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银行理财投资门槛将降至1万元吗
7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理财新规”)。与今年4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共同构成银行开展理财业务需要遵守的监管要求。
实际上,受“资管新规”影响,很多银行将结构性存款当成保本理财的良好替代品,今年上半年结构性存款发行量及规模大增,其中出现了一些假的结构性存款。根据“理财新规”,银行需要有衍生品交易资格才能发行结构性存款,可以避免一些没有资格的银行发行假的结构性存款。
『贰』 起点金额是什么意思
起点金额为用户在进行取款、存款、消费等活动时,银行允许其使用的最低金额。
在众多消费方式中,只有支票和托收承付具有起点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1、支票:起点金额为100元,现金支票在结清账户时不受起点金额限制,转账支票一般情况下受起点金额限制,但如果是交税等情况不受限制。
2、托收承付:一般单位为10000元,新华书店为1000元。
(2)商业银行发行公募理财起点金额扩展阅读:
已开办信用卡或转帐卡业务的商业银行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行联名/认同卡、用卡、储值卡;已开办人民币信用卡业务的商业银行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行外币信用卡。
开通短信通知可以让我们在日常的消费、和资金来往,通过短信息就可以清楚的掌握住我们存放在银行的资金变动情况,有效的提高了效率和节约去银行查询的时间。
『叁』 银行公募理财5万降1万什么时候开始
9月28日,银行理财新规正式发布,根据理财新规第三十条:商业银行发行公募理财产品的,单一投资者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人名币。也即,自2018年9月28日,银行公募理财从5万降至1万。
『肆』 中银理财里起点金额是什么意思
起点金额是指最低交易金额。中行在售理财产品较多,且不同产品起购金额会有差异,请您在购买理财产品前仔细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如需进一步了解,请您详询中行当地网点。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伍』 银行公募理财销售起点将降至1万元吗
2018年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正式发布实施,总规模达百万亿元的资管市场迎来重大变革。
7月20日晚间,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拟作为资管新规的配套细则发布实施。那么,《办法》的发布将为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带来哪些变化呢?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引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募理财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私募理财产品面向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当根据理财产品的性质和风险特征,设置适当的期限和销售起点金额。
目前商业银行在售的银行理财产品最低都是5万元起售。而《办法》规定,发行公募理财产品的,单一投资者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人民币。商业银行发行私募理财产品的,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的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投资于单只混合类理财产品的金额不得低于40万元人民币,投资于单只权益类理财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降低银行理财产品门槛有助于银行理财产品更加普惠化,覆盖更多的普通投资者,使更多的普通民众更方便地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现行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制度规定公募理财产品只能投资货币型和债券型基金,不得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
而此次发布的《办法》放开了相关限制,允许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投资各类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同时,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理财产品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可以不再穿透至底层资产。
同时,《办法》还为公募理财产品投资股市留了“口子”,指出“投资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的相关规定,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根据《办法》,每只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理财产品净资产的10%;商业银行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30%;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持有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此外,银行理财产品不能投资哪些领域也有了负面清单。《办法》规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投资于信贷资产,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信贷资产,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或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发行的次级档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商业银行面向非机构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不良资产、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