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貨套利步驟
股指期貨進行套利交易基本模式是買股票組合,拋指數或買指數,拋指數,其套利步驟如下:
(1) 計算股指期貨合約的合理價格;
(2) 計算期貨合約無套利區間;
(3) 確定是否存在套利機會;
(4) 確定交易規模,同時進行股指合約與股票(或基金)交易。當股指期貨合約實際交易價格高於或低於股指期貨合約合理價格時,進行套利交易可以盈利。但事實上,交易是需要成本的,這導致正向套利的合理價格上移,反向套利的合理價格下移,形成一個區間,在這個區間里套利不但得不到利潤反而會導致虧損,這個區間就是無套利區間。只有當期指實際交易價格高於區間上界時,正向套利才能進行。反之,當期指實際交易價格低於區間下界時,反向套利才適宜進行。
持有成本定價模型
持有成本定價模型是被廣泛使用的指數期貨定價模型,該模型是在完美市場假設前提下,根據一個無套利組合推導出的。指數期貨和約是一個對應股票指數現貨組合的臨時替代物,該和約不是真實的資產而是買賣雙方之間的協議,雙方同意在未來某個時點進行現貨交易,一方面,該協議簽定時沒有資金轉手,賣方要在以後才交付對應股票現貨並收到現金,這樣必須得到補償未馬上收到現金所帶來的收益。反之,買方要以後才支付現金並收到股票現貨,必須支付使用現金頭寸推遲股票現貨支付的費用,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指數期貨價格要高於現貨價格。另一方面,由於指數期貨對應股票現貨是一個支付現金股息的股票組合,那麼指數期貨合約買方因沒有馬上持有這個股票組合而沒有收到股息,賣方因持有對應股票現貨組合收到了股息,因而減少了其持倉成本。因此,指數期貨價格要向下調整相當於股息的幅度,即有:
指數期貨價格=現貨指數價格+融資成本-股息收益
tS t時點指數現貨價格
TS 到期日T時點指數現貨價格
tF t時點指數期貨價格
TF 到期日T時點指數期貨價格
r無風險利率
D t時點到到期日T期間指數現貨股利在到期日T時點的復利總和
(()
1,
[()]i
n
rTttii
iit
Sdw
De
P
-
=
=×),id為第i只樣本股在it時點發放的每股稅後現金股利,iw為
第i只樣本股在t時刻的指數權重,it為第i只樣本股發放現金股利的時點,Pit為第i只樣本股在時刻t的收盤價
在無套利條件下,t時點買入指數期貨和買入指數現貨成分股投資組合持有到T時點時,
兩種投資方式的凈現金流量應該相等:()/(1)()/(1)TtTt
TtTtSFrSDrS---+=+-+
整理得 (1)Tt
ttFSrD-=×+-
區間定價模型
在實際套利操作中,交易成本往往是不可忽視的,交易成本包括買賣手續費,資金成本和沖擊成本等。將交易成本納入到指數定價模型,利用無套利條件,就推導出指數期貨無套利定價區間,其中交易成本是以指數單位為基礎計算的:
(,)
(,)(,)
tPSFLtPLFSSCCSCC
FSt
BtTBtT
--++
≤≤
PLC為買入現貨指數的成本
PSC為賣空現貨指數的成本
FLC為買入期貨和約的成本
FSC為賣空期貨和約的成本
tS為在t時一單位標的資產的價格
(,)FSt為在到期日T時交割一單位標的資產的期貨和約在t時的價格
(,)BtT為從t時到T時的無風險貼現因子
若再考慮股利因素,且假設股利為非隨機變動情況,則變為:
11
(,)(,)
(,)
(,)(,)
TtTt
tPSFLtPLFSSCCBttdSCCBttd
FSt
BtTBtT
ττ
ττ
ττ
--
==
---+++-+
≤≤
dτ為在τ時支付的現金股利
股指期貨定價模型的缺陷
上面公式給出的是在前面假設條件下的指數期貨合約的理論價格。在現實交易中要全部滿足上述假設存在一定的困難。因為首先,在現實交易中再高明的投資者要想構造一個完全與股市指數結構一致的投資組合幾乎是不可能的;其二,在短期內進行股票現貨交易,往往使得交易成本較大;第三,由於各國市場交易機制存在著差異,如在我國目前就不允許賣空股票,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到指數期貨交易的效率;第四,股息收益率在實際市場上是很難得到的,因為不同的公司,不同的市場在股息政策上(如發放股息的時機,方式等)都會不同,並且股票指數中的每隻股票發放股利的數量和時間也是不確定的,這必然影響到正確判定指數期貨合約的價格。
㈡ 股指期貨是怎樣定價的
股指期貨實際上可以看作是一種證券的價格,而這種證券就是這上指數所涵蓋的股票所構成的投資組合。對股指期貨進行理論上的定價,是投資者做出買入或賣出合約決策的重要依據。
同其它金融工具的定價一樣,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定價在不同的條件下也會出現較大的差異。但是有一個基本原則是不變的,即由於市場套利活動的存在,期貨的真實價格應該與理論價格保持一致,至少在趨勢上是這產的。
㈢ 股指期貨是怎樣定價的
對股票指數期貨進行理論上的定價,是投資者做出買入或賣出合約決策的重要依據。股指期貨實際上可以看作是一種證券的價格,而這種證券就是這上指數所涵蓋的股票所構成的投資組合。同其它金融工具的定價一樣,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定價在不同的條件下也會出現較大的差異。但是有一個基本原則是不變的,即由於市場套利活動的存在,期貨的真實價格應該與理論價格保持一致,至少在趨勢上是這產的。為說明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定價原理,我們假設投資者既進行股票指數期貨交易,同時又進行股票現貨交易,並假定:
(1)投資者首先構造出一個與股市指數完全一致的投資組合(即二者在組合比例、股指的「價值」與股票組合的市值方面都完全一致);
(2)投資者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很方便地借款用於投資;
(3)賣出一份股指期貨合約;
(4)持有股票組合至股指期貨合約的到期日,再將所收到的所有股息用於投資;
(5)在股指期貨合約交割日立即全部賣出股票組合;
(6)對股指期貨合約進行現金結算。
㈣ 股指期貨買價和賣價是怎麼定的
股指期貨實際上可以看作是一種證券的價格,而這種證券就是這上指數所涵蓋的股票所構成的投資組合。對股指期貨進行理論上的定價,是投資者做出買入或賣出合約決策的重要依據。
同其它金融工具的定價一樣,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定價在不同的條件下也會出現較大的差異。但是有一個基本原則是不變的,即由於市場套利活動的存在,期貨的真實價格應該與理論價格保持一致,至少在趨勢上是這產的。
為說明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定價原理,我們假設投資者既進行股票指數期貨交易,同時又進行股票現貨交易,並假定:
(1)、投資者首先構造出一個與股市指數完全一致的投資組合(即二者在組合比例、股指的「價值」與股票組合的市值方面都完全一致);
(2)、投資者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很方便地借款用於投資;
(3)、賣出一份股指期貨合約;
(4)、持有股票組合至股指期貨合約的到期日,再將所收到的所有股息用於投資;
(5)、在股指期貨合約交割日立即全部賣出股票組合;
(6)、對股指期貨合約進行現金結算;
(7)、用賣出股票和平倉的期貨合約收入來償還原先的借款。
假定在1999年10月27日某種股票市場指數為2669.8點,每個點「值」25美元,指數的面值為66745美元,股指期貨價格為2696點,股息的平均收益率為3.5%;2000年3月到期的股票指數期貨價格為2696點,期貨合約的最後交易日為2000年的3月19日,投資的持有期為143天,市場上借貸資金的利率為6%。再假設該指數在5個月期間內上升了,並且在3月19日收盤時收在2900點,即該指數上升了8.62%。這時,按照我們的假設,股票組合的價值也會上升同樣的幅度,達到72500美元。
按照期貨交易的一般原理,這位投資者在指數期貨上的投資將會出現損失,因為市場指數從2696點的期貨價格上升至2900點的市場價格,上升了204點,則損失額是5100美元。
然而投資者還在現貨股票市場上進行了投資,由於股票價格的上升得到的凈收益為(72500-66745)=5755美元,在這期間獲得的股息收入大約為915.2美元,兩項收入合計6670.2美元。
再看一下其借款成本。在利率為6%的條件下,借得66745美元,期限143天,所付的利息大約是1569美元,再加上投資期貨的損失5100美元,兩項合計6669美元。
㈤ 股指期貨是怎麼定價的
股指期貨實際上可以看作是一種證券的價格,而這種證券就是這上指數所涵蓋的股票所構成的投資組合。對股指期貨進行理論上的定價,是投資者做出買入或賣出合約決策的重要依據。
同其它金融工具的定價一樣,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定價在不同的條件下也會出現較大的差異。但是有一個基本原則是不變的,即由於市場套利活動的存在,期貨的真實價格應該與理論價格保持一致,至少在趨勢上是這產的。
為說明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定價原理,我們假設投資者既進行股票指數期貨交易,同時又進行股票現貨交易,並假定:
(1)、投資者首先構造出一個與股市指數完全一致的投資組合(即二者在組合比例、股指的「價值」與股票組合的市值方面都完全一致);
(2)、投資者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很方便地借款用於投資;
(3)、賣出一份股指期貨合約;
(4)、持有股票組合至股指期貨合約的到期日,再將所收到的所有股息用於投資;
(5)、在股指期貨合約交割日立即全部賣出股票組合;
(6)、對股指期貨合約進行現金結算;
(7)、用賣出股票和平倉的期貨合約收入來償還原先的借款。
㈥ 用支付已知收益率的定價公式可以計算所有類型的股指期貨的價格嗎
支付已知收益率的定價公式計算雙手。
㈦ 股指期貨套利持有成本怎麼計算
一、定義
套利(Arbitrage)是金融市場中極為常見的名詞,它是一種同時在相同或不同的市場中進行不具任何風險、而且可以預見確定報酬的交易行為,為一種無風險且獲利在交易之初便確知的交易行為。
最簡單的一種套利,便是在相同或不同的市場中,與不同的交易對手查詢同一種商品的價格,如果出現不同的報價,且此一價格差異足夠彌補交易成本,便可以買進價格被低估的商品,並且賣出價格被高估的商品,毫無風險地進場賺取一筆已知的利潤。
指數期貨套利:同樣的套利機會,也存在期貨與其標的股票之間。簡單來說,指數期貨套利就是利用期貨指數低於(高於)合理水準,一面買進(賣出)指數期貨,一面賣出(買進)可以代表指數現貨的個股組合,並利用在合約到期時,期貨和現貨指數將合而為一的原理,買進(賣出)持股且賣出(回補)期貨部位,獲得無風險的利潤。
二、持有成本理論
欲了解期貨的交易策略及掌握市場的動態,期貨的定價原理基本且必要的基礎。在推算期貨合理的價格的眾多研究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便是持有成本理論(costofcarrymodel),只是一種利用期貨與現貨的套利關系為基礎所發展出來的定價模式,藉由期貨與現貨間的持有的持有成本概念,期貨市場價格與現貨市場價格間的關系可被明確界定,並可用決定期貨的合理價位。
本文將以持有成本合理為出發點,推導期貨價格的訂定,再以此為基礎,了解股價指數期貨的定價方式,推演出指數期貨的套利交易策略。
(一)持有成本定價模式
持有成本定價模式解釋了現貨與期貨市場價格間的關系。為了降低此一模型的復雜性,先建立以下假設:
1.無任何交易成本
2.無任何交易策略限制
3.市場為一強勢效率市場
持有成本模式顯示一個以借貸的資金,在現貨市場上買進與期貨合約中數量
相同的自此或商品,並持有該資產至期貨契約的到期日,再將該資產與期貨的買方進行交割,這一連串動作中的成本及所有發生費用的加總,等於期貨合約的合理價格。
持有成本公式:
合理期貨價格=標的物現貨價格×(1+持有成本)
=標的物現貨價格×(1+i)t/360+C
其中,i:資金成本
t:距期貨契約到期日所余天數
C:資金成本以外項目,包括倉儲費、保險費等。
在正常的狀況下,期貨的價格應該等於(或近乎於)由該模型推導出的合理價位,若此,則市場上無套利機會:反之,則意味著期貨契約因受到其他因素的影響,致使脫離了期貨本身原有價格,若此價差能夠涵蓋交易成本,則套利機會空間出現!換言之,當持有成本不等於基差(為現貨減去期貨的值),則持有成本與基差間的價差既有套利空間。
(二)持有成本理論在股價指數上的應用
1.指數期貨的合理價格
股價指數期貨之標的物事根據特定股票投資組合計算出來的股價指數。根據持有成本模式,可推導出指數投資組合與指數期貨價格間的關系如下:
股價指數期貨合理價格=現貨指數×(1+i)t/360-D
其中,i:資金成本
t:距期貨契約到期日所余天數
D:指持有與該指數相同的投資組合所預期應得高的股利收益。
這個公式與最基本的持有成本模式並無太大不同,唯一不同之處為股利的計算,原因在於股價指數期貨的定價必須考慮不到股利這項因素,因為持有現貨指數的投資組合是可以享有股利收入,而股價指數期貨契約的持有人則否,古於期貨定價時必須將股利排除在真實價值之外,予以扣除。
2.套利空間:
依據前述之持有成本理論,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間的價差,應維持在理論的合理區間之內,在加計所有交易成本後,若期貨價格偏離此區間,便將出現套利機會。
當期貨指數低於(高於)理論價格並足以涵蓋所有交易成本及預期報酬率,即可進行套利,當期貨指數回到(高過)理論價格,即可反向沖銷獲利。
㈧ 期貨合約的價格怎麼計算
合約價值計算,期貨合約價值計算公式.合約價值等於股指期貨價格乘以乘數,因此一張合約的價值受到股指期貨價格和合約乘數的影響而變動。
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合約乘數越大,合約價值意味著股指期貨合約價值越大。合約價值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合約價值隨著標的指數的上升,合約價值股指期貨的合約價值亦在增加。
合約價值如恆指期貨推出時,合約價值但生指數低於2000點(合約乘數為50港元),因而期貨合約價值不超過10萬港元。合約價值2009年恆生指數超過2000()點,合約價值恆指期貨的合約價值已超過100萬港元。
㈨ 股指期貨的價格是如何確定的
對股票指數期貨進行理論上的定價,是投資者做出買入或賣出合約決策的重要依據。股指期貨實際上可以看作是一種證券的價格,而這種證券就是這上指數所涵蓋的股票所構成的投資組合。 同其它金融工具的定價一樣,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定價在不同的條件下也會出現較大的差異。但是有一個基本原則是不變的,即由於市場套利活動的存在,期貨的真實價格應該與理論價格保持一致,至少在趨勢上是這產的。 為說明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定價原理,我們假設投資者既進行股票指數期貨交易,同時又進行股票現貨交易,並假定: (1)投資者首先構造出一個與股市指數完全一致的投資組合(即二者在組合比例、股指的「價值」與股票組合的市值方面都完全一致); (2)投資者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很方便地借款用於投資; (3)賣出一份股指期貨合約; (4)持有股票組合至股指期貨合約的到期日,再將所收到的所有股息用於投資; (5)在股指期貨合約交割日立即全部賣出股票組合; (6)對股指期貨合約進行現金結算; (7)用賣出股票和平倉的期貨合約收入來償還原先的借款。 假定在1999年10月27日某種股票市場指數為2669.8點,每個點「值」25美元,指數的面值為66745美元,股指期貨價格為2696點,股息的平均收益率為3.5%;2000年3月到期的股票指數期貨價格為2696點,期貨合約的最後交易日為2000年的3月19日,投資的持有期為143天,市場上借貸資金的利率為6%。再假設該指數在5個月期間內上升了,並且在3月19日收盤時收在2900點,即該指數上升了8.62%。這時,按照我們的假設,股票組合的價值也會上升同樣的幅度,達到72500美元。 按照期貨交易的一般原理,這位投資者在指數期貨上的投資將會出現損失,因為市場指數從2696點的期貨價格上升至2900點的市場價格,上升了204點,則損失額是5100美元。 然而投資者還在現貨股票市場上進行了投資,由於股票價格的上升得到的凈收益為(72500-66745)=5755美元,在這期間獲得的股息收入大約為915.2美元,兩項收入合計6670.2美元。 再看一下其借款成本。在利率為6%的條件下,借得66745美元,期限143天,所付的利息大約是1569美元,再加上投資期貨的損失5100美元,兩項合計6669美元。 在上述安全例中,簡單比較一下投資者的盈利和損失,就會發現無論是投資於股指期貨市場,還是投資於股票現貨市場,投資者都沒有獲得多少額外的收益。換句話說,在上述股指期貨價格下,投資者無風險套利不會成功,因此,這個價格是合理的股指期貨合約價格。 由此可見,對指數期貨合約的定價(F)主要取決於三個因素:現貨市場上的市場指數(I)、得在金融市場上的借款利率(R)、股票市場上股息收益率(D)。即: F=I+I×(R-D)=I×(1-R+D) 其中R是指年利率,D是指年股息收益率,在實際的計算過程中,如果持有投資的期限不足一年,則相應的進行調整。 現在我們順過頭來,用剛才給出股票指數期貨價格公式計算在上例給定利率和股息率條件下的股指期貨價格: F=2669.8+×(6%-3.5%)×143/365=2695.95 同樣需要指出的是,上面公式給出的是在前面假設條件下的指數期貨合約的理論價格。在現實生活中要全部滿足上述假設存在著一定的困難。因為首先,在現實生活中再高明的投資者要想構造一個完全與股市指數結構一致的投資組合幾乎是不可能的,當證券市場規模越大時更是如此;其,在短期內進行股票現貨交易,往往使得交易成本較大;第三,由於各國市場交易機制存在著差異,如在我國目前就不允許賣空股票,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到指數期貨交易的效率;第四,股息收益率在實際市場上是很難得到的,因為不同的公司、不同的市場在股息政策上(如發放股息的時機、方式等)都會不同,並且股票指數中的每隻股票發放股利的數量和時間也是不確定的,這必然影響到正確判定指數期貨合約的價格。 從國外股指期貨市場的實踐來看,實際股指期貨價格往往會偏離理論價格。當實際股指期貨價格大於理論股指期貨價格時,投資者可以通過買進股指所涉及的股票,並賣空股指期貨而牟利;反之,投資者可以通過上述操作的反向操作而牟利。這種交易策略稱作指數套利(IndexArbitrage)。然而,在成離市場中,實際股指期貨價格和理論期貨價格的偏離,總處於一定的幅度內。例如,美國S&P500指數期貨的價格,通常位於其理論值的上下0.5%幅度內,這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風險套利的情況。 對於一般的投資者來說,只要了解股指期貨價格與現貨指數、無風險利率、紅利率、到期前時間長短有關。股指期貨的價格基本是圍繞現貨指數價格上下波動,如果無風險利率高於紅利率,則股指期貨價格將高於現貨指數價格,而且到期時間越長,股指期貨價格相對於現貨指數出現升水幅度越大;相反,如果無風險利率小於紅利率,則股指期貨價格低於現貨指數價格,而且到期時間越長,股指期貨相對與現貨指數出現貼水幅度越大。以上所說的是股指期貨的理論價格。但實際上由於套利是有成本的,因此股指期貨的合理價格實際是圍繞股票指數現貨價格的一個區間。只有在價格落到區間以外時,才會引發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