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期货合约设计中采用了国际上通用的名义标准券概念。所谓“名义标准券”是指票面利率标准化、具有固定期限的假想券。名义标准券设计的最大功能在于,可以扩大可交割国债的范围,增强价格的抗操纵性,减小交割时的逼仓风险。
② 中金所上市的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对应的可交割方式是 么
你好,根据中金所的国债期货合约的交割细则,5年期合约采用实物交割方式进行交割。
③ 假设某国债期货合约的名义标准券利率是3%,但是目前市场上接近期限国债利率通常在2%左右。若该国债期
B。根据经验法则,当收益率小于3%时,久期越小的债券更可能是CTD,而可交割的范围为15—25年,久期最小的就是15年了。
④ 国债期货的交割方式是现金交割吗
是实物交割方式
所有期货品种完成交易后均以统一价格进行交割,而国债期货却由于“名义标准券”对应券种同期多达34个左右,其交易最后需采用不同的现货券种进行交割时,买方支付的金额也因卖方选择的券种和交割时间的差异而不完全相同。买方接收每百元国债支付给卖方的实际金额,即为国债期货特有的“发票价格”。
在“一篮子”可交割债券制度下,合约卖方有权根据“发票价格”的差异,选择最便宜、对自己最有利的国债券种交割给买方,该券种即为“最便宜可交割债券”。“最便宜可交割债券”可以通过“久期”与“收益率”的相互关系来寻找。简言之,久期就是债券的持续期。对于收益率在3%以下的国债来说,久期值最小的就是最便宜可交割债券;对于收益率在3%以上的国债来说,久期值最大的就是最便宜可交割债券。而对于久期相同的国债来说,收益率最高的就是最便宜可交割债券。
⑤ 中期国债期货合约有效期多少年的任何国债都可以进行交易
国债期货是以五年期的国债作为基础标的,合约到期时采用实物交割方式,可交割债券为在最后交割日剩余期限4-7年(不含7年)的固定利息国债。
⑥ 国债期货有几个合约标准
国债期货有5年期和10年期,两大品种。
合约期都是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交割。
⑦ 国债期货交易规则是怎样的
一、上市交易时间
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自2013年9月6日(星期五)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约和挂盘基准价
5年期国债期货首批上市合约为2013年12月(TF1312)、2014年3月(TF1403)和2014年6月(TF1406)。各合约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在合约上市交易前一交易日公布。
三、可交割国债和转换因子
5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可交割国债和转换因子由交易所在合约上市交易前公布。
四、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
为从严控制上市初期市场风险,5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暂定为合约价值的3%,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中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暂定为合约价值的4%,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暂定为合约价值的5%。上市首日各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4%。
五、相关费用
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手续费标准暂定为每手3元,交割手续费标准为每手5元。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对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
(7)国债期货合约的可交割国债范围为扩展阅读
一、国债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在基础参与者、运行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国债期货市场参与主体与现货市场的参与主体密切相关,主要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法人投资者等类型投资者,与股票市场的参与主体有较大区别。另外,国债期货专业性强、技术门槛较高,我国实施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中小散户参与有限。
二、国债期货更适合机构投资者参与
从国债期货的价格变动特点和产品风险属性看,国债期货价格波动率小,例如,近期市场5年期国债和7年期国债价格最大日波动幅度均远低于2%。因此,更适合机构投资者参与。
三、国债期货以国债现货为基础,其价格最终由现货市场决定
影响股市因素较为复杂,既是经济运行状况的反映,同时也受到资金供求、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国债期货上市不会改变这些因素,因此也不会影响股市的政策预期和基本走势。国际市场实证也表明,上市国债期货对股市的正常运行和走势影响不大。
四、国债期货专业性强,波动小,上市初期参与者规模有限
从沪深300股指期货市场实践看,市场运行3年多时间,成交较为活跃,但市场存量保证金规模仅200亿元左右;与股指期货相比,国债期货专业性强,波动小,上市初期参与者规模有限,机构投资者参与需要一个过程,保证金规模可能比股指期货更低,不会明显分流股市资金,更不会加剧货币市场资金紧张。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债期货
⑧ 国债期货的判断题,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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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国债期货的合约条款
1、交易单位(trading unit):也称合约规模(contract size),是指交易所对每份期货合约规定的交易数量。
2、报价方式(price quotation):是指期货价格的表示方式。短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报价方式采取指数报价法,即100减去年收益率。
3、最小变动价位(minimum price change):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价格每次变动的最小幅度。
4、每日价格波动限制:是指为了限制期货价格的过度涨跌而设立的涨跌停板制度。
5、合约月份(contact months):是指期货合约到期交收的月份。
6、交易时间(trading hours):是指由交易所规定的各种合约在每一交易日可以交易的某一具体时间。
7、最后交易日:在期货交易中,绝大部分成交的合约都是通过反向交易而平仓的,但这种反向交易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这一规定的时间就是最后交易日。
8、交割安排:包括交割的时间、交割的地点、交割的方式,以及可用于交割的标的物的等级等。
9、部位限制:是指交易所规定的某一交易者在一定时间内可以持有期货合约的最大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