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現有股東是否屬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或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的核查
一、前言
無論新三板、IPO還是並購重組,股轉公司及證監會都會關注私募投資基金備案事宜。自2015年3月20日之日起申報的公司或其股東屬於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資基金的,需要核查其私募基金備案問題。此時,律師在編製法律意見書時,就需要對公司是否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進行認定,發表明確意見。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包括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夥人管理的以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及私募基金備案,對私募基金業務活動進行自律管理。
二、實務探討
(一)已有案例介紹
1.富煌鋼構(002743)IPO項目
發行人律師在在富煌鋼構的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審查,出具了《富煌鋼構不存在私募基金的專項核查意見書》,富煌鋼構的法人股東有富煌建設、安徽江淮電纜集團、北京德泰恆潤投資、安徽皖潤新能源、華芳集團。律師審查後認為:富煌建設股東為楊俊斌和周伊凡,為兩名自然人股東,富煌建設股東不存在私募投資基金。江淮電纜主要從事電線電纜、特種電纜、電加熱器、橋架母線槽加工製造等業務,不屬於《暫行辦法》第二條和《備案辦法》第二條所定義的私募投資基金。德泰投資股東設立的資金來及自有資金,不存在向他人募集資金的情形,其資產也未委託基金管理人進行管理。皖潤新能源主要從事新能源技術開發、資本運作咨詢服務、管道及配件銷售、中介服務。華芳氣團主要從事紡織品製造、加工、銷售;紡織原料、羊毛、金屬材料、五金交電、紡織機械及器材、熟料製品、煤炭購銷;實業投資等業務。綜上,發行律師認為,發行人股東不存在《暫行辦法》和《備案辦法》規定的私募投資基金。
2.杭州高新(300478)
發行律師在《補充法律意見書六》中專門對杭州高校私募基金問題進行專項恢復,發行律師認為:發行人股東高興集團的經營范圍為企業投資、管理;旅遊景點開發,為委託其他機構管理其資產,不存在受第三方委託代為持有發行人股權的情形。公司股東潤禾投資經營范圍為創業投資業務等,潤禾投資與浙江永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委託管理協議》,約定浙江永信為其資產管理人。潤禾投資屬於私募投資基金。
3.達能照明
達能照明的股東杭州誠鼎企業類型為有限合夥企業,經營范圍是創業投資業務、創業投資咨詢業務。根據基金協會出具的《私募投資基金證明》,杭州誠鼎已經在基金協會辦理了相關備案手續。股東蕪湖富海企業類型是有限合夥企業,經營范圍是股權投資、創業投資、股權投資及創業投資咨詢業務。根據基金協會出具的《私募投資基金證明》,蕪湖富海已經在基金協會辦理相關備案登記手續。股東合能投資及合能聚源為公司員工持股平台,合夥人均為公司員工,不需要在基金協會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4.建科機械(832578)
公司股東上海上創信德創業已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辦理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股東誠科建贏(天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為實施股權激勵而設立的員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資產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股東誠科建達(天津)企業管理咨詢系公司為實施股權激勵而設立的員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資產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
5.金泉科技
公司股東望江眾晟資金來源於兩位股東認繳的出資,不存在股東以外的其他投資者募集資金的情形,系金泉科技公司為實施員工股權激勵而設立的有限合夥企業、但是台州益達資金來源於股東認繳的出資,其設立後,其企業資產並非通過「非公開募集」產生,但鑒於其是以進行投資活動為目的而設立的企業,為謹慎起見,該股東應被認定為屬於《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所指的私募投資基金。
(二)認定標准分析
從公布的律師意見書來看,律師在對是否屬於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認定,筆者結合工作經驗,總結了以下幾個方面的思考角度。
1.從公司的股東角度出發
私募基金的募集對象具有特殊性,它必須在一定范圍之內募集資金,這就為我們進行判定提供了思考方向,我們可以查閱公司章程,確定公司的現有股東。一般來講,公司股東人數較少,結構單一,不存在向其他機構募集資金的可能性,我們可以初步排除是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身份。
當然,如果公司股東人數較少,也不能百分之百的排除,同時對於符合私募基金定義的股東律師可以查詢中國基金協議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信息、查詢私募基金的備案資料和基金管理人的登記證書來進行輔助認定。
2.從公司主營業務出發
一般來說,私募基金的主營業務是進行證券投資、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等業務。私募基金財產的投資包括買賣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我們在通過核查公司的主要業務時,一般可以排除。具體來講,律師可以要求公司提供最近三年的主營業務資料來進行認定。
3.從公司的注冊地址出發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第二條中指出本法定義的私募基金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我們從一條文中可以看出,這里的私募基金需要在中國境內設立,首要滿足要求是在中國境內注冊,如果一個中國沒有在中國境內注冊,自然不受我國法律監督,也就不存在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備案登記。
4.從公司資金的來源出發
律師在進行盡職調查時,需要審核公司注冊資本的支付憑證。我們可以查閱公司法人股東的章程、工商檔案並結合法人股東出具的說明,判定公司的資金來源於自有資金,沒有向他人募集資金的情形,同時也沒有委託基金管理人進行管理,我們可以排除私募基金的可能性。律師可以調取公司股東工商檔案資料,公司成立時的驗資報告、銀行對賬單,公司成立時的內部決議文件輔助判斷。
2. 截止5月份,管理規模在50億以上的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有多少家
由於私募基金的監管及披露要求沒有那麼的嚴格,所以市場上還沒有非常准確的數據。
就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提供的數據,管理規模在20億-50億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有505家,管理規模在50億-100億元的有183家,管理規模大於100億元的有166家。
但實際數據應該比這個多
3. 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被罷免如何運作才能良性運轉
在私募市場的法律地位遲遲未得到正式確認前,在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開展的私募股權、私募債券等私募證券的發行、備案、登記、轉讓等行為的合法性,都存在法律風險。即在缺少《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明確授權,私募市場處於法律灰色地帶,私募行為缺少國家法律的保護,一旦發生爭議,可能面臨相關行為的法律效力缺失或待定問題。因此,建議以法律、行政法規形式明確私募市場的法律地位,才能鼓勵市場上的各類金融創新行為,確保各類市場行為的有效性,才能從根本上保障私募市場的創新發展,有效保護市場參與主體的合法權益。
因此,建議從融資人信息披露、中介機構准入、監管和私募市場風險防控機制角度,加強對項目違約風險的防範。
(一)融資人在開展相應融資行為,除符合融資條件外,還應通過內部、外部的增信行為,提高融資人所發行私募證券的信用等級,這包括擔保公司的連帶責任擔保、融資人實際控制人個人財產的連帶擔保等措施。
(二)對從事私募證券承銷的相應中介機構,包括承銷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機構,應當嚴格行業准入,對其從事私募證券發行的專業能力進行持續考察、培訓,提高中介機構的業務水平,提升整個市場的中介服務水平。
(三)從私募市場自身來講,防範項目的違約,一方面應建立完善的產品備案機制,即從自身內控機制抓起,嚴格項目的篩選流程,嚴格融資人的信息披露及相關業務規則的執行落實,從源頭上減少風險事件的發生機率。另一方面,應建立完善的風險應急處理機制。這包括風險事件發生後,如何快速緊調查、處置相應違約事件,必要時動用風險撥備金進行資金墊付、追償以及自律管理措施等等,將風險事件發生後的不良影響降低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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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同時作為私募股權基金和私募證券基金的管理人么
根據最新的駁回案例分析,是不可以同時選取兩項私募備案選項的!但並無協會公告出具!
5. 怎樣評價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的實力
首先要明確一點,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標的是公司的股權。看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的實力說的簡單點就是看它選中的公司為了的升值空間是否足夠大,抗風險能力是否足夠強,基金的風控措施是否足夠到位。過往業績是最通用的一種評判手段,而有亮眼的過往業績的基金公司基本都已經形成了品牌,在市場上有很強的話語權,會被各家研究機構關注,稍微打聽一下就可以了。比較難以判斷的是在市場上沒什麼名氣的,評判這樣的基金公司主要是三個維度:1.基金經理是否有強大的背景、豐富的專業知識和亮眼的職業履歷;2.該公司給到的項目是不是比較優質的;3.基金在運作的過程中遵循基本的市場規則和法律法規的要求。
歸根結底,判斷基金管理人的實力還是看項目。而怎麼看項目,說誇張點就是一門學問和手藝,因為基金經理就是靠這個吃飯的。
6. 一個私募股權基金(PE)可以同時委託給兩個管理公司管理嗎
一、PE可以由兩個GP。《合法企業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有限合夥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夥人。」
二、業績考核可以按照一個GP管理的份額(即該GP負責投出去的資金)的業績提取日常管理費和計算業績獎勵。這種考核辦法的缺點是會造成兩個GP惡意競爭,投資質量可能會出現問題。也可以按照事先約定按照固定比例進行分配。但後一種處理方法容易養懶人,而且責、權、利不對等。如果非要在兩種辦法中選擇,可採取前一種考核辦法,但LP的監控要加強,同時事先將管理的資金比例劃好。
三、出現兩個GP也是特殊情況。應盡量避免出現這種情況。如果可能,可以將兩個GP合為一個GP。兩個GP的股東共同出資設立一個GP。
7.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公司成功投資、退出的案例(中國本土,公開上市退出,收益較高的案例)
的確比較多,介紹幾個典型案例:
1、PE投資無錫尚德,投資人獲利50倍
2、機構投資者投資金鳳科技,獲利30倍
3、軟銀、高盛投資阿里巴巴獲利34倍
4、凱雷投資攜程收益1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