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指期貨最多能買多少現在最新的政策是怎麼規定的還有限制嗎
股指期貨是有市價倉單控制指令的,現在還沒有放開,每個交易品種日內開倉不能超過十手。單筆最大下單手數為50手。而且投資者的開戶資金門檻為50萬,限制還是比較多的。
② 中金所自2015年8月3日起新規對股指期貨配資有什麼影響
沒什麼影響,我們公司也沒接到什麼通知。
③ 國務院對股指期貨的交易軟體有規定嗎
這事兒不歸國務院管,歸證監會管。交易所 也會提技術要求,肯定是有市場准入的,不是什麼企業都能做
④ 為什麼總有人為限制股指期貨新規叫冤,用意何在
股指期貨本身就具有助漲助跌的作用
漲的時候,股指期貨帶領股市加速上漲
跌的時候,股指期貨帶動股市領先下跌
很正常的事情。
⑤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的規則細節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是指在股指期貨交易中應當遵循的規則。股指期貨(Stock Index Futures)的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作為期貨交易的一種類型,股指期貨交易與普通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徵和流程。
《交易規則》需注意以下幾點:
一、交易時間與股市開盤時間同步,投資者可利用期指管理風險。
二、漲跌停板幅度為10%,取消熔斷,與股票市場保持一致。
三、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為12%,假設滬深300指數為2300點,保證金比率為12%則交易一手需要保證金2300*300*12%=82800(元),費率調整後則需要69000元,每手降低了13800元。
四、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可規避股市月末波動。
五、遇漲跌停板,按「平倉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進行撮合成交。
六、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
七、單個非套保交易賬戶的持倉限額為100手,
八、出現極端行情時,中金所可謹慎使用強制減倉制度控制風險。
九、自然人也可以參與套期保值。
十、規則為期權等其他創新品種預留了空間。
⑥ 關於股指期貨的入市資格最新規定是什麼
lz咋那麼牛,你咋知道《期貨法》馬上就要出台了 ?
⑦ 股指期貨的交易規則有哪些
交易規則:
1、交易時間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中規定,交易時間為「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最後交易日時間「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
東證期貨高級顧問方世聖表示,美國的期指市場是24小時交易,台灣地區則是早晚各增15分鍾。
2、漲跌停板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中規定,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的±7%。
3、保證金
為加強風險控制,此次業務規則修訂稿將股指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由10%提高至12%。同時,為保證單邊市下交易所調整保證金水平的針對性,修訂了單邊市下對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限制性規定。
業內人士同時表示,12%並非投資者最終的保證金收取標准。根據商品期貨市場經驗,期貨公司將在此基礎上加征2到5個百分點。以滬深300指數的點位計算,買賣單個合約至少需要15萬-20萬左右資金。
(7)股指期貨新規下擴展閱讀
股指期貨交易中注意事項:
(一)開完倉後沒做交易,持倉的成本價每天在變很多股票投資者第一次做期貨交易時經常搞不明白這個問題。
買入股票後,只要不賣出,盈虧都是賬面的,可以不管。但期貨不同,是保證金交易,每天都要結算盈虧,賬面贏利可以提走,但賬面虧損就要補保證金。計算盈虧的依據是每天的結算價,因此,結算完盈虧後剩餘頭寸的成本價就變成當天的結算價了。
(二)交易時間與股票市場不同
滬深300指數期貨9:15開盤,比股票市場早15分鍾。9:10-9:15為集合競價時間。下午收盤為15:15,比股票市場晚15分鍾。最後交易日下午收盤時,到期月份合約收盤與股票市場收盤時間一致,其他月份合約仍然在15:15收盤。
(三)避免贏利鎖倉與虧損鎖倉
贏利鎖倉是買賣後有一定幅度的浮動贏利,不平倉的同時反向開立新倉。虧損鎖倉是買賣之後有了浮動虧損,不想把浮動虧損變成實際虧損,便在繼續持有原來虧損頭寸的同時,反向開立新倉,企圖鎖定風險。
⑧ 現在股指期貨新規真扯淡!
沒錯 所以 股指已經死了。
現在基本上都是 轉玩恆生指數了。
你也可以轉啊 玩什麼 股指哦。
相關信息 網路 輸入 股指俱樂部 點擊 貼吧 看 置頂。
⑨ 關於股指期貨的制度性問題
你這是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是正確的。但是這保證金比例是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制定的,具體到期貨公司還會上調的,漲跌幅是為了控制市場風險的,一般期貨公司都是與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保持一致的。
⑩ 《關於建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定》的規定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施行的
去年該規定將股指期貨修訂成了金融期貨,因為國債期貨上市,將國債期貨與股指期貨並稱為金融期貨,同時為其他金融期貨上市提供相關法律依據。
各會員單位 :
為了配合國債期貨上市,與證監會新修訂的《關於建立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定》相銜接,協會修改了《期貨公司執行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管理規則(試行)》 。該 《管理規則》 已於 8 月 12 日經協會第三屆理事會第 十五 次會議審議通過。 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二○ 一三 年 九 月 三 日
——————————————————————————————————————
證監會公告[2010]4號——關於建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定(試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10〕4 號
現公布《關於建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定(試行)》,自2010年2月8日起施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年二月五日
————————————————————————————————————————
(《 期貨公司執行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管理規則(修訂) 》於 2010年2月9日發布實施,2013年8月12日經協會第三屆理事會第十五次會議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