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非上市公司股權是否可以辦理質押,國內是否有相應案例
可以質押,但是要注意:
1、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是不存在公開交易市場,所以其價值很難有一個公證的評估。因此在簽訂股權質押合同前,必須對目標股權進行一個充分評估,否則股權價值評估過高是不能達到預期的擔保作用。
質押合同簽訂前,需要收集目標公司以下信息:注冊資本的構成(現金資本、其他資本各佔比例)、近期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等關於公司經營狀況的信息。收集信息後建議請財務或外聘相關機構進行評估。
2、了解目標公司的章程對股權質押是否有特規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對外質押應當取得出質股東以外過半數股東的同意,如果目標公司章程有更高的規定,適用該規定。所以簽訂質押合同前,一定要了解目標公司章程規定,同時收集目標公司股東會同意股權出質的決議(決議需要股東簽字+手印)。
3、股權質押成立必須滿足兩個條件:簽訂了股權質押合同,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質押登記。在實踐中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對質押合同有不同的規定,有些要求按照工商局自己的格式和內容製作合同,這就要求簽訂質押合同前最好先了解一下當地工商局對合同模板是否有具體的要求。騰訊重創空間為例,有明確的創業項目,創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可操作性強,具有一定技術含量和創新性,市場前景看好,並有望形成新興產業。
B. 擔保法股權可以單獨質押嗎
股權質押的法律規范
(一)現行法律、法規對於股權質押的規定
1、現行法律對於質押標的物的規定
《擔保法》 第75條第2項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可以質押」。該法第78條第三款同時規定,「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因此,根據《擔保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都可以進行質押。
《物權法》 第226條規定:「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2、股權質押的限制性規定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第5條規定:申請出質登記的股權應當是依法可以轉讓和出質的股權。對於已經被人民法院凍結的股權,在解除凍結之前,不得申請辦理股權出質登記。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公司股權出質登記暫行辦法》第4條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辦理股權出質登記:(一)將股權出質給本公司的;(二)以被人民法院依法凍結的股權出質的;(三)以已經辦理出質登記的股權再次出質的;(四)以有限責任公司未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股權出質的;
(1)以有限責任公司股權作為質物的限制性規定
《擔保法》第78條規定:「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對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公司法》第72條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經其它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因此,如債務人擬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提供質押擔保,質權人應要求債務人及公司提供公司股東同意以相關股權設定質押擔保的股東會決議,避免因股權質押違反公司法關於股份轉讓的規定而無效。此外,經股東同意對外出質的股權,質權實現時,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股權享有優先購買權。
值得注意的是,國有獨資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種特殊形式,《公司法》規定,國有獨資公司的資產轉讓,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辦理審批和財產轉移手續。
根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核定企業國有資本、監管國有資本變動是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因此,國有獨資公司的股權在對股東以外的人出質時,須報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批准。
(2)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作為質物的限制性規定
《擔保法解釋》第103條規定:「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關股份轉讓的規定」。對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公司法》存在以下限制性規定:
①股東大會召開前20日內或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5日內,不得進行記名股票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因此,上述期間不能以股權質押,否則將因不能辦理登記而使質權不生效;
②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並且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此,如果公司成立不到一年,發起人不得用其股份出質;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用於出質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並且在離職後半年內不得用其所持有的股權出質。
(3)以上市公司國有股份作為質物的特殊規定
根據《財政部關於上市公司國有股質押有關問題的通知》,上市公司國有股東授權代表單位持有的國有股只限於為本單位及其全資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質押,國有股東授權代表單位用於質押的國有股數量不得超過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國有股總額的50%。
(4)以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作為質物的特殊規定
外商投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一般採取有限責任公司形式,也有採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以外商投資的公司的股權出質的,應當經原公司設立審批機關批准後方可辦理出質登記。
經外商投資企業其他投資者同意,繳付出資的投資者可以依據《擔保法》的有關規定,通過簽訂質押合同並經審批機關批准將其已繳付出資部分形成的股權質押給質權人。投資者不得質押未繳付出資部分的股權。投資者不得將其股權質押給本企業。因此,以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出質的,除應按不同的公司性質注意擬出質股權是否違反前述限制性規定外,還應遵守《關於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1)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以其擁有的股權設立質押,必須經其他各方投資者同意。不同意的股東即使不購買,也不能視為同意出質。 2)投資者用於出質的股權必須是已經實際繳付出資的。 3)投資者不得將其股權質押給本企業。
另外,以國有資產投資的中方投資者股權質押,實現質權時必須經有關國有資產評估機構進行價值評估,並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經確認的評估結果應作為該股權的作價依據。
3、股權質押的生效條件
(1)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質押
《擔保法》第78條規定:「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上生效」。因此,用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出質的,以質押事項記載於股東名冊為質押生效的要件。
根據《物權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股權質押當事人須憑股權質押合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出質登記。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設質的生效條件的規定
我國的股份有限公司分為兩類: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在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而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則無法在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因此用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設定質押的生效方式又有所不同:
①以上市公司股份設質的生效條件的規定
上市公司股票,這種無紙化的電子記名股票形式,就決定了上市公司股票出質的生效條件與傳統紙質股票不同,傳統紙質股票以背書和轉移佔有為出質的生效條件,而上市公司的股票以登記為出質的生效條件。
《擔保法解釋》第103條規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物權法》規定: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以上市公司國有股出質的,還應根據財政部《關於上市公司國有股質押有關問題的通知》第7條之規定,由國有股東授權代表單位在質押協議簽訂後,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報省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備案,並根據省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出具的《上市公司國有股質押備案表》,按照規定到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辦理國有股質押登記手續。
②非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的生效條件。
《擔保法解釋》第103條規定:「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上生效」。而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股票分為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因此,對於記名股票,應將出質人、質權人姓名及股票質押事項在股東名冊上予以記載;對於無記名股票,應將股票號碼、質權人姓名及股票質押事項在股東名冊上予以記載。
三、股權質押生效後的法律效力
股權質押的法律效力是指股權質押生效後,質權人依法享有的權利。依照我國現行擔保法律制度的規定,股權質押的法律效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質權人享有優先受償權
股權質押法律關系中的質權人在其質權所擔保的債權清償期屆滿而未獲清償時,可以依法行使質權。根據《物權法》第219條和220條的規定,股權質押法律關系中的質權人可以通過與出質人協議以股權折價或依法拍賣、變賣股權的方式行使質權,並從股權的處分價款中優先受償。
應當注意的是,質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其價款如超過質押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超出部分歸出質人所有;如有不足,出質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不足部分作為普通債務由債務人承擔。
(二)質權人享有收取孳息權
《物權法》第213條規定,質權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質押合同另有規定的,按照約定。由此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在沒有質權人和出質人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質權的效力及於質物所生的孳息。需要注意的是,質權人在收取孳息時並不當然取得孳息的所有權,而是僅就孳息取得質權,孳息是作為質物的一部分而成為債權的擔保。
(三)質權人享有禁止出質人違法轉讓已設質股票權
《物權法》第226條規定,股票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股權質押採用的是登記公示生效制度,並不發生質物——股票,移交質權人佔有的情況。因此,為了防止出質人隨意轉讓股權,侵犯質權人所享有的擔保利益,法律作了如此規定:在出質人沒有取得質權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試圖非法轉讓股票時,股票設質的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有義務不予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四)質權人享有對股權的物上代位權
根據《物權法》第216條規定,因不能歸責於質權人的事由可能使質押財產毀損或者價值明顯減少,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質權人可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並與出質人通過協議將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如果質物損害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不足以危害質權人的權利的,則質權人不能要求出質人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因此,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當出質人和質權人就上述「可能」有爭議並訴諸法院時,應當由質權人承擔舉證責任。
此外,由於股權的價值具有很大的波動性,作為質權人,應當密切注意出質人所設質股權的價值變化。一旦出現股權的價值具有明顯減少的情況,應當立即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或採取其他相應的措施。
C. 公司股權可以質押給自己嗎
公司的股權首先是可以質押的,但自己的股權是不能質押給自己的。別人那部分股權是可以質押給自己的,關鍵要股東會同意,並辦理手續即可。
D. 為什麼上市公司股權只能質押不能抵押
股權質押類似於抵押貸款,只是抵押物是股票。「股權質押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股權質押的質押方為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質權方為銀行、券商等金融機構。」
——恩美路演
E. 公司能否以自身股權設立質押
得看B佔A公司股權比例多少,A公司可以自身股權質押,但不包括B的部分股權。
F. 公司股權可以質押嗎,質押有什麼限制
您好,是可以質押的。
G. 保險公司 股權質押
首先建議你去貸款銀行或相應貸款公司詳細了解。
質押貸款的種類
存單質押貸款
存單質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貸款銀行簽發的未到期的個人本外幣定期儲蓄存單(也有銀行辦理與本行簽訂有保證承諾協議的其他金融機構開具的存單的抵押貸款)作為質押,從貸款銀行取得一定金額貸款,並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一種信用業務。作為目前最為普遍使用的質押貸款,存單質押貸款是指以客戶未到期的定期儲蓄存單為質押,從銀行取得一定金額的人民幣貸款,並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一種貸款業務。存單質押貸款是目前利率最低、手續最為簡便、辦理速度最快的貸款方式。存單質押貸款看似簡單,但若要達到最佳的使用狀態,也有技巧可言。從該種貸款的特性來看,活用存單質押貸款必須注意如下3個方面。貸不貸由於存單是可以提前支取現金的,這就存在一個「是提前支取存單,還是以存單質押貸款」的選擇。確定需不需要貸款,要綜合存單已存放的時間長短、存款利率和貸款利率3個因素,按如下公式大致算算看,是提前支取存款劃算還是貸款劃算。貸款多支付的利息=貸款金額×貸款利率×貸款期限-存單金額×定期存款利率×存款期限提前支取的損失=存單金額×定期存款利率×已存期限-存單金額×活期存款利率×已存期限當貸款多支付的利息大於提前支取的損失時,就提前支取存單;當貸款多支付的利息小於提前支取的損失時,就辦理質押貸款。另外,作為一個老的貸款品種,存單質押貸款的功能不斷優化,許多銀行賦與存單質押貸款授信功能。借款人只要將存單質押給銀行,銀行按照一定標准設定個人最高授信額度。借款人可在授信額度和期限內,像從存摺里取錢一樣支取貸款,可無限次地周轉使用,省去了每申請一次貸款就辦理一次手續的繁瑣。而且,因可隨時支用,隨時歸還,從而節約利息支出。貸多久存單質押銀行貸款期限的規定一般是不超過質押存單的到期日,且最長不超過一年。若為多張存單質押,以距離到期日最近的存單時間確定貸款期限。目前銀行半年期和一年期的貸款基準利率(絕大多數的銀行對存單質押貸款都執行基準利率)是不一樣的,分別為5.40%和5.85%.10萬元的貸款,一年與半年的利息相差450元。因此,建議借款人將貸款的期限控制在半年期以內;即使是貸款期限必需一年的,也建議將貸款分為2個半年期(但根據銀行「先還後續貸」的規定,在第一次貸款到期時應有臨時周轉的資金來歸還貸款,後再辦理續貸)。如此,雖然多支付了幾元的印花稅,但卻能省下較多的貸款利息支出。貸多少貸款金額直接影響利息支出。在存單足夠質押的情況下(貸款金額一般不超過存單面額的90%),要以資金夠用為主,以免多支付利息。在某家銀行存單不足質押的情況下,可以對比多家銀行,選擇另一家質押率更高的銀行辦理貸款。因為各家銀行的質押率是不盡相同的,有的銀行為存單面額的80%,有的銀行卻是90%。[1]
倉單質押貸款
倉單是指倉儲公司簽發給存儲人或貨物所有權人的記載倉儲貨物所有權的唯一合法的物權憑證,倉單持有人隨時可以憑倉單直接向倉儲方提取倉儲貨物。倉單質押貸款是指銀行與借款人(出質人)、保管人(倉儲公司)簽訂合作協議,以保管人簽發的借款人自有或第三方持有的存貨倉單作為質押物向借款人辦理貸款的信貸業務。
知識產權質押貸款
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是指以合法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經評估後向銀行申請融資。由於專利權等知識產權實施與變現的特殊性,目前只有極少數銀行對部分中小企業提供此項融資便利,而且一般需由企業法定代表人加保。
保單質押貸款
保單質押貸款是投保人把所持有的保單直接抵押給保險公司,按照保單現金價值的一定比例獲得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若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當貸款本息積累到退保現金價值時,保險公司有權終止保險合同效力。壽險展業過程中,在險種條款里加入保單質押貸款,已經成為一種時尚。保單質押貸款,是一種短期融資方式,它指保單所有者在資金缺乏時,以手中的保單為質押,向保險公司或銀行申請貸款。其貸款資金來源於保單的現金價值(當保費繳納到一定時間後,人壽保險單就會積累一定數量的現金價值,也就具有質押價值),因此,一般具有儲蓄性質的人壽保險可以申請保單貸款;而對於短期意外險、醫療險等因其不具有現金價值或由於現金價值波動,不能申請保單貸款。利用保單質押借款(貸款)可以繼續享受保險的保障功能。目前,保單質押貸款有2條途徑。保險公司投保人可以把保單直接質押給保險公司,直接從保險公司取得借款。保險公司提供的借款期限較短,一般不超過6個月(但只要保單繳費有效,每次期滿都可以在償還利息後續借6個月,續借的次數不受限制),最高借款金額也不超過保單現金價值的一定比例,一般在70%~80%.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當借款本息達到退保金額時,保險公司會終止保險合同。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保單質押借款要向保險公司支付利息。其利率一般按照保監會規定的預定利率與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較高者,再上浮20%計算。因此,保單質押借款的利率相對存單和國債質押貸款來說較高,且利率依據保單險種的不同有所差異,因此有低有高,五花八門。若同一投保人有多張可質押的保單,就要選擇用相對應的借款利率較低的保單來質押,以節約利息支出。銀行與向保險公司申請保單借款相比,銀行的保單質押貸款,在額度、期限和貸款利率方面都比前者更為優惠。投保人最高可以獲得質押保單現金價值90%的貸款額度,期限最長可達5年,貸款利率則按人民銀行規定的相對應貸款期限的基準利率確定。而且可享受貸款額度授信的便利,在授信額度內循環使用貸款。不過銀行一般要求,作為質押的保單須是該銀行代理的險種。[1]
國債質押貸款
國債質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國債作為質押,從貸款銀行取得人民幣貸款,到期一次性歸還貸款本息的一種貸款業務。需注意的是,這里的國債一般指憑證式國債(一般貸款銀行只接受本銀行承銷的1999年以後發行的憑證式國債,也有銀行對國債的時間要求比較寬松),不過也有銀行(如交通銀行)辦理記賬式國債的質押貸款。憑證式國債質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1999年後(含1999年)財政部發行的未到期的憑證式國債作質押,從原認購國債銀行取得人民幣貸款,到期歸還貸款本息的一種貸款業務。憑證式國債質押貸款額度起點為5000元,每筆貸款不超過債券質押價值的90%.也就是說,必須擁有5600元以上的憑證式國債,才能向銀行申請貸款。憑證式國債質押貸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檔次基準貸款利率(含浮動)和有關規定執行。貸款期限不足6個月,按6個月的基準利率來確定。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憑證式國債的到期日,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張憑證式國債作質押,以距離到期日最近者確定貸款期限。憑證式國債質押貸款辦理程序比照存單質押貸款辦理。因此,注意事項和存單質押貸款相同,但要特別注意的是,遇到急用款時,盡量申請貸款,而不要提前兌付國債。因為持有國債不到半年就兌付,不僅沒有利息收入,還要支付1‰的手續費;持有國債超過半年又不到一年的,提前兌付的利率是0.63%,但扣除1‰的手續費後,其收益率跌至0.53%,低於活期儲蓄存款的稅後收益率0.576%.因此,綜合提前兌付要支付手續費且收益率低於活期存款、國債到期收益高於同期銀行定期存款、國債質押貸款執行基準利率等因素,一般來說,國債持有人向銀行申請貸款比提前兌付國債更劃算。[1]
股票質押貸款
股票質押貸款,是指證券公司以自營的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作質押,從商業銀行獲得資金的一種貸款方式。股票質押率由貸款人依據被質押的股票質量及借款人的財務和資信狀況與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質押率最高不能超過60%。質押率上限的調整由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
理財受益權質押貸款
銀行發行了大量的人民幣和外幣理財產品,為增強理財產品的流動性,適應理財客戶臨時用款需求,銀行推出了新的質押貸款品種——理財產品受益權質押貸款。理財產品受益權質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銀行銷售的本外幣理財產品受益權設置質押辦理的人民幣質押貸款。理財產品受益權質押貸款的起點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以人民幣理財產品受益權質押的,貸款金額一般不超過理財產品本金的90%;以外幣理財產品受益權質押的,貸款金額一般不超過理財產品本金的80%.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且不超過質押的本外幣理財產品的期滿日。以多份理財產品受益權為質押的,以距離到期時間最近者確定貸款期滿時間。若理財產品提前到期的,貸款期限相應提前。其利率可在銀行同期限貸款基準利率上下浮動,貸款利隨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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