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長期股權投資能否超過凈資產
舊公司法第十二條規定了限制: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並以該出資額為限對所投資公司承擔責任。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公司累計對外投資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50%。
但新公司法予以刪除,新法規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民事法律中,遵循的法律原則是:法不禁止即自由。
新公司法取消對投資比例的限制是基於以下的考慮:
對外投資屬於公司的經營自主權,公司有權利自由決定投資事項,投資限額應當是公司章程規定的事項,沒有必要由法律對投資占公司凈資產的比例進行限制。
另外,除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新法並沒有限制公司向其他非公司制的企業投資,只要不成為對所投資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即可。
2. 持股比例超過20%的長期股權投資,何種情況下可以成本法核算
成本法轉為權益法的理論依據
長期股權投資由成本法核算轉為權益法核算,一般有兩個原因:一是法律法規要求,如行業會計制度規定投資企業擁有被投資單位50%(外商投資企業為25%)以上股權的,採用成本法核算;新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投資企業擁有被投資單位20%及以上股權並且具有重大影響的,採用權益法核算。一個投資企業倘若擁有被投資單位20%股權,在新舊制度轉軌銜接時,會產生成本法轉為權益法的核算問題。二是增持股份導致,即在實行新企業會計制度的前提下,投資企業原擁有被投資單位股權份額低於20%,後通過增持股份,從而擁有被投資單位股權份額超過20%並且具有重大影響,這時也會產生成本法轉為權益法的核算問題。
財政部2001年對《企業會計准則——投資》進行了修訂,不論何種原因,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核算一律作為會計政策變更,採用追溯調整法進行會計處理,這也是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在會計核算中的體現。
成本法轉為權益法的處理原則
1.企業因增持股份而使長期股權投資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核算的,在追加投資時作為會計政策變更,採用追溯調整法進行處理,視同權益法核算在初始投資時就一直採用。。
2.對原有投資追溯調整,計算確定「投資成本」、「股權投資差額」、「損益調整」、「股權投資准備」等明細科目金額,並對追溯調整的股權投資差額在追加投資前的持有期間進行攤銷(指借方差額,貸方差額計入「資本公積――股權投資准備」,不存在攤銷問題);然後以追加投資款和發生的相關稅費,加上追溯調整後的原有投資賬面價值(指「投資成本」、「損益調整」、「股權投資准備」明細科目合計數扣除減值准備的金額,不包括「股權投資差額」明細科目余額),作為追加投資後的初始投資成本,並計算追加投資時的股權投資差額,在此基礎上確定投資企業新的投資成本。
3.追加投資以後,可能會形成兩個股權投資差額(指借方差額,貸方差額計入「資本公積――股權投資准備」)。對於追溯調整而形成的股權投資差額,應在剩餘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年限內攤銷;追加投資新形成的股權投資差額,按會計制度規定的年限攤銷,即股權投資差額分別計算,分別攤銷。但如果追加投資新形成的股權投資差額不大,可以並入追溯調整後的股權投資差額余額,按剩餘攤銷年限一並攤銷。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未攤銷的股權投資差額一並結轉。
成本法轉為權益法的處理步驟
1.確認初始成本明細
例題1、正保公司07年初投資乙公司1000萬取得10%股權,投資當日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9500萬,08年初追加投資取得15%股權。
(1)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9500萬: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明細為長期股權投資入帳價值=1000萬(初始投資成本大於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按照高者入帳)
(2)如果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12000萬: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明細為1200萬(公允價值份額大於初始投資成本,入帳價值為1200萬)
2.初始投資成本
始投資成本的確定要按照權益法對於成本法初始投資進行處理:初始投資成本和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高者確認投資成本。
投資成本大於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公允價值份額的,按照初始投資成本作為成本明細;投資成本小於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公允價值份額的,按照公允價值份額確認,差額調整期初留存收益。
3.公允價值變動份額
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份額需要區分:凈利潤影響、現金股利影響、資本公積影響和資產評估價值影響幾個部分。
其中凈利潤影響的是「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明細;
現金股利影響「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和「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明細;
資本公積和資產評估價值變化影響「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明細。
如果是不區分明細科目的追溯調整,主要是掌握成本法和權益法的處理差異,先把權益法獨有的處理:凈利潤確認投資收益和確認其他權益變動解決掉。然後處理現金股利的問題。
現金股利處理是主要的差異點:特別注意權益法下現金股利沖減成本和損益調整的區別。
成本法轉為權益法的帳務處理
例題1:東方公司07年初投資5000萬持股10%,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48000萬,07年發放股利1000萬,實現凈利潤4000萬,08年初發放股利2000萬,之後追加投資8000萬,取得15%的股份,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50000萬。要求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核算的調整分錄。
如果區分明細科目追溯調整分析如下:
分析:權益法追溯調整對於兩次投資之間的公允價值變動的份額=(50000-48000)×10%=200要確認為追溯調整:凈損益影響部分=(4000-1000-2000)×10%=1000×10%=100,剩餘的部分100萬作為「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追溯調整。
權益法下對於兩次現金股利的處理如下:07年收到的股利100萬,屬於投資以前年度的股利,所以沖減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成本;收到第二年股利200,累計收到股利=300,投資以後到上年度應該享有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利潤份額=4000×10%=400萬,累計股利小於凈利潤份額,所以第二次收到的股利全部作為損益調整明細沖減。
因此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權益法下到再投資時候「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明細=5000-1000×10%=4900;「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明細=(4000-2000)×10%=200;「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明細=100,調整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4900
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200
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100
貸:長期股權投資50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90
盈餘公積1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00
如果不區分明細科目的情況下,分析如下:
對於應該享有的公允價值變動的份額=(50000-48000)×10%=200中,凈損益影響部分成本法和權益法存在共同的地方也存在差異的地方,所以不區分明細科目的追溯調整要針對差異調整;
而對於其他權益變動100的調整,無論區分不區分明細都要全部追溯調整:
借:長期股權投資1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00
對於凈損益影響部分,中間凈利潤影響部分=400全部確認投資收益:
借:長期股權投資40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360
盈餘公積40
對於第一次收到股利成本法和權益法全部作為成本沖減,不存在差異;第二次收到股利200後累計股利=300,成本法下沖回之前沖減的成本100,而權益法下全部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沖減,調整分錄: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270
盈餘公積30
貸:長期股權投資300
綜上所述調整分錄後得到完整追溯調整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2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90
盈餘公積10
各個明細科目分析方法
例題2、接例題1的條件,乙公司07年發放現金股利1000萬,當年實現凈利潤2000萬,資本公積由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變動增加1000萬,08年發放現金股利1500萬,之後投資取得15%股權,取得投資當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11000萬。
(1)「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明細
原持有投資兩次購買期間應享有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11000-9500)×10%=150,其中凈損益影響部分=(-1000+2000-1500)×10%=-50,凈損益之外影響部分=150-(-50)=200(其中:資本公積影響部分=1000×10%=100;資產評估價值變化影響部分=200-100=100)
所以再投資時點「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明細科目金額為200萬。
(2)「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明細
07年股利=1000×10%=100,權益法作為成本明細沖減,收到08年股利150萬不沖減成本。
所以「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明細貸方100萬。
(3)「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明細
凈損益影響部分=-50,其中成本明細為減少100,那麼損益調整明細增加50,累計減少50萬。
所以「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明細為50萬
綜合追溯調整分錄
綜合分析一下: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在再投資時點賬面價值=1000-100+50=950;「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明細金額=1000-100=900;「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明細金額=50,「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明細金額=200,調整分錄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900
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50
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200
貸:長期股權投資95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200
新取得投資
新取得的投資權益法准則確定長期股權投資入帳價值。
需要注意:對於原持有投資和追加投資環節產生的相當於商譽部分或者是營業外收入部分要綜合考慮:重點是兩次投資是確認不一致的情況,兩者金額要相互抵減,按照兩次投資商譽和營業外收入的金額相互抵銷後的凈額確定長期股權投資入帳價值。
綜合考慮調整
其實比較簡單的調整方法是完全按照權益法從初始投資到追加投資中的交易或者事項進行處理,確定權益法下各個明細科目的金額,然後直接在調整分錄借方或者貸方寫出各個明細科目金額,然後貸記成本法下在追加投資時候的賬面價值就可以了。
實際上追溯調整精髓就在於能夠確定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各個明細科目的金額。
確認成本明細科目金額
例題3、接例題2的條件,08年初追加投資1700萬取得乙公司15%股權,投資當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11000萬;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1700
貸:銀行存款1700
如果是投資1600萬,初始投資1000萬,公允價值份額=950,新投資入帳價值=1600: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1600
貸:銀行存款1600
是指投資以初始投資成本計量後,在投資持有期間根據投資企業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份額的變動對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的方法。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即對合營企業投資即對聯營企業投資,應當採用權益法核算。
編輯本段
詳細解釋
進行初始投資或者追加投資時,按照初始投資成本或是追加投資成本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投資後,隨著被投資單位所有權益的變動而相應調整,增加或是減少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
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共同控制或是重大影響的時候,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權益法核算。當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是重大影響的時候,投資企業應當對被投資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停止採用權益法,改用成本法核算。
對被投資企業實施控制的採用成本法核算,但在年度終了,合並財務報表時按照權益法進行調整。發行債券的手續費應當沖減資本公積
購買股份時,借記長期股權投資和應收股利,貸記銀行存款,其中長期股權投資初始確認成本中包含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會計期間終了時,投資企業應當把在被投資企業所享有的那部分當期稅後利潤(虧損)確認為投資收益(損失),並且相應調增(減)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若實現了利潤,那麼應該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股票,貸記投資收益,若是虧損,則為借記投資收益,貸記長期股權投資——股票。收到被投資企業發放的現金股利時,應該借記銀行存款,貸記長期股權投資——股票。
補充:
當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經營活動有重大影響能力時採用的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方法,即長期股權投資賬戶隨著投資公司在被投資公司中權益變動而加以調整,真實反映在被投資公司所擁有權益的一種方法。國際上一般在投資比例達到或超過20%或25%時,採用權益法。在權益法下,投資企業的投資收益就是在被投資企業稅後利潤中按其持有被投資企業發行在外股份的比例應分得的數額,而不管投資企業是否以股利形式分配利潤。
權益法
權益法的理論依據 即使被投資企業取得利潤後未分派股利,被投資企業的股東權益畢竟增加了;權益法強調控股公司與附屬公司之間的經濟實質關系,即它們在會計上已經構成了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因此投資收益應在被投資企業發生利潤或虧損時確認入賬,而不需等到被投資企業實際支付股利時才予入賬,這一做法更符合權責發生制的要求;及時地真實地反映公司在被投資公司所擁有的權益,就不能將附屬公司支付的股利看作控股公司的投資收益,而應將它視為控股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部分變現,因而應是部分收回在附屬公司的投資。
採用權益法,能真實地反映投資公司在被投資公司權益中所佔的實際份額,並可防止人為地操縱利潤,但由於投資公司與被投資公司畢竟是兩個獨立的法人,權益法的處理與法律現實相悖,所以國外一般在投資企業能對被投資企業的股利方針施加舉足輕重的影響時,才採用權益法。
權益法可分為簡單權益法與復雜權益法兩種。
編輯本段
簡單權益法
簡單權益法但在理論上是復雜權益法的簡化,既不需要攤銷購買時投資的公允價值與帳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也不需要扣除內部交易形成的未實現損益。但是在實務中,簡單權益法出現更早。美國的權益法以APB18為界,APB18之前為簡單權益法,APB18之後為復雜權益法
簡單權益法的會計處理特徵為:
1、購買股份時,長期股權投資按購買成本反映;
2、會計期末,把在被投資公司所享有的那部分凈損益(不需扣除內部交易形成的未實現損益)份額確認為投資損益,並相應調整長期股票價值;
3、收到股利時,應沖減長期股權投資帳戶;
在簡單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帳戶余額=投資成本+享有的購買後被投資公司凈損益的份額-分得的股利;投資收益=享有的購買後被投資公司凈損益的份額-分得的股利。
當投資的公允價值大於帳面價值時,復雜權益法下的「長期股權投資」帳戶余額和投資收益均要小於簡單權益法下的「長期股權投資」帳戶余額和投資收益。從這一點講,此時復雜權益法更穩健。
由於復雜權益法與簡單權益法最根本的區別在於是否攤銷購買時投資的公允價值與帳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以及是否扣除內部交易形成的未損益,因此本文下面主要對這兩個問題進行分析和闡述。
復雜權益法
復雜權益法把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的投資視同合並處理,又稱單線合並法。復雜權益法不僅需要攤銷購買時投資的公允價值與帳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而且需要扣除內部交易形成的未實現損益。
復雜權益法的會計處理特徵為:
1、購買股份時,長期股權投資按購買成本反映;
權益法
2、會計期末,把在被投資公司所享有的那部分凈損益(扣除內部交易形成的未實現損益)份額確認為投資損益,並相應調整長期股票價值;
3、收到股利時,應沖減長期股權投資帳戶;
4、攤銷購買時投資的市場價值與帳面價值之間的差額,同時沖減長期投資和投資收益帳戶。
完全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帳戶余額=投資成本+享有的購買後被投資公司凈損益的份額-分得的股利-已攤銷的購買時投資的市場價值與帳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投資收益=享有的被投資公司凈損益的份額-分得的股利-已攤銷的購買時投資的市場價值與帳面價值之間的差額。
綜述
復雜權益法把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的投資視同合並處理,又稱單線合並法,它需要攤銷購買時投資的市場價值與帳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扣除內部交易形成的未實現損益。簡單權益法既不需要攤銷差額,也不需要扣除未實現損益。
復雜權益法下,與被投資企業現時收入配比的是按所耗資產公允價值計算的成本和費用,完全符合權責發生制。簡單權益法與被投資企業現時收入配比的是按所耗資產帳面價值計算的成本和費用,不是完全符合權責發生制。
復雜權益法強調科學合理,簡單權益法強調簡單可操作。
利用復雜權益法和簡單權益法編制的合並報表相同,但復雜權益法下母公司單獨報表與合並報表更具校核性。 [1]
權益法核算
1、初始投資成本
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應按其差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XX公司(成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2、損益調整
(1)1.投資企業取得長期股權投資後,應當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的份額,確認投資損益並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投資企業按照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相應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投資企業在確認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的份額時,應當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各項可辨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為基礎,對被投資單位的凈利潤進行調整後確認。
比如,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計提的折舊額或攤銷額,相對於被投資單位已計提的折舊額、攤銷額之間存在差額的,應按其差額對被投資單位凈損益進行調整,並按調整後的凈損益和持股比例計算確認投資損益。在進行有關調整時,應當考慮具有重要性的項目。
3、超額虧損的確認
投資企業確認被投資單位發生的凈虧損,應當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以及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減記至零為限,投資企業負有承擔額外損失義務的除外。
在確認應分擔被投資單位發生的虧損時,應當按照以下順序進行處理 。
(1)沖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2)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不足以沖減的,應當以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賬面價值為限繼續確認投資損失,沖減長期應收項目等的賬面價值。
(3)經過上述處理,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企業仍承擔額外義務的,應按預計承擔的義務確認預計負債,計入當期投資損失。
4、其他權益變動
投資企業對於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並計入所有者權益。
在持股比例不變的情況下,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企業按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或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借:長期股權投資—XX公司(其他權益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或借)
對價(consideration)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上的效力原則,其本意是為換取另一個人做某事的允諾,某人付出的不一定是金錢的代價,也許是購買某種允諾的代價。合同無對價無效。從法律關系看,對價是一種等價有償的允諾關系,某人允諾是為了換取另外一個人對允諾的承諾。從法經濟學角度說,對價就是沖突雙方處於帕累托最優狀況時實現帕累托改進的條件。在平等個體之間法律關系沖突情況下,效率的解決只能通過平等個體之間的妥協關系來解決。在協調平等主體之間相互沖突的法律關系過程中,只要滿足對價,自由讓度並給予及時補償而不使任何一方損失的條件,就能實現帕累托最優到帕累托改進的效率。
計提折舊和固定資產減值
《企業會計准則——固定資產》(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為固定資產折舊作出明確定義:「折舊,指在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的系統分攤。其中,應計折舊額,指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殘值後的余額,如果已對固定資產計提減值准備,還應當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累計金額。」固定資產的凈殘值在計算折舊額時可以預先扣除,而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准備不能預先扣除,而是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後,通過期末計價,按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固定資產在投入使用初期,一般只計提折舊不計提減值准備。隨著時間的推移,市場價格的變化和科技的進步,使固定資產不斷減值,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往往低於其賬面價值,為真實核算固定資產的期末價值,應按其差額計提減值准備。固定資產計提減值准備後,如果還按原計算的折舊額計提折舊,折舊額總和與預計凈殘值和減值准備三項相加之和就會高於固定資產原值。因此,企業應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固定資產》第29條的規定,對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固定資產原計算的折舊率和折舊額進行重新計算,確定新的折舊率和折舊額。現以年限平均法(直線法)為例,對其計算方法介紹如下:
新計算的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已提累計折舊率-已提減值准備率)÷(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已提累計折舊率=已提累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
已提減值准備率=已提減值准備累計金額÷固定資產原值
新計算的月折舊率=新計算的年折舊率÷12
新計算的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新計算的月折舊率
3. 保監會監管保險資金股票投資 對A股市場有什麼影響
第一招:對股票投資進行分類監管
近年來,保監會按照「放開前端、管住後端」總體思路,持續推進保險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資產規模快速增長,投資收益穩步改善。但同時,近期的一些投資行為也暴露出個別保險機構成為大股東的「一致行動人」,盲目投資到一些毫不相乾的行業,偏離了審慎穩健的投資理念。《通知》的出台,正是源於這樣一個大背景。
為此,《通知》提出了「分類監管」的核心。即保監會按照一般股票投資、重大股票投資和上市公司收購等三種情形,對保險機構或保險機構與非保險一致行動人投資上市公司股票實施層層遞進的差別監管。
對不涉及舉牌的一般股票投資行為,不增加限制性措施;開展一般股票投資涉及舉牌的,應在信息披露要求基礎上進行事後報告;達到重大股票投資標準的,應向監管部門事後備案;涉及上市公司收購的,實行事前核准。
上述所稱的一般股票投資,是指保險機構或保險機構與非保險一致行動人投資上市公司股票比例低於上市公司總股本20%,且未擁有上市公司控制權的股票投資行為;重大股票投資,是指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比例達到或超過上市公司總股本20%,且未擁有上市公司控制權的股票投資行為;上市公司收購,包括通過取得股份的方式成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或通過投資關系、協議、其他安排的途徑成為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或同時採取上述方式和途徑擁有上市公司控制權。
第二招:禁止險企與非保險一致行動人收購上市公司
從《通知》內容來看,重點強化了保險機構與非保險一致行動人的舉牌或收購行為監管,並明確禁止保險機構與非保險一致行動人共同收購上市公司。
同時,保險機構與非保險一致行動人如共同開展重大股票投資,新增投資部分應使用自有資金;共同開展一般股票投資發生舉牌時,保監會可採取暫停保險機構資金最終流向非保險一致行動人的直接或間接投資等監管措施。
此外,保險機構獨立收購上市公司也有行業禁區。保險機構收購上市公司的行業限於保險類企業、非保險金融企業和與保險業務相關、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備穩定現金流回報預期的行業,不得開展高污染、高能耗、未達到國家節能和環保標准、技術附加值較低的上市公司收購。
中國保險資產管理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上證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舉也是切實落實「財務投資為主,戰略投資為輔」的保險資金運用監管原則的體現,再次明確了對股票投資行為的規范和回歸,既符合一貫的監管導向和規定,也符合國際慣例。
第三招:險資救市政策恢復常態
《通知》同時明確,保險機構投資單一股票的賬面余額不得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投資權益類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得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0%。這意味著「保險資金救市政策」將退出。
所謂的「保險資金救市政策」,指的是2015年7月8日,針對資本市場的特殊情況,保監會出台了提高保險機構權益類資產投資比例的政策。「投資單一藍籌股的余額占上季度末總資產的監管比例上限由5%調整為10%;投資權益類資產的余額占上季度末總資產比例達到30%的,可進一步增持藍籌股票,增持後比例可升至40%」。
記者從保監會了解到,上述政策出台後,的確有少數保險公司運用該政策投資股票,涉及資金約占保險資金運用總額的1%。
業內專家對此表示,適時退出臨時性救市政策,有助於上述保險機構防範股票投資集中度風險,並保持相關調控手段的有效性。「並且,政策上給予足夠的寬限期,保險機構可在兩年或更長時間,將相關資產比例調整至監管比例之內,而隨著保險機構自身資產規模的增長,其投資比例呈現自然下降,不會對資本市場形成資金壓力。因此,寬限期的設置將大幅降低對資本市場的擾動。」
其實,「保險資金救市政策」這一階段性政策恢復常態,早在市場預期之內。「現在市場已基本穩定,並且大家普遍看好在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資本市場的發展前景,在這種情況下,臨時性的救市措施可以也應當及時撤出。」中國保險資產管理行業協會上述負責人進一步表示,從國際成熟市場看,特殊時期採取的救市措施都會根據市場發展變化情況逐步撤出。
監管加強之後,有市場人士擔憂:保險資金是否會減少在A股市場的投資力度?
對此,多位受訪的保險投資圈專家表示,保監會加強監管意在推動保險資金進行分散投資、價值投資和長期投資,在保費收入穩健增長、保險資金權益投資比例上限遠未用足的背景下,保險資金投資A股的規模不會減少反而可能會增加。
但投資方式或會發生變化,未來保險機構將以財務投資為主、戰略投資為輔,舉牌並介入上市公司經營管理等激進行為將減少,更多是對低估值、高分紅等優質上市公司進行分散、價值投資。
這一論斷的邏輯在於,當前保險資金股票投資余額約1.2萬億元,占保險資金運用總額的比例不到10%,距離調整後的監管上限(30%)尚有較大空間。記者在梳理過往數年的數據後發現,即使是在牛市時期,保險資金權益投資的實際比例也從未達到「頂格」過,基本都在25%以內。
4. 關於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下,超額虧損沖回問題
一、虧損時,應做被投資單位盈利時的相反分錄
借:投資收益 120
貸:長期股權投資 120
二、舉個例子,A投資B 30% 有重大影響,A長投的賬面價值是200萬,A還有應收B的款項50完,根據合同約定,A在B虧損時額外承擔25萬的損失,第一年B虧損1000萬,第二年盈利700萬
第一年:
借:投資收益 3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200
長期應收款 50
預計負債 25
剩餘的25帳外備查
第二年 盈利份額為210 要先將帳外的25沖抵,還剩185
借:預計負債 25
長期應收款 50
長期股權投資 110
貸:投資收益 185
三、對於被投資方出現超額虧損和投資方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發生減值不是一個事項,兩者並沒有直接的聯系。對於長期股權投資如果有證據表明其發生了減值,此時是要計提減值准備的,與被投資方是獲利還是虧損沒有直接關系。
可能是該事務所審計時候,發現長期股權投資發生了減值跡象,是需要計提減值的,這還要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4)保險資金長期股權投資超過2萬億擴展閱讀:
一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應按實際成本作為投資成本。
(一)以現金購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作為投資成本。
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應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後的差額,作為投資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金額,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二、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的賬務處理。
(一)採用成本法核算時,除追加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一般應當保持不變。
(二)股權持有期間內,企業應於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確認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於應由本企業享有的部分,借記「應收股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息」科目。
5. 企業長期股權投資較大會有什麼風險
投資風險較大
長期股權投資相對於長期債權投資而言,投資風險較大 在我國,長期股權投資的取得方式主要有:① 在證券市場上以貨幣資金購買其他企業的股票,以成為被投資單位的股東;② 以資產(包括貨幣資金、無形資產和其他實物資產)投資於其他單位,從而成為被投資單位的股東。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的,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五十,在投資後,接受被投資公司以利潤轉增的資本,其增加額不包括在內」。公司制企業應當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一般情況下,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凈資產的50%
6. 判斷 持有期限超過一年的股票投資就是長期股權投資嗎
(1)長期股權投資與金融資產的區別主要在於:
①持有的期限不同,長期股權投資著眼於長期;
②目的不同,長期股權投資著眼於控制或重大影響,金融資產著眼於出售獲利;
③長期股權投資除存在活躍市場價格外還包括沒有活躍市場價格的權益投資,金融資產均為存在活躍市場價格或相對固定報價。
(2)長期股權投資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轉換可能。
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定義,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應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故長期股權投資不會被分類轉入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進行核算。並且一旦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後,不得轉為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進行核算。
長期股權投資只能轉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與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以轉為長期股權投資。
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
交易性金融資產就相當於以前的短期投資,以後不再有短期投資科目,取而代之的是交易性金融資產
長短期限:交易性金融資產少於一年,其他2個都是長期投資大於一年。雲掌財經團隊為您解答(123.com.cn)
7. 長期股權投資能否超過實收資本
一般購入長期股權投資是按被投資方的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所有者權益部分)為基礎核算。因此:
如果是說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比例來看,當然是不能超過100%的;
但是,在支付的對價方面,也就是付出的錢方面,是可以高於對方相應比例的現有價值來出資的。比如A企業從B企業取得100%的控制合並投資,B企業100%的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是1000,其中股本100,股本溢價800,其他如盈餘公積那些共100,A企業投資卻花了1100,也就形成了溢價投資了。
所以可以看出,長期股權投資的價值是可以超過股本(實收資本)的。當然這是個例。
8. 長期股權投資包括對子公司的投資,持股比例要佔50%以上,那可不可以正好等於50%,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嗎 謝
可以,沒有明文規定。
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被投資單位為本企業的子公司。通常,當投資企業直接擁有被投資單位50%以上的表決權資本,或雖然直接擁有被投資單位50%或以下的表決權資本,但具有實質控制權時,也說明投資企業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
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是否具有實質控制權,可以通過以下一項或若干項情況判定:
1、通過與其他投資者的協議,投資企業擁有被投資單位50%以上表決權資本的控制權。
2、根據章程或協議,投資企業有權控制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3、有權任免被投資單位董事會等類似權力機構的多數成員。這種情況是指雖然投資企業擁有被投資單位50%或以下表決權資本,但根據章程、協議等有權任免董事會的董事,以達到實質上控制的目的。
1、重大影響
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的,被投資單位為本企業的聯營企業。當投資企業直接擁有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20%以上但低於50%的表決權股份時,一般認為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
2、無控制
投資企業直接擁有被投資單位20%以下的表決權資本,同時不存在其他實施重大影響的途徑。投資企業直接擁有被投資單位20%或以上的表決權資本,但實質上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
9. 長期股權投資可以分為幾種類型
【摘要】長期股權投資在股權投資市場中佔有重要的市場份額,人們根據長期股權投資對投資單位控製程度的大小將長期投資股權分為四類,下面就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長期股權投資的四種不同類型以及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
投資分紅保險劃算么?重疾分紅險,投資保障兩不誤。 長期股權投資類型
(1)控制,是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 被投資單位為本企業的子公司。
(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約定對某項經濟活動所共有的控制。 被投資單位為本企業的合營企業。
(3)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並不決定這些政策。 被投資單位為本企業的聯營企業。
(4)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
(1) 成本法核算的范圍
①企業能夠對被投資的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即企業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
②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2)權益法核算的范圍
①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即企業對其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
②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占股權的20%-50%)的長期股權投資。即企業對其聯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
慧擇提示:以上就是關於長期股權投資類型及其核算方法的詳細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雖然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方大多是企業,但也有個人通過長期的股權投資,成為投資單位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