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教!債權轉股權,如何會計處理呢需要的文件有哪些相應的法律法規有哪些可以作為參考謝謝!
會計處理
借:實收資本
貸:應付賬款
需要股東會決議。
㈡ 股權轉讓債權債務公告怎麼寫
一、債權債務轉讓公告範本
債權債務轉讓公告
1、項目內容:廣西玉林xx機械配件有限公司55%國有股權轉讓
2、標的企業簡介:廣西xx業機械配件有限公司於20xx年x月成立, 為國有控股公司,主要從事機油冷卻器、鋼構件、柴油機運輸支架和柴 油發電機四大類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截止xxx年總資產xxxx萬,股東權 益xxxx萬,總負載xxxx萬,凈資產xxxxx萬。
3、產權掛牌價人民幣xxxx萬
4、收益保證金人民幣xxxx萬
5、公告期間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x時止
6、產權交易地址:xxxxxxxx
7、聯系人
8、電話
9、標的的詳情可到xxxx查詢也可刊登www.預覽詳情 xxx產權交易所
二、債權債務轉讓公告登報材料
(1)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2)相關股權轉讓協議;
(3)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4)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債權轉讓的條件
1、必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且債權轉讓不改變債權的內容。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基本前提。
2、被讓與的債權須具有可讓與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79條規定,以下三類債權不得轉讓:
(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權利,不能轉讓。即,按照權利、義務的特殊性質,只能在特定的當事人之間形成,只應在特定的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如果權利人將此類權利轉讓給第三人,將會使合同的內容發生變更,使轉讓後的合同內容與轉讓前的合同內容難以保持內在的一致性,使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因此,對此類債權,法律規定不能移轉。(比如:根據信任關系而發生的債權、以選定的債權或者債務人為基礎發生的合同權利和單獨的從權利等)。
(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不能轉讓。根據合同自由原則,當事人可以在訂立合同時或訂立合同後,約定禁止任何一方轉讓合同權利,只要此約定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和社會公共道德,就應當產生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全面履約,無權進行債權轉讓;
(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合同自由原則,是一個普遍的法律原則,但是,合同自由仍然要受到法律的限制,如果法律有規定限制轉讓時(比如,被司法機關依法限制處分的權利,存在於合夥經營組織的權利,等),當事人應當服從法律的規定。
3、讓與人與受讓人須就債權的轉讓達成協議,並且不得違反法律的有關規定。
4、債權的讓與須通知債務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80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