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券是公司發行的一種附有認購該公司股票權利的債券。這種債券的購買者可以按預先規定的條件在公司發行股票時享有優先購買權。預先規定的條件主要是指股票的購買價格、認購比例和認購期間。按照附認股權和債券本身能否分開來劃分,這種債券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可分離型,即債券與認股權可以分離,可獨立轉讓,即可分離交易的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另一種是非分離型,即不能把認股權證從債券上分離,認股權不能成為獨立買賣的對象。按照行使認股權的方式,可以分為現金匯入型與抵繳型。現金匯入型是指當持有人行使認股權時,必須以現金認購股票;抵繳型是指公司債券票面金額本身可按一定比例直接轉股。
㈡ 附帶認股權證的債券和可轉換債券是一回事嗎
前者是為了增加債券吸引力,在發行債券的同時無償贈與投資者一定數量的認股權,該認股權通常體現為權證,會和債券同時在同一交易所分離上市交易,持有該權證可以以一定價格要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上市公司的股票。
可轉債即上市公司發行可以以一定價格或比例在一定時期轉換成上市公司發行的證券的債券,既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債券等,但通常是轉換成股票
㈢ 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究竟哪個被稱為可分離交易債券
您好
可分離交易可轉債,是上市公司公開發行的認股權和債券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它賦予上市公司兩次籌資機會:先是發行附認股權證公司債,此屬於債權融資;然後是認股權證持有人在行權期或者到期行權,這屬於股權融資。
可分離債是新老劃斷後最晚面世的再融資手段,基於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具有融資方便、成本低等特點,市場分析人士認為,由於其能夠滿足上市公司的融資需求,也符合金融市場的發展方向,發展潛力較大,必然會吸引大量上市公司嘗試使用這種融資方式。
分離型可轉債實際上是一個債券和權證的投資組合,和分離型的附認股權證債券比較相似。
可分離轉債對上市公司主要的優點體現在:
1、單筆分離轉債的發行規模較大,屬於目前證監會鼓勵方式,因此容易得到發審會通過;
2、通過附帶贈送股本權證後,分離轉債債券部位的債權融資成本較低,因此可以看到分離債的年限超過一半都是6年;
3、權證行權價格的溢價幅度相比傳統轉債普遍較高,唐鋼和武鋼溢價高達20%,股權融資成本降低,而且公司通過行權比例的控制可以使得最終的股本攤薄比例並不與發行規模直接相關,公司可控制的餘地上升;
4、如果股本權證最後行權,公司相當於實現了兩次融資。
投資可轉換公司債,最主要是期待股票價格上漲,轉換時有價差可圖,若一直沒有出現有利的轉換條件,可轉換公司債在轉換前仍屬於債券性質,收取債券固定的票面本息收益或執行賣回權賣回給發行公司,領取利息補償金;故一般而言,投資可轉債可分為著眼於轉換股票的利益,也就是資本利得的利益,以及著眼於可轉債本身的利息收益,也就是可轉債的殖利率(報酬率)等兩類,所以投資可轉債被視為是一種進可攻、退可守的投資標的。
㈣ 可轉換債券與附認股權證債券分別行使權利後對資金總額的影響是否相同
可轉換債券與附認股權證債券分別行使權利後對資金總額的影響不相同。
可轉換債券行使權利後不會增加資金總額,附認股權證債券分別行使權利後會增加資金總額。
㈤ 付認股權債券與可轉換債券的問題
甲公司20×7年1月1日按每份面值1000元發行了2000份可轉換債券,取得總收入2000000元。該債券期限為3年,票面年利息為6%,利息按年支付;每份債券均可在債券發行1年後的任何時間轉換為250股普通股。甲公司發行該債券時,二級市場上與之類似但沒有轉股權的債券的市場利率為9%。假定不考慮其他相關因素,甲公司將發行的債券劃分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負債。
先對負債部分進行計量,債券發行收入與負債部分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則分配到所有者權益部分。負債部分的現值按9%的折現率計算:
本金的現值:
第3年年末應付本金2000000元(復利現值系數為0.7721835) 1544367元
利息的現值:
3年期內每年應付利息120000元(年金現值系數為2.5312917) 303755元
負債部分總額 1848122元
所有者權益部分 151878元
債券發行總收入 2000000元
甲公司的賬務處理:
20×7年1月1日,發行可轉換債券:
借:銀行存款 2000000
貸:應付債券 1848122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股份轉換權) 151878
20×7年12月31日,計提和實際支付利息:
計提債券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 166331
貸:應付利息 120000
應付債券——利息調整 46331
實際支付利息時:
借:應付利息 120000
貸:銀行存款 120000
20×8年12月31日,債券轉換前,計提和實際支付利息:
計提債券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 170501
貸:應付利息 120000
應付債券——利息調整 50501
實際支付利息時:
借:應付利息 120000
貸:銀行存款 120000
至此,轉換前應付債券的攤余成本為1944954(1848122+46331+50501)元。
假定20×8年12月31日,甲公司股票上漲幅度較大,可轉換債券持有方均將於當日將持有的可轉換債券轉為甲公司股份。由於甲公司對應付債券採用攤余成本後續計量,因此,在轉換日,轉換前應付債券的攤余成本應為1944954元,而權益部分的賬面價值仍為151878元。同樣是在轉換日,甲公司發行股票數量為500000股。對此,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付債券 1944954
貸:股本 500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1444954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股份轉換權) 151878
貸: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151878
㈥ 可轉換債券與附認股權債券有什麼異同
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指公司債券附有認股權證,持有人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間內按約定價格(執行價格)認購公司股票的權利,是債券加上認股權證的產品組合。
從海外市場的有關實踐看,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可以分為「分離型」與「非分離型」,和「現金匯入型」與「抵繳型」。
其中,「分離型」指認股權憑證與公司債券可以分開,單獨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買賣;「非分離型」指認股權無法與公司債券分開,兩者存續期限一致,同時流通轉讓,自發行至交易均合二為一,不得分開轉讓。非分離型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近似於可轉債。
「現金匯入型」指當持有人行使認股權利時,必須再拿出現金來認購股票;「抵繳型」則指公司債票面金額本身可按一定比例直接轉股,如現行可轉換公司債的方式。把「分離型」、「非分離型」與「現金匯入型」、「抵繳型」進行組合,我們可以得到不同的產品類型。
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可以採用兩種定價方式:一是認股權證與公司債券分別作價;二是兩者一並作價,即發行公司債券附送認股權證。前者債券利率會高些,後者債券利率則與可轉債相當。如果權證可與債券分離交易,則債券發行利率甚至還可以再低些。而可轉債的發行成本通常也較普通債券低。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一種被賦予了股票轉換權的公司債券。也稱「可轉換債券。發行公司事先規定債權人可以選擇有利時機,按發行時規定的條件把其債券轉換成發行公司的等值股票(普通股票)。可轉換公司債是一種混合型的債券形式。當投資者不太清楚發行公司的發展潛力及前景時,可失投資於這種債券。待發行公司經營實績顯著,經營前景樂觀,其股票行市看漲時,則可將債券轉換為股票,以受益於公司的發展。
㈦ 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與附認股權證債券區別是什麼
前者是為了增加債券吸引力,在發行債券的同時無償贈與投資者一定數量的認股權,該認股權通常體現為權證,會和債券同時在同一交易所分離上市交易,持有。
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指公司債券附有認股權證,持有人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間內按約定價格(執行價格)認購公司股票的權利,是債券加上認股權證的產品組合。而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屬於附認股權證公司債的范圍。
㈧ 附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券
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又稱可分離債券,附認股權證公司債,附認股權債券,來自英文Bond with attached warrant 或equity warrant bonds(簡稱WBs) 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指公司債券附有認股權證,持有人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間內按約定價格(執行價格)認購公司股票的權利,是債券加上認股權證的產品組合。 從海外市場的有關實踐看,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可以分為「分離型」與「非分離型」,和「現金匯入型」與「抵繳型」。 其中,「分離型」指認股權憑證與公司債券可以分開,單獨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買賣;「非分離型」指認股權無法與公司債券分開,兩者存續期限一致,同時流通轉讓,自發行至交易均合二為一,不得分開轉讓。非分離型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近似於可轉債。 「現金匯入型」指當持有人行使認股權利時,必須再拿出現金來認購股票;「抵繳型」則指公司債票面金額本身可按一定比例直接轉股,如現行可轉換公司債的方式。把「分離型」、「非分離型」與「現金匯入型」、「抵繳型」進行組合,我們可以得到不同的產品類型。 追問: 謝謝 這些我都知道 回答: 從貨種角度來看,我國港口運輸干散貨、 集裝箱 、液體散貨、 件雜貨 和滾裝汽車五大貨類中,干散貨所佔比例最高,一般在55%以上,集裝箱在近幾年的快速發展下超越其他貨類排在第二位所佔比例在 15%左右。各貨種競爭特點不同,比較顯著的是集裝箱和干散貨之間的區別: 集裝箱運輸 的競爭主要體現在港口的集疏運條件、港口設施、航班密度、航線覆蓋范圍等,由於國際班輪公司為 降低成本 在同一經濟區一般只選擇一個港口作為該區域的干線港,因此集裝箱業務在相鄰港口間的競爭較為激烈,而 競爭優勢 一旦確定則會相對穩定;大宗干散貨與集裝箱相 比附 加值較低,貨主主要考慮的是 運輸成本 及內陸運距,而港口在地理位置的選擇上基本處於被動地位,因此大宗散貨的中轉服務相比集裝箱中轉服務在相鄰港口間的競爭程度較低。
㈨ 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債券與一般可轉債(附認股權證債券)的區別是什麼
1.發行成本不同,兩者都有促進債券發行,降低債券利率的作用(附有認股權),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由於由債券和認股權證兩部分構成,因此發行成本高。
2.分離交易可轉債能夠實現二次融資。一般可轉債在轉化為股票時,不需要再支付購股款,資金是初始購買債券的成本,只實現一次融資。分離交易可轉債在行使認股權時,必須再繳納認股款。實現了二次融資。
3.認股決定因素不同。一般可轉債的認股數量,取決於可轉債的面值和轉股價,分離交易的可轉債主要取決於認股權的規定,與債券價值無關。
4.存續期不一致。一般可轉債認股權與債券存續期相同,但分離交易可轉債的權證存續期不超過債券存續期,且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不少於6個月。
5.對發行企業的負債股權結構影響不同,一般可轉債執行認股後,減少發行企業負債,增加權益;分離交易可轉債的債券部分要繼續存在,直至償還。認股權行使將增加權益。
6.條件不一致。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債券不設重設和贖回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