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盤價更能反映期貨的價格,結算價是用於交易所結算的價格屬於一段時間能成交價格的加權平均,可能已經和當前價格差了比較多了,而收盤價就是期貨收盤時間最後的成交價格更能反映期貨價格。
⑵ 股指期貨的結算價怎麼算,最後交易日結算價怎麼計算
1、合約的當日結算價為合約最後一小時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計算結果保留至小數點後一位。
合約以當日結算價作為計算當日盈虧的依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當日盈虧={∑[(賣出成交價-當日結算價)×賣出量]+∑[(當日結算價-買入成交價)×買入量]+(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當日結算價)×(上一交易日賣出持倉量-上一交易日買入持倉量)}×合約乘數
2、最後交易日的交割結算價為最後交易日標的指數最後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計算結果保留至小數點後兩位。
⑶ 您好,我想請教您一下,股指期貨的每日收盤價和結算價是怎樣確定的
每日收盤價當然就是當日最後一筆交易的成交價格了,結算價是按照當日全天價格加權平均計算得到的。
⑷ 股指期貨當日的結算價是怎麼算的
你好,根據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現有的規則,當日結算價是指某一期貨合約最後一小時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最後一小時無成交且價格在漲/跌停板上的,取停板價格作為當日結算價。最後一小時無成交且價格不在漲/跌停板上的,取前一小時成交量加權平均價。
⑸ 股指期貨結算價是怎樣結算的,為什麼不按照收盤價進行結算
中金所股指期貨結算價是當日最後一個小時的成交價格按照交易量的加權平均價。
合約最後一小時無成交的,以前一小時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作為當日結算價,以此類推。
合約當日無成交的,當日結算價計算公式為:當日結算價=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基準合約當日結算價-基準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其中,基準合約為當日有成交的離交割月最近的合約。
滬深300指數期貨 交割結算價 規定取到期日滬深300指數最後2小時算術平均價。
⑹ 股指期貨的結算價和收盤價是什麼意思
收盤價:指的是期貨交易時間結束時最後一筆合約的成交價格;
期貨的結算價:是指某一期貨合約當天的全部成交價按照總交易量的加權平均價
⑺ 股指期貨結算價是如何算的
股指期貨結算價格有兩種情況。
一、正常交易日的結算價。這時以期貨盤面交易的最後一小時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計算結果保留至小數點後一位。最後一小時因系統故障等原因導致交易中斷的,扣除中斷時間後向前取滿一小時視為最後一小時。合約當日最後一筆成交距開盤時間不足一小時的,則取全天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作為當日結算價。採用上述方法仍無法確定當日結算價或者計算出的結算價明顯不合理的,交易所有權決定當日結算價。
二、最後交割日的結算價。這時股指期貨的交割結算價為,以現貨盤面指數最後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計算結果保留至小數點後兩位。並且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股指期貨的交割結算價進行調整。
⑻ 期貨合約的結算價與收盤價有什麼區別
1、內容不同
期貨的收盤價指的是期貨交易時間結束時最後一筆合約的成交價格;期貨的結算價是指某一期貨合約當天的全部成交價按照總交易量的加權平均價,計算方法為:總的成交金額÷總的成交手數。若當日無成交價,以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作為當日的結算價。
收盤價亦指根據交易結果和交易所有關規定對會員交易保證金、盈虧、手續費、交割貨款和其他有關款項進行的計算、劃撥。結算包括交易所對會員的結算和期貨經紀公司會員對其客戶的結算,其計算結果將被計入客戶的保證金賬戶。
2、產生方式不同
結算價是指某一品種在收盤後根據當日價格波動用加權平均價所算出來的價格,此價格主要用在當日無負債結算的市場,根據結算價在市場規定的休市時間中用來結算當日交易的盈虧。
滬市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深市的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
收盤集合競價不能產生收盤價的,以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為收盤價。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3、計算不同
收盤價是一個時間單位(天、小時、分鍾)的最後成交價格,而結算價是指以一個交易日為時間單位的,最後15分鍾或其他時間單位(有的品種結算時間不一樣)的加權平均價,可以理解為把最後15分鍾成交的每一筆價格全部加起來,然後除以這15分鍾內成交手數的數量。
(8)股指期貨的結算價和收盤價擴展閱讀
期貨合約的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2]
交易特點
1.以小博大。期貨交易只需交納5-10%的履約保證金就能完成數倍乃至數十倍的合約交易。由於期貨交易保證金制度的杠桿效應,使之具有 「以小博大」 的特點,交易者可以用少量的資金進行大宗的買賣,節省大量的流動資金。
2.雙向交易。期貨市場中可以先買後賣,也可以先賣後買,投資方式靈活。
3.不必擔心履約問題。所有期貨交易都通過期貨交易所進行結算,且交易所成為任何一個買者或賣者的交易對方,為每筆交易做擔保。所以交易者不必擔心交易的履約問題
4.市場透明。交易信息完全公開,且交易採取公開競價方式進行,使交易者可在平等的條件下公開競爭。
5.組織嚴密,效率高。期貨交易是一種規范化的交易,有固定的交易程序和規則,一環扣一環,環環高效運作,一筆交易通常在幾秒種內即可完成。
⑼ 結算價和收盤價的區別
期貨結算價和收盤價的區別如下:
1、期貨的收盤價指的是期貨交易時間結束時最後一筆合約的成交價格;期貨的結算價是指某一期貨合約當天的全部成交價按照總交易量的加權平均價,同時,收盤價是一個時間單位(天、小時、分鍾)的最後成交價格,而結算價是指以一個交易日為時間單位的,最後15分鍾或其它時間單位(有的品種結算時間不一樣)的加權平均價。
2、收盤價不是計算盈虧的依據,但對於評估當日市場環境和參與技術分析仍具有重要意義;結算價是交易所計算各賬戶盈虧,並劃轉資金的依據。
在我國期貨交易市場上,一般採用期貨結算價制度,而不是使用收盤價作為實際交易價格。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