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業破產時,同一家企業的債券和信託償還順序那個優先
債券和信託都屬於企業資產,企業已經喪失法律效應了,那企業主體下的資產也同時解除。從法律上不分先後。操做時也是隨機排序,沒有固定的標准。
② 中國哪部法律明確說明了正常營業的企業債權,優先股權,普通股權的優先順序別
《企業破產法》。
順序是這樣的。優先股權,普通股權,債權。
關於具體債務跟股權:
債權銀行第一優先
其次償還國稅、地方稅
復次償還有擔保債務
復次償還無擔保債務
復次償還清算破產費用
復次償還優先股股東
復次償還普通股股東
總的方面是:
工資福利、稅收、貸款、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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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者清償順序不同
債券代表著債務關系,因此在公司解散時受償程序是:債券先清償,有剩餘則按比例進行股份分紅。
2、二者超資產引起的法律後果不同
股票面值超資產不是破產原因,而債券總值超資產是引起破產的法定原因。
3、二者需要承擔的風險不同
由公司債券特點所決定,其流通范圍和流通頻率小於股票,交易價格的變動也較為平穩。因此,債券投資基本是無風險的。而股票是一種有風險的投資。股權是權益類證券,投資者持股便是股東,對公司享有一定的權益,同時也要承擔一定的風險和義務,投資者就是公司的管理者,公司破產,損失就該股東分擔。
④ 企業破產清算順序是什麼
⑤ 簡述企業的破產界限,破產財產及破產債權清償順序
歸納起來該類行為有3種:
(1)債務人財產狀況惡化的事實,具體表現為債務人自行宣告不能清償債務。
(2)債務人信譽動搖的事實,表現在債務人對其債務有停止支付的事實。
(3)債務人轉移財產的事實,債務人在失去償還能力的條件下,欺詐性地轉移或只對某一債權人作出優惠償付。另外一種是概括式,大陸法系國家採用此種做法。即把現實生活中具體破產原因抽象為法律的某種概念,當破產的申請人能舉出證據加以證明,法院能夠確認債務人的經濟狀況和法律上的概念相吻合時,債務人即具備破產原因。
破產財產的分配順序是指將破產財產分配給債權人的先後順序,關繫到破產案件的各方當事人特別是債權人的權益,我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金、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前一順序的債權受償後,沒有剩餘財產的,後一順序的債券不能受償,破產程序也就此宣告終結。債權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破產費用的,管理人應當提請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
通知和公告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時間;
(三)申報債權的期限、地點和注意事項;
(四)管理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及其處理事務的地址;
(五)債務人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的要求;
(六)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的時間和地點;
(七)人民法院認為應當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項。
⑥ 公司破產後股權分配次序
公司破產就要將公司資產交給公家處理股權就要被低價收購自己將失去經營權此時不存在股權分配問題誰有實力就交給誰管理但經營者負擔會減輕可對公司股價不利最好是尋求注資解決要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