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權基金對於投資者來說是投資,對相對方而言為融資,能不能轉讓主要看合同如何約定,一般而言有最低投資期限,在約定期限內不可以贖回,但可以約定轉讓,轉讓時可能達不到預期收益率。
⑵ 私募股權可以轉讓嗎
有限合夥協議中一般規定基金存續期內除出現合夥協議中規定的情況外LP不得退夥或轉讓。如果確有極特殊情況需要轉讓份額,通常需經過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之後該LP需與被轉讓方協商一致後依法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業內存在專業的個人和機構在接手私募股權基金,稱為私募股權二級市場。隨著PE基金在我國的發展,二手PE份額的交易也呈現越來越活躍的趨勢。
私募股權投資(Private Equity,簡稱PE),是指投資於非上市股權,或者上市公司非公開交易股權的一種投資方式。從投資方式角度看,私募股權投資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私募股權投資(Private Equity,簡稱PE),是指投資於非上市股權,或者上市公司非公開交易股權的一種投資方式。從投資方式角度看,私募股權投資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
⑶ 購買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第三方承諾收益合法嗎
私募,既然稱之為私募,就不能公開進行募資活動。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關於加強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管理嚴格規范創業投資企業募資行為的通知》,私募股權基金募資時如果承諾最低回報或者發布廣告等公開募資是不允許的。
⑷ 私募股權基金是否違法
PE是在資本世界裡的資金主要來源。
在國外的「PE投資」也叫「私募股權投資」 在中國通常稱為私募股權投資,從投資方式角度看,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有少部分PE基金投資已上市公司的股權(也稱PIPE),另外在投資方式上有的PE投資亦採取債權型投資方式。不過以上只佔很少部分,私募股權投資仍可按上述定義。
簡單的講:就是在企業發展的前中期,對其注入資金、管理、等各方面優勢資源,幫助其上市、然後套現,從中獲得豐厚回報的過程,有人將PE基金的本質形象地形容為:「富人過剩的資本和聰明人過剩的智力結合在一起的產物」。不做總統做PE, 美國前國務卿鮑威爾, 前總統柯林頓, 前聯想總裁柳傳志, 前中國網通CEO田溯寧, 華誼兄弟有限合夥人馬雲、江南春, 紅杉資本合夥人沈南鵬(如家酒店、攜程旅行卡)
從資本市場賺到3到500倍的錢後,以1到3倍的高利潤返還給當時投資他公司的所有散戶而從中獲利,上市公司在「PE」眼裡只是顧客。
詳細的介紹可以參考 http://blog.sina.com.cn/tiankai1
⑸ 私募基金可以簽署股權收益權轉讓協議嗎
可以的,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是可以。
⑹ 私募股權投資是否合法怎麼界定
一、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合法合規的募集和運作說明:(一)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只能以私募方式(非公開方式)向具有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的特定對象募集,投資者以機構投資者和合格的自然人投資者構成;(二)募集資金僅面向特定對象,不得通過媒體(包括本企業網站)發布公告、在社區張貼布告、向社會散發傳單、發送手機簡訊或通過舉辦研討會、講座及其他變相公開方式(包括在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等機構的櫃台投放招募說明書),直接或間接向不特定對象進行推介;(三)資本募集人須向投資者充分揭示投資風險,不得承諾固定回報;(四)單個出資人出資金額必須超過100萬元人民幣;股權投資基金的出資人應當以自有資金貨幣出資,且不得接受多個投資者委託認繳股權投資基金資本。(五)股份公司制股權基金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200人,合夥制和公司制股權基金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50人;(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領域限於非公開交易的企業股權,屬於長期股權投資方式,並不是定期的債權投資方式,其投資期限一般為5-7年;(七)所募集資金由屬地商業銀行進行託管;(八)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團隊中至少有3名具備2年以上股權投資或相關業務經驗,其中,至少有1名高級管理人員具備5年以上股權投資或經濟管理經驗。
⑺ 私募股權保證收益合法嗎
其實來講,私募股權基金的風險還是比較大的,投資的公司倒閉,並不是所說的本金和收益全退,而是和被投資的公司共同承擔風險的,因為私募投資的公司和私募並不是債權的關系,債權關系的話,公司破產要先清償債務的;而股權關系的話就是公司破產清償完了債務才是股東的,基本就所剩無幾了。所以私募投資一家公司也是很慎重的,要看清被投資公司的長遠發展前景的
⑻ 私募股權基金合法嗎
陽光私募基金合法嗎?陽光私募基金是合法的。投資陽光私募基金的人也是可以受到法律保護的。一般私募基金合法嗎?灰色私募基金合法嗎?灰色私募基金和一般私募基金是一回事。就目前而言,一般私募基金還沒有在我國取得私募基金合法化地位。但它早已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而存在。此時關於私募基金合法嗎這樣的問題投資者可能有更多的疑問,為什麼陽光私募基金合法化了,而灰色私募就不合法呢?陽光私募基金是藉助信託公司發行的,經過監管機構備案,資金實現第三方銀行託管,有定期業績報告的投資於股票市場的基金,陽光私募基金與一般(即所謂「灰色的」)私募證券基金的區別主要在於規范化,透明化,由於藉助信託公司平台發行能保證私募認購者的資金安全。簡單的說,陽光私募基金是信託化了的私募基金。這也是陽光私募基金和灰色私募基金的最大的區別。
考慮到已佔有我國基金市場上幾乎半壁江山的私募基金的現實,應盡快考慮如何解決私募基金合法化的問題。
加快私募基金合法化進程,我國私募基金的立法已提到了議事日程,這也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我國現有基金監管法律僅僅規范了公募基金,而對於涉及上萬億元的私募基金並沒有涉及。這對於維護廣大私募基金投資者利益來說,是很不公正的,也是非常危險的。如果我們將廣大私募基金的投資利益於不顧,不對其嚴加監管,控制其風險,不僅會對投資者造成嚴重傷害,也會對我國金融監管的體制機製造成嚴重危害,私募基金的風險一旦蔓延,其後果難以設想。因此,盡快從我國經濟發展安全全局的高度思考對私募基金的監管問題,從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平等監管的角度考慮監管問題,加快對我國私募基金合法化進程。
對於我國私募基金的立法來說,顯然不能用證券投資基金法的立法指導思想、指導原則、制訂辦法來「框」私募基金的立法。對於私募基金的立法方向來說,一是要採用相對寬松的原則。如果對私募基金的立法過於嚴苛,像對公募基金那樣,就失去了立法的本來意義,就會束縛了私募基金投資者的手腳。二是立法的適用范圍要寬泛一些。我國私募基金的發展方向,不僅包括在證券市場上以買賣股票為主的基金,還要考慮到現代市場上充分發展的私募股權基金,還要注意到快速發展的期貨市場,以及私募基金在國外市場的投資等問題。三是政府以及行業管理部門不要過度干預私募基金的內部事務。實際上,私募基金的參與者是一批相對能夠承擔較高風險的風險偏好者,既然要獲得較高的回報,就要承受較高的風險,只要這種風險基金不會成幾十倍地放大其負外部性,風險僅限於范圍較小的投資者,就允許其退出直到破產。這樣,才能真正使私募基金起到自身熨平風險的作用。
私募基金的財產必須嚴格與基金管理人和發起人的財產分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有義務保證基金財產的完全獨立性。盡管在合夥制企業中,普通合夥人要對基金財產損失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基金財產絕不能與管理人和託管人的財產混在一起。具體來說:{1}基金財產不得歸入基金管理人和託管人的自有財產;{2}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因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終止清算的,基金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3}基金的債權與不屬於基金的債務不得相互抵消;{4}非因基金本身的債務,債權人不得對基金強制執行;{5}基金託管人必須設立獨立賬戶,確保基金的財產完整。
在國際上,私募基金是證券市場的重要投資主體,也是其他金融市場的重要交易主體。它在中國金融體系的發展中佔有重要的地位,為社會經濟帶來的意義也是不可估量的,因此,一般私募基金合法化,將是我國私募基金發展的一個必然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