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和股票有什麼分別? 股票與投資基金,其一是發行主體不同。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股本時發行的,非股份公司不能發行股票。投資基金是由投資基金公司發行的,它不一定就是股份有限公司,且各國的法律都有規定,投資基金公司是非銀行金融機構,在其發起人中必須有一家金融機構。 其二是股票與投資基金的期限不同。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憑證,它的存續期是和公司相始終的,股東在中途是不能退股的。而投資基金公司是代理公眾投資理財的,不管基金是開放型還是封閉型的,投資基金都有限期的限定,到期時要根據基金的凈資產狀況,依投資者所持份額按比例償還投資。 其三是股票與投資基金的風險及收益不同。股票是一種由股票購買者直接參與的投資方式,它的收益不但受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且還受股票交易者的綜合素質的影響,其風險較高,收益也難以確定。而投資基金則由專家經營、集體決策,它的投資形式主要是各種有價證券及其他投資方式的組合,其收益就比較平均和穩定。 由於基金的投資相對分散,其風險就較小,它的收益可能要低於某些優質股票,但其平均收益不比股票的平均收益差。 其四是投資者的權益有所不同。股票和基金雖然都以投資份額享受公司的經營利潤,但基金投資者是以委託投資人的面目出現的,它可以隨時撤回自己的委託,但不能參與投資基金的經營管理,而股票的持有人是可以參與股份公司的經營管理的。 其五是流通性不同。基金中有兩類,一類是封閉型基金,它有點類似於股票,大部分都在股市上流通,其價格也隨股市行情在波動,它的操作與股票相差不大。另一類是開放型基金,這類基金隨時可在基金公司的櫃台買進賣出,其價格與基金的凈資產基本等同。所以基金的流動性要強於股票。 股票是投資於某個上市公司。基金是投資於某個股票高手或者股票高手建立的公司。 巴菲特名下有很多公司,公司一般由100個股東組成(美國法律規定公司股東不能超過100人),這些人就是錢交給巴菲特基金,每年收益60%歸巴,40%歸個人。 對於債券的投資要明確它的收益基本性質,債券現貨交易又叫現金現貨交易,是債券交易中最古老的交易方式。是債券買賣雙方對債券的買賣價格均表示滿意,在成交後立即辦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以深圳為例,投資者可直接通過證券賬戶在深交所全國各證券經營網點買賣已經上市的債券品種。 債券回購是指債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購券方在達成一筆交易的同時,規定出券方必須在未來某一約定時間以雙方約定的價格再從購券方那裡購回原先售出的那筆債券,並以商定的利率(價格)支付利息。 債券期貨交易是一批交易雙方成交以後,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貨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進行的交易。傭金不超過成交金額的1‰
『貳』 基金與債券有什麼區別
債券基金反映的是投資者跟基金管理人之間的信託關系,而債券反映的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
債券基金屬於信託工具,主要投資方向是債券等有價證券,是一種間接投資方式;而債券屬於融資工具,主要投向實業,是一種直接投資方式。
投資者購買單一債券,起收益率可以根據購買價格、固定利率、現金流以及到期後的本金計算其投資收益率;但債券基金作為一組不同債券的組合,盡管投資者也會定期獲得收益分配,但分配的收益有升有降,因此收益率較難計算和預測。
一般單一債券會有確定的到期日,而債券基金由一組具有不同到期日的債券組成,因此債券基金並沒有一個確定的到期日,只能根據債券基金所持有的所有債券計算出一個平均到期日。
利率風險:單一債券離到期日越近,所承擔的利率風險就會越小。而債券基金沒有固定到期日,所承擔的利率風險是根據債券的平均到期日來估算的,因為債券基金的平均到期日通常相對固定,因此債券基金所承擔的利率風險也會保持在一定的水平。
債券基金有以下特點:
①低風險,低收益。由於債券收益穩定、風險也較小,相對於股票基金,債券基金風險低但回報率也不高。
②費用較低。由於債券投資管理不如股票投資管理復雜,因此債券基金的管理費也相對較低。
③收益穩定,投資於債券定期都有利息回報,到期還承諾還本忖息,因此債券基金的收益較為穩定。
④ 注重當期收益。債券基金主要追求當期較為固定的收入。相對於股票基金而言缺乏增值的潛力,較適合於不願過多冒險,謀求當期穩定收益的投資者。
『叄』 私募股權基金可否以債券形式投資
簡單的解釋一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是通過專業的方法把客戶閑散的資金通過定向私募的方式聚集起來,投資到未上市的具有高成長高回報的企業當中去,通過一系列的增值服務,促使企業快速成長,做大做強,和資本市場對接,主要通過資本市場退出使我們得到較高的收益。
私募股權基金的運作方式是股權投資,即通過增資擴股或股份轉讓的方式,獲得非上市公司股份,並通過股份增值轉讓獲利,一旦被投資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獲利並不是百分之多少來計算,是幾倍或幾十倍的收益來計算。
『肆』 私募基金,私募債券,私募債三者的區別。
1、投資標的不同:私募股權基金投資標的是未上市公司股權;私募證券基金則是以有價證券為投資標的,收益為浮動型。私募債和私募債券是一個意思,投資標的為公司/企業債權。
2、投資期限不同:私募股權基金投資期限長,一般5-10年不等,期限不固定,收益不固定;私募證券基金一般有個封閉期,封閉期相對固定,封閉期後可以開放申購贖回,收益也是浮動型;私募債券基金/私募債則有一個相對固定的投資期限,收益率也是相對固定的。
3、投資風險不同:私募股權投資風險與私募證券投資的風險都比較高,私募債券投資因為屬於債權投資,所以風險相對二者較小,當然還是要具體項目具體分析。
(4)股權投資基金不許債券方式嗎擴展閱讀:
私募基金的投資門檻
1、2014年7月11日,證監會正式公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中對合格投資者單獨列為一章明確的規定。明確私募基金的投資者金額不能低於100萬元。
2、根據新要求的「合格投資者」應該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以及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能低於100萬元。投資者的個人凈資產不能低於1000萬元以及個人的金融資產不能低於300萬元,還有就是個人的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不能低於50萬元。
3、因為考慮到企業年金、慈善基金、社保基金以及依法設立並且受到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投資計劃等機構投資者均都具有比較強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從業人員對其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充分了解,因此也被認可為合格的投資者。
『伍』 股票,基金和債券到底有什麼區別
你好,證券投資基金與股票、債券的聯系區別:
股票、債券、基金的聯系:
1、三者都是有價證券,都具有有價證券的收益性、流動性、風險性、期限性等特點。它們的投資均為證券投資。
2、三者都是虛擬資本。盡管有面值,代表一定的財產價值,但是它們只是一種虛擬資本,它們只是證明投資者和籌資者關系的證書。它們是獨立於真正資本之外,在資本市場上進行著獨立的價值運動。
3、三者的收益率相互影響。從動態上來講股票收益率的和價格與債券的利率和價格互相影響。具備聯動性,一般來說他們都會發生同向的運動,也就是說股票市場上漲,債券市場也會發生上漲,股票市場下跌,債券市場也會發生下跌,但是他們上漲和下跌的幅度相差甚遠。指數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由於大多數資金是投資股票的,因此股市上漲,這些基金也會上漲,股市下跌,這些基金也會下跌。
股票、債券、基金的區別
1、它們所反映的關系不同。股票反映的是所有權關系,債券反映的是債權、債務關系,而基金放映的則是基金投資者和基金管理人之間的一種委託代理關系。
2、它們所籌資金的投向不同。股票和債券是融資工具籌集的資金主要是投向實業,而基金主要是投向其他有價證券等金融工具。
3、它們的風險水平不同。股票的直接收益取決於發行公司的經營效益,不確定性強,投資於股票有較大的風險。債券的直接收益取決於債券利率,而債券利率一般是事先確定的,投資風險較小。投資基金主要投資於有價證券,而且其投資選擇相當靈活多樣,從而使基金的收益有可能高於債券,投資風險又可能小於股票。
『陸』 基金與股票,債券有什麼聯系和區別
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 股票的作用有三點: (1)股票是一種出資證明,當一個自然人或法人向股份有限公司參股投資時,便可獲得股票作為出資的憑證; (2)股票的持有者憑借股票來證明自己的股東身份,參加股份公司的股東大會,對股份公司的經營發表意見; (3)股票持有者憑借股票參加股份發行企業的利潤分配,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分紅,以此獲得一定的經濟利益。
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是社會各類經濟主體為籌措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又被稱為固定利息證券。
基金基金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機構投資者的統稱,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單位信託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在現有的證券市場上的基金,包括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潛能的特點。
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一個狹義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因為政府和事業單位的出資者不要求投資回報和投資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規定或出資者的意願把資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 我們現在說的基金通常指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的作用有四點:
1、基金為中小投資者拓寬了投資渠道。 2、基金通過把儲蓄轉化為投資,有力地促進了產業發展和經濟增長。 3、有利於證券市場的穩定和發展。4、有利於證券市場的國際化 。
投資者地位不同股票:股權關系 債券:債權債務關系 基金:信託關系
風險程度不同債券<基金<股票
收益情況不同基金、股票:收益是不確定的; 債券:的收益是確定的; 一般情況下,基金收益比債券高,我們生活中大都數人買的基金與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間接的證券投資方式,基金的投資者不再直接參與有價證券的買賣活動,不再直接承擔投資風險,而是由專傢具體負責投資方向的確定、投資對象的選擇。
價格取向不同在宏觀政治、經濟環境一致的情況下,基金的價格主要決定於資產凈值;而影響債券價格的主要因素是利率;股票的價格則受供求關系的影響巨大。
投資回收方式不同1、債券投資是有一定期限的,期滿後收回本金; 2、股票投資是無限期的; 3、投資基金則要視所持有的基金形態不同而有區別:封閉型基金有一定的期限,期滿後,投資者可按持有的份額分得相應的剩餘資產,在封閉期內還可以在交易市場上變現。
雖然幾種投資工具有以上的不同,但彼此間也存在不少聯系: 基金、股票、債券都是有價證券,對它們的投資均為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劃分類似於股票:股票是按「股」劃分,計算其總資產;基金資產則劃分為若干個「基金單位」,投資者按持有基金單位的份額分享基金的增值收益,契約型封閉基金與債券情況相似,在契約期滿後一次收回投資。另外,股票、債券是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對象,在國外有專門以股票、債券為投資對象的股票基金和債券基金。
『柒』 私募股權基金可以從事債權投資嗎
一、《私募管理辦法》未禁止債權投資
根據證監會頒布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私募管理辦法》」)以及基金業協會發布的《基金備案及信息更新填表說明》的規定,依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將私募投資基金區分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基金)、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創業投資基金及其他投資基金四大類別。通常理解,債權投資基金是指以非標債權、委託貸款等方式對被投企業進行投資的私募基金,一般不包括私募投資基金直接向被投資企業發放貸款方式。
《私募管理辦法》第二條對於私募投資基金的投資范圍,採取的是列舉方式而非限定方式,同時原則規定了「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並未排除債權投資的范圍;其次,《私募管理辦法》秉承「負面清單式」原則,私募基金通過銀行發放委託貸款等方式實施債權投資,並未違反中國現有法律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因此,雖然沒有明確、具體的法律依據,私募投資基金開展債權投資並無不當。
二、債權投資已有先例與規定
雖然《私募管理辦法》沒有明確列舉債權投資范圍,但是也並非沒有出處。目前仍在實施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第九條規定,資產管理計劃資產應當用於下列投資:「…(二)未通過證券交易所轉讓的股權、債權及其他財產權利;…」
依據該規定,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可以通過設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開展債權投資業務。在實踐操作中,基金子公司的多數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也都是通過債權方式或者債權加股權等夾層方式進行對外投資。
三、委託貸款方式合法合規
委託貸款業務,屬於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經營業務之一。《貸款通則》第十二條規定,委託貸款,系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而代理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其風險由委託人承擔,貸款人(即受託人)收取手續費,不得代墊資金。
私募投資基金作為委託人,將其資金委託給商業銀行發放委託貸款實施債權投資,在遵守《貸款通則》規定的情況下,屬於合法業務模式,並未違反法律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
四、非法金融活動並不包含委託貸款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所規定的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主要是指企業違反《貸款通則》等金融管理規定,直接或變相經營借貸融資業務。
《貸款通則》第六十一條規定:「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務。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
私募投資基金所開展的債權投資,一般是通過銀行委託貸款方式實施的,並非私募投資基金直接與被投資企業之間開展借貸業務或變相經營借貸融資業務。因此,現有規定所禁止的非法金融活動,並不包括委託貸款等合法債權投資方式。
五、企業之間直接借貸與委託貸款有所區別
根據《人民法院報》2013年9月25日刊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奚曉明在全國法院商事審判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對於企業間借貸的借款合同的效力,應當區分情況認定不同借貸行為的性質與效力:(1)對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但實際經營放貸業務、以放貸收益作為企業主要利潤來源的,應當認定借款合同無效。(2)對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的企業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所進行的臨時性資金拆借行為,如提供資金的一方並非以資金融通為常業,不屬於違反國家金融管制的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不應當認定借款合同無效。
此處討論的借款合同效力問題,是指企業之間直接借款的合同,並不包含企業通過委託貸款發放的貸款合同。私募投資基金通過委託貸款銀行發放委託貸款實施債權投資,並不在此處討論的企業間借貸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范圍之內。委託貸款合同法律關系有法律依據並且得到司法確認。
六、建議與理解
當前國務院與證監會均強調堅持「負面清單式」監管原則,對於市場主體的經營行為減少事前許可准入,強化事中與事後監管。在目前各方對於私募投資基金能否開展債權投資存有爭議或疑問的情況下,建議監管部門進一步明確意見,避免市場主體抱持觀望狀態,調動私募投資基金的投資積極性。
『捌』 從本質,風險,獲利方式談債權,股權,基金投資的區別
債權投資是購買債券,在一定期限里,具有一定的固定的票面利率,也就是具有一定的收益(當然也可以在流通市場買賣),體現的是債務債權的關系。
股權投資,是為了想獲得些股息(在公司有盈利的時候)股買股票,或者是獲得資本利得(在股票的價格大於你購買時的價格),體現的是股權的關系,即持有者是股東。
基金投資,是購買基金份額,與基金管理者共同獲得基金帶來的收益(當基金帶來收益時,持有者會獲得與持有者購買基金比例的一定紅利),基金投資主要是以分散風險進行組合投資,具有專業的管理人才。
股權基金是一種風險共擔、利潤共享的投資模式,一旦投資對象發展成功,可以獲得巨額回報,反之也可能面臨虧損;而債權投資一般有相對確定的資產保證,收益相對固定,風險較小。基金的收益小於股票,大於債券,但基金的風險小於股票,大於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