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問產業引導基金也算是股權投資基金的一種嗎
產業引導基金通常由地市級以上政府牽頭,聯合金融機構發起成立,以財政資金為劣後,撬動民間資金投入到高新技術產業中,引導高新行業發展。
政府產業引導基金,多數以股權的方式,少部分引導基金也可用債權方式投資。
從產業引導基金的結構和目的方面可以分為:
1、母基金+子基金的模式。母基金層面,很多地方的政府引導基金要求禁止財政資金作為劣後級,因此採用平行投資的架構,吸引大型金融機構參與,放大杠桿優勢。
2、專項基金模式。
此模式,財政資金聯合行業龍頭、金融機構或其他社會資本共同設立、單層基金架構,重點支持特定行業或特定類型企業。這種單層有限合夥形式的模式較為多見。
3、國企牽頭類。
最為常見是設定優先劣後級結構化設計,杠桿比例2:1到4:1不等,甚至更高。金融機構認購優先順序,國企或指定主體出資認購劣後級,為優先順序資金提供一部分安全墊。平行投資基金較少出現。
❷ 什麼是母基金母基金和子基金的區別是什麼
「母基金」FOF(Fund of Funds)是一種專門投資於其他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FoF並不直接投資股票或債券,其投資范圍僅限於其他基金,通過持有其他證券投資基金而間接持有股票、債券等證券資產,它是結合基金產品創新和銷售渠道創新的基金新品種。
一、母基金和子基金在購買贖回方式的不同
FoFs和基金的差別,理財師指出:除了起購金額方面的高門檻,FoFs還有一個不足就是開放期不是每天,而是根據不同的券商,有的是一個季度開放一周,有的是一個星期開放一日,其他的時間就無法買賣。而基金則不同,只要不是處於封閉期的新基金,一般來說每天都可以進行交易。
二、母基金和子基金在手續費上的不同
和基金相比,FoFs在手續費上的不同在於,因FoFs的投資產品是基金,只要是基金有的手續費它也無法避免,所以剛剛提到的費率其實是在基金手續費基礎上的二次收費,簡單地說,就是投資FOFs會付出雙重費用。
雖與基金相比,FoFs沒有多大的優勢,不過,FoFs是投資新手和無暇打理投資組合的投資者首選的理財產品。FoFs與開放式基金最大的區別在於基金中的基金是以基金為投資標的,而基金是以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為投資標的。它通過專業機構對基金進行篩選,幫助投資者優化基金投資效果。
(2)股權投資母基金可以通過擴展閱讀:
為規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從事非公開交易企業股權投資業務的股權投資企業(含以股權投資企業為投資對象的股權投資母基金)的運作和備案管理,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於2011年11月發布了《關於促進股權投資企業規范發展》的通知》(「2864號文」)。
其中特別指出:「投資者人數限制。股權投資企業的投資者人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規定。
投資者為集合資金信託、合夥企業等非法人機構的,應打通核查最終的自然人和法人機構是否為合格投資者,並打通計算投資者總數,但投資者為股權投資母基金的除外。」
❸ 在私募股權投資母基金運營過程中,LP、GP、投資項目之間是什麼關系
LP是有限合夥人,一般是投資者,出資方。他們以出資額對股權負責,享有回報的權利,不負責具體事務。GP是普通合夥人,一般就是投資機構,比如私募管理人,是那些進行投資決策以及公司內部管理的人。他們也需要出一定資金,主要負責投資管理和運營。投資項目我們可以看作是LP與GP這對「CP」的結晶升級,通常情況下,GP對於項目普遍是遵循2/20收費結構——即為2%的管理費以及20%的額外收益費。君曜資本作為專業的母基金管理人,以專業管理人視角甄選全市場優質資產,為投資者提供稀缺投資機會,重點把握新文化、新消費、新技術的發展大勢,針對不同的細分領域,深度投研,挖掘稀缺資產,為投資者帶來財富增值。
❹ 私募股權母基金有哪些優勢和特點
母基金FOF
PE FOF是FOF的一個類別。FOF(Fund of Funds)指投資於基金組合的基金,與一般基金最大的區別在於FOF是以「基金」為投資對象,而基金多以股票、債券、期權、股權等金融產品為投資對象。
一、FOF特點
集腋成裘散戶變身機構
從基金管理的角度來看,其實大多數散戶投資人都是不太受到歡迎,因為其中少數人不理解投資程序和方法而一味追求短期利益,從而影響到基金經理的投資進程和發揮。因此,不少優質PE基金會設立較高的投資門檻,投資一個PE基金往往需要上百萬美金的投入。
以歌斐資產為代表的PE FOF,可以凝聚起所有散戶成為機構投資人,聚集資金形成一定規模,由PE FOF代表所有散戶投資者與基金管理人商談,選擇優質的PE基金。
精挑細選有效分散風險
PE是一種高收益且風險較高的資產類別。市場上PE基金數量眾多,也意味著投資者選擇出好的PE基金的難度在逐漸加大。而且PE基金受時間、項目、地域和基金經理能力等諸多因素影響,表現參差不齊。
在PE市場中,中小投資人由於資金規模較小,一般一次只能投資幾個甚至一個PE,而在6-8年的投資時間里,即便是非常優秀的PE基金,也會有投資失誤的時候。以歌斐資產為代表的PE FOF則能夠通過資產再組合,選擇不同的PE基金和項目以覆蓋不同的行業、地域和投資團隊,來達到幫助中小投資人有效分散PE投資風險的目的。
高效投資專業動態管理
在當前競爭激烈的市場中,能否抓住轉瞬即逝的投資機會十分關鍵。對於那些對某些行業不太了解但又不想錯失投資良機的投資人,投資歌斐資產為代表的PE FOF是一種高效的選擇。
對於投資普通PE基金的投資人,往往在6-8年的投資期內只能等待基金經理的運作和投資結果,幾乎沒有太多的靈活性。而在PE FOF的投資模式中,PE FOF管理人可以通過資產的再平衡以達到控制投資、保持增值等目的。同時,管理人可以隨時代表投資人和PE基金經理保持溝通,為其提供資本支持,管理剩餘現金;並向投資人及時提供信息,做出專業報告,評估資產組合風險。
二、FOF作為LP的優勢
LP-GP關系
LP-GP關系是有限合夥制的核心,優質的GP和LP關系為GP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使得GP能夠將主要精力放在項目的投資和管理上。由於LP和GP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性等原因,LP和GP關系的處理成為很多基金運營很大的負擔。影響LP-GP關系的核心因素包括:
第一,在基金條款的設置中,管理費用結構和基金收益分配設計等關鍵條款是促進GP的積極性,保證LP和GP之間的利益一致性的關鍵因素。FOF作為專注於私募股權行業的專業投資人,長期的投資經驗有利於FOF在關鍵條款的談判中發揮積極作用,平衡GP-LP之間的利益關系。
第二,GP在運營過程中需要建立透明、及時的溝通制度,及時向LP披露基金運營信息。優秀的FOF一方面自身擁有比較成熟的LP溝通機制,另一方面由於投資眾多優秀的子基金,可以借鑒行業的最優做法,為子基金建立溝通制度,並提供有效的建議。
第三, LP的專業度;由於私募行業的長期性與非流動性,宏觀經濟短期波動等外部因素會在短期內對基金賬面回報率產生不利影響,由於FOF的專業度,能夠對不利的變動有客觀的評估,給予GP充分的理解和支持。
FOF在以上所有方面均能夠為子基金提供有力的增值服務,而歌斐資產已在處理LP-GP關系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扮演了GP(相對於FOF的投資人來說)和LP(相對於子基金來說)的雙重角色,對於LP-GP關系有著更全面的理解,為子基金LP-GP之間的良性互動奠定良好的基礎。
❺ PE母基金的法律規定
為規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從事非公開交易企業股權投資業務的股權投資企業(含以股權投資企業為投資對象的股權投資母基金)的運作和備案管理,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於2011年11月發布了《關於促進股權投資企業規范發展》的通知》(「2864號文」)。
其中特別指出:「投資者人數限制。股權投資企業的投資者人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規定。投資者為集合資金信託、合夥企業等非法人機構的,應打通核查最終的自然人和法人機構是否為合格投資者,並打通計算投資者總數,但投資者為股權投資母基金的除外。」
根據「非法人機構穿透原則」的要求:即如果一個基金的合夥人或股東是一個合夥企業或信託等非法人機構,需要打通該非法人機構,核查其背後的法人或自然人,來計算投資者人數,且該等被打通後的最終投資人亦需滿足單個投資人1000萬元的最低出資要求。非法人機構穿透原則目前唯一的例外是在發改委備案的「股權投資母基金」。由於國內絕大多數的私募基金無法滿足每個投資者1000萬元的最低出資額要求,因而「股權投資母基金」成為最後的救命稻草。業界有不少人預測,2864號文將使得母基金作為機構投資者在中國迎來飛速發展的春天。
❻ 股權投資母基金設立有哪些規定
股權投資母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 of funds,FOF)是以股權投資基金(private equity,PE)為主要投資對象的私募基金。
股權投資母基金的業務主要有三塊:一級投資、二級投資和共同投資。
一級投資
一級投資(primary investment)是指FOF在PE募集的時候對PE進行的投資。FOF發展初期,主要就是從事PE的一級投資業務,一級投資業務是FOF的本源業務。
二級投資
二級投資(secondary investment)是指FOF在PE二級市場進行投資,主要有兩種形式:購買存續PE的基金份額和(或)後續出資額;購買PE持有的所投組合公司的股權。
直接投資
直接投資(direct investment)是指FOF直接對公司股權進行投資。在實際操作中, FOF通常和它所投資的PE聯合投資,而且FOF扮演者消極的角色,而讓第一投資人,即PE來管理這項投資。
作為目前中國私募基金設立和運作的主要監管機構,國家發改委於2011年11月發布的《關於促進股權投資企業規范發展的通知》("2864號文"),將全國大小規模的股權投資基金均納入備案監管的范疇,標志著中國首個全國性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規范的出台,這可以算是私募基金法律發展的又一個里程碑。
根據2864號文,所有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非公開交易企業股權投資業務的股權投資企業(包括以股權投資企業為投資對象的"股權投資母基金"),除已經根據《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備案的創投企業和由一家機構獨資設立的股權投資企業),均須按照其規模是否達到5億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在國家發改委或省級備案管理部門進行備案。2864號文的相關指引則"建議"(在實踐中實際上是"要求")所有新設的股權投資企業的單個投資人出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在目前的備案實踐中,成功備案的"股權投資母基金"主要是專門設立用於投資某一特定基金的特殊目的載體(這與歐美FOF的概念相去甚遠,不具有前述的市場化FOF三大功能),只要該"股權投資母基金"本身亦滿足直投基金備案的要求,主要包括:(a)單個投資人出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b)投資者人數不超過50個(如投資者為非法人機構則需如直投基金一樣打通核查),以及(c)不存在其他非法集資的情形。因此,目前的備案管理實際上具有實質性審查的性質。在2864號文要求所有股權投資企業均須進行備案的背景下,除了鼎暉、弘毅、中信產業之類知名的一線基金外,尚有至少數以千計的基金和其背後數以萬計甚至十萬計的投資人,由備案管理部門對數目如此眾多的基金和投資人進行實質性的審查,將從人力資源和專業水平等方面對各級備案管理部門提出極大的挑戰,也可能為相關備案官員提供尋租的空間。另外,備案管理部門目前並不對備案基金或對外出具任何"股權投資母基金"資格認定的證明,所以對於潛在投資人而言,除了基金本身的承諾保證外,無法確認該基金是否已被認定為2864號中的"股權投資母基金"。
❼ 私募股權母基金具備哪些投資優勢
一個優秀的私募股權母基金:
在穩健的「白馬」和沖擊力強的「黑馬」間做配置
在擅長的領域如健康醫療、文化娛樂、消費升級、科技創新等高成長行業做配置
在投資於早期、成長期等不同發展階段間做配置
在一手份額、二手份額、跟投等不同策略間做配置
最終形成「風險可控,回報可期」的精品。
私募股權可取到私募排排網了解。
❽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可否部分投資其他PE基金,類似於FOF的形式
理論上是可以的,不過投資其他PE基金的那部分是要支付管理費的
❾ 私募股權投資母基金的發展歷程
PE FOFs於1975年起源於美國,上世紀90年代,PE資本在美國的大規模興起使PE FOFs迅速擴容。據統計數據顯示,1990年美國市場上僅有16隻FOFs,所管理的總資產為14億美元,至1999年年底,FOF的數量已達到213隻,管理總資產達到了480億美元。
同時,PE FOFs投資領域也在逐漸放寬,嘗試參與PE二級市場投資分散風險,逐漸形成了FOFs拓寬投資者特殊投資渠道、合理配置資產、利益風險制衡等優點。
近年來,FOFs基金在世界范圍內發展起來,除了美國之外,在歐洲、加拿大等國家也在飛速膨脹,並於上世紀的90年代進入亞洲,起初發展十分緩慢,直至2005年才隨資本市場的迅速發展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