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長期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有什麼區別
1、長期投資是指不滿足短期投資條件的投資,即不準備在一年或長於一年的經營周期之內轉變為現金的投資。
長期投資按其性質分為長期股票投資、長期債券投資和其他長期投資。
2、為了核算長期股票投資業務,企業應設置「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長期股權投資是指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企業對其他單位的股權投資,通常是為長期持有,以及通過股權投資達到控制被投資單位,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為了與被投資單位建立密切關系,以分散經營風險。
長期股權投資目的是為長期持有被投資單位的股份,成為被投資單位的股東,並通過所持有的股份,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或為了改善和鞏固貿易關系,或持有不易變現的長期股權投資等。
2. 長期股權投資屬於金融資產嗎
(1)法律規定的國際對比。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規定有較大的差異:
A、歐美的投資顧問服務指證券市場資產管理服務行為,涵蓋共同基金、對沖基金、財富管理(賬戶全權委託)、投資建議及理財規劃服務等;
B、我國香港地區9類證券業務牌照中,第4類牌照是證券投資咨詢牌照,第9類牌照是資產管理牌照,證券投資咨詢與資產管理分牌照管理。
C、我國台灣地區《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規定,投資顧問機構經許可可以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投資建議)、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委託人的賬戶);
D、日本對投資顧問業務的管理與我國台灣地區類似,符合基本條件的投資顧問機構可以提供投資建議服務,符合較高條件的投資顧問機構經核准可以從事賬戶全權委託業務。
綜上,在歐美市場,投資顧問服務即資產管理行為,券商(財富管理和資產管理)、共同基金和對沖基金的管理人均注冊為投資顧問。在台灣地區和日本,投資顧問機構符合一般標準的,可以提供投資建議服務;符合較高標准,經核准可以同時從事賬戶全權委託業務。在香港地區,有大量的投資顧問機構同時取得第4類證券投資咨詢牌照和第9類資產管理牌照,也有近100家投資顧問機構僅取得第4類牌照。從實踐看,僅取得第4類牌照的機構,只為客戶提供投資建議服務,生存發展也面臨困難(與境內市場的證券投資咨詢機構類似)。
(2)今後境內市場的探索。投資顧問與定向資產管理業務(賬戶全權委託)均站在客戶利益的立場,幫助客戶實現資產增值。實踐中,證券公司可以依託資產管理部門提供投資顧問服務,基於客戶具體需求,向客戶提供定向資產管理或者組合管理建議服務(投資顧問服務),提供顧問服務的人員應當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資格,注冊為證券投資顧問。
從境內市場多年的實踐和香港地區的實踐看,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單純提供投資建議服務,生存和持續發展壯大存在一定困難。《證券法》第171條規定,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不得代理委託人從事證券投資。因此,目前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從事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存在實質法律障礙。從證券投資咨詢機構長遠發展來看,探索分類管理,借鑒香港地區、台灣地區和日本的經驗,對於符合較高規定條件的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可以逐步研究核准其從事定向資產管理業務。
3. 債券投資為什麼不能作長期股權投資
股權投資啊……另外股票理論上可以永久持有,債券總是有到期年限的。
4. 長期股權投資和長期債權投資的區別
通俗講,前者是一種權益投資,收益具有不確定性,但往往能對被投資方具一定控制權。後者僅是一種債權,往往收益明確,風險較小,但往往收益率也低。舉個例子,你投入張三的公司10萬元入股,占總股本40%,約定按比例分紅或者承擔風險,這就是股權。你借給張三10萬元做周轉金,約定年息15%,這就是債權。二者在會計核算是不同的。
5. 長期股權投資與長期債券投資的區別
股權投資你是作為股東,有參與決策投票的權利,按照企業實現的利潤享有紅利;債券投資,你是債主,相當於你借錢給對方,你沒有投票權,只是按照債券的約定定期收取利息,並且這個利息一般是固定的,並且跟企業的經營情況沒有直接關系
6. 長期股權投資是股票還是債券阿
長期投資是指短期投資以外的投資,即企業不準備隨時變現、持有時間在一年以上的投資。企業的長期投資一般都不準備在短期內轉讓出去或不作為調度資金的手段。 長期投資的目的:第一,為將來特定的用途積累資金,並在使用該資金之前合理利用,獲得收益;第二,影響或控制其他企業的經營決策,以配合本身的經營;第三,擴大企業生產經營規模或發展多樣化經營。 長期投資包括長期股權投資和長期債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是指企業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和其他股權投資 長期債權投資按照投資對象可以分為長期債券投資和其他長期債權投資兩類。 二者都是作為企業的資產來處理,相關的會計分錄是比較復雜的。如果您發生了相關的長期投資,建議您詳細查閱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