末匯算清繳時,一方而應將會計上確認的投資收益進行納稅調減;另一方面要區分股息所得是否屬於免稅收入,屬於應稅收入的部分應作納稅調增。 (3)投資企業對於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會計處理:投資企業對於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在持股比例不變的情況下,按照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或承擔的部分,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增加或減少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稅務處理:被投資企業其他權益變動不確認損失或所得,只有在處置時,才確認損失或所得。由於其他權益變動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不影響會計利潤,因此不需作納稅調整。 長期股權投資發生減值以及轉讓或處置,其會計與稅務處理可參見成本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處置時,會計上還應結轉原計入資本公積中的相關金額,確認為當期損益。
❺ 請問基金收益要交稅嗎
除了買賣基金的手續費,不需要再交其他費用,管理費、託管費都不要持有人來交,基金收益也不要交稅。但不是有個規定年收入8萬要交所得稅嗎,某種意義等於變相要你交,盡管交的人很少
❻ 企業投資收益要不要繳稅,繳什麼稅
投資收益繳稅要區分不同的情況,投資國債取得的投資收益是免交所得稅的,其他的投資如股權投資等是要納稅的;對於分回的投資收益還必須確認是稅前的還是稅後的。如稅後的,一是要看被投資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率是否與你公司的稅率相同,相同,不用補交,不同(被投資企業稅率小於你公司的)要按差價補稅。如是稅前的,分回後並入你公司的利潤繳稅。
1、公司取得投資收益,應該按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投資所分的利潤、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投資收益在稅收上是作為企業所得稅的應稅項目,應依法計征企業所得稅。
3、投資收益的賬務處理如下:
(1)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的,企業應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於本企業的部分,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被投資單位在取得投資前實現凈利潤的分配額,應作為投資成本的收回,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2)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的,資產負債表日,應按根據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利潤或經調整的凈利潤計算應享有的份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本科目。
被投資單位發生虧損、分擔虧損份額超過長期股權投資而沖減長期權益賬面價值的,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發生虧損的被投資單位以後實現凈利潤的,企業計算的應享有的份額,如有未確認投資損失的,應先彌補未確認的投資損失,彌補損失後仍有餘額的,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本科目。
(3)出售長期股權投資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原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出售採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時,還應按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成本比例結轉原記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的金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4)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本科目結轉後應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