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私募的股權和基金成立的公司,其資產沒有經過產權認證,如果投資的企業全部虧損嚴重,那麼私幕的基金也會按股權比例虧損嚴重,也就是風險投資,利潤風險的道理。
② 新疆股權投資基金在稅收有什麼優惠
新疆股權投資類企業優惠政策根據《關於鼓勵股權投資類企業遷入我區的通知》 新金函[2010]87號第三條規定, 符合以下三項條件的股權投資類企業,在2010年至2020年期間, 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 優惠政策:1、 公司的股權70%以上由自 然人持有;2、 自 然人承諾選擇我區作為其個人所得稅繳納地的;3、 業務范圍符合股權投資類企業的規定(同上) 。
自2010年至2015年, 執行以下政策: 公司制的股權投資類企業納入自 治區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業, 納入自 治區中小企業服務體系, 依法享受國家西部大開發各項優惠政策, 執行15%的所得稅率, 自 治區地方分享部分減半徵收。即: 新注冊公司制享受企業所得稅實際稅率為12%自 然人股東個人所得稅綜合稅率為16%投資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綜合稅負 為26.08%, 相比區外減少14%依法享受國家西部大 目 前, 全國對合夥制企業的稅收, 普遍措施是: 合夥人「先分後稅」 以後, 自 然人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法人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根據《暫行辦法》 第二十一條規定, 在2010至2015年期間, 合夥制的股權投資類企業的合夥人, 按照「先分後稅」 繳納所得稅後, 自 治區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的50%予以獎勵, 獎勵資金由納稅所在地財政部門撥付。突破點分析 : 合夥制股權投資企業作為非法人實體,按我國稅法規定不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主體, 享受「先分後稅」 的納稅方式, 優惠政策執行後, 合夥制企業中自 然人合夥人享受16%稅率。 我們這項措施由自 治區一級的文件進行規范, 相對簽訂協議的方式, 更加規范穩定。
合夥企業「先分後稅」 、 地方分享部分減半 根據《關於鼓勵股權投資類企業遷入我區的通知》 (新金函〔2010〕 87號) 第三條的規定: 遷入我區的公司制股權投資類企業, 公司的股權類企業, 公司的股權70%70%以上由自 然人持有且自 然人承諾選以上由自 然人持有且自 然人承諾選擇我區作為其個人所得稅繳納地擇我區作為其個人所得稅繳納地擇我區作為其個人所得稅繳納地,擇我區作為其個人所得稅繳納地, 2010 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享受企業所得稅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 優惠政策「兩免三減半」 優惠政策。 。遷入我區的公司制股權投資企業, 相比遷入前企業所得稅遷入我區的公司制股權投資企業, 相比遷入前企業所得稅由 由25%25%降至降至0 0遷入我區的公司制股權投資20102010 年至2010 年至年至2020年至20202020年期間年期間2020年期間, 自年期間, 自自自政策突破之三: 遷入企業享受所得稅「兩免三減半 」 政策 政策突破之四: 新疆率先出 台 有限公司 變更合夥企業規定根據87號文第四條: 遷入我區的公司制企業符合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 政策條件的, 遷入時可以直接變更登記為合夥企業不符合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 政策登記為合夥企業。 不符合企業所得稅條件的, 先辦理公司遷入手續, 再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合夥企業。兩免三減半政策突破點: 對市場上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司制大小非而言, 遷入並變更為合夥制企業, 可以永久性的解決「雙重納稅」 問題 兩個政府服務機構(政策具體落實執行者)
新疆股權投資企業服務中心 機構一: 新疆非上市公司 股權登記管理中心——自 治區 百家成長性企業培育工程百家成長性企業培育工程2010年3月 自 治區人民政府設立新疆非上市公司股權登記管理中心, 作為自 治區上市推進及培育的平台, 協同自 治區金融辦、 上市辦推出「自 治區百家成長性企業培育工程」培育工程」 。培育工程培育工程。截止目 前, 自 治區上市辦在股權中心進行集中託管的企業中已篩選五批自 治區重點培育的成長性企業107家,重點企業將享受自 治區行政審批的「綠色通道」 和金融支持。自 治區安排3000萬上市引導資金, 從企業股份制改造、輔導備案至企業發行上市完成, 單個企業可獲得自 治區400萬元資金支持。
百家成長性企業 機構二: 新疆股權投資企業服務中心2010年8月 25日 , 自 治區人民政府下發《新疆維吾爾自 治區促進股權投資企業暫行辦法》 , 根據《暫行辦法》 要求, 由新疆非上市公司股權登記管理中心牽頭組建新疆股權投資企業服務中心。 服務中心不以盈利為目 的, 為境內外股權投資企業在新疆的落戶運營和投資提供便捷化服務新疆的落戶、 運營和投資提供便捷化服務。 主 要 服 務 事 項新疆股權投資企業服務中心已在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 石河子經濟技術開發區均設有分部, 統一協調各類股權投資企業落戶與運營手續, 並提供後續支持服務。
聘請中介代理機構, 為股權投資企業提供: 工商年檢、 代理記賬、 稅務申報、 年度審計等服務, 費用由政府出資設立的新疆股權投資行業發展專項資金統一支付
③ 私募股權基金 的管理公司不確認管理收入對私募股權基金投資的IPO企業有什麼影響嗎
管理公司一般在基金佔比較小的股權,是上市主體的股東的股東,不確認收入可能在稅收上有一定問題,申報期內如果不受稅務部門的處罰,不會對上市主體產生影響。
④ 私募股權基金的優缺點有哪些
一、私募股權基金的優點
1、資金穩定
和貸款不同,私募股權基金只增加所有者權益,不增加債務,不可隨意從企業撤資。因此不會形成企業的債務壓力,能提高企業的抗風險能力。私募股權基金通常不要求企業支付利息,因此不會對企業現金流造成負擔。
2、能幫助企業成長
私募股權投資者一般都是資深企業家和投資專家,其專業知識、管理經驗及廣泛的商業網路能幫助企業成長。
3、成本控制
企業財務部門的一個重要職責是設計最優的企業資本結構,從而降低財務成本。獲得私股權基金投資後的企業會有更強的資產負債表和融資能力。
二、私募股權基金的缺點
1、股權糾紛
企業出讓股權後,原股東的股權被稀釋,甚至喪失控股地位或者完全喪失股權,股東間關系發生變化,權利和義務重新調整。
公司發展問題。在企業管理權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新的管理者很可能有不同的發展戰略,完全改變創業者的初衷和設想也不無可能。
2、戰略發展問題
投資者往往希望盡快獲得投資回報,可能不像企業創業者那樣注重企業的長遠發展,因而可能改變企業發展戰略以實現短期內的收益。
3、流動性差
市場上沒有及時存在的股權轉讓上市機構,所以很難出現和購買方直接達成交易的情況,一般只能通過兼並收購的方式來獲得的股權轉讓和IPO,才能完全退出。
私募股權基金往往能夠從不同角度給公司提供一些建議,最主要的就是公司管理體制和股權架構的設置,股權架構的合理性決定了未來利益分配的合理性。如果不能夠看到以後一個股權架構提供的法律保障獲得足夠回報的時候,就可能退出或者重新去做自己能夠控制的架構。
⑤ 私募基金公司稅收問題有哪些
1、增值稅
增值稅的納稅人可以劃分成兩類,一類是一般納稅人,一類是小規模納稅人。二者區分的標准為:工業企業,銷售額超過50萬;商業企業,銷售額要超過80萬。營改增的試點企業目前標準是500萬。
上述標准說的是如果公司的銷售額達到上述的標准就一定是一般納稅人了。如果達到這個標准,而沒有及時申請一般納稅人,稅收上會有處罰的。
如果基金公司它的銷售額沒有達到上述標准,也是可以自主申請的,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一般納稅人的申請,一般只要會計核算健全,有固定的生產經營的場所,即可給予一般納稅人的資格的。
1)一般納稅人
增值稅應納稅額等於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根據銷售額計算,按照一定的稅率,一般來說私募的基金有一些涉稅服務,或者買賣金融商品,是按6%的增值稅稅率來確定銷項稅額的。然後,再減去進項稅額,進項稅額就是公司里日常一些經營活動當中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面確定的稅額,稅率可能是6%的,可能是3%的,也可能是17%的。
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應納稅額等於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乘以徵收率,它沒有進項稅額抵扣的問題,這種計算方式和原來營業稅的方法比較像。
3)公司型和合夥型的增值稅
對於增值稅來講,公司型的和合夥型的主體從增值稅的納稅主體來說,都是應當繳納增值稅的單位,二者在增值稅上是不存在差異的,這可以從銷項端和采購端分別來介紹。
(1)銷項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主要業務可能就是買賣股票、債券,或者是買賣金融商品這樣的一些業務,交稅是按照營改增【2016】36號文的規定,它屬於金融服務下面的金融商品轉讓服務的稅目。
金融商品轉讓按照文件規定,是指轉讓一些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那對於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來說,金融商品買賣的計稅方法是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之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一個正負差,按照盈虧相抵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如果說相抵之後是正差,我們就按照規定繳納增值稅,按照正差除以1.06,再乘以6%,按照這樣的計算方式。如果是負差,就轉入下一納稅期間,與下一納稅期間的金融商品的銷售額相抵。但是,年末的負差,是不能轉入下一會計年度的。
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進行核算,但是選擇之後36個月之內不能變更,並且金融商品轉讓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上就是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增值稅的計算方法,這個方法其實和原來營業稅的計稅方法差不多,只是按照增值稅原則做了一些調整。
(2)股權投資基金的銷項
營改增之後,對於一些企業的股權轉讓是否徵收增值稅現在其實沒有明文規定。之前在營業稅的時候,財稅【2002】191號文件裡面明確的規定對股權轉讓是不徵收營業稅的。
根據營改增政策的延續性和國家領導層的指示,股權轉讓今後也是不徵收增值稅的。
上述股權轉讓的情形,只針對純股權轉讓,沒有通過像新三板這樣的交易平台。股權基金在退出時經過新三板的轉讓,是否交增值稅現在國家稅務總局尚沒有明確規定,各地也有不同的政策。
如果股權是通過新三板進轉讓,它即具有了金融商品屬性,可以按照金融商品轉讓的增值稅目來徵收增值稅。
(3)進項
私募股權投資和私募證券投資的進項部分差別不大。購買固定資產、購買的辦公樓等、辦公用品,辦公場所,水電費,以及法律、會計,或者是稅務、咨詢服務的購買,均屬於進項范圍。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
4)契約型基金的增值稅
契約型基金在稅法上採用的是納稅主體征稅原則。由於契約型基金是多方通過基金合同的形式組成,不確認它為納稅主體,所以,按照目前的政策來講,不繳納增值稅。但不包括管理人和投資者。
2、所得稅
1)公司型的基金所得稅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來繳納企業所得稅,和一般的公司繳稅的方式一樣,不再贅述。
2)合夥制基金所得稅
根據財稅【2008】159號文的規定,合夥企業是以每一個合夥人作為一個納稅義務人,合夥企業合夥人是自然人的是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合夥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合夥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採取「先分後稅「的原則。
前款所稱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夥企業分配給所有合夥人的所得和企業當年留存的所得。如果分配了一部分,那對於尚未分配的,當年留存的部分也要申報相關所得稅。
具體計算方法大家可以看參看財稅【2000】91號和財稅【2008】65號文件。
3、基金管理人的稅務處理
基金管理人可能是公司制的,也有可能是合夥制的,也有可能是個人。管理人主要的業務收入可能包括投資分紅、管理費,管理費按照一般慣例按照募集金額的2%來收取,還有一部分是超額分成收入,通常按照超額的20%進行提取。此外,可能還有一些咨詢收入。
1)所得稅
管理人如果是公司,則按前述方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如果是合夥企業,那就是按照「先分後稅」原則,把所得按照合夥企業每年做一個匯算清繳,把類似的利潤實際分配,或者沒有實際分配的劃到合夥人一方,合夥人直接交稅。
注意:個人作為管理人取得分紅如何交稅
全國各個地方的規定不統一,國家稅務總局未明確規定,基本上有兩種繳稅方式,
一種是按照20%,股息紅利,或者投資收益這樣來交所得稅。
二是按照生產經營所得,就是按照個體工商戶的5%到35%的稅率來繳納個人所得稅。
2)增值稅
作為一個基金的管理人,主要收入為募集總金額2%的管理費。對於公司和合夥,需要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照6%,小規模納稅人按照3%。個人作為管理人,統一按照小規模納稅人3%來繳納增值稅。
咨詢收入按照6%,或者是小規模3%的比例來繳納增值稅。
另外一塊比較重要的收入:收益分成,按照增值部分的20%提取。
針對這一塊增值稅怎麼處理?也存在爭議。主要在於對這個收益的定性上,是屬於投資收益,還是屬於因提供勞務所取得的服務的收入。
對這一個性質認定的不同,會導致不一樣的稅費,若為投資收益,則不需不繳納增值稅,只繳納所得稅。若為類似於服務、勞務的收益,除了繳納所得稅之外,還要繳納增值稅。
這里,建議各個公司,可以把收益的形式寫成從會計處理到合同簽訂上都不要體現服務性的概念,而是體現為投資收益的概念來處理。
4、基金投資者的一些稅務處理
基金投資者包括一些機構和個人。這裡面涉及到的收入包括轉讓的收入和持有期間的收益,涉及的稅種包括所得稅和增值稅。
對於公募基金來說,根據財稅【2008】1號和營改增【2016】36號文基本上可以確定,其相關投資的一些收入免徵增值稅和所得稅。但一般稅務局可能從自己審慎的角度來考慮,私募基金並不享受這些稅收政策的優惠。
1)投資公司型的基金
取得為股息紅利所得,按照股息紅利所得來繳納個人所得稅。當然,這個指的是分紅。如果把公司的股權轉讓了,即按照股權轉讓繳納個人所得稅,它是由支付方進行代扣代繳的,如果沒有扣繳義務人則要自行申報,稅率也是20%。
2)資於合夥企業基金
若為法人合夥人,收入按照25%來繳納企業所得稅。
若為個人合夥人,取得的分紅按前述方法繳納。
3)沒有所得稅的納稅義務。
若為個人投資者,從私募基金中獲得的投資收益,沒有扣繳義務人,按照規定自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很多理財產品的合同中會有這樣的一條規定,就是個人所得稅是由個人申報,基金不負責扣繳,實務當中也是這樣操作的。
5、稅收優惠
1)稅收返還
是一個地方政府、地方財政給予的補助。目前新疆、西藏地方補助的力度比較大。和大部分地區不同,西藏的財政本身是不向中央轉移財政收入的。
西藏地區稅收政策的自主權比較大,稅收優惠的力度可能較大。對於企業,可享受西部大開發優惠稅率,即按15%,同時一些地方還按一定的比例進行返還,一部分園區所得稅的綜合稅率最後算下來可能會只有9%。
對於合夥企業,在西藏注冊也是採取先分後稅的政策,對於地方財力,即個人所得稅,或增值稅總額的50%是給予返還的。
2)稅收政策
對於私募,主要就是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的稅務規定。
按照財稅【2015】116號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1號規定,如果是有限合夥制的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滿兩年的其法人合夥人可以按照未上市中小高新投資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該合夥人應該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然後不足抵減的可以在以後年度繼續抵扣。
當然,這里說的創業投資企業有一個相關標准,具體大家可以看財稅【2015】116號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81號,裡面有詳細的規定。然後,對於證券投資類的企業,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可能有公募基金的一些相關的稅收優惠,大家可以做進一步了解。
關於私募基金公司稅收問題,私募基金公司在進行納稅的時候,主要是包括增值稅、所得稅等稅費。對於個人作為管理人取得分紅如何交稅這個問題來說,全國各個地方的規定不統一,目前國家稅務總局也未明確做出相關的規定來進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