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是可以,不过这样的收益不高,一般不会投。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一、储蓄的特点
储蓄的特点:风险小、方式期限灵活多样、简单方便、收益相对较低。正是储蓄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储蓄是最普通和最常用的理财手段。
二、股票的特点
1.稳定性
股票投资是一种没有期限的长期投资。股票一经买入,只要股票发行公司存在,任何股票持有者都不能退股,即不能向股票发行公司要求抽回本金。同样,股票持有者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益就不能改变,但他可以通过股票交易市场将股票卖出,使股份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以收回自己原来的投资。 这一现象背后,可能隐藏着政策资金护盘和更加复杂的因素……
2.风险性
任何一种投资都是有风险的,股票投资也不例外。股票投资者能否获得预期的回报,首先取决于企业的盈利情况,利大多分,利小少分,公司破产时则可能血本无归;其次,股票作为交易对象,就如同商品一样,有着自己的价格。而股票的价格除了受制于企业的经营状况之外,还受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甚至人为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中,大起大落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股票市场上股票价格的波动虽然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从而影响股息与红利,但股票的贬值还是会使投资者蒙受部分损失。因此,欲入市投资者,一定要谨慎从事。
3.责权性
股票持有者具有参与股份公司盈利分配和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和义务。
三、债券的特点
(一)债券有期限
债券是有期限的,到期日必须偿还本金,且每半年或一年支付一次利息,因此对于公司来说若发行过多的债券就可能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所以它并不像股票一样无需偿还,不是永久性的。这也成为公司发行债券时必须需要考虑的一个基本因素。债券的期限有长短之分,因此也有长期债券和短期债券之说,从公司角度来讲长期债券更有利于其融通长期建设资金,弥补建设资金不足的需要。但是从投资人角度来讲长期债券虽然收益高一些但是风险也随着增加了。
(二)债券具有节税效应
债券投资者从公司中获得的固定债券利息收入是从公司税前利润中得到的,虽然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这似乎没有什么影响,不管是从税前利润中获得还是从税后利润中获得,他们所得到的利息都是一样的,但是对于发债公司这一税前支付利息和税后支付利息的差别就显得非常明显,因为和税后支付利息相比,支付同样的税金,税前支付利息就可以减少应付利息,起到了节税避税的效应。
(三)债券具有优先求偿权
在求偿等级上,债权人排在股东之前,当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破产时,债权人有优先取得公司财产的权利,其次是优先股股东,最后才是普通股股东。但是通常破产意味着债权人要蒙受损失,因为剩余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这时债权人实际上成了剩余索取者。尽管如此债权人也无权追究股东个人资产。同时债券按索取权的排列顺序也区分为不同等级,高级债券是指具有优先索取权的债券,而低级或次级债券是指索取权排名于一般债权人之后的债券,一旦公司破产清算时,先偿还高级债券,然后才偿还次级债券。
(四)债券的限制性条款涉及控制权问题
债权人一般没有投票权,但它可能要求对大的投资决策有一定的发言权,这主要表现在债务合同常常包括有限制经理及股东职责的条款,如在公司进行重大的资产调整时要征求大债权人的意见;另一方面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股东的剩余控制权将转移到债权人手中,债权人有权决定是清算公司还是重组公司。
(五)债券涉及抵押担保问题可以降低债券投资风险
权益资本属于风险资本,不涉及抵押担保问题,而债务资本可以要求以某一资产或特定资产作为保证偿还的抵押,以提供超出发行人通常信用地位之外的担保,这实际上降低债务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即违约风险,或者信用风险。
(六)债券具有选择权
一方面多数公司在公开发行债券时都附有赎回条款,在某一预定条件下,由公司决定是否按预定价格(一般比债券面值高)提前从债券持有人手中购回债券。另一方面,许多债券附有可转换性条款,这些可转换债券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的某一期限内可以按预先确定的比例(称为转换比率)或预先确定的价格(转换价格)转换成股票
四、基金的特点
1、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基金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共同投资,表现出一种集合理财的特点,通过汇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积少成多,有利于发挥资金的规模优势,降低投资成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和运作。基金管理人一般拥有大量的专业投资研究人员和强大的信息网络,能够更好地对证券市场进行全方位的动态跟踪与分析。将资金交给基金管理人管理,使中小投资者也能享受到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服务。
2、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为降低投资风险,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必须以组合投资的方式进行基金的投资运作,从而使“组合投资、分散风险”成为基金的一大特色。“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科学性已为现代投资学所证明。中小投资者由于资金量小,一般无法通过购买不同的股票分散投资风险。基金通常会购买几十种甚至上百种股票,投资者购买基金就相当于用很少的资金购买了一揽子股票,某些股票下跌造成的损失可以用其他股票上涨的盈利来弥补。因此可以充分享受到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好处。
3、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所有者,基金投资人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基金投资收益在扣除由基金承担的费用后的盈余全部归基金投资者所有,并依据各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只能按规定收取一定的托管费、管理费,并不参与基金收益的分配。
4、严格监管、信息透明。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基金投资的信心,中国证监会对基金业实行比较严格的监管,对各种有损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并强制基金进行较为充分的信息披露。在这种情况下,严格监管与信息透明也就成为基金的一个显著特点。
5、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操作,本身并不经手基金财产的保管。基金财产的保管由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托管人负责。这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衡机制对投资者的利益提供了重要的保护。
五、商业保险的特点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⑶ 什么是投资理财>投资理财公司工作>投资理财工作总结
投资理财,投资理财是指投资者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用诸如储蓄、银行理财产品、债券、基金、股票、期货、商品现货、外汇、房地产、保险、黄金、P2P、文化及艺术品等投资理财工具对个人、家庭和企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管理和分配,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从而加速资产的增长。
投资理财一词,最早见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报端。随着我国股票债券市场的扩容,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日趋丰富和市民总体收入的逐年上升,“理财”概念逐渐走俏
⑷ 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有那些法规
转自政策网络:《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从我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出发,针对长期以来投资者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中小投资者最关心的收益回报权、知情权、参与监督权和求偿权等基本权利,做出了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构建了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制度框架。具体内容参考政策网络中的内容。
⑸ 什么是从属债券
投资者权益分为优先债券和从属债券两部分,只有当优先债券持有人得到完全支付的情况下,从属债券持有人才能得到支付。发起人可以通过购买从属债券为优先债券持有人提供损失保护
⑹ 美国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论文
摘要: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前提,中小股东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问题已成为我国当前资本市场和整体经济发展的重大障碍。应通过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完善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加强证券监管体系和提高中小股东的自我保护意识等措施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前提。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与陌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保护水平较低,侵害行为不断发生。中小股东在受到侵害之后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使投资者的信心受到严重打击,制约了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需要积极采取措施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被侵害的原因
(一)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
我国上市公司对中小股东的侵害主要来源于控股股东。据统计,即使股权分置改革全部完成,我国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依然超过40%。在这种特殊的股权结构下,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董事会、监事会也往往被控股股东操纵而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股东大会制度不健全。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日常的重大经营事项都由股东大会决定.是中小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渠道,是实现剩余控制权的重要途径。但在我国,股东大会很容易被控股股东操纵,中小股东很少参加股东大会,在修改公司章程,选举和罢免董事、监事,处理公司资产和业务等方面,控股股东可以一票否决,股东大会从一个民主决策机构演变为控股股东合法转移上市公司利益的。
2.董事会缺乏独立性。董事会产生于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受控于控股股东,因此,董事会成为控股股东的代言人。由于控股股东的特殊地位,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为数不少,控股股东利用对公司的控制权从上市公司转移利润,从事掠夺和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活动。另外,董事会人员结构不合理,独立董事比例过小,且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独立董事大多数由控股股东提名,且半数上市公司未设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缺乏支撑的平台,只是一种摆设。
3.监事会监督不力。监事会是公司内部专门行使监督权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和对董事、经理违反纪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在公司治理中处于和董事会并行的地位,直接向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可以在中小股东无法行使“用手投票”机制期间保证董事会的决策和行为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是保证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问权力制衡的关键之一。但现实中,大部分监事都是由控股股东委派的,代表控股股东的利益,很难起到监督的作用。我国《公司法》也未赋予监事会行使职权时所需要的提起诉讼的权利。据调查显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监事会虽然在功能设置上比较完善,但却是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职能发挥最差的一个环节。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史上,还未出现过监事会因对董事会不信任而单独组织股东大会的情况。在此制度背景下,监事会难以有效保护股东利益。
(二)法律制度不完善
法律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在诉讼方式不合理,索赔困难。另外对违法者量刑太轻,处罚太少,违法成本低,不足以遏制违法动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可以采取单独诉讼或共同诉讼方式起诉,对于人数众多且确定的共同诉讼可以采取代表人诉讼方式。证券市场投资者人数众多且地域分布广泛,单个投资者难以同强大的对方当事人相抗衡,单独诉讼和共同诉讼都存在许多不便之处。而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因权限范围狭窄、效力仅具有问接扩张力、只对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有效、代表人产生方式单一、只能由登记的权利人推选产生等缺陷也不适合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案件的特点。投资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提起的诉讼许多都被上市公司用少量好处打发,达成庭外和解,即使有人胜诉,由于诉讼方式的限制,诉讼结果也不能使所有同期受损的投资者都得到补偿。流通股股东的分散性、诉讼机制的缺乏使投资者索赔极其困难。
(三)证券监管体系不健全
我国目前的监管模式尚未成熟,许多方面还存在不足(1)证监会的监管角色冲突,监管缺乏独立性。在我国,证监会承担了监管证券市场和发展证券市场的双重职责,必然会带来监管功能的紊乱。同时,证监会直接受政府领导,也会导致其在监督行为上独立性差。(2)缺乏对监管主体的约束。现行的集中型管理模式最大的缺点就是权力的集中导致官僚主义和监管非效率。监管主体得不到有效监督,很可能发生监管主体的“偷懒”行为,如果监管主体利用权力寻租,监管客体就容易对监管主体实施贿赂并取得成功,导致监管主体与监管客体之间的串谋。(3)监管执行力度弱,处罚力度过轻。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执法不严。不仅监管部门力度不够,《公司法》、《证券法》执行起来也软弱无力。在查获了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之后,往往只是进行通报和经济处罚,以罚代刑,未实质性引入刑事处罚。对于违法者来说,罚款的金额与其获得的收益相比是不值一提的,违法者违法成本很低,造成违法屡禁不止。法律对于违法者姑息纵容,相反对于受到巨额损失的中小股东来说,法院却以种种理由不予受理。
(四)中小股东自身的原因
中小股东受到侵害除了制度因素及保护措施不到位之外,也有中小股东自身方面的原因。(1)中小股东的“不作为”我国中小股东持股比例过低,分布极其分散,对公司信息的了解处于劣势,行使权利的成本过高,即便是股东大会的决议涉及到切身利益,出于“理智的冷漠”和“搭便车”心理,他们也很少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因此,绝大多数中小股东怠于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给控股股东的侵害行为打开方便之门。(2)中小股东投机性强,投资盲目。我国中小股东数量众多,整体素质偏低。他们投资于上市公司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在二级市场上获取股票买卖价差,他们几乎不懂金融知识,不懂股票的实质,不注重股票的内在价值,把股市当作赌场,期望在股市上一夜暴富,凭小道消息进行股票买卖,不进行基础分析,大多数存在盲目的从众心理,普遍以投机的心态炒作,因此,很容易被控股股东、庄家以及证券中介机构欺骗,成为股市操纵的最终受害者。他们在市场中追涨杀跌盲目操作的行为既加剧了市场的风险,又助长了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
二、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制度建议
(一)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
完善公司内部制衡机制主要是通过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则,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来实现。“会”的三种权力应相互监督、相互制衡。
1.完善股东大会制度。股东大会决议要能够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维护公司的利益,在对控股股东进行权力限制或义务增加的同时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可以限制控股股东的表决权,明确规定一个有效的投票权持股比例,超过部分的投票权将受到限制,这样也有利于上市公司股权的分散,形成合理的股权结构。
2.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在董事会建设方面,要突出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第一,要促使董事会的结构更合理。合理确定独立董事的比例,建立独立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结构,强化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二,增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修改完善现有的独立董事提名方法,增加中小股东选择独立董事的机会和权利。独立董事引入是为了监督控股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行为,那么独立董事的人选就不能由控股股东选择,否则独立董事的作用就会大打折扣。可以考虑成立独立董事协会,由独立董事协会统一向上市公司派遣独立董事,保证其在经济、身份上的独立性,真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第三,强化独立董事的问责制度,使独立董事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站在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立场上发表意见。
3.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监事会的设置应倾向于保护股东的权益,保障监事会独立、有效地行使监督职权。加大监事会的权力,强化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作用,如允许监事会直接聘请会计师而不需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批准。(1)明确监事会的职责。监事会有权在法定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监督检查权,不受股东、董事、经理的干涉和制约,这就要求为监事会行使监督权提供法律保障和经济保障。(2)保证监事会的经济独立。我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法律虽然赋予了监事会各项职权,但是实施监督所必需的费用仍由公司承担,而公司由控股股东控制,因此监事会的费用仍控制在控股股东手中,经济上的不独立使得监事会仍然受制于控股股东,因此无法达到有效的监督效果。可以附加一些规定,如公司必须留出一定数额的监事会专项经费,或规定公司不得拒绝支付监事会的日常监督活动费用等,防止控股股东通过限制监事会的费用支出而使监事会受制于控股股东,达不到有效的监督效果。(3)提高监事会成员的素质,增强监事会的权威性。建立监事资格认证制度,促使上市公司选择素质好、威望高的人担任监事。
(二)完善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
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应首先从法制完善和基本制度建设着眼。中小股东权益法律保护应从以下两方面加以完善:
1.合理设定民事赔偿责任。首先,要有各项具体的规定。如受害人如何确定、赔偿金额如何计算、违法行为主体依据何种原则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等技术性问题都需要明确,以保证民事法律责任得以有效执行。其次,增强可操作性,保证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这就需要建立有效的诉讼制度,使权益遭到损害的所有投资者都能够得到赔偿,这样既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又增加了违法成本。可以借鉴美国的“集体诉讼”制度。所谓集体诉讼是指全体股东利益受到损害时,一名股东提起的民事诉讼结果可以适用于全体股东。证券市场侵权案最突出的特点是受侵害者众多,个人投资者在精力、时间、经济上都没有能力单个提起诉讼,集体诉讼则可以弥补这一缺陷,节约各种成本。
2.实行“辨方举证”。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举证责任一般在控方,控告某人有罪要有真凭实据。我国证券市场上普遍存在的欺诈行为具有相当的隐蔽性,证券欺诈者在市场中通常处于明显的优势地位,特别是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而作为控方的中小股东很难去调查取证,难以提起诉讼,即使是证监会也只能有选择地对典型事件进行调查,这也是我国目前市场操纵行为盛行的原因。刑法中通行的“无罪推定”原则在证券市场监管中会造成对证券市场欺诈者的庇护,如果在证券监管中运用“有罪推定”原则,由被监管者承担举证的责任和义务,不仅能大大降低监管机构的监管成本,而且能极大地提高监管效率。“辨方举证”需要经历一定的时间和程序,难以在短期内生效,但一旦推行,对股票市场的规范将会起到巨大的作用。
(三)建立完善的证券监管体系
1.重塑证监会的监管者角色,加强监管独立性。证监会应该作为一个独立控制的行政执法委员会从国务院独立出来,只对全国人大负责,不受国务院及其他行政部门的干涉,这样可以消除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管理人和证券市场主办人对证监会过多的管制和政策支配,进而强化证监会的监管地位。赋予证监会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独立实施监管的权力,减少以致避免对证监会的不合理行政干预。
2.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市场,因此,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通过信息披露的强制性义务保证市场交易过程中信息的对称性,造就“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提供良好的环境。其中,对信息披露的有效监管应从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信息造假成本来人手。
(四)增强中小股东的自我保护意识
1.要加强证券知识的学习。投资者只有加强学习,熟悉和掌握相关知识,才能主动介入对证券市场其他参与主体的监督中,从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公务员之家
2.投资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举报。监管部门限于人力、物力,不可能对市场上的所有违法犯罪线索都能及时掌握。中小股东在掌握了相关的证券投资知识之后,可以经常关注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及时发现问题。中小股东的诉讼成本高昂,但可以及时向监管部门或执法机关举报,避免更多的中小股东受到侵害。
3.充分了解、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要了解法律赋予自身哪些权利,在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采取什么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加强维权意识。
剖析我国证券民事赔偿法律的完善必要论文
摘要:凡因上市公司的虚假信息及其他违规行为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都可以提出赔偿请求。在具体确定有资格提起诉讼的投资者方面,一种观点认为,应限定为在侵害行为发生之时并且直到提起诉讼这个期间都拥有该上市公……
关于非法证据使用对量刑影响论文
关键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警察自由裁量权 内容提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目的决定其适用范围并将最终决定其命运。美国法的发展史证明,以遏制警察非法行为为出发点或者主要目的,排除非法证据往往……
建设中国特色社保基金增值法律机制研究论文
内容提要:根据2010年5月公布的《2009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到2009年底,我国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为16116亿元,累计结余接近1.9万亿,再加上企业年金和全国社保基金……
公司股东衍生权利分配平衡研究论文
关键词:股东;派生诉讼;权利配置;利益平衡 内容提要:公司法一方面为了保证公司经营者的自由裁量权,促进经营者把握商机大胆地进行商业判断,及时作出经营决策,实现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另……
⑺ 投资者权益什么意思
权益的定义:
1、指公民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和利益。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所说权益。
2、会计学上指资产。属于所有人的叫做所有者权益,属于债权人的权益叫做债权人权益。两者总称为权益。
所有者权益。《企业会计制度》对所有者权益的定义: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
1、实收资本:企业的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所有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本,在一般情况下无须偿还,可以长期周转使用。
2、资本公积:资本本身升值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投资者的共同的权益。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资本(或股本)溢价,是指企业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接受捐赠资产,是指企业因接受现金和非现金资产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是指企业接受外币投资因所采用的汇率不同而产生的资本折算差额。
3、盈余公积:企业从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内部的积累。
4、未分配利润:企业留于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投资者权益,比所有者权益的范围更大。投资者,从广义上讲,包括股权投资者和债权投资者。投资者权益,就是指投资者在被投资对象中拥有的资产。
⑻ 资本市场导论的目录
1绪论:市场环境
1.1 金融中介和风险
1.2 欧洲市场
1.3 当代投行业务
1.4 关于本书
2货币市场
2.1本章概览
2.2国内货币市场
2.3美国国内货币市场
2.4欧洲货币市场
2.5英国货币市场
2.6日本银行
2.7短期国库券
2.8贴现短期国库券
2.9美国商业票据
2.10美国商业票据的信用风险
2.11银行承兑汇票
2.12欧洲货币市场
2.13欧洲货币贷款和存款
2.14欧洲货币利率行情
2.15欧洲货币存托凭证
2.16欧洲货币存托凭证的到期收益率
2.17欧洲商业票据
2.18回购与反向回购
2.19回购:案例分析
2.20回购的其他特点
2.21本章小结
3外汇市场
3.1本章概览
3.2市场结构
3.3外汇交易员和经纪人
3.4即期外汇交易
3.5英镑和欧元行情
3.6即期汇率的影响因素
3.7即期外汇交易
3.8持有即期头寸
3.9外汇风险控制
3.10套算汇率
3.11纯远期外汇交易
3.12远期外汇保值:案例分析
3.13远期外汇公式
3.14外汇或远期互换
3.15外汇互换行情
3.16理解远期点数
3.17本章小结
4债券市场
4.1本章概览
4.2政府债券市场
4.3政治风险
4.4美国政府债券
4.5美国国库券行情
4.6美国国债离拆单售本息票(strips)
4.7债券的定价
4.8带息债券的定价:具体例子
4.9更加详细的债券定价:美国国债
4.10债券收益率
4.11再投资假设
4.12一年付息和半年付息债券的收益率
4.13英国政府债券
4.14公司债券
4.15信用衍生工具
4.16信用等级
4.17公司债券的其他特性
4.18证券化
4.19欧洲债券
4.20欧洲债券的发行定价
4.21本章小结
附录:其他主要政府债券市场
5债券价格的敏感性
5.1本章概览
5.2债券市场的定律
5.3其他影响价格敏感性的因素
5.4麦考雷平均期限
5.5计算麦考雷平均期限
5.6零息债券的平均期限
5.7计算修正平均期限
5.8一个基点的价格值
5.9凸度
5.10凸度的计量
5.11凸度的表现
5.12投资组合平均期限
5.13贡献式战略
5.14免疫战略
5.15 平均期限基础上的套期保值
5.16凸度对于平均期限套期保值的影响
5.17本章小结
6收益率曲线
6.1本章概览
6.2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
6.3复利期间
6.4收益率曲线
6.5关于收益率曲线的理论
6.6收益率曲线和信用风险
6.7零息或即期利率
6.8迭代法
6.9与票面利率的关系
6.10运用即期利率的债券定价
6.11远期利率
6.12贴现系数
6.13本章小结
7股票市场
7.1 本章概览
7.2 债务和股权
7.3 股权的其他特征
7.4 混合型证券
7.5 机构投资者
7.6 股权投资类型
7.7 有效市场
7.8 对冲基金
7.9 初级市场
7.10 增发
7.11 配股:一个例子
7.12 其它新股发行
7.13 伦敦股票交易所
7.14 股票交易所交易系统
7.15 纽约股票交易所
7.16 存托凭证
7.17 股票借贷
7.18 投资组合交易
7.19 本章小结
附录:股票市场统计
8 股票分析和估价
8.1 本章概览
8.2 估价原则
8.3 主要的财务报表
8.4 资产负债表恒等式
8.5 利润表
8.6 英国食品零售业:案例研究
8.7 资产负债表
8.8 负债
8.9 所有者权益
8.10 利润表
8.11 每股收益
8.12 每股股利
8.13 会计比率
8.14 流动性比率
8.15 盈利能力比率
8.16 资产报酬率的构成
8.17 杠杆比率
8.18 投资者比率和估价
8.19 Tesco和Sainsbury的投资者比率
8.20 应用估价比率
8.21 其它估价比率
8.22 本章小结
9 股票估价的现金流模型
9.1 本章概览
9.2 基本的股利折现模型
9.3 固定股利增长模型
9.4 股票内含报酬率
9.5 要求的报酬率和股利收益率
9.6 市盈率
9.7 分阶段股利折现模型
9.8 两阶段模型:一个例子
9.9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9.10 BETA(贝塔系数)
9.11 市场报酬率和风险溢价
9.12 股票风险溢价的争论
9.13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和投资组合理论
9.14 自由现金流量估价
9.15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9.16 剩余价值
9.17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和杠杆
9.18 恒定的资产报酬率:案例研究
9.19 资产的β系数
9.20 公司价值和杠杆
9.21 本章小结
10利率远期与期货
10.1 本章概览
10.2 远期利率协议
10.3 远期利率协议的应用:案例研究
10.4 总计借款成本
10.5 远期利率协议支付子交易
10.6 远期利率协议市场行情
10.7 远期利率
10.8 公平远期利率
10.9 金融期货
10.10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的欧洲美元期货
10.11 欧洲美元期货行情
10.12 交易欧洲美元期货:案例研究
10.13 期货保证金
10.14 保证金的例子:欧洲银行同业拆借利率期货
10.15 利率期货套期保值:案例研究
10.16 期货剥息
10.17 远期利率协议和期货的比较
10.18 本章小结
附录:衍生产品市场的统计数据
11债券期货
11.1 本章概览
11.2 定义
11.3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美国长期国债期货
11.4 发票额
11.5 转换因子
11.6 长期金边债券与欧洲德国政府债券期货
11.7 远期债券价格
11.8 持有成本
11.9 隐含回购利率
11.10 最便宜交割债券
11.11 最便宜交割债券计算:举例
11.12 卖方期权
11.13 最便宜交割债券性质
11.14 债券期货套期保值
11.15 基差风险
11.16 非最便宜交割债券套期保值
11.17 债券期货的其他用途
11.18 本章小结
12利率互换
12.1 本章概览
12.2 互换定义
12.3 基本的利率互换
12.4 互换:现货加远期交易
12.5 典型的互换应用
12.6 利率互换:具体案例研究
12.7 标准互换条款
12.8 比较优势
12.9 计算全部利得
12.10 互换行情
12.11 信贷价差
12.12 互换价差的决定因素
12.13 用国债对互换保值
12.14 交叉货币互换
12.15 本章小结
附录:互换变量
13利率互换估价
13.1 本章概览
13.2 合约开始时的互换估价
13.3 互换要素估价
13.4 互换重新估价
13.5 支付日之间的重新估价
13.6 远期利率方法
13.7 使用远期利率对互换重新估价
13.8 远期利率方法中的变量
13.9 互换利率与LIBOR利率
13.10 近似的互换重估价方法
13.11 远期利率协议,期货和互换利率
13.12 从期货定价互换:案例研究
13.13 互换保值
13.14 本章小结
14股权指数期货与互换
14.1 本章概览
14.2 指数期货
14.3 初始和变动保证金
14.4 交割结算价格
14.5 保证金与经纪人费用安排
14.6 利用指数期货保值:案例研究
14.7 保值效率
14.8 指数期货的其他用途
14.9 股权远期合约定价
14.10 指数期货公平价值
14.11 基差
14.12 指数套利交易
14.13 套利桌管理
14.14 指数期货的特点
14.15 单一股票期货
14.16 股票互换
14.17 股权指数互换:案例研究
14.18 控制股票互换的风险
14.19 在现货市场上对互换保值
14.20 结构化股票互换
14.21 股票互换对投资者的利益
14.22 本章小结
15期权基础
15.1 本章概览
15.2 定义
15.3 期权类型
15.4 基本期权交易策略
15.5 购买看涨期权:到期收益曲线
15.6 与现货头寸的比较
15.7 出售看涨期权:到期收益曲线
15.8 购买看跌期权:到期收益曲线
15.9 与做空股票的对比
15.10 出售看跌期权:到期收益曲线
15.11 小结:内在价值与时间价值
15.12 生活中的股票期权
15.13 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股票期权
15.14 FT-SE 100指数期权
15.15 提前执行
15.16 标准普尔指数期权
15.17 本章小结
附录:奇异的期权
16期权估价模型
16.1 本章概览
16.2 基础原则
16.3 欧式期权
16.4 提前执行
16.5 期权平价原则
16.6 合成远期和期货头寸
16.7 期权平价公式与美式期权
16.8 二元树
16.9 对二元树的扩展
16.10 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
16.11 有股利的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
16.12 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假设
16.13 本章小结
附录:测量历史波动性
17期权估价与风险
17.1 本章概览
17.2 内在价值与时间价值
17.3 即期价格与期权价值
17.4 时间价值性质
17.5 波动性
17.6 德尔塔(Δ或δ)
17.7 德尔塔性质
17.8 作为保值比率的德尔塔
17.9 伽玛(Γ或者γ)
17.10 重新调整德尔塔保值
17.11 德尔塔和伽玛性质
17.12 西尔塔(θ)
17.13 维加(Vega)
17.14 ρ比率
17.15 本章小结
附录:德尔塔与伽玛保值
18期权策略
18.1 本章概览
18.2 运用看跌期权保值
18.3 来自保护性卖权的盈利
18.4 有准备的看涨期权发行
18.5 双限期权
18.6 零成本的双限期权
18.7 牛市差价
18.8 熊市差价
18.9 比率分散看跌期权
18.10 日期分散或时间分散
18.11 再谈波动性
18.12 波动性交易:案例分析
18.13 当前的盈利线
18.14 从做空跨式期权中获取的利润
18.15 其他波动性交易
18.16 本章小结
19 货币与利率期权
19.1 本章概览
19.2 货币期权
19.3 外汇(FX)的套期保值:案例学习
19.4 货币期权定价
19.5 利率期权
19.6 交易所交易的利率期权
19.7 欧洲美元期权
19.8 伦敦国际金融期货期权交易所的欧洲银行同业拆借利率期权
19.9 上限期权,下限期权和双限期权
19.10 利率上限期权:案例学习
19.11 上限期权和下限期权的定价
19.12 个别上限期权的估价:例子
19.13 下限期权的估价
19.14 互换期权
19.15 互换期权的估价
19.16 利率策略
19.17 本章小结
致谢
金融术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