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權投資基金有哪些
基金從廣義上來說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主要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而用於投資股權的基金就是股權投資基金了。
目前有很多專門的股權投資機構都設立了自己的股權投資基金。譬如徐小平的真格基金、紅杉資本中國基金、PE三巨頭矽谷天堂、中科招商、九鼎投資設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還有專注優質新三板股權投資的「主投基金」,清科與眾投邦聯手打造的50億「母基金」就都是國內比較優秀的基金!
⑵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資金來源有幾種
目前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出資人主要還是一些私營企業和富裕的個人;而在國外成熟市場條件下,私募股權投資業資金來源主要是機構投資者,包括養老金、證券基金,以及金融機構、保險機構等。
另一方面,我國居民投資方式少,投資收益低。居民傳統的投資方式仍然是儲蓄、國債、基金、股票和房地產。拓寬私募股權投資業資金來源,有利於為居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提供更多選擇。
私募股權投資業資金來源,逐步建立起一個包含金融機構、境外資本、保險基金、社保基金、企業年金、企業資金、富裕個人及社會閑余資金在內的多元化資金來源體系,豐富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更好地服務於國民經濟的轉型升級發展。
⑶ 股權投資基金
股權投資基金,Private Equity(簡稱「PE」)在中國通常稱為私募股權投資,從投資方式角度看,依國外相關研究機構定義,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
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
有少部分PE基金投資已上市公司的股權(如後面將要說到的PIPE),另外在投資方式上有的PE投資如Mezzanine投資亦採取債權型投資方式。
(3)股權投資基金的出資擴展閱讀:
股權投資基金的特點:
1、在資金募集上,主要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或個人募集,它的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銷售公司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另外在投資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進行,絕少涉及公開市場的操作,一般無需披露交易細節。
2、多採取權益型投資方式,絕少涉及債權投資。PE投資機構也因此對被投資企業的決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決權。反映在投資工具上,多採用普通股或者可轉讓優先股,以及可轉債的工具形式。
3、一般投資於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業,絕少投資已公開發行公司,不會涉及到要約收購義務。
4、比較偏向於已形成一定規模和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形企業 ,這一點與VC有明顯區別。
5、投資期限較長,一般可達3至5年或更長,屬於中長期投資。
6、流動性差,沒有現成的市場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權出讓方與購買方直接達成交易。
7、資金來源廣泛,如富有的個人、風險基金、杠桿並購基金、戰略投資者、養老基金、保險公司等。
8、PE投資機構多採取有限合夥制,這種企業組織形式有很好的投資管理效率,並避免了雙重征稅的弊端。
9、投資退出渠道多樣化,有IPO、售出(TRADE SALE) 、兼並收購(M&A)、標的公司管理層回購等等。
⑷ PE股權投資基金的注冊資金
答:所謂「股權基金的注冊資金」准確講應該是:「承諾出資」,具體就是這支基金發起的總規模是多少,在該支基金約定的合夥協議中的年限中必須實收到位的資金。不是用來保證投資者本金與預期收益的,你理解的這個概念是錯誤的。關於這點在2006年修訂最新的合夥企業法中有非常明確的註解,請你研讀參考。
⑸ 股權投資和股權投資基金有什麼區別
私募股權基金是從事私人股權(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的基金,追求的不是股權收益,而是通過上市、管理層收購和並購等股權轉讓路徑出售股權而獲利。
私募股權基金特點介紹:
私募資金
私募股權基金的募集對象范圍相對公募基金要窄,但是其募集對象都是資金實力雄厚、資本構成質量較高的機構或個人,這使得其募集的資金在質量和數量上不一定亞於公募基金。可以是個人投資者,也可以是機構投資者。
股權投資
除單純的股權投資外,出現了變相的股權投資方式(如以可轉換債券或附認股權公司債等方式投資),和以股權投資為主、債權投資為輔的組合型投資方式。
風險大
私募股權投資的風險,首先源於其相對較長的投資周期。因此,私募股權基金想要獲利,必須付出一定的努力,不僅要滿足企業的融資需求,還要為企業帶來利益,這註定是個長期的過程。
參與管理
一般而言,私募股權基金中有一支專業的基金管理團隊,具有豐富的管理經驗和市場運作經驗,能夠幫助企業制定適應市場需求的發展戰略,對企業的經營和管理進行改進。但是,私募股權投資者僅僅以參與企業管理,而不以控制企業為目的。
⑹ 證券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的區別
區別如下:
1、根本屬性特徵。
①股權投資基金:高風險、高收益。
②證券投資基金:低風險、低收益。
2、投資對象和資產組合。
①證券投資基金一般投資於股票和其他流動性較強的證券,也有少量的房地產和實業項目。
②股權基金是投資於一定行業的科技項目和成長性企業,通過對不同階段的項目、不同產業的項目的投資來分散風險。
3、投資的期限和變現方式。
①證券投資基金通常是短期投資,有較強的投機色彩,投資組合的變換較多,主要從證券市場的波動中套利。
②股權基金的投資期限較長,只能從投資項目的發展和成長中獲得回報。
(6)股權投資基金的出資擴展閱讀:
證券投資基金:是指通過發售基金份額募集資金形成獨立的基金財產,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託管人託管,以資產組合方式進行證券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額享受收益和承擔風險的投資工具。
證券投資基金的特點:
(1)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集合投資制度。
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積少成多的整體組合投資方式,它從廣大的投資者那裡聚集巨額資金,組建投資管理公司進行專業化管理和經營。在這種制度下,資金的運作受到多重監督。
(2)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信託投資方式。
它與一般金融信託關系一樣,主要有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三個關系人,其中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訂有信託契約。但證券基金作為金融信託業務的一種形式,又有自己的特點。如從事有價證券投資主要當事人中還有一個不可缺少的託管機構,它不能與受託人(基金管理公司)由同一機構擔任,而且基金託管人一般是法人;基金管理人並不對每個投資者的資金都分別加以運用,而是將其集合起來,形成一筆巨額資金再加以運作。
(3)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金融中介機構。
它存在於投資者與投資對象之間,起著把投資者的資金轉換成金融資產,通過專門機構在金融市場上再投資,從而使貨幣資產得到增值的作用。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者對投資者所投入的資金負有經營、管理的職責,而且必須按照合同(或契約)的要求確定資金投向,保證投資者的資金安全和收益最大化。
(4)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證券投資工具。
它發行的憑證即基金券(或受益憑證、基金單位、基金股份)與股票、債券一起構成有價證券的三大品種。投資者通過購買基金券完成投資行為,並憑之分享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收益,承擔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風險。
股權投資基金:Private Equity( 簡稱「PE」)在中國通常稱為私募股權投資,從投資方式角度看,依國外相關研究機構定義,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
股權投資基金的特點:
1. 在資金募集上,主要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或個人募集,它的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銷售公司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另外在投資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進行,絕少涉及公開市場的操作,一般無需披露交易細節。
2. 多採取權益型投資方式,絕少涉及債權投資。PE投資機構也因此對被投資企業的決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決權。反映在投資工具上,多採用普通股或者可轉讓優先股,以及可轉債的工具形式。
3. 一般投資於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業,絕少投資已公開發行公司,不會涉及到要約收購義務。
4. 比較偏向於已形成一定規模和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形企業 ,這一點與VC有明顯區別。
5. 投資期限較長,一般可達3至5年或更長,屬於中長期投資。
6. 流動性差,沒有現成的市場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權出讓方與購買方直接達成交易。
7. 資金來源廣泛,如富有的個人、風險基金、杠桿並購基金、戰略投資者、養老基金、保險公司等。
8. PE投資機構多採取有限合夥制,這種企業組織形式有很好的投資管理效率,並避免了雙重征稅的弊端。
9. 投資退出渠道多樣化,有IPO、售出(TRADE SALE) 、兼並收購(M&A)、標的公司管理層回購等等。
⑺ 為什麼要用有限合夥製成立股權投資基金
1、採用有限合夥制形式的私募股權基金可以有效的避免雙重征稅,並通過合理的激勵及約束措施,保證在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情形下,經營者與所有者利益的一致,促進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的分工與協作,使各自的所長和優勢得以充分發揮;
2、此外,有限合夥制的私募股權基金的具有設立門檻低,設立程序簡便,內部治理結構精簡靈活,決策程序高效,利益分配機制靈活等特點。
從有限合夥制度的法律層面看,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還具有以下特點:
1、有限合夥私募股權基金的財產獨立於各合夥人的財產。作為一個獨立的非法人經營實體,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擁有獨立的財產;對於合夥企業債務,首先以合夥企業自身的財產對外清償,不足部分再按照各合夥人所處的地位的不同予以承擔;
在有限合夥企業存續期內,各合夥人不得要求分割合夥企業財產。由此,保障了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的財產獨立性和穩定性。
2、普通合夥人與有限合夥人享有不同的權利,承擔區別的責任。在有限合夥制企業內,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有限合夥人不參與合夥企業的經營;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這樣的制度安排,可促使普通合夥人認真、謹慎地執行合夥企業事務;對有限合夥人而言,則具有風險可控的好處。
(7)股權投資基金的出資擴展閱讀
基金型企業設立條件:
1、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2、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3、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 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4、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5、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6、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1)發放貸款;
(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⑻ 股權投資基金收益如何分配
一、合夥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收益分配模式介紹
1、根據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的確定依據的探討,目前PE行業基本上形成了以優先返還出資人全部出資和優先收益--GP激勵--按比例分配為順序的收益分配模式。
2、具體為:將投資退出的資金按照出資比例將出資優先返還給全部出資人,並按照8%年化復利優先向投資人分配(該分配原則系考慮資金佔用的利息,簡稱資金佔用費),以實現全部投資人出資的保值。
然後,按照 「追趕條款」,以在滿足LP投資保值的基礎上,對GP進行激勵。即,將對投資人的優先分配後的剩餘部分全部向GP分配或按比例在GP和全部投資人之間分配,直到GP所分部分與全部投資人累計所分部分的比例為1:4.然後,在這個分配基礎上還有剩餘的,就直接按照GP分配百分之二十,全部投資人分配百分之八十比例進行最後一輪分配。
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的確定依據
1、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合夥人包括普通合夥人(GP)和有限合夥人(LP)。其中,GP是一般為基金管理公司,擁有專業的投資管理團隊,主要提供基金的投資和運作管理,並提供較小的出資。
2、而LP提供絕大部分的資金,且一般情況下並不參與基金的投資和運作管理。從盈利點看,GP主要通過提供良好的投資管理和決策,實現基金的盈利基礎上,獲得投資報酬;而LP則通過提供資金獲得投資回報(保值和增值)。
3、因此,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的確定依據就是集中在:如何將GP和LP的利益有效捆綁在一起、如何對GP進行有效激勵、如何實現投資人資金保值增值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