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政府偿还国债有哪些资金来源
在财大师那边看到一个关于国债的文章,里面好像有提到过这个,看到楼主问这个问题,又去看了看,还真有!上面说政府偿还国债的主要资金开源来自于国家税收收入,其解析如下:
解析:政府偿还国债属于财政支出,财政收入是财政支出的基础,与支出主要资金来源相对应,所以政府偿还国债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国家税收收入
大概是对的......吧,我觉得。
『贰』 国债的偿还方式
这不是相当于还贷款么?
只不过由银行变成了国家
因为这个项目是国家支持的
其实开发银行啊什么的,也都支持借款的
恩,一次性还还是分期,应该是你自己项目投资的自己的设想跟计划。应该不要问我们吧?
分两种
1.等额还本付息 —— 均匀
2.等额还本,按期付息 —— 前多后少
还本额应不大于折旧、摊销加净利润
投资初期,生产不稳定,未达设计要求,利润较少,故一般等额还本付息较受欢迎
国债的利率不知道也。肯定比银行低吧~
这是我自己的看法啦,仅供参考。
『叁』 国债不是要还本付息吗为什么还算作财政收入
只要是进项,就算作收入很好理解。
国债是财政资金的筹措的方式之一,筹措的资金在财政预算内使用,自然算作财政收入。比较特殊的是,国债,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一方面增加了国库存款,增加了财政收入,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国家的债务。
『肆』 政府购买国债逆回购是要收回资金,还是放出资金谢谢。
逆回购 就是放钱 ;;;回购 就是收钱,,,是所谓的我国的短期调节资金的工具
『伍』 国债会亏完吗
不会。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券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5)国债资金要不要还扩展阅读:
按照不同的标准,国债可作如下分类:
按举借债务方式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债券和国家借款。
国家债券:是通过发行债券形成国债法律关系。国家债券是国家内债的主要形式,中国发行的国家债券主要有国库券、国家经济建设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等。
国家借款: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由借贷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协议或合同,形成国债法律关系。国家借款是国家外债的主要形式,包括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组织贷款等。
按偿还期限不同,国债可分类定期国债和不定期国债。
定期国债:是指国家发行的严格规定有还本付息期限的国债。定期国债按还债期长短又可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
短期国债:通常是指发行期限在1年以内的国债,主要是为了调剂国库资金周转的临时性余缺,并具有较大的流动性
中期国债:是指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国债(包含1年但不含10年),因其偿还时间较长而可以使国家对债务资金的使用相对稳定
长期国债:是指发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国债(含10年),可以使政府在更长时期内支配财力,但持有者的收益将受到币值和物价的影响。
不定期国债:是指国家发行的不规定还本付息期限的国债。这类国债的持有人可按期获得利息,但没有要求清偿债务的权利。如英国曾发行的永久性国债即属此类。
按发行地域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内债和国家外债。
国家内债:是指在国内发行的国债,其债权人多为本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本付息均以本国货币支付。
国家外债:外债是指一国常住者按照契约规定,应向非常住者偿还的各种债务本金和利息的统称。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和《外债统计监测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国的外债是指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者其他机构对中国境外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者其他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
按发行性质不同,国债可分为自由国债和强制国债。
自由国债:又称任意国债,是指由国家发行的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认购的国债。它是当代各国发行国债普遍采用的形式,易于为购买者接受。
强制国债: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按照规定的标准,强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的国债。这类国债一般是在战争时期或财政经济出现异常困难或为推行特定的政策、实现特定目标时采用。
按使用用途不同,国债可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特种国债和战争国债。
赤字国债:是指用于弥补财政赤字的国债。在实行复式预算制度的国家,纳入经常预算的国债属赤字国债。
建设国债:是指用于增加国家对经济领域投资的国债。在实行复式预算制度的国家,纳入资本(投资)预算的国债属建设国债。
特种国债:是指为实施某种特殊政策在特定范围内或为特定用途而发行的国债。
战争国债:战争国债是指用于弥补战争费用的国债。
按是否可以流通,国债可分为上市国债和不上市国债。
上市国债:也称可出售国债,是指可在证券交易场所自由买卖的国债。
不上市国债:也称不可出售国债,是指不能自由买卖的国债。这类国债一般期限较长,利率较高,多采取记名方式发行。
按债券的流动性划分,可分为可流通国债和不可流通国债。
国家借款形式的国债一般是不可流通和转让的,只有政府发行的债券才有可能流通和转让 。
自由转让和流通是国债的基本属性和特征,多数国家发行的大多数国家债券都是可进入证券市场自由买卖 。
按发行的凭证为标准,可分为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是指国家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债券。
记帐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债券,是由财政部通过无纸化方式发行的、以电脑记账方式记录债权,并可以上市交易的债券。
『陆』 什么是财政扶持资金财政扶持资金需要还么是不是和贷款一样
财政扶持资金和贷款不一样,有多种形式。
以四川省财政扶持政策为例:
支持科技创新类: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1、支持方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技术自主研发和创新产品中试熟化。
2.支持对象:四川省境内从事创新技术研制开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非上市公司)。
3.支持方式
(1)无偿资助。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技术研发成果予以奖励,奖励额度按照不超过研发支出40%的比例且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确定。
(2)贷款贴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中试。
(6)国债资金要不要还扩展阅读:
财政资金的分类:
⒈国家投资,应当作为权益,计入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
⒉资金使用后要求返还的本金,会计处理应当作为负债,计入借款或其他应付款处理,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借款或其他应付款。
⒊企业取得的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财政资金,会计处理作为损益,原来有计入补贴收入的,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
根据政府补助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的规定,企业收到的财政资金的会计处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企业收到的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性质的财政资金,如基本建设投资、国债投资项目,这类资金属于国家以投资者身份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增加“实收资本—国家资本”,对于超过注册资本的投资则应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柒』 国家为什么要发行国债啊。。国家还需要钱干嘛呢他不会自己印钞票啊。
简单地说
就是国家向人民借钱,有利息的!
国家发行国债的原因,主要是用来调节货币流通量的。
国债发行一般来说有两种用途,一是政府筹集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内需.另一种用途就是政府公开市场操作的手段,目的在于调节市场上的资金量,对于西方国家来说,第二种意义更大,当市场上的钱太多的时候,政府通过发行国债来收集市场上的资金以防止通货膨胀,调节利率.
这是我国发行国债和其他国家的比较:一、我国现行的国债发行方式。(直接发行、代销发行、承购包销发行、招标拍卖发行。)即“是什么”。
二、国际主要的国债发行方式。
三、我国与国际发行方式的利弊比较。即“存在什么问题”。
四、如何改进。即“解决问题”。
国债市场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债发行市场,也称一级市场。二是国债流通市场,也称为二级市场。一级市场好比批发市场,二级市场就像零售市场。一级市场是否顺利通畅,对国债的发行至关重要。一般说来,国债发行有四种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日子越过越富裕,余钱剩米多了,就会想着去投资,于是有炒股的、做期货的,集邮的,搞艺术品收藏的等等,投资方式五花八门,不一而足。而在诸种投资方式中,国债可说是一枝独秀,倍受投资者青睐。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国债是国家发行的,国家财大气粗,政府决不会有借无还。投资国债不仅风险小,而且收益又比银行储蓄高。因此,国债被誉为"金边债券"。
私人之间的借债,程序比较简单。往往找一个公证人或担保人,借贷双方立个字据,一手签字盖章,一手交付借款便可告成。国债则复杂得多,它必须通过国债市场,才能流入投资者手中。国债市场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债发行市场,也称一级市场。中央财政通过该市场,将新发行的国债销售给资金比较雄厚的投资者。与国债发行市场对应的,是国债流通市场,也称为二级市场。打个比方,一级市场好比批发市场,二级市场就像零售市场。在二级市场上,那些一级市场的投资者,再将手中的国债转让、出售给更多的中小投资者。一级市场是否顺利通畅,对国债的发行至关重要。
在我国,国债的发行方式几经变迁。上个世纪80年代,采用行政分配的方式,摊派发行国债。到了90年代初,便改为承购包销,主要用于不可流通的凭证式国债。时至今日,已演变为四种发行方式并存,它们分别是:直接发行、代销发行、承购包销发行、招标拍卖发行。直接发行方式,指的是财政部面向全国,直接销售国债。这种发行方式,共包含三种情况,一是各级财政部门或代理机构销售国债,单位和个人自行认购。第二种情况,也就是80年代的摊派方式,属带有强制性的认购。第三种是所谓的"私募定向方式",财政部直接对特定投资者发行国债。例如,对银行、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基金等,定向发行特种国债、专项国债等。代销发行与直接发行正好相反,财政部委托代销者负责国债的销售。我国曾经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初期运用过这种方式。至于承购包销,顾名思义,就是指大宗机构投资者,先承购国债,只有包销出去以后,才能获利。倘若销售出了问题,那么售不出的部分,只能自己消化。自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承购包销成为我国国债发行的主要方式。事实上,不仅我国,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采用这种方式。
国债发行第四种方式,是招标拍卖方式。采取这种方式,国债认购价格或收益率等,都不是由政府自己说了算,而是在拍卖场上投标竞价确定。在这里,招标有两种具体方式,竞争性招标和非竞争性招标。前者既然冠名为竞争性,自然就暗含了排它意味,在竞争性招标条件下,投标者把认购价格和数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据此开标。决定中标的依据,就是发行价格的高低。投标者认购价格高,招标者受益就大,所以出价高者胜出。而非竞争性招标,乍一看与竞争性招标相似,实则差异巨大。说它们相似,是因为,非竞争性招标沿用竞争性招标的方式开标;说它们不同,是指结果不同。实行竞争性投标,只有出价最高的投资者获得国债发行权。而采取非竞争性招标,却类似于吃大锅饭,参加投标的投资者人人有份。
通过非竞争性的招标拍卖方式发行国债,在中标价格确定上,有两种有代表性的招标规则:"荷兰式"招标和"美国式"招标两种。所谓"荷兰式"招标,指的是中标价格为单一价格,这个单一价格通常是投标人报出的最低价,所有投资者按照这个价格,分得各自的国债发行份额。而"美国式"招标,中标价格为投标方各自报出的价格。举个例子,在一场招标中,有三个投标人A、B、C,他们投标价格分别是85元、80元、75元,那么按照"荷兰式"招标,中标价格为75元。倘若按照"美国式"招标,则A、B、C三者的中标价分别是85元、80元和75元。我国从1996年开始,将竞争机制引入国债发行,而且从2003年起,财政部对国债发行招标规则进行了重大调整,即在原来单一"荷兰式"招标基础上,增加"美国式"招标方式,招标的标的确定为三种,依次是利率、利差和价格。
从国债开始发行那刻起,它就有章可循。只不过,在不同时期,人们对规则的理解各不相同。随着国债发行在各国实践的深入,很多旧的原则不再适用。而有些原则,却经过反复考验,得到了人们的广泛认可。以景气发行原则为例,它是指发行国债,要根据社会经济状况,确保经济的景气,也就是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这就要求国债发行者审时度势,相机抉择。例如,经济萎缩低迷,需要政府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时,短期国债就要披挂上阵,身先士卒。此中原因,不难理解:短期国债流动性强,能在较短时间内筹集更多的资金,就如冬天里点燃的一堆堆烈火,有助于经济快速回升。相反,经济过热时,长期国债就当仁不让,挺身而出,它的比重增大,无疑将减弱货币的流动性,对于"发烧"的经济,正如夏日里的清凉饮品,消热解渴,静气安神。
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人们借钱,总是事先掂量清楚,有把握偿还,才好意思开口。国家向百姓借钱,发行国债,也是一样。在对国债规模的管理上,大多数发达国家,采取的是国债余额限额管理,这意味着,国会负责审定一段较长时期的国债余额限额,只要不超过限额,国会对国债发行不予干涉,政府在限额内,可以自由行事,自主确定每一年度的发行规模。当然,如果国债余额胆敢跨越雷池一步,超出限额的话,那么国会就出手干预。这很像巡警的风格,假如你在路上遵纪守法,你几乎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但是如果你违反交通法规,或逆行,或闯红灯,巡警就会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你面前,惩治你。
在我国,对国债发行规模,实行年度额度管理制度,即下一年度国债发行计划,通常是在上一年第四季度编制,对国家财政预算收支情况的测算,是编制国债发行计划的主要依据。这个计划将作为国家预算的一部分上报国务院,由国务院在下一年三月的全国人大会上提请审议。一旦通过,国债发行计划就如同法律文本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倘若在年度内,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需要追加或削减国债,政府无权随意为之,必须像修改法律法规一样,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其审议批准后才能执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债发行方式经历了80年代的行政分配,90年代初的承购包销,到目前的定向发售、承购包销和招标发行并存的发展过程,总的变化趋势是不断趋向低成本、高效率的发行方式,逐步走向规范化与市场化。
(1)定向发售。定向发售方式是指定向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金融机构等特定机构发行国债的方式,主要用于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国债等品种。
(2)承购包销。承购包销方式始于1991年,主要用于不可流通的凭证式国债,它是由各地的国债承销机构组成承销团,通过与财政部签订承销协议来决定发行条件、承销费用和承销商的义务,因而是带有一定市场因素发行方式。
(3)招标发行。招标发行是指通过招标的方式来确定国债的承销商和发行条件。根据发行对象的不同,招标发行又可分为缴款期招标、价格招标、收益率招标三种形式:
①缴款期招标。缴款器招标,是指在国债的票面利率和发行价格已经确定的条件下,按照承销机构向财政部缴款的先后顺序获得中标权利,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
②价格招标。价格招标主要用于贴现国债的发行,按照投标人所报买价自高向低的顺序中标,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如果中标规则为“荷兰式”,那么中标的承销机构都以相同价格(所有中标价格中的最低价格)来认购中标的国债数额;而如果中标规则为“美国式”,那么承销机构分别以其各自出价来认购中标数额。
举例来说,当面值为100元、总额为200亿元的贴现国债招标发行时,若有A、B、C三个投标人,他们的出价和申请额如表5-1所示,那么,A、B、C三者的中标额分别为90亿元、60亿元和50亿元,在“荷兰式”招标规则下中标价都为75元,而在“美国式”招标规则下,中标价分别是自己的投标价,即等于85元、80元和75元。
由上可见,“荷兰式”招标的特点是“单一价格”,而“美国式”招标的特点是“多种价格”。我国目前短期贴现国债主要运用“荷兰式”价格招标方式予以发行。
③收益率招标。收益率招标主要用于付息国债的发行,它同样可分为“荷兰式”招标和“美国式”招标两种形式,原理与上述价格招标相似。
招标发行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国债发行过程,从而能反映出承销商对利率走势的预期和社会资金的供求状况,推动了国债发行利率及整个利率体系的市场化进程。此外,招标发行还有利于缩短发行时间,促进国债一、二级市场之间的衔接。基于这些优点,招标发行已成为我国国债发行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