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现在北京市的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新)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2号 2005-12-27 09:19:15
(199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2号发布 根据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第三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前款所说的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第四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说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说的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第五条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六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七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十)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第九条 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十条 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一条 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
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第十二条 税法第四条第二项所说的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所说的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第十三条 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第十四条 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第十五条 税法第四条第八项所说的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免税的所得。
第十六条 税法第五条所说的减征个人所得税,其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七条 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说的成本、费用,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说的损失,是指纳税义务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八条 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说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1600元。
第十九条 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财产原值,是指:
(一)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三)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四)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五)其他财产,参照以上方法确定。
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第二十条 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 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所说的每次收入,是指:
(一)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四)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六)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第二十二条 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第二十三条 二个或者二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应当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除费用后计算纳税。
第二十四条 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第二十六条 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第二十七条 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16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数额的费用。
第二十八条 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是指:
(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四)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九条 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3200元。
第三十条 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第三十二条 税法第七条所说的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缴纳并且实际已经缴纳的税额。
第三十三条 税法第七条所说的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和不同应税项目,依照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应税项目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扣除限额。
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依照前款规定计算出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超过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三十四条 纳税义务人依照税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完税凭证原件。
第三十五条 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前款所说的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第三十六条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地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三十七条 税法第八条所说的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三十八条 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在申报纳税时,其在中国境内已扣缴的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第三十九条 纳税义务人兼有税法第二条所列的二项或者二项以上的所得的,按项分别计算纳税。在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
第四十条 税法第九条第二款所说的特定行业,是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财政部确定的其他行业。
第四十一条 税法第九条第二款所说的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计征方式,是指本条例第四十条所列的特定行业职工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预缴,自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
第四十二条 税法第九条第四款所说的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是指在年终一次性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义务人,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0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
第四十三条 依照税法第十条的规定,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当按照填开完税凭证的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税法规定,在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的,对已经按月或者按次预缴税款的外国货币所得,不再重新折算;对应当补缴税款的所得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十四条 税务机关按照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时,应当按月填开收入退还书发给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持收入退还书向指定的银行办理退库手续。
第四十五条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
第四十六条 税法和本条例所说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四十七条 1994纳税年度起,个人所得税依照税法以及本条例的规定计算征收。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7年8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对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Ⅱ 北京的资料
北京有着三千余年的建城史和八百五十余年的建都史,最初见于记载的名字为“蓟”。民国时期,称北平。新中国成立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简称“京”,现为中国四个中央直辖市之一,全国第二大城市及政治、交通和文化中心。北京位于华北平原北端,东南局部地区与天津相连,其余为河北省所环绕。它荟萃了元、明、清以来的中华文化,拥有众多名胜古迹和人文景观,是世界上拥有世界文化遗产最多的城市,每年有超过1亿4700万的旅客。
中文名称: 北京市
外文名称: Municipality of Beijing
别名: 京、Peking
行政区类别: 直辖市
所属地区: 中国华北
下辖地区: 东城、西城、海淀、丰台、朝阳等
政府驻地: 东城区正义路2号
电话区号: 010
邮政区码: 100000等
地理位置: 北纬39度54分 东经116度23分
面积: 约16,410.54平方公里
人口: 常住人口1,961万人
方言: 北京话
气候条件: 夏季炎热多雨,冬季寒冷干燥
著名景点: 紫禁城、天坛、北京CBD、金融街、北海公园、奥林匹克公园等
机场: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北京南苑机场
火车站: 北京站、北京南站、北京西站等
车牌代码: 京
地区生产总值: 11,865.9亿元人民币(2009年)
人均生产总值: 67,612元人民币(2009年)
著名高校: 北大、清华、现代管理大学等
市树: 国槐、侧柏
市花: 月季、菊花
Ⅲ 政府债券有哪些种
按发行主体划分,政府债券可分为中央政府债券、中央政府机构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
按发行地域划分,政府债券可分为国内公债券和国外公债券;
按举债方法不同,政府债券可分为强制公债券和任意公债券;
按利率变动划分,政府债券可分为固定利率公债券、市场利率公债券和保值公债券。
按主体标准,在我国政府债券主要指中央政府债券,又称国债券,通常是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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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Ⅳ 关于北京
北 京 概 况
一、历史概况
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中国的政治、文化和国内国际交往中心,是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和古都之一。早在70万年前,北京周口店地区就出现了原始人群落“北京人”。北京最初见于记载的名字为“蓟”。公元前1045年成为蓟、燕诸侯国的都城。从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到公元937年,北京一直是中国北方的重镇和地方政权的都城。公元938年,统治中国北方的辽以北京(时称燕京)为陪都;以后,金、元、明、清各代都以此地为首都,前后达650多年。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北京成为新中国的首都。
二、自然环境
北京位于北纬39°56',东经116°20';西北毗临山西、内蒙古高原,南与华北大平原相接,东近渤海;市中心海拔43.71米;总面积16808平方公里,市区面积1040平方公里。西、北、东三面环山,主要河流有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北京属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春秋短促,冬夏较长。年平均气温13°C,一月份最冷,平均气温为-3.7°C,七月最热,平均气温为25.2°C,年平均降雨量507.7毫米。无霜期189天。
三、人口与行政区划
1998年末北京常住户籍人口1091.5万人,每天还有300万以上的流动人口,人口出生率6‰,人口死亡率5.3‰,人口自然增长率0.7‰,比上年下降1.2个千分点。中国的56个民族都有人在北京居住,汉族人口最多,少数民族占全市人口的3.5%,其中回、满、蒙古族最多。
北京市划分为13区5县: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县、密云县、平谷县、怀柔县、延庆县。
四、科教文化
1998年全市从事科技活动人员28.1万人,比上年增长2.9%。科技活动经费支出191.7亿元,增长14.8%,其中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52.3亿元,增长19.4%,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2.6%。全市技术市场签定合同20724项,合同金额达81.6亿元,其中技术交易额73.9亿元。全市申请专利6321项,专利授权3800项。
全市教育积极改革办学管理体制,全面推进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的改革全部到位;将高等院校原有的502个专业调整为249个;形成了以六所大学郊区分校为基地,其他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部分专业为补充的高等职业教育网络。1998年全市招收研究生1.6万人,普通高校本科生和大专生6.2万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10.3万人,普通教育30.8万人,成人教育10.4万人。向社会输送各类高等教育人才6万人,中等专业技术人才7.2万人,成人教育9.9万人。
全市有市属文化馆22个,文化站320个,公共图书馆23个,博物馆(含历史名人故居)101个,市属电影院74个,专业艺术表演团体38个。北京新华书店分店遍布全市,广播覆盖率98.5%。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夏日文化广场、文化科技下乡活动深受群众欢迎。文物保护工作受到社会广泛重视,天坛、颐和园被联合国列入世界文化遗产。
五、居民生活
1998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123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72元,人均消费性支出6970.8元。消费结构日趋合理,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1.1%,比上年降低2.6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4029元。城乡居民储蓄余额2287.2亿元,其中城镇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2063.2亿元,农村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22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14.86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房面积27.6平方米。市政府确立的19片共56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已陆续开工。
六、名胜古迹
北京是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古都,有世界上最大的皇宫紫禁城、祭天神庙天坛、皇家花园北海、皇家园林颐和园、八达岭、慕田峪、司马台长城以及世界上最大的四合院恭王府等名胜古迹。全市共有文物古迹7309项,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42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22个。
七、经济发展
1998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009.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5%;地方财政收入227.3亿元,比上年增长20%;财政支出281.1亿元,比上年增长14.9%。
1、农业
1998年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87亿元,比上年增长1.8%。农业生产稳定,粮食总产量239.2万吨,增长0.7%;畜牧业呈现较快增长,肉类总产量达44.9万吨。农业在平原已基本实现机械化,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415.5万千瓦;农村用电量27.5亿千瓦小时。“菜篮子”工程取得成效,各类副食基地可提供丰富的副食品。
2、工业
1998年全市工业实现增加值614亿元,比上年增长9.1%。北京市工业发展以“能耗少、水耗少、物耗少、占地少、污染少和附加值高、技术密集程度高”为原则,根据市场需要,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主要扶植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四个新兴技术先导行业,重点发展汽车、电子、机械装备三个技术密集型支柱行业。积极支持轻纺、医药、印刷等行业适合首都特点的优势产品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为全市工业经济增长的支撑点。1998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138.7亿元,比上年增长11.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9%,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2.6%,对全市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4.6%,比上年提高15.2个百分点。
3、商业、服务业
1998年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132.1亿元,增长10.5%。全年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实现增加值207.8亿元,比上年增长4.5%;社会商业商品购进总额2047亿元,比上年增长5.5%;商品销售总额2125.5亿元,下降5.6%。全市以超级市场、便民连锁店为主体的各类连锁店铺达到1500家,全市城乡各类集贸市场986个,生产资料市场89个。
4、对外经济贸易
1998年进出口总值305.2亿美元,其中出口总值105.2亿美元;地方完成出口28.3亿美元,增长14.7%。1998年全市新批外商投资企业651家,合同总金额62.4亿美元,合同外资金额41亿美元,比上年分别增长71.2%和1.4倍。1998年末,全球最大500家跨国公司已有151家来京投资。实际利用外资保持较快增长,全年完成28.7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额20.7亿美元,增长29.6%。
5、金融、保险业
1998年实现增加值271.95亿元,比上年增长8.62%。金融机构认真贯彻中央金融政策,加强监管、改进服务,保持金融平稳运行。全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6666.8亿元,比年初增加1263.2亿元;全市贷款余额3326.6亿元,比年初增加610.8亿元,增长20.2%。证券市场平稳发展,全年证券交易额10241.5亿元,股票交易额3426.37亿元,国债交易额1219.8亿元。1998年完成国内外保险业务收入84.3亿元,其中,人寿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60.2亿元,全年保险理赔总额18亿元,综合赔付率21.4%。
6、房地产业
1998年房地产业实现增加值68.1亿元,比上年增长55.8%。房地产施工面积3499.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1.6%;竣工面积842.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3.5%;销售商品房409.1万平方米,增长40.6%,其中销售商品住宅376.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47.1%;商品房销售额216亿元,增长31.6%。
八、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
1998年下岗职工16.96万人,其中10.21万人实现了再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率60.2%;富余人员分流安置率为72.9%。年末城镇失业登记2.95万人,登记失业率0.66%。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市养老保险统筹覆盖面为95%,失业保险统筹覆盖面为94%,地方企业大病医疗统筹覆盖面为85.2%,分别比上年增加12.6个、9.7个和12.2个百分点。
九、城市建设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998年全市完成基础设施投资317.8亿元,比上年增长45.6%。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年初确定的67项重大建设项目中的首都图书大厦、首都医科大学教学科研楼、小营世纪村住宅小区、国际金融大厦、首都师范大学文科教学楼、北京戏曲学校排演场、北京工业大学经贸楼、中国评剧院剧场等10项工程已经建成。城市道路建设日新月异,年末全市道路总长度达到3800公里,道路面积4200万平方米,分别比上年增长4.5%和3.4%,具有国际水准的八达岭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建成通车。
2、城市公用事业
公共交通能力增强。1998年末,全市公共交通运营车辆达到7524辆,比上年增加278辆。运营线路总长度9384公里,增加927公里;新辟公共电汽车线路26条,调整延长线路26条。全年新增天然气用户超过26.6万户,其中为提高燃气质量而置换天然气的用户达到19.9万户。年末,全市集中供热采暖面积突破3800万平方米。全年用电总量276.2亿千瓦小时。全年售水量超过8.2亿吨。
3、城市环境保护与绿化
1998年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不容乐观,空气质量4级及以上的23周,占42.2%,空气质量3级的21周,占40.4%。为此,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采取控制大气污染18项紧急措施,主要包括控制煤烟型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和控制扬尘污染三个方面的内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紧急措施,到年末改装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公交车可达515辆;强制报废了1.4万辆尾气严重超标和超期服役的“面的”;出动10万人次,取缔露天烧烤4000多个;道路机扫面积扩大到74%,喷雾压尘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积极推广使用低硫低灰优质煤和清洁燃料。由于采取了综合防治措施,初步控制了污染加重的趋势。积极开展植树绿化工作,完成绿化面积538公顷,年末全市城近郊区公共绿地面积4945公顷,人均占有公共绿地8.18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34.9%,比上年提高了0.26个百分点,新建改建公园7处。
4、组织机构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北京市的国家权力机关。选民直接选举区、县人民代表,区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人民代表,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作为常设机构,同时选举市长、副市长。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
北京市人民政府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和北京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受国务院领导,主要职权是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国务院的决议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市政府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各委员会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各局局长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5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机构20个。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设置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3个。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是中共北京市委领导的由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少数民族和各界代表、在京的台湾、港澳人士和归国华侨的代表以及特邀人士组成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北京市统一战线组织。中国8个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的北京市地方组织都有代表参加。市政协每届任期5年。
Ⅳ 2017年北京市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Ⅵ 关于北京,你知道什么
北 京 概 况
一、历史概况
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中国的政治、文化和国内国际交往中心,是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和古都之一。早在70万年前,北京周口店地区就出现了原始人群落“北京人”。北京最初见于记载的名字为“蓟”。公元前1045年成为蓟、燕诸侯国的都城。从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到公元937年,北京一直是中国北方的重镇和地方政权的都城。公元938年,统治中国北方的辽以北京(时称燕京)为陪都;以后,金、元、明、清各代都以此地为首都,前后达650多年。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北京成为新中国的首都。
二、自然环境
北京位于北纬39°56',东经116°20';西北毗临山西、内蒙古高原,南与华北大平原相接,东近渤海;市中心海拔43.71米;总面积16808平方公里,市区面积1040平方公里。西、北、东三面环山,主要河流有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北京属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春秋短促,冬夏较长。年平均气温13°C,一月份最冷,平均气温为-3.7°C,七月最热,平均气温为25.2°C,年平均降雨量507.7毫米。无霜期189天。
三、人口与行政区划
1998年末北京常住户籍人口1091.5万人,每天还有300万以上的流动人口,人口出生率6‰,人口死亡率5.3‰,人口自然增长率0.7‰,比上年下降1.2个千分点。中国的56个民族都有人在北京居住,汉族人口最多,少数民族占全市人口的3.5%,其中回、满、蒙古族最多。
北京市划分为13区5县: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县、密云县、平谷县、怀柔县、延庆县。
四、科教文化
1998年全市从事科技活动人员28.1万人,比上年增长2.9%。科技活动经费支出191.7亿元,增长14.8%,其中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52.3亿元,增长19.4%,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2.6%。全市技术市场签定合同20724项,合同金额达81.6亿元,其中技术交易额73.9亿元。全市申请专利6321项,专利授权3800项。
全市教育积极改革办学管理体制,全面推进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的改革全部到位;将高等院校原有的502个专业调整为249个;形成了以六所大学郊区分校为基地,其他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部分专业为补充的高等职业教育网络。1998年全市招收研究生1.6万人,普通高校本科生和大专生6.2万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10.3万人,普通教育30.8万人,成人教育10.4万人。向社会输送各类高等教育人才6万人,中等专业技术人才7.2万人,成人教育9.9万人。
全市有市属文化馆22个,文化站320个,公共图书馆23个,博物馆(含历史名人故居)101个,市属电影院74个,专业艺术表演团体38个。北京新华书店分店遍布全市,广播覆盖率98.5%。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夏日文化广场、文化科技下乡活动深受群众欢迎。文物保护工作受到社会广泛重视,天坛、颐和园被联合国列入世界文化遗产。
五、居民生活
1998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123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72元,人均消费性支出6970.8元。消费结构日趋合理,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1.1%,比上年降低2.6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4029元。城乡居民储蓄余额2287.2亿元,其中城镇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2063.2亿元,农村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22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14.86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房面积27.6平方米。市政府确立的19片共56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已陆续开工。
六、名胜古迹
北京是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古都,有世界上最大的皇宫紫禁城、祭天神庙天坛、皇家花园北海、皇家园林颐和园、八达岭、慕田峪、司马台长城以及世界上最大的四合院恭王府等名胜古迹。全市共有文物古迹7309项,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42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22个。
七、经济发展
1998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009.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5%;地方财政收入227.3亿元,比上年增长20%;财政支出281.1亿元,比上年增长14.9%。
1、农业
1998年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87亿元,比上年增长1.8%。农业生产稳定,粮食总产量239.2万吨,增长0.7%;畜牧业呈现较快增长,肉类总产量达44.9万吨。农业在平原已基本实现机械化,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415.5万千瓦;农村用电量27.5亿千瓦小时。“菜篮子”工程取得成效,各类副食基地可提供丰富的副食品。
2、工业
1998年全市工业实现增加值614亿元,比上年增长9.1%。北京市工业发展以“能耗少、水耗少、物耗少、占地少、污染少和附加值高、技术密集程度高”为原则,根据市场需要,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主要扶植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四个新兴技术先导行业,重点发展汽车、电子、机械装备三个技术密集型支柱行业。积极支持轻纺、医药、印刷等行业适合首都特点的优势产品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为全市工业经济增长的支撑点。1998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138.7亿元,比上年增长11.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9%,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2.6%,对全市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4.6%,比上年提高15.2个百分点。
3、商业、服务业
1998年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132.1亿元,增长10.5%。全年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实现增加值207.8亿元,比上年增长4.5%;社会商业商品购进总额2047亿元,比上年增长5.5%;商品销售总额2125.5亿元,下降5.6%。全市以超级市场、便民连锁店为主体的各类连锁店铺达到1500家,全市城乡各类集贸市场986个,生产资料市场89个。
4、对外经济贸易
1998年进出口总值305.2亿美元,其中出口总值105.2亿美元;地方完成出口28.3亿美元,增长14.7%。1998年全市新批外商投资企业651家,合同总金额62.4亿美元,合同外资金额41亿美元,比上年分别增长71.2%和1.4倍。1998年末,全球最大500家跨国公司已有151家来京投资。实际利用外资保持较快增长,全年完成28.7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额20.7亿美元,增长29.6%。
5、金融、保险业
1998年实现增加值271.95亿元,比上年增长8.62%。金融机构认真贯彻中央金融政策,加强监管、改进服务,保持金融平稳运行。全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6666.8亿元,比年初增加1263.2亿元;全市贷款余额3326.6亿元,比年初增加610.8亿元,增长20.2%。证券市场平稳发展,全年证券交易额10241.5亿元,股票交易额3426.37亿元,国债交易额1219.8亿元。1998年完成国内外保险业务收入84.3亿元,其中,人寿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60.2亿元,全年保险理赔总额18亿元,综合赔付率21.4%。
6、房地产业
1998年房地产业实现增加值68.1亿元,比上年增长55.8%。房地产施工面积3499.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1.6%;竣工面积842.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3.5%;销售商品房409.1万平方米,增长40.6%,其中销售商品住宅376.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47.1%;商品房销售额216亿元,增长31.6%。
八、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
1998年下岗职工16.96万人,其中10.21万人实现了再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率60.2%;富余人员分流安置率为72.9%。年末城镇失业登记2.95万人,登记失业率0.66%。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市养老保险统筹覆盖面为95%,失业保险统筹覆盖面为94%,地方企业大病医疗统筹覆盖面为85.2%,分别比上年增加12.6个、9.7个和12.2个百分点。
九、城市建设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998年全市完成基础设施投资317.8亿元,比上年增长45.6%。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年初确定的67项重大建设项目中的首都图书大厦、首都医科大学教学科研楼、小营世纪村住宅小区、国际金融大厦、首都师范大学文科教学楼、北京戏曲学校排演场、北京工业大学经贸楼、中国评剧院剧场等10项工程已经建成。城市道路建设日新月异,年末全市道路总长度达到3800公里,道路面积4200万平方米,分别比上年增长4.5%和3.4%,具有国际水准的八达岭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建成通车。
2、城市公用事业
公共交通能力增强。1998年末,全市公共交通运营车辆达到7524辆,比上年增加278辆。运营线路总长度9384公里,增加927公里;新辟公共电汽车线路26条,调整延长线路26条。全年新增天然气用户超过26.6万户,其中为提高燃气质量而置换天然气的用户达到19.9万户。年末,全市集中供热采暖面积突破3800万平方米。全年用电总量276.2亿千瓦小时。全年售水量超过8.2亿吨。
3、城市环境保护与绿化
1998年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不容乐观,空气质量4级及以上的23周,占42.2%,空气质量3级的21周,占40.4%。为此,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采取控制大气污染18项紧急措施,主要包括控制煤烟型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和控制扬尘污染三个方面的内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紧急措施,到年末改装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公交车可达515辆;强制报废了1.4万辆尾气严重超标和超期服役的“面的”;出动10万人次,取缔露天烧烤4000多个;道路机扫面积扩大到74%,喷雾压尘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积极推广使用低硫低灰优质煤和清洁燃料。由于采取了综合防治措施,初步控制了污染加重的趋势。积极开展植树绿化工作,完成绿化面积538公顷,年末全市城近郊区公共绿地面积4945公顷,人均占有公共绿地8.18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34.9%,比上年提高了0.26个百分点,新建改建公园7处。
4、组织机构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北京市的国家权力机关。选民直接选举区、县人民代表,区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人民代表,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作为常设机构,同时选举市长、副市长。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
北京市人民政府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和北京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受国务院领导,主要职权是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国务院的决议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市政府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各委员会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各局局长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5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机构20个。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设置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3个。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是中共北京市委领导的由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少数民族和各界代表、在京的台湾、港澳人士和归国华侨的代表以及特邀人士组成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北京市统一战线组织。中国8个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的北京市地方组织都有代表参加。市政协每届任期5年。
Ⅶ 北京市内的各家银行都能买到国债吗
北京市内的各家大银行都能买到国债,但人多,一会就没有了。
Ⅷ 请问国债有哪些银行发行
2006年国债承销银行还是和04年一样,名单附后:
民生银行也在名单之列,如果你要到其他银行买,只有从民生取现后到其他银行柜台办理.本期国债利率并不高,但比同期存款扣利息税后要高点.
代码 机构名称 代码 机构名称
1001 中国工商银行 1025 济南市商业银行
1002 中国农业银行 1026 青岛市商业银行
1003 中国银行 1028 成都市商业银行
1004 中国建设银行 1034 昆明市商业银行
1005 交通银行 1035 哈尔滨市商业银行
1006 中信实业银行 1037 宁波市商业银行
1007 中国光大银行 1039 贵阳市商业银行
1009 华夏银行 1041 合肥市商业银行
10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1054 南通市商业银行
1011 兴业银行 1055 长沙市商业银行
1012 招商银行 1059 南昌市商业银行
1013 深圳发展银行 1062 无锡市商业银行
101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63 武汉市商业银行
1015 北京市商业银行 1075 大连市商业银行
1016 上海银行 1084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
1017 南京市商业银行 1100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20 广东发展银行 1102 太原市商业银行
1021 天津市商业银行 1104 银川市商业银行
1022 石家庄市商业银行 1107 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
1023 杭州市商业银行 5008 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