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事業基金使用時的會計分錄如何做
事業單位應設置「事業基金」科目,核算事業基金的各項來源、運用和結存,並在該科目下設「一般基金」和「投資基金」兩個明細科目。
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擁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凈資產,主要包括滾存結余資金等。本科目應按核算的業務內容下設「一般基金」和「投資基金」兩個明細科目。
「一般基金」主要用以核算滾存結余資金;「投資基金」用以核算對外投資部分的基金。年終,單位應將當期未分配結余轉入本科目,借記「結余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一般基金)。
對於項目已經完成的撥入專款結余,按規定留歸本單位使用的,轉入本科目核算,借記「撥入專款」科目,貸記本科目(一般基金)。
(1)基金用於股權投資分錄擴展閱讀:
行政單位待處理財產損益的反映,一般應先記入「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按照規定報經批准後及時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事業單位經營結余年末轉入「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科目,編報決算時相應填入「結余分配」明細欄;經營虧損年末不予結轉,在部門決算報表中以負數反映在「經營結余」欄下。事業單位經營虧損應當用以後年度經營利潤彌補,不得用事業基金彌補。
對於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負結余如何反映,通知指出,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應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則,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規模。
單位編報決算時,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年初存在負結余,屬於歷史遺留問題,應逐年消化,不再擴大負結余;如當年出現超支,單位應及時更正賬務。
1、基金管理公司的財務核算與一般有限責任公司沒有區別,按照一般公司核算要求建賬即可。
2、基金管理公司一般是管理基金的,基金一般都是合夥制企業。
多數基金管理公司與基金公司都是一套人馬,會計人員也都是一套人。
3、合夥制企業會計核算方面與一般公司有較大差異,主要體現在所有者權益上。
一般公司所有者權益下設:實收資本、資本公司、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等;合夥企業為合夥人資本,下設:合夥人原始投資(核算合夥人為合夥企業投資的資本減去抽回的資本)、合夥人提款(合夥人從合夥企業提走的資金,含工資等)、合夥人損益(指合夥企業經營情況)。
另外,股東權益變動表也變為合夥人資本變動表。
4、一般情況下,合夥人提款、合夥人損益兩個科目余額在年末全部轉入合夥人資本中,因為普通合夥企業承擔無限責任,有限合夥人承擔有限責任,所以不存在未分配利潤問題,全部是合夥人的資本。
5、題目中提到的基金管理管理公司,屬於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核算上與一般企業沒什麼兩樣。
(2)基金用於股權投資分錄擴展閱讀
簡要描述
1、在資金募集上,主要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或個人募集,它的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另外在投資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進行,絕少涉及公開市場的操作,一般無需披露交易細節。
2、多採取權益型投資方式,絕少涉及債權投資。PE投資機構也因此對被投資企業的決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決權。反映在投資工具上,多採用普通股或者可轉讓優先股,以及可轉債的工具形式。
3、一般投資於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業,絕少投資已公開發行公司,不會涉及到要約收購義務。
4、比較偏向於已形成一定規模和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形企業,這一點與VC有明顯區別。
5、投資期限較長,一般可達3至5年或更長,屬於中長期投資。
6、流動性差,沒有現成的市場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權出讓方與購買方直接達成交易。
7、資金來源廣泛,如富有的個人、風險基金、杠桿並購基金、戰略投資者、養老基金、保險公司等。
8、PE投資機構多採取有限合夥制,這種企業組織形式有很好的投資管理效率,並避免了雙重征稅的弊端。
9、投資退出渠道多樣化,有IPO、售出(TRADE SALE)、兼並收購(M&A)、標的公司管理層回購等等。
⑶ 對外投資 會計分錄
事業單位的對外投資是指事業單位利用貨幣資金、實物和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包括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其中,債券投資是指事業單位購入的國庫券等債券。其他投資是指事業單位利用貨幣資金、實物資產(固定資產、材料等)和無形資產等向其他單位的投資。
事業單位應設置「對外投資」總賬科目核算對外投資。
(一) 債券投資的核算
事業單位購入各種債券時,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借記「對外投資」項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要反映事業基金中投資基金的增加和一般基金的減少,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債券到期收回投資或將未到期的債券對外出售,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對外投資」科目,按照借貸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其他收入」科目。同時要調整事業基金相關明細科目,借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時要調整事業基金相關明細科目,原因是事業單位對外投資資金來源主要是歷年累計收支結余,沒有可運用的事業基金則不能對外投資;事業單位進行對外投資後,可安排用於彌補日常收支差額的資金相應減少。
(二) 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的核算
事業單位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時,按照評估價或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借記「對外投資」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照固定資產賬面原價借記「固定基金」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三) 以材料對外投資的核算
事業單位如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材料對外投資時,按照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借記「對外投資」科目,按照材料賬面價值(不含增值稅)貸記「材料」科目,按照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金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照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與材料賬面價值和應交增值稅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照材料賬面價值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
事業單位如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材料對外投資時,按照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借記「對外投資」科目,按照材料賬面價值貸記「材料」科目,按照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與材料賬面價值的差額,借記或貸記「使用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照材料賬面價值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
(四) 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核算
事業單位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價值,借記「對外投資」科目,按照無形資產的賬面原價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借貸方的差額借記或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照無形資產賬面價值,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取得的投資收益應在「其他收入」科目中核算。
⑷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會計核算科目及應用
我也需要,基金帳的報表
⑸ 私募基金如何做分錄涉及什麼稅
當前與私募基金相關的稅收主要是所得稅和營業稅,營業稅稅率相對單一,而涉及所得稅的政策較復雜。私募股權基金按組織形式可以分為公司制、有限合夥制和契約制。對於公司制私募基金而言,主要適用的法律有《公司法》、《企業所得稅法》。對於有限合夥制私募基金而言,主要適用的法律是《合夥企業法》。
對於契約型私募基金而言,傳統的通道型私募基金主要依據各類通道的規定,例如銀監會發布了《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規范信託制私募股權基金,而直接私募尚無明確依據。
基金層面的稅收問題因私募基金組織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公司制私募基金因證券交易或股權交易所得收入應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納稅,按照「轉讓財產收入」、「利息收入」計算所得稅,稅率為25%。
由於《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屬於「免稅收入」,故當公司型私募基金獲取被投資企業的股息、紅利時,可免交所得稅。其中,「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此外,對於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有專門的稅收優惠政策。2007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31號文)、2008年《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09年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7 號)均有相關優惠政策,其中87 號文提出;
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 年(24 個月)以上,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以按照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 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
二、直接私募如何納稅?
相比通道類私募產品,直接私募有眾多優勢:不僅可以節省通道費用,也可以引導私募公司走向規范化。不能否認的是,對於直接私募如何納稅的問題卻一直處於模糊的狀態,並不明朗。目前關於這方面的主流觀點分成兩派:
非實體課稅模式:認為契約制私募不是獨立工商實體,僅僅投資者的集合體、是一種契約關系。因此,非實體課稅模式認為契約制私募在基金層面不用納稅,僅需在投資者層面納稅即可。實體課稅模式:認為契約制私募運行中有兩個層面的法律關系,一是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進行投資,二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之間的募資和分配。由於是兩個法律行為,故需要分別履行納稅義務。在基金層面,要適用投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稅收制度;而在投資者層面,要適用收益取得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稅收制度。
但是,如前所述,我們認為,目前通道式的私募產品屬於國內契約制私募的雛形,因此,直接私募產品或將參照原通道類的私募產品,在基金產品環節不交稅,而由投資者分別納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 號)提出的「關於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優惠政策」:
(一)對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權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三)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此通知在表述中均是使用「暫不徵收」字眼,意味著我國或認為契約型基金應採納「實體課稅模式」,只是當前為了鼓勵契約型基金的發展而暫不徵收,這給未來直接私募的稅制增添了不確定性。
⑹ 債權投資和股權投資會計分錄
一、股權投資會計分錄:
採用成本法在長期股權投資處置時,按照實際取得的價款與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損益,並應同時結轉已計提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借: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等(實際收到的金額),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已計提的減值准備)
貸: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投資收益 (差額)
二、債權投資會計分錄:
購入的時候
借:債權投資-成本 -利息調整
貸:銀行存款確認利息
借: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債權投資-利息調整
處置的時候:
借:銀行存款,債權投資減值准備
貸:債權投資-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投資收益
(6)基金用於股權投資分錄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長期債權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到期而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作為應收項目單獨核算;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債券利息,構成投資成本,並在長期債權投資中單獨核算。
2、持有的一次還本付息的債權投資,應計未收利息於確認投資收益時增加投資的賬面價值,分期付息的債權投資,應計未收利息於確認投資收益時作為應收利息單獨核算,不增加投資的賬面價值
3、長期債券投資溢價或折價的計算公式:債券投資溢價或折價=(債券投資成本-包含在投資成本中的相關費用-包含在投資成本中的債券利息)-債券面值。
4、債券的種類多種多樣,根據機構劃分可以分為國債、企業債、公司債,根據投資方向可以分為債券基金、股票債券、期指債券等等,不同種類的債券收益、風險、性質各不相同,所以在確定債券投資之前一定要選擇好要投資的債券種類,而選擇的標准則是從自身的經濟角度考慮。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債權投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權投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會計分錄
⑺ 私募股權基金投資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嗎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界定: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會計准則的規定,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1)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如購入的擬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如基金公司購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獲利,該組合股票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3)屬於衍生工具。即一般情況下,購入的期貨等衍生工具,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因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為了交易。但是,被指定且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為它們不能隨時交易。
⑻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權投資分錄是什麼不要債券類的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權投資分錄是: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應收股利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儲投資款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為該金融資產取得時的公允價值與交易費用之和;應收股利科目為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發放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其他貨幣資金——存儲投資款為實際支付的金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金融資產。
通常情況下,劃分為此類的金融資產應當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因此,企業從二級市場上購入的有報價的股票、債券、基金等,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持有至到期投資等金融資產的,可以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