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信託產品、陽光私募、PE 私募股權投資有何區別各自有什麼風險
陽光私募基金是由陽光私募公司發起,藉助信託平台發行,資金實現第三方銀行託管,證券交由證券公司託管,在銀監會的監管下,主要投資於股票市場的高端理財產品。
陽光私募基金共有四方參與,陽光私募基金公司、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和銀行,其中陽光私募基金公司負責證券市場投資。
信託公司是產品發行的法律主體,提供產品運作的平台,並承擔部分監管職責。銀行作為資金託管人,保障投資者資金安全。
證券公司作為證券託管方,保障證券的安全性。另外,除了通過信託平台發行,還有通過有限合夥企業、券商資管通道、公募基金一對一專戶發行的陽光私募基金。
由信託公司發行的,收益率和期限固定的信託產品。融資方通過信託公司向投資者募集資金,並通過資產(股權)抵押(質押)給信託公司、以及第三方擔保等措施,保證到期歸還本金及收益。
向特定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投資於非上市公司股權,通過上市或者並購退出,獲得高額收益的一種投資方式
投資門檻
陽光私募的投資門檻通常為100萬元,部分基金為300-2000萬元不等;信託產品最低認購金額通常為100萬元,也有小部分產品小於100萬;PE私募股權投資規模小於5億的,門檻通常為300或500萬元,規模在5億以上的,門檻通常為1000萬元。
投資領域
陽光私募主要投資於滬深兩市的A股股票、債券、基金、銀行存款、股指期貨等證監會允許的投資品種;信託產品一般投資於基礎產業,房地產,工商企業等。組合投資類信託還可能投資於低風險的金融產品;PE私募股權投資一般是對企業進行股權權益性投資。
投資期限
通常陽光私募有1-6個月的封閉期,7-12個月為准封閉期,可以贖回,但是需要交贖回費,滿一年可以免費贖回;信託產品投資期限一般為1-3年,常見的是1年期和2年期產品;PE私募股權投資的期限較長,一般為5-8年。
收益來源
陽光私募基金在二級市場上的投資收益;PE私募股權投資通過被投資企業估值提高獲取資本利得。所投資企業壯大、成熟後通過上市、出售等方式推出而實現資本增值;信託產品收益來源於融資企業的營業收入;私募股權投資通過被投資企業估值提高獲取資本利得,所投資企業壯大、成熟後通過上市、出售等方式退出而實現資本增值。
監管方
陽光私募和信託產品由銀監會監管;PE私募股權投資由發改委監管。
Ⅱ 陽光私募基金的區別
1、陽光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
公募基金,是指在主管部門(主要為證監會)監管下,向不特定投資者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
二者最主要的區別是:陽光私募基金,是面向少數特定的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售。盡管出現了陽光私募基金由銀行代理銷售的新情況,但銀行代理銷售行為的法律後果,最終要由信託公司承擔,這並不改變向合格投資者私下募集的私募性質;而公募基金則面向社會公眾(不特定投資者),公開發售。
陽光私募基金投資限制上主要有信託協議約定,比較自由,信息披露要求也相對較低;而公募基金在投資品種、投資比例與基金類型的匹配上有嚴格的限制,信息披露要求非常嚴格。另外,二者的認購起點不同,前者高達一百萬以上,後者一般以1000元為起點。
2、陽光私募基金與私募股權基金
私募股權基金,是指由有投資、管理經驗的人(可稱為理財專家)向一定的私人及機構私下募集資金成立的專門基金管理企業組織,通過該企業組織向具有高增長潛力的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資,甚至可以參與到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等到所投資企業壯大、成熟後通過上市、出售等方式退出而實現資本增值。
二者最大的不同在於投資對象的不同,陽光私募基金主要投資於二級證券市場,而私募股權基金則主要投資於未上市的公司股權。
Ⅲ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陽光私募基金區別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是兩種名稱上容易混淆,但實質完全不同的基金。PE主要投資於未上市企業的股權,屬於一級股權市場范疇,它將伴隨企業成長階段和發展過程。而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主要投資於二級證券市場。
Ⅳ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陽光私募基金有什麼區別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是兩種名稱上容易混淆,但實質完全不同的基金。PE主要投資於未上市企業的股權,它將伴隨企業成長階段和發展過程培育公開上市的企業資源。一般所說的PE是對於中國實體經濟有推動作用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而陽光私募基金一般是指私募信託證券基金,主要投資於二級證券市場,與私募股權基金重點投資於一級股權市場在投資對象上有所區別。
Ⅳ PE、陽光私募、有限合夥的區別
PE = Private Equity,私募股權投資,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
陽光私募基金是藉助信託公司發行的,經過監管機構備案,資金實現第三方銀行託管,有定期業績報告的投資於股票市場的基金,陽光私募基金與一般(即所謂「灰色的」)私募證券基金的區別主要在於規范化,透明化,由於藉助信託公司平台發行能保證私募認購者的資金安全。與陽光私募基金對應的有公募基金。
有限合夥制度源於英美法系,它是指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共同組成的合夥組織,在經濟活動中發揮著靈活高效的作用。有限合夥企業是普通合夥人與有限合夥人共同組成合夥,其中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出資為限承擔有限責任的營利性組織。有限合夥集有限責任與無限責任於一身,具有普通合夥與公司法人所不能同時具有的特殊優勢。有限合夥是如今現有的所有企業組織形式中最有利於高風險投資的組織形式。
一句話:PE是對非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資。陽光私募是買上市公司股票的基金。有限合夥比較復雜,沒有接觸,對不起,說不出感受。
Ⅵ PE和陽光私募有什麼不同
PE是私募股權投資,從投資方式來看,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從運作方式來看,通常有三個特點:一是非公開性,資金來源和投資對象主要是非公開市場,不公開披露相關信息;二是基金管理人的雙重性,既是投資人的代理人又是企業的委託人,理論上講,由於信息不對稱,在委託代理關系中容易發生道德風險問題;三是以信任為基礎,投資主要是「投人」。就PE本質而言,是一種純粹的商業資本,其目的就是資本增值,由於PE最後要通過轉讓企業股權才能實現價值增值,因此,從投資到退出這一階段道德風險比較容易發生。陽光私募一般是指私募信託證券基金,主要投資於二級證券市場,與私募股權基金(PE,private equity)重點投資於一級股權市場在投資對象上有所區別。就投資領域本身風險區別來說 PE〉陽光,這是一般情況,個別項目會有很大差別,這些就要看具體分析了。
Ⅶ 陽光私募和一般私募有什麼區別
1.性質不同
陽光私募是藉助信託公司發行的,經過監管機構備案,資金實現第三方銀行託管,有定期業績報告的投資於股票市場的基金。一般私募即私募投資基金,是指以非公開發行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的投資基金,簡稱私募基金。
2.組織形式不同
陽光私募組織形式為結構式和開放式,一般私募組織形式為公司式 契約式 虛擬式 組合式。
3.特點不同
陽光私募風險大,基金管理人收益與基金業績掛鉤,認購門檻較高,且認購費用不低,投資比例靈活,流動性限制。一般私募的投資更具隱蔽性、專業技巧性,收益回報通常較高。
Ⅷ 陽光私募,PE 私募股權投資有何區別又有什麼風險」
兩者不是同一級別的概念,不能放在一起來比較。
PE的全名是Private Equity(私募股權基金)。陽光私募是PE的一種,屬於PE。陽光私募是藉助信託公司或證券公司發行的,經過監管機構備案,資金實現第三方銀行託管,有定期業績報告的投資於股票市場的基金,陽光私募基金與一般(即所謂「灰色的」)私募證券基金的區別主要在於規范化,透明化,由於藉助信託公司平台發行能保證私募認購者的資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